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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

  马绍“哎”一声,取过匕首,又叫了一坛子酒,用干净布巾沾过酒擦拭好匕首后,将那狮子头切成薄块,盛给主子。
  经过方才,绿莺再不敢看那头一眼,老实埋头吃着。
  说来也奇怪,那贵公子在门口时,身上仿佛渡着一层光,晃眼又闪亮,可这进了屋,在座位上坐下了,又如普通人一般了。可众人仍是忍不住想去看他,五官没有吴清精致,没有冯元英气,可就是那么吸引人。绿莺想了想,吸引她的不是他的长相,也不是穿戴打扮,若是换一身破衣烂衫,也依然不会有损他的光芒。
  她凝眉想了半晌,终于明白过来,这就是气场!绝不是锦衣就能包裹出来,排场就能衬托出来,这是一种天生而来,自小培养的由内到外散发出来的气质,时而让人觉得高不可攀,时而又让人想去接触探看,时而又让人感到自惭形秽,这是一个人一生都难以遇到的一个稀有人物,引人好奇,让人仰望。
  这种气场,吴清没有,冯元有,可冯元与这人一比,气场绝对差了几十个来回。故而,她猜测,这人绝不是普通的大户人家富贵少爷那么简单。
  这时,她听见那随从与那贵公子说着话。声音也不大,不过想必因着是靠墙边,附近的桌子都隔得远,二人不是很忌讳,声倒也不算太小,让绿莺听了个真亮。
  “三少爷,你那伤口可还疼?”
  听了这话,祁云脸一白,打了个颤:“让你一说,我还真觉得有些疼,金创药还有么?”
  马绍连忙笑着摊开包袱,指着那一堆小瓶子:“有的,主子你看,走前那蔺......”
  他在这里忽然顿了顿,绿莺筷子一定,奇怪地等着他下文,接着又听他道:“蔺大夫,给咱们备了十几瓶呢。主子可还忍得?若疼得很,咱们这就要房上楼?”
  这时,绿莺闻到一股香甜奇异的味道传来,她下意识地噤噤鼻子深嗅了下。
  忽地,她脸色一变,不敢置信地望向那主仆二人。零
  作者有话说:
  蟹蟹秀儿,裤总,未未的打赏,干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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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5章
  绿莺清楚地闻到, 从那包裹里飘过来的,先是一股甜香,之后是一股苦味,这道苦味有些涩, 甚至有些臭, 总之很是刺鼻。香甜在明,苦臭在暗, 香包裹着臭, 掩饰着臭, 非常诡异。
  那香味, 她非常熟悉, 熏衣裳的玫瑰香。她瞄着那堆药瓶, 金疮药么?那为何放熏香?至于那臭味,真的是......那东西?用熏香掩饰着那臭味, 是怕这位公子嫌弃不用?若一切真如她所想, 这是有多大的仇怨,才能如此下得了狠手,她忽地有些心惊。
  到底是不是那物,绿莺不确定, 她也只是在书里见识过,三国时,这物是华佗的宝贝,可如今因生长在天竺等国, 中原倒是极少人知道。她之所以想到它,也是因这东西有着一般药材难以发出的一种气味——尿味, 还是陈旧发酵了的。所以, 这种极难闻的味道, 真不是让人轻易忽视得了的,闻过后,即终身难忘。
  绿莺心道,若不是有那始作俑者用玫瑰熏香遮掩,此时她是一定会吐出来的,光是想想,就泛呕。
  饶是如此,汉医汉药一门博大精深,她又不是出生医家,天下还有没有如此一味的东西,也是不知的。可回想方才,那贵公子本来轻松精神的脸,在听了那随从问伤口还疼不疼的话后,才忽地煞白起来,嘴唇也跟着泛青,那她就有点确定了,尽管还伴着些犹疑。故而,她没有甚么大动作,又开始静静聆听起来。
  那厢,心腹问他伤口能不能忍得,祁云静静体会了片刻自己的身子骨,觉得还不是那么难忍,便接着动起了筷子,道:“先吃罢,吃完再擦这药,若是此时擦了,再犯恶心,饭又吃不下了。”
  马绍点点头,想到甚么,眉头又聚起来,疑惑道:“若说这药倒是极好,一抹上,伤口立马就不疼了,可这总犯恶心打瞌睡是何道理啊?”
