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都市言情>美人谋律> 第三十七章 狼神之子

第三十七章 狼神之子

  腊月二十一,春荼蘼食言了。
  眼看明天就要入白府,她却去逛了铁器一条街。以前她曾说过,绝不再来。不过她没有在叶记门前停留,甚至看也没看一眼,而是“随意”走了过去,给名义上的爹,亲生的三舅舅白世遗买了一对马镫。她不知道有没有人监视她,反正此礼物倒很合白世遗的军武身份。
  因为第二天就要入白府,一大早就得起床收拾,全家人睡得挺早。春荼蘼打发走了两个丫头,静静坐在黑暗中,等。
  此异世大唐和历史上的大唐一样,都处于地球上比较温暖的时期,但地处西北的长安,在深冬之际仍会下雪。
  今夜就有雪,不大,似细细的沙粒,被夜风吹得沙沙作响,就像脚步声。然而,夜叉真的出现时,是没有脚步声的。他仍然像夜魅,悄无声息的就出现。
  “对不起。”她道歉。
  “为了什么?”夜叉带着满身的雪夜寒气,就如两人初见时。
  “我说过,办完案子就回洛阳,永远不回长安。”春荼蘼并没有站起,安然于夜叉带来的阴影中“可是我做不到了,我必须留在长安。如果你不想见到我,只有你离开。”
  “你不需要躲我。”沉默了片刻,夜叉声音低回地道“不敢见你,是怕带给你伤害。你从来不是我的麻烦,相反,我会是你的。”
  很想说,你不是麻烦,我不在乎什么的,终究却没开口。因为,那样的话太空洞了。只要求道“我想上屋顶看看雪。”因为,从没有在高处注视过白皑皑的世界。
  “等我一下。”夜叉也不问情由,说了这四字就不见了。
  过了约摸少半个时辰,他重又回来,手里拿着一件大毛的袍子。所谓大毛,就是指裘皮的衣裳,作为生于现代有环保意识的人,春荼蘼真不想穿动物皮毛,可惜这年代还没有棉huā,只能以此御寒。而她前世听说过,〖中〗国东北出产的皮料比俄罗斯的还要好,只是不如对方出产量大而已。
  此时虽然黑漆漆的,却看得出皮子是雪白色,隐隐还有微光,手感丰厚,显然是上品,比之康正源送的那件还要好。表面上,夜叉应该很穷才是,但他做的杀人越货的营生……是隐性高富帅吧?奇怪的是,除了第一次相见时的惊吓,她从来不怕他。
  “其实在宰杀鸡鸭鹅等禽类时,收集它们的羽毛,尤其是贴着身体的绒毛,想个法子让羽毛不会生虫并去掉味道,垫在夹的衣服里,很是暖和呢。”她随口说,有点怀念现代的羽绒服。
  夜叉一怔,诧异于她脑子里总有些古怪的想法却没有多问,只在轻轻打开门时,背转过身体,为她挡住迎面而来的风雪,之后将她负在背上。
  夜色从面颊两侧掠过,夜叉腾跃的速度加大了风雪的凛冽。可是那空气,如此〖自〗由。而两人并没有到远处去,选了离官驿两条街外的一家私人乐坊。那乐坊有三层楼,是附近最高的建筑。夜叉带春荼蘼轻巧的落下,先以一团皮毛铺在满是细雪的屋顶上,才扶着全身上下包在皮袍中的春荼蘼坐下,最后细心的坐在上风口。
  借着乐坊朦胧的灯光,春荼蘼修正了自己对这件大毛衣裳的认知。不是上品,是极品,因为雪落而不沾,直接就滑落了。而且在这样的凛风里,她戴着袍子上的兜帽,手脚缩进衣服之中,居然半点不感到寒冷。
  “这是什么皮?”
