第208节
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高明程过来找王所长,自然是有事。他是为了桃花岭中的古墓来的。
他手里有两块半的玉器,之所以没有拿到羊城去给范承耀过目、估价,就是为了想自己先提前搞清楚这墓的年代和墓主的相关信息。
再一个,他无意中发现了端倪,猜测范承耀是在走私古董,但是呢,这一点只是他的猜测,范承耀没有说,他也没有表露出自己已经知道了。
但如果直接拿古董玉器找上门去,这岂不是不打自招了嘛!
考虑到这两点,高明程就压根没打算让范承耀沾手他的玉器。
很快,热茶送上来了,高明程客气的道谢,然后才接过茶。
他没急着进入正题,而是先和王所长寒暄了一会儿,等喝了两口茶水后,他才问起上次古墓的事情。
王所长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哈哈笑着走到高明程的身边,半是开玩笑,半是认真的说道:“明程啊,你可是我们文物管理所的福星啊!最近这两年里,你发现两回古墓了!为挽回国家损失作出重大贡献啊!”
高家村的古墓,是高明程发现并举报的,这桃花岭的古墓,也算是高明程发现并缴获的,不然没准那杀人犯王智拿着古董就跑了,再过几天,这些国家文物,就会流入赌坊,然后再也无法追查其踪迹了。
而宋朝的夫妻墓,又比普通的单墓更有研究价值,所以高明程把王智抓捕到后,简直是送了两个功劳出去。
一个是送给高国兵了,一个就是送给这个王所长了。
他们两人之间虽然没有直接接触,但古墓案带来的好处,却是王所长得到了。
也因此,王所长对高明程的态度挺和善的。
得知高明程前来,是想问古墓相关的信息,王所长也就没有瞒着,而是把自己这边已经研究出来的资料都说了。
从王所长的口中,高明程得知那是一座南宋的墓,里面有餐具、酒具、茶具、香具、文房用具、闺阁用具、佛事用具、礼器、日常杂器等九个不同的生活领域的陪葬品。
王所长感慨道:“我们这里只是小地方,至今挖掘出来的古墓,大多是这种中小型的古墓,陪葬品并不多,只有长安、洛阳一带的古墓,那才极具挖掘价值呢!”
“宋墓的陪葬品,多为当时的瓷器、灯盏等生活用品。极少有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所以没在墓里发现这些,也不算意外。但之后我听高局说,那墓之前就已经被盗过一次了,那王智在之前,就无意中发现了那座险些坍塌的古墓,从里面取了几样值钱的玩意,有四件玉器、一对银镯和一对瓷杯,但那些东西,都被他当成赌资抵押给赌坊了。”
“哎,事后高局根据那王智的口供,派人去找过,但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那些东西,怕是难找回了!”
说起这件憾事,王所长都有些喋喋不休了,满脸的遗憾。
高明程安静的听着,他以为王智只拿了那三件玉器,没想到还拿了其他的东西,并且去参加了不同的赌局。
果然,赌狗是没有未来的!
但凡王智把这些古董私底下拿走,然后拿去卖钱,都足以发家致富了。也不至于沦落到杀父母、杀庄家逃亡的地步。
高明程在这儿待了一会儿,就把古墓的情况都打听清楚了,对于自己手里的玉器,也就有了一个大致的估价。
从文物管理所离开后,高明程就去了警局。
他一进去,就有相熟的人告诉他高国兵不在警局,而是去市里开会去了。
说到去市里开会时,大家都喜气洋洋的,显然这是一件大好事。
高明程也不是来找高国兵办事的,所以高国兵不在也没事,于是转头去找了黄大志。
黄大志看上去有些憔悴,不只是他,其实警局其他的人看上去也多少有些憔悴。
原本刚过完年,再穷的人也能够吃上几顿大鱼大肉,正是一年最长肉的时候,可黄大志他们却一个个都疲于奔命,因为王智杀人案,他们这个年根本就没有过好。
在高明程的帮助下,他们倒是很快就将王智抓捕归案,但是在审问之后,得知王智之前就把一部分文物流失了出去,于是警局的人又得按照王智说出的信息,前去寻找。
找了十多天,才得到消息,说有人把那对银手镯给融了,这可把大家给气的!
