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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我方反派剧本 第230节

  大病一场让他精气神消散了大半,想发火,也发不出来了,反而可以更加冷静的看待这张信笺。
  玉阙,是天宫的意思,但在这时候,这是皇宫的代指。
  迎书,是三书六礼的最后一道,新郎要提前写好,在迎亲当天,念给新娘听。
  锦绣,这是嫁衣的意思,新嫁娘都会提前一年给自己绣嫁衣,而越是殷实的人家,嫁衣越豪华,上面的锦线也越多,所以,称一句锦绣,没有任何问题。
  三星,指三星在户,也是民间所说的良辰吉日,三星掠,就是指他们原定的良辰吉日,早已过去了。
  跟三星一样,大雁、桃花,全都是指男女结合的。
  天寿帝的表情很冷静,可他的心,跟破了个大洞一样,不仅如此,还有冷风正在嗖嗖的往里灌。
  每一句,这上面的每一句,都像刀子,扎在他的心上。
  其实他还抱着,可能不是真的,或许这不是甘静月写的东西的想法,可这字迹,他太熟悉了,还有这上面写的内容,指向性也太高了。
  尤其是盯着其中的“此缘错、豺狼恶”这六个字。
  两年温存,日日夜夜的耳鬓厮磨,为了她,朕连皇后都想杀,结果就落得“豺、狼”这两个字吗?!
  既然是错的,又为什么不说!
  等——
  天寿帝眼睛突然发直,甘贵妃不是没说过,刚进宫的时候,她对天寿帝爱答不理,看他的眼神极度冷漠,就像看一个仇人。后来她改变了态度,天寿帝喜不自胜,自然就把这些冷遇全都抛之脑后了,而如今,他全都想了起来。
  ……原来是因为这个?因为她心有所属,才对朕没有好颜色,那后来的情投意合,也是因为平家被他赶出了应天府,她没有指望了,所以只能对自己虚与委蛇吗?
  词里并没有说这个,但天寿帝成功的通过脑补,把这事变得无比合理。
  眼看着他那不中用的右手又开始颤抖,秦非芒觉得再忽视下去,有点说不过去了,于是赶紧上前两步,做出一副十分忠心的模样:“陛下,您的手——”
  天寿帝终于注意到自己那抖得跟鸡爪子一样的右手,他条件反射的一握拳,却软绵绵的使不上力。
  又是愤怒、又是难堪,还有心火不断的燃烧,天寿帝深吸一口气,对着秦非芒下令:“把闻士集叫来。”
  “查!把这应天府翻个底朝天,也要给朕查出结果来!”
  秦非芒看了一眼他这近乎狰狞的表情,不敢触他的眉头,立刻就应了一声。
  甘太师在外面,再一次被驱赶出去,但这回和之前不一样,这回是皇帝下的命令。
  他心中突然冒出深深的不安来,而就在他徘徊的时候,都指挥使闻士集到了,他看也不看甘太师,只大步进了华宁殿,甘太师垂垂老矣的面孔越发忧虑,却也没有什么能做的,只好就这么焦急的回了家。
  第123章 等候
  正常来说, 皇宫里有什么风吹草动,甘太师都能知道。
  他出入皇宫那么多年,在里面不知道埋了多少眼线, 多数内侍和宫女,都不用他去收买, 主动就向他投诚了, 而少数比较矜持的,他向其示好, 然后再掏出价值不菲的金银来,百分之九十, 都能获得对方的回报。
  但还有两种例外, 一种是光嘴甜不办事的人精,另一种是不知半点变通的硬骨头。
  前者代表是秦非芒, 后者代表就是闻士集。
  秦非芒还好说,他见风使舵,不敢得罪自己, 就算不能为自己所用, 但只要不是太大的事,他都愿意卖自己一个好, 而闻士集就不行了, 此人油盐不进、软硬不吃,只听皇帝的命令, 性格倔的像头驴。
  他都三十三了,还没娶过妻,寻常人在他这个年纪, 孩子都该说亲了。
  而他没娶妻,也不是因为他性格太独, 是天寿帝十分的依赖他,怕他娶妻以后就有了自己的想法,所以命令他奉旨单身,而闻士集这个奇葩,这么缺德的命令,别人接到以后,哪怕当场答应了,回去以后也得憋屈的借酒浇愁,全家都要因为这个命令痛哭流涕,而他呢,他一点意见都没有,就这样照单全收了。
  ……盲目忠诚到了这种地步,甘太师老早就不再从他身上下功夫了。
  只是一碰到这种时候,他还是会无比扼腕。
  宫里传信,闻士集进宫没多久,就点了一队人马,又出去办事了,甘太师非常想知道,他去办什么事了?什么事这么紧要,让皇帝刚苏醒过来,就急着让他去办?