  这一点上,祁云也苦恼着,上一刻正生龙活虎的,下一刻就哈欠连天,擦了药还不时犯恶心,本就不壮的身子骨,这几日更是消减了不少。不过,想必不是药的关系,估么是他自己这不争气的娇气身子,最近辛苦了,就开始跟他闹腾起来了。
  敛眉轻轻叹了口气,他倒不是太过忧心,温声道:“蔺大夫说过,这药能安神,想必确实如此。泛呕也可能是我马车坐得久了的关系,昨儿骨头也发起酸痒来,倒是无碍,等到了山东,歇息两日就缓过来了。”
  “不如,咱们在这客栈停两日,再走?”
  马绍想了想,主子的身体最重要,眼下要办的事倒不急于一时。
  没想到祁云沉着脸摇头,对于这次被袭,仍是心有余悸:“不可,他们一着未成,难保不会乘胜追击,咱们还是不要在路上耽搁太久得好。”
  饭后,主仆一众上了楼。
  “小媳妇,脸这么白,是肚子不舒坦么?”
  绿莺抬起头,见赶车的刘伯一脸担心,单婆婆也疑惑地望着她,笑了笑,摇摇头:“我没事。”
  她心里波涛骇浪翻搅个不停。方才听了之后的那些话,她大胆地做了一个猜测,那二人说目的地是山东,况且一口京腔,应当是从汴京出发,到这客栈,最多两个日夜的路程,那公子说,昨儿他骨头坐马车坐得发痒,一个成年男子,才赶了一日一夜,就如此不济?说不通啊!
  如此,她有了九成的把握,那刺鼻的味道分明是阿芙蓉啊!
  罂粟花取其果的汁水,便是此物,跟别的几样药材搭在一处,用作药途,镇静止痛麻醉。这是当初华佗常用在手的一种药物,用在治毒疮、刮腐肉等。明时李时珍将它在罂粟身上提炼的方法收录在《本草纲目》中。
  可要知道,万物皆有利弊,这东西若常用,是会上瘾的,时日长了,是会死人的啊!
  人人都晓得,即使生了毒疮,或受了刀剑等伤,医治不及时生了腐肉,刮治时疼痛难忍,若没那舒缓的药物,大多数人会生生疼死。这些也都是算大病了,大多数人一生也不会遇到,少数人得过一次,也就罢了,谁也不会日日生毒疮,日日受刀伤,那得是多惨多苦命才能这么倒霉催。故而,用过一次,倒也无妨。
  不知道是因为这东西太邪了,还是因着岁月交替,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承,此时,因那花在中原没有生长,名医又多为隐士,行走世间的大夫不论高低好坏,更是从未使用过此物,至少对绿莺来说,她是从未听说过,也从未在药房见过。
  即便是她狭隘了,并不如她所想的那般少有,当真会有那零星医者会从塞外等地能弄到这物,医治病患时,那也只是埋头医治罢了,又有谁会闲的没事跟患者絮絮叨叨教授起每样药物的由来与特性,亦或是毒处呢,老百姓对此物更是不认识。
  可老百姓认不认识不重要,救人的始终是大夫,他们知道就够了。可那二人口中的蔺大夫,是甚么邪门歪道?
  方才那十几个小瓶,根本没有其他药的味,只唯阿芙蓉一物,况且,被当成金疮药,十几瓶日日擦用,岂不是生生要将好人一点一星消耗死?若说那蔺大夫,是个庸医?谁信!那样的人家,怎么可能请这样的人呢。可若是那大夫明知这是何物,还坚持如此,其心可诛!