至于瓷杯,倒是被人藏在家里,还保持完好,但那四件玉器,就迟迟不见踪迹。
他们后面又去了之前黄大志捡到玉器的地方寻找了,直接掘地三尺,却依旧没有找到。
后来又在附近的村子走访,探寻消息,也都无果。
但在这个过程中,黄大志的内心是很焦虑的,只是他也不敢吐露出来。
现在看到唯一的知情人高明程来了,他立即放下手中正在忙的事情,眼底流露出些许激动来。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保密,人在隐藏秘密时,心理素质不好的人,就会承受极大的压力。
又或者他们会在无意中泄密。
“明程,你过来。”黄大志给高明程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前一后来到院子里。这里视野开阔,有人靠近的话,也能够一目了然。
黄大志压抑了很久,心中滋生出强烈的倾诉欲,现在终于可以迫不及待的把一些事情全部都说出来了。
他的声音很小,话却说的很快,好在高明程知道前因后果,因此倒是能够理解。
看出黄大志的焦虑,高明程说道:“如果你想上交,我这边没问题,只是你得找个好法子遮掩,不能让人知道是你之前就偷偷拿走的。”
经过这么久的时间,黄大志已经融入到警局了,得到了大家的信任和喜爱,但人的信任很难建立,却又很容易打破。
一旦有了先例,那么后面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大家就会怀疑你。
这样显然是对事业不利的。
黄大志满脸的讶然,说道:“你同意我上交?我听说是宋朝的,还是玉的,应该很值钱。”
黄大志之前说好卖掉后,得到的钱一人一半,所以他没有做出上交的决定,一是顾忌自己的名声,二也是觉得不好意思,让高明程白忙活了。
高明程刚发了一笔横财,所以这会儿很想说一句——我这人对钱不感兴趣!
咳咳,不过,咱得低调!
高明程把从王所长那里得到的信息挑着说了出来,又把自己的估价说了出来,算是明确的告诉黄大志那两件玉器的价钱。
哦,至于那半块玉佩,由于残缺,一般是不值钱的。
但也有人会拿去制假,照着完整的玉佩做出半截假的,然后用特殊的胶水粘上,再以假乱真的拿去卖。
从古至今,在古董上,就一直存在制假,比如说,宋朝的人造假了唐朝的名画,但如果假货一直流传至今,那么其本身也是一件真正的古董了。
“大志,东西是你捡到的,你可以自己做主。那玉器还放在我家里,等下我拿来给你。”高明程说道。
黄大志惊了,慌忙摇头拒绝:“先放你那里,我住的地方不方便。”
高明程却说道:“再过几天,我就要回村去了,我承包的山要提前规划挖坑,好种树了。”
这一下,黄大志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他低头,脚无意识的转动着。
最终,他松了口气,像是想开了。
“明程,东西不是我盗的,也不是我偷的,而是我捡的!之前我看过《少林寺》里面说过什么有缘人,我觉得这就是我的缘。”
“我之前不知道要和谁说这些话,一直憋在心里,一下子想这样,一下子又想那样。但现在我想明白了,我可能虚伪,可能贪婪,但我真的需要钱。”
对于这个结果,高明程并不意外,只真诚的说道:“你的东西,你做主就好。东西先不卖,可以自己收藏保存好,你看怎么样?”