  常年在皇宫当中横着走,骤然遇见这种两眼一抹黑的情况,甘太师心焦不已,然而他家里,好像就他一个人这么担心,他的儿子、孙子们听了他的话,都没放在心上,还笑着说他是上年纪了,想太多,闻士集办事,跟他们家有什么关系啊。
  皇帝没见甘太师,他们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毕竟皇帝这回鬼门关前走了一遭,他精神不济,不愿意见人,这不是很正常吗?也就爹,总是疑神疑鬼,给自己找事干,皇帝再怎么着,难道还能动甘家?不可能的啦。
  甘太师:“…………”
  他有点想发脾气,但他这精力确实不咋样,很难动怒。
  再加上,仔细思考一番之后,他觉得儿子们说的不无道理,皇帝阴晴不定是出了名的,可无论如何,他对甘家,都是一如既往的尊重和爱护,唉,看来他真是老了,被楚国长公主那个女流之辈摆了一道以后,就总是患得患失。
  哼,先在家养两天,等他养好了,皇帝的心情也恢复了,他再进宫告状去。
  一个寡妇,竟然也敢在他面前耍威风了。
  ……
  *
  孟昔昭这天被太子气着了,早早地就回了府,回府后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干脆就躺床上,早早睡下了。
  由于前一天睡得早,第二日他起得也早了不少,冬至已然过去,但天依然需要待到辰时才会泛起鱼肚白,如今这个时辰,天还是透黑的。
  孟昔昭用杨柳枝蘸着古代版的中草药牙膏刷牙,古代的牙膏草药味浓厚,有些许甘甜,但不起沫,老是让他觉得没有刷牙的成就感。
  看着那一小盅草绿色的糊状物,孟昔昭默了默,喃喃自语道:“要不然让那群道士把牙膏和洗面奶也整出来,搞个晨起洗漱三件套……”
  金珠正在一旁给他拿着毛巾,虽说她如今在府中地位极高,但这种贴身活计,她还是自己来,一是为了在其他下人面前显示她与孟昔昭的亲密,二是为了孟昔昭的面子,这府中人虽然很多,可孟昔昭几乎不让其他新人到他近前来,如果金珠等人没时间,他就全都自己干,金珠不理解他为何如此的“排外”,只觉得身为府尹,却还事事亲力亲为,说出去实在不好听,所以不管她有多忙,早上,她还是要在这伺候着的。
  而孟昔昭也习惯了,看着别人对他卑躬屈膝,他会有淡淡的排斥感,但金珠银柳这几个,跟他家人差不多,他就不会再这么客套和计较了。
  把毛巾递给孟昔昭,金珠让外面的小丫鬟进来,把污水端走,然后才问他:“郎君说什么呢?”
  孟昔昭擦擦嘴,摇头道:“没什么,自言自语。宫里有什么动静?”
  一听这个,金珠就不再关注牙膏的事了,她忍不住的微微一笑:“陛下大怒,连夜叫都指挥使进宫,这一晚上,怕是没少折腾。”
  孟昔昭顿了一下:“人都安排好了?”