  天字号房内。
  祁云精赤着臂膀坐在桌前,马绍持着白帛,匕首伸进药瓶里,舀出一块金疮药抹在帛上,轻轻往主子身上擦着,白皙的胸膛,赫然一道肉皮翻涌的长条伤口,可见当时剑刃被刺客多么有力地往下施压着,不撞见骨头不罢休,不索了命不收手。
  “哎,老夫人刚没,太太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迫害主子你,脸变得比翻书还快,她的真面目可真没多少人知道。”
  提到太太,就想起她那虚伪的儿子来,马绍不平:“还有大少爷,平日笑面虎似的,关键时刻却在兄弟背后捅刀子。”
  祁云神色复杂,默了默,闭上眼未言。
  半晌,才不悦地抬起头,呵斥心腹:“休要胡说!我俩自小一块长大,手足情深,大哥不是那样的人。”
  “三少爷,咱们的路线,你可只告诉过他一人啊!”
  马绍都快忿恨地哭了,果然是当局者迷。主子能不能不这么傻下去了,若是小事,掩耳盗铃也就罢了,这是人命啊。他咬着后槽牙,这次死了多少护卫,可都是一等一的好手,可惜了。
  祁云低下头,静静地将靴内的匕首取出来,伸手缓缓摩挲着。
  这把匕首镶满宝石,幼时大哥送他的,那时候,未逝的二哥经常欺负自己,每当那时,都是大哥将他护在身后。在京城时的碾压,这回路途的暗杀,他宁可相信这是太太的手笔,也始终都不愿去相信是大哥。
  叩叩叩——
  敲门声响起,马绍连忙将手按在剑首上,提着嗓子警觉问道:“谁?”
  “小妇人乃是方才楼下与二位公子邻桌用膳的,特有要事相告。”
  与祁云对视一眼,马绍嗖地抓起桌上配剑,拔出剑鞘,提着白光凛冽的利刃,两个大步冲到了门前。
  外头的绿莺望着面前紧闭的房门,忽地感受到身后带着煞气的视线。
  她忍不住缓缓回身,往后瞅了眼立着的二人,果然见他们眼中的戾气愈来愈盛,心内不由得打起了突突。
  刷一声,房门被从里头打开后,一把冒着寒气的宝剑突然搭在她的颈上。
  随着房门开阖声,绿莺方才在楼下见过的那几十个随从,也从左面右面上头下头的几处楼梯间陆续赶来。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便如天兵天将般屹立在她四周,身上散发出的虎虎之气要将她淹没。他们个个提着刀剑,寒气直铺面,她甚至能感觉到,脸上的汗毛都被那冰寒之气吹地直摇曳。
  大着胆子瞟了眼颈上的长剑,绿莺有些不敢置信,当初在钟翠上遇劫时,都没受过这种惊吓,心内又气又委屈,她又没做甚么坏事,不过是一片好心,这些人凭甚么这么对她。
  她回过头,气愤地盯着面前这人,质问道:“公子这是何意?”
  马绍冷笑一声,将剑又朝她脖颈上的肉皮逼近了一步,眯着眼,狠声道:“少废话!是谁派你来的,同伙匿在何处?”
  这是认错人了?她哪里长得像坏人?绿莺不由红了眼圈,哽咽道:“你们跟人结怨,跟我又有甚么关系,我不过是来告诉你们些事,关乎人命的大事。为何不问一句就拔刀相向,还有没有王法了?”
  “哦?再如何狡辩,也是没用。若真是无辜,怎么会寻到这间来,我家主子明明住的是对门那间。”
  马绍下巴朝她肚子点了点,不屑地嗤了一声,枕头还是稻草?如此拙劣的手段,卑鄙到极点,“扮作孕妇?你这肚子是假的罢,衣裳掀起来我瞅瞅,即可能见分晓。”
  绿莺连忙伸手护住肚腹,羞愤地朝他呸道:“你!无耻!淫贼!”
  他无耻?果然贼喊捉贼,马绍懒得跟她废话,冷眼一眯,高声道:“哼,妖孽还敢巧言令色,看我刺你一个对穿,让你现形!”
  他一抽手,将绿莺脖颈上的利剑收回来,手腕下压,手肘抬高,剑尖儿朝下,举高后猛地向她的肚皮刺去。
  “住手!”