这一刻,黄大志彻底释然了,他算是看清了自己的内心,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那么之后也不会再彷徨不安了。
人的一生,在很多时候,都是在认清自己,认清世界。
第322章 黄大志相亲记
略过这个话题后,黄大志的神态就放松了不少,和高明程说起了他过年相亲的事情。
黄大志过年回家时,就跟军岭的媒人说了自己想相亲结婚的事情,然后把自己的条件一摆,再说了一下对女方的要求。
不过黄大志急着结婚,对女方也没有太多的要求,一个是年纪最好不要太小,比他小一两岁就行,一个就是五官端正不丑。
军岭比高家村大,居住的人口也多,是有媒婆的,媒婆听了黄大志的要求后,就马上有了几个人选,然后在大年初二和初四这两天,他都跟随媒婆上门去相看女方。
“初四那天相看的姑娘,我还挺喜欢的,不过她妈早没了,家里只有一个爸爸,另外她是家里的长姐,底下还有五个弟弟妹妹,那些弟弟妹妹基本都是她带大的,是个很善良很勤劳的人。”黄大志说起话来,眼中带笑,看上去的确是有些心动了。
只有高明程听多了伏地魔的传说,对此有些不安,不过他也没有说出不好听的话来,婚姻大事是黄大志自己的事,只要他喜欢,他愿意,那也没啥毛病。
“哦,那对方要多少彩礼?有什么别的要求吗?”高明程语气平淡的问着。
“还没谈到这个,本来打算初六再去一趟,但后面没去成,到王桥镇办案去了。这个案子一忙,就忙到现在。我打算这两天请个假,提着礼去对方家坐坐,把彩礼什么的都谈清楚,能成的话,就早点成了。”黄大志挺有打算的。
主要是他的年纪大了,确实有些着急了。
本来他个人的条件算是不错的,但他家里有负担,因此军岭和附近的村子,都没人愿意嫁过来。
这回相看的,还是隔着二十多里的村子了。
“那行吧,如果成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说一声。”高明程说道,算是给黄大志一个定心丸。
黄大志在县里工作,这结了婚,自然得在县里买房,他现在住的地方,一个人将就还行,新婚夫妻住着,就有些不好了。
“好。”黄大志咧嘴笑着,的确安心了不少。
两人又聊了几句,就分开了,黄大志回去继续工作,高明程也得回去了。
在回去的路上,高明程看到有人挑着担子在卖豆腐脑,于是买了一大份,那卖豆腐脑的人麻利的用塑料袋装好,然后又打开一个桶盖,用勺子从里面舀了两勺辣椒水淋在豆腐脑上。
这辣椒水是用辣椒粉、香葱和酱油熬制的,香辣的口感,拌在豆腐脑里,能增添风味。
当然了,那桶子里还放着一小罐的白砂糖,但只有在顾客要求放白砂糖时,商贩才会舀上那么一小勺。
不过他们这儿的人,很能吃辣,除了小孩,很少有人要求放糖。
给了钱后,高明程拎着东西快步走回去,但一路上都在思索着。
现在做小本生意的人越来越多的,别看这种吃食看似简单,卖一份的钱也不多,但是生意好时,一个月赚的钱,比工人的工资还要高呢。
更别说这两年很多工厂都会陷入三角债,然后濒临破产,连工资都发不出来。
所以,高明程琢磨着该带高壮到县里来做事了。
之前没喊高壮,是因为他和何秀曼结婚后,何秀曼很快就怀孕了,这个时候,他是万万不能喊高壮出门的,不然留下家里一老一孕妇,这如何能安心?
现在孩子生出来了,把高壮带到县里去做小生意,那也没关系了。
至于做什么生意,他是打算做吃食,民以食为天嘛,只要吃食做的好,就不愁没生意,且这个生意投入的本钱也不多。
但具体做什么,还得看高壮的想法了。
他决定这次回村,就找高壮说一说,如果高壮愿意,那么赶在春耕之前,把家里的地租给别人种,一年够交公粮就行。
外面的天地广阔,赚钱的路子更是多不胜数,留在乡下,那么几代人都难跨越阶层了。
如今在兴安岭,还有一个小学,可以供附近村子的小孩读到三年级,但等90年代后期,连这个小学都会没有,你留在村里的话,到时候自家小孩都没得书读,或者要走很远的路,到镇里去读。
教育、医疗等资源会逐渐集中到城市里,因此,进城是大势所趋。
高壮是他的好兄弟,他不能自己发达,却不管兄弟,得在社会腾飞之际,拉上兄弟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