  “雪狼。”夜叉犹豫一下,终究没说这件大氅取自一头体型非常之巨大的雪狼王。
  但是,这已经够春荼蘼惊异的了“你们突厥人不是很喜欢狼?除非自己有生命危险,否则不得屠戮吗?”何况还是取皮。
  “狼属于神,我们的神。”夜叉望着已经被白色覆盖的世界,声音比雪粒还要冰冷和锋锐如刀“可我不信神。”
  无神论?春荼蘼颇意外,因为古人都有宗教信仰,突厥人尤是。若不信,必定有不同寻常的遭遇,彻底湮灭了他心中的希望和期待的慈悲。
  今晚,她并不是找夜叉来聊天的,只是控制不住的想见他。从明天开始,她就是国公府的孙小姐了,她表面上胸有成竹,而且淡定平静,其实内心深处很些对未知的恐惧。她不明白为什么,遇到危险不安的情况就想起夜叉。不是很奇怪吗?想叫救命,却找到极可能是杀手头子的神秘男人。
  不过无意中说起这个话题,令她突然想更深的了解他,也向他说说自己的心慌。
  但,结果是夜叉先开口“你怎么知道我是突厥人?”他从没有说过。就算他的面庞有异国人的特征,却未必能确定是哪国。
  “你的眼睛。”春荼蘼向夜叉靠了靠,并不冷,却还是觉得挨近他才安心。
  雪,并没有变大,却极有耐性,这么泼洒个不停,整个世界已如琉璃。从高处往下望,长安巍峨宏大的屋宇,就像是白色的毛绒玩具,令一切都不〖真〗实起来,如梦似幻。
  身边的人,亲近又遥远,像是全世界只剩下两个人,却又似隔着层什么。
  而在乐坊的大门前,车水马龙,热闹非凡,雪夜挡不住的热闹,兼有丝竹声、笑闹声、管乐声、歌声,搭配着摇曳的灯火,融合成一团暖而暧昧的气息。一切,明明就在眼前,却似乎永远浸透不到他们的世界来。
  “你也觉得我的眼睛像狼吗?”夜叉侧过头来,望着春荼蘼。
  这种天色,看不出绿意来,但春荼蘼却觉得,他的眼睛像一个上等的翠玉,冷冷的,但通彻见底,寂寞的高贵。
  “狼有什么不好?”春荼蘼耸耸肩“众生平等。一个人并不会比一头狼高贵。”大唐佛法昌盛,却没有人像她这样说得自然之极。
  “知道我为什么约你出来吗?”她忽然话题一转“因为,我想找个人,能让我在他肩头哭。”说着,也不知怎么,脸上又冷又热,就真的落了泪。就在前一瞬,她还平静的聊天。
  是,那伤心一直在心头,死死压住,如今在这个异族男人面前,却再也控制不住。
  “我可以去白家,认回外祖父,但绝不是以这样的方式。”她把从没对任何一个人说过的话倒了出来“我不想叫别人爹,让我爹难过。我不想有亲不能认,偏要说是养亲!他们明明是我的祖父和父亲,为什么我就不能光明正大的承认!为什么我们一家不能在一起,我不想要金窝银窝,我只想回到自己的狗窝去!”这所有的所有,全是因为龙椅上那位搞出来的。
  这一刻,她恨。
  之前还不觉得,当还有几个时辰就要进白家时,她突然极度不愿。
  “我知道,我知道。”夜叉温声安慰。
  春荼蘼望着他岩石般坚毅、英俊、完美的侧脸,那被雪光映照的鼻侧阴影,因落雪而微湿的长发,忽然觉得他不是随口说说,他真的对她此时的心情感同身受。
  果然,夜叉抿了抿唇,似乎把心都剖开了,却又带着点痛极之后的无动于衷道“我真的懂你,荼蘼,因为……我也曾像你一样,明明最亲近的人却要形同陌路,对憎恨的人却要表现出亲爱。”他深吸一口寒冷却清冽的空气“我父亲是阿尔泰山脉那边的大人物,我的母亲却是北部有罗刹血统的没落贵族,是被我父亲抢来的姬妾之一。我父亲很是昏庸残暴,把女人当物品一样对待,还不如牲口。但他宠爱过我母亲,想让她生一个有北部血统的孩子,只是我母亲一直不曾受孕。在我的父族有一个陋俗,王族的女人不生子,就要送她到狼山上去。传说,狼神如果不理睬,就会有群狼把这个女人做为祭品吃掉。可狼神如果青睐于这个王族男人,就会使他的女人无欢而受孕,产下被狼神眷顾和保护的孩子。这个孩子,是王族之子,也是狼神之子,会具有无比尊贵的地位。多么愚昧可笑的想法,是不是?”
  夜叉满是嘲讽的微笑,却带着压抑不住的杀气。虽然说得平静,其实心底是愤怒。
  而春荼蘼,简直不知要说什么是好了。这事,理智点的大唐姑娘听了,都会觉得太过匪夷所思,何况她这种接受现代教育的金领精英?真的很难理解,可它就是实实在在的发生了。
  不经过欢好而受孕?对方还是异物种的狼神?这怎么可能!所以只在传说中有过吧?所以送上狼山的女人,最后全部悲惨的成为群狼的食物!想想,名为狼山,山上得有多少头狼,一个柔弱的女人到了这个地方,在黑夜里,群狼环伺,得面对着多么恐怖的死亡。太残忍了!
  可是等等,夜叉说起这个陋习,这个传说,又说起他的父母,难道他……
  “夜叉。”她把手伸出温暖的袍子,握住他冰冷的大手,用力抓紧。
  “是啊,我母亲被送到了狼山。过了七日,她没有像其他曾经到过狼山的女人那样,死得连骨头渣子也不剩,她好好的活了下来,只是吓得一个字也说不出口。之后不久,她被萨满诊出怀了身孕。那个孩子,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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