  剑尖儿离肚皮一尺距离的时候,一声厉喝传来,马绍愣愣地停住手。
  第96章
  马绍往一边让了让, 示意绿莺进去。
  这回不用人吩咐,那些后来涌出来的护卫便全退了个干净,对门依然有两个兵士在守着,这屋只有马绍跟着她进来。表面上放心, 其实也只是个形式罢了, 这凶神恶煞的依然手跟长在剑把儿上似的,片刻不离, 虎视眈眈盯着她, 且还不放过她的脚, 不知是数着她步子, 还是怕她脚里藏暗器。
  进了屋阖上门后, 绿莺一怔, 刚才下令免她被割颈的那人,听声音是之前的公子, 明明是从这间屋子传出来的, 这时却连片衣角都没见。不过,也无妨,那事告诉谁都行,左右她提醒到了便是。
  见这炮仗跟恶犬似的瞪她, 绿莺也不脸大就坐,就这么站着朝他说了两句话:“那金疮药不是金疮药,而是阿芙蓉,有毒上瘾刮骨削肉, 时日久了,会丧命。”
  丢完话, 也不管这炮仗的狗眼又瞠成了牛眼, 转身就要推门走。
  “娘子且留步。”
  一人话落, 便从一圆柱后旋出,绿莺听了这声心念一动,好奇望去。
  确实是所想那人,可这......脸一红,她连忙垂下头,心内又羞又气。
  这人到底懂不懂礼啊,怎么敞着脖领啊,衣衫不整的,对着自己这个外人,还是个女子,也忒失礼了。
  哼,绿莺为自己的有眼无珠懊恼了一瞬,本以为是个带着仙气不食人间烟火的出尘人物,没想到不过是凡夫俗子一个,还是个轻浮浪荡的!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冯府最近极是热闹,门口车马往来络绎不绝,皆是来道喜的。因为,冯家老爷——升官啦。
  至于为何升官,说起来仍是异族小王子那事。
  过了这些时日,敬贞帝见国内没有异动,羟姜族内安插的细作也回报,羟姜王并没有开打的意思,便彻底放了心。他是极乐意不费一兵一卒,通过两国结秦晋之好,便能保持和平现状的。因此,可不就要有褒有奖,鼓励众位大臣家,也能使劲儿提拔出几个,将来能让与中原汉人审美有别的蛮子们魂牵梦绕的娇娃来。
  冯元从正四品的右佥都御史,升到从三品的光禄寺卿。
  光禄寺卿确是个好缺儿,掌管朝廷祭享、筵席及宫中膳羞。说白了,就是平日管皇上及宫内各位主子的吃喝,大祭时准备上供给祖先的祭品,年节大宴时负责来宾的吃食酒水。总之,清闲得很。
  而右佥都御史呢,是平日监察官员收没收受贿赂,及违没违反朝廷纲纪的事儿。虽说更加威风些,说句晦气的,跟黑白无常一样的本事,走到哪里都能将人吓尿了。可俗话说查案嘛,又不是定案,被查的人总有一半是真该罚,还有一半只真冤枉。所以啊,这位置,是真得罪人。
  升了半级,活儿也轻松了,省心又省力,冯元也该似往常升迁一般,去与同僚吃个酒。
  他也确实去了。跟督察院共事过的人,吃了个散伙饭。又与即将入职的光禄寺未来下属们,吃了个接风席。席间推杯置盏,好不热闹。一个个或羡慕或眼红,巴结逢迎的目光,让他烦不胜防。可他就是要高兴着,这里多热闹啊,比家好,家里冷清着呢。今儿啊,要不醉不归。
  喝着鲜香四溢的状元红,怎么就跟萝卜泡的水似的,没滋没味。冯元一杯一杯全灌了肚,对各方敬酒,来者不拒。席上的大人们,个个面面相觑,奇怪着这冷面王,今儿怎么这么好说话嘞,不仅没端着脸,反而还笑呵呵的,端的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不过想想也对,人家升职了嘛,是得乐呵。
  夜要深了,冯佟氏后头跟着宋嬷嬷,主仆立在二门外,翘首等待。
  不多时,轿子终于晃晃悠悠进了大门,须臾间便到了二门。冯佟氏连忙跟抬轿小厮打了个手势,让进正院,最终,将轿子停在了正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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