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都市言情>美人谋律> 第七十二章 见面不如闻名

第七十二章 见面不如闻名

  她是实话实说,可到包县令耳朵里就变成:春六小姐跟养父很亲近,而她的养父是贤王府的亲卫除长。以此推理,春六的意思就是春大山的意思,春大山的意思就是韩世子的意思,韩世子的意思就是贤王的意思,贤王的意思就是皇上的意思。
  想到这,白面包县令的冷汗就下来了,惊动了天听,那还了得!他必须的、一定的、以及绝对的要配合春六小姐,不得有误。
  于是春荼蘼要求见被告,要求看初审的文书,要求看方娘子的尸体,都被痛快应下,令她对包县令大有好感。当然,方娘子的姓氏她没有透露,现在仍以无名女尸来对待。因为怕这个案子幕后有黑手,她和父亲最好都表现得不知情才好。
  虽然还没有上堂,也没有公开审理,但口供已经有了一份儿,可惜只有两个被告和当时报案者的。供词乏善可陈,只薄薄一页纸,春荼蘼从头看到尾,也只用了片刻工夫:报案者的口供和韩无畏编造的完全一致,两个被告是绝不承认杀人。
  然后,她就见了两个当事人,可笑的是,这两个和尚都不知道自己有了状师。春荼蘼到大牢去探视的时候,他们安之若素、处之泰然的坐在大牢里念经,深刻体现何处不修行的理念。
  令春荼蘼感到无奈的是,他们听说她是状师,连忙表示感谢,然后谢绝,认为不需要。她解说了半天,他们却仍然坚信凡事自有因果,不要反抗,只要接受就好。望尘被杀,是前世欠了那个凶手的血债,这一世当还,不应该有怨恨之心。他们被冤枉,也是前世种下的因,他们要逆来顺受。若能看透因果,即会超脱俗世。
  这些似是而非的佛理,春荼蘼因为没有宗教信仰,实在想不出反驳的话来。她本想干脆就做死者的状师算了,让这两个“虎狼囤于阶陛,尚谈因果”的和尚求仁得仁去。可方娘子身份未明,大唐律不允许为非亲非故的人申冤,若这两个和尚不答应,她就上不得公堂,私下调查又多方受限。
  自从在大唐以状师为业,从来是她让别人挠头,现在终于遇到了克星,有人能让她挠头不止了。到后来,逼得她怒了,冷声道“我以前总以为,学佛会让人智慧通达,却不知也能学得如此迂腐。照你们所说,恶人要作恶,受伤害的人都是前世欠的,这一世就活该。你们谈因果,我却知道善有善报,天道轮回,佛祖也有金刚之怒。你们不肯配合,让死者如何瞑目?恶人不受惩罚,以后会变本加厉,伤害更多善良无辜的人。两位大师倒是看透了因果,岂不知你们的行为和作恶一般无异,恶人不除,世间正义凌沦,以后再有受害的人,都是拜两位大师所赐!不知这又是什么因果?不知这又是什么人间正道?不知两位明哲保身,自求圆满,可想过世人?不知成全小道而弃大义,也是悟道吗?”
  本心和望空目瞪口呆。可见,他们是参禅参得走了极端。
  春荼蘼知道他们必须要好好想一想,扔下这席话就不再多说,转身离开,由包县令亲自陪着,去了停放尸体的地方。才走近,就闻到一股怪味,身边跟着的小吏连忙递过浸过草药的布条,让包县令,春荼蘼和随行的小凤堵上口鼻。
  其实春荼蘼也不太适应,在现代时,尸体都是放在冷柜里,只有药水味,没有强烈尸臭。
  而尽管提前做了很多心理建设,在看到方娘子尸身的刹那,她还是很难过,只是掩饰得非常好,没让包县令看出来。很快,她强压下心中翻腾,以专业的目光面对。
  “此女子年约三十上下,手掌细柔,略有薄茧,据属下推测,应该家境不错,却也要进行日常劳作。”仵作是包县令叫来的,因而回话时是对上司,语气很恭敬“另外,她身上并无其他致命伤痕,只怕是溺毙,失足落溪也是可能。”
  “山溪水清浅,如何能淹死人?”包县令问道,同时瞄了一眼春荼蘼。
  春荼蘼立即知道,他们之前有过这样的对话,所以现在是说给她听的。
  果然,仵作对答如流“溪水虽浅,但前几天下过一场不小的春雨,水流很急。加上溪道中的石头圆且湿滑,不易落足,不小心踩下,摔倒,别说纤纤弱质女流,就是成年男子站在溪中,也会被冲下去。而那条溪的中途,因为地势的关系形成了一个不小的湖泊,最深处有两人深,若无潜水之技或者有人相救,必定凶多吉少。当然,也可能她是直接掉入那个湖里,然后从那处被冲到下游,然后被发现。”
  “唉,真是可怜。”包县令无尽同情,但话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想断无名女尸,也就是方娘子失足落水,不幸溺亡。
  叹息完,又转向春荼蘼“春六小姐,不,春状师以为如何?”
  “我很好奇,这个女人怎么一个人跑到深山里去呢?如果说无名寺还算在半山腰,周围有下山的路,那条溪水的上游,或者是那个湖泊,都在群山深处是不是?”她说得细声细气,态度温和中带着对权威的崇拜,麻痹了包县令。
  切,传得神乎其神,真是见面不如闻名。其实不过是个小姑娘,懂什么刑律之事?说不定之前是误打误撞的赢了几场官司,皇上为了捧白相,特意透露出的消息,让她有名气罢了。
  有了这个认知,包县令沉吟了片刻,就大着胆子道“这个嘛,据本官推测,定是这女子在山间迷路,走到无名寺后面的荒林时,路遇望尘和尚。那和尚歹心顿起,意图逼*,哪想到这女子是个厉害的,反倒借机把望尘和尚打倒,推入井中摔死。害怕之中,她遗失了自己的一只鞋子。慌不择路之下,她跑进了深山,迷失方向。或者,那时正是半夜,视物不清,她落入溪水,结果被冲到湖里致死。”
  听完这些,春荼蘼差点给包县令鼓掌。他应该去写小说或者乐舞故事,当个县令太委屈人才了。其实各县刑狱诉讼之事是由判官,或者刑房的掌〖书〗记主管,大案要案县令才插手,而这个案子扑朔迷离,显然包县令驾驭不了,只能靠想象了。不得不说,编得很圆满,而且很有戏剧性,若这样结案,可算是皆大欢喜,因为有纠葛的双方都死了。没有苦主,也没有受害人。
  可惜,如此结果方娘子不答应,春大山不答应,她春荼蘼也不答应!
  大唐的验尸水平很低,而因为尊重死者,方娘子连身上的衣服也没脱。这些事都是约定俗成,对当代的科学技术水平,她也没有嘲笑的意思。她不能容忍的,只是不负责。
  “大人,我对这个说法倒是有几个疑问。”她向前走了一步,站到方娘子尸身面前,垂下眼睛,没有丝毫的害怕之态。
  方娘子在水中浸泡的并不久,身体和五官肿胀得不严重,面目清晰,令她的脑海中,骤然浮现出方娘子温柔大方的笑意,那么活灵活现,而不是如此,脸色灰白,死气沉沉。瞬间,她几乎落泪。
  生命,怎么能如此顽强,却又怎么能如此脆弱,让她如何能不心生敬畏?让她如何能不坚信,生命的尊严,任何人都无权侵犯!
  她以手帕裹手,轻轻侧翻过尸身。方娘子的身体已经僵硬,有一种死人才有的沉重。小凤不用吩咐,自然上前帮忙,倒把仵作和包县令给惊到了,都来不及出声阻止。
  再抬眼,在包县令眼中,春荼蘼像变了一个人,双眼熠熠生辉,有一种名为自信,但他不知道是什么的气质自然散发,令他觉得之前大错而特错。这个小姑娘,不是因为身为白相的遗失孙女而得利,是她自己本事,将来必定会成为大人物!
  “大人,请您看这儿。”春荼蘼掀开方娘子那把乌油油的长发,指着方娘子的后颈。那里青黑一片,能看到清晰的指印。
  其大小,应该是一个男人的手。
  包县令吓了一大跳“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他看向仵作,震惊中有着谴责。
  仵作也惊到了,不顾身份挤上前,看到印迹后脸都白了“属下,属下之前没看到。”之后立即改口“是属下疏忽,容属下再验!”
  “不用了。”春荼蘼轻轻放平尸身,冷冷地道“我曾听闻,仵作之职,是让死者说话,是为死者说话,这样才能平息他们的冤情,让他们早登极乐。我可以容忍你技术不精,却不能容忍你马虎了事,不重证据,先入为主。”
  “春六小姐,这……你看……”包县令看向春荼蘼的神色满是惊骇和敬畏,好像她能沟通阴阳,长了透视眼似的。
  其实春荼蘼只是推测。
  因为她知道,方娘子不会凭白无故进入山间险地,更不会杀人。就算杀了,她也不是立即逃跑的性格。可她就是死在那儿,那就一定是谋杀。死于水中,不是自己失足,就是被凶手溺毙。大多数同类案子,凶手都是按住死者的后脖子,浸在水里的。
  她不懂法医学,但是身为律师,多少懂点皮毛。而这些表面证据,只需要常识就可以。当然了,是在现代见多识广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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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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