  金珠见他最关注的还是这个,不禁安抚的笑了一下:“郎君放心,早就安排好了,不会出岔子的。”
  孟昔昭点点头:“那就好。”
  *
  殿前司的办事效率还是很厉害的,闻士集在外面奔波一晚上,终于找到了把那张信笺放进匿名诗社的人,巧了,这位居然是个王爷。
  而且就是那位七年前病故的,天寿帝亲弟弟的儿子。
  在他爹撒手人寰以后,他就继承了王位,而且从亲王,自动降成了郡王,但跟梁郡王不一样,他这人没有任何优点,平日除了作乐就是寻欢,因为上面没人管着他,好好的一个王府,都快成皇家行院了。
  此人平日不学无术,对政治一窍不通,领着个闲职,但是从来不点卯,他毫无野心,除了太草包也没什么致命缺点,天寿帝虽然看不上这个晚辈,但看在他还算乖的份上,而且留着他,能继续展现自己的仁慈,就没在意过他,只让他继续当自己的富贵王爷。
  至于附庸风雅,爱逛青楼的人都有这个特点,这位王爷听说有了那么一个匿名诗社,自然也要去凑凑热闹,而他诗书不通,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没有创新,只是在那看别人写了什么。
  说是匿名,但何人是什么风格、何人有什么文采,大家其实心中都有数,一半,大家猜不出来那是谁写的,可另一半,稍微用心,就能察觉到作者是谁。
  当出现一首特别妙的,大家更是讨论的无比激烈,多的时候,能猜出十几个候选人来,是人就有好奇心,猜不到,抓耳挠腮,猜到了,更是趾高气扬,能连着三天多吃一碗饭。
  匿名诗社只是不让人署名,却没让人不得猜名,被猜中之后,正主施施然的出来认领,自然又是好大一番扬名。
  这位王爷始终都是凑热闹的,偶尔也做一下散财童子,他一直都是看客,只会傻乎乎的在一旁看别人激动、就自己跟着也激动。而突然有一天,他身边新宠幸的一个帮闲,说得了一个新奇的玩意儿,竟是一张不知出自何人之手的情词,他讲,他是花重金从一个百姓手里买来的,而那百姓,则是不知道从哪捡了别人废弃的旧物,那帮闲撺掇他,说拿这个去诗社,让那些大才子绞尽脑汁的猜,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猜出来。
  想到那个画面,王爷和帮闲都猥琐的嘿嘿笑了起来,帮闲是为了赚钱,他提这个,肯定不可能主动献给自己,王爷也知趣,当场掏钱,把那首词买了下来。以他这个文化水平和人生阅历,他觉得这首词写的还是可以的,虽说有些露白,可胜在情真意切啊。
  看看下面的两滴水渍,这必然是写词人情到深处,才落下的眼泪。
  王爷心里美滋滋的,因为这时候的文人,在天寿帝的影响下,就喜欢看情诗情词,尤其是这种一看就是be结局的,想当初,桑烦语为何一夜火遍大江南北,还不就是因为她写了个be的缅怀词。
  王爷心里算盘打的特别好,等这首词扬名了,他也能跟着得到大齐文人的青眼,虽说那词不是他写的,可那是他帮忙传播出来的,他是伯乐啊,这不也是一段佳话吗?
  可怜这位被彻底洗脑的笨蛋王爷,还在家里做着依靠这首词,讨好那些自比浮萍的行首的美梦,然后,他的王府,就被闻士集冲了。
  …………
  这王爷年纪不大,还没弱冠呢,活了十几年,除了逢年过节能看见天寿帝,平时,根本就跟皇宫没有来往,发现闯门的人是殿前司都指挥使,他吓得两股抖如筛糠,搞得闻士集也很郁闷,他是来询问事宜的,又不是来虐待皇亲国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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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冠,就等于是孩子,再加上他年少失怙,亲爹又是天寿帝的胞弟,且从小身子不好,子嗣也凋零,孩子生了好几个,可养大的儿子,就这么一个。
  等于是各种buff都叠满了,别说天寿帝现在还不知情,就算等他知情了,他也不能轻易动这个小王爷。
  小王爷得知闻士集的来意之后,都快吓死了,立刻就让人去找那个帮闲,然而最近应天府里闹得厉害,诗社被关了,桑烦语病了,他也好几天都没去过诗社了,那帮闲本就是他在诗社附近认识的,如此一来,他们这几天也没见过面。
  等闻士集带人亲自去找,却从邻居家中得知,那帮闲手中客户不止小王爷一个,他还陪着另一个公子哥玩乐,而那个公子哥是个愤青,他也写了一首嘲讽天寿帝的诗,正好就是这个帮闲润的色,在诗社被关之后,他觉得公子哥家大业大,估计没什么事,而自己就难说了,索性,包袱一卷,出去避难了。
  闻士集:“…………”
  他额头青筋突突的,分出一队人马,让他们出城去调查此人跑哪去了,然后,他继续带着剩下的人,问王府、问邻居、问所有认识那个帮闲的人,就为了查出来,他到底从哪个百姓那里买到的诗词。
  闻士集心很累,他以为自己要先找到帮闲,再找到百姓,最后才能找到诗词的主人,这么一通查下来,少说三天,多说七天,而根据他昨晚的观察,天寿帝连今天都等不了。
  估计下午就得召他进宫,而听到他一无所获的消息,哪怕他是都指挥使,也别想落一个好。
  闻士集是很忠心,可忠心不代表他不怕疼啊,皱着眉,正在思考要不要随身携带两瓶金疮药的时候,突然,柳暗花明又一村,帮闲没找到,百姓没找到,可是,有个邻居记得帮闲说过的话,他说,八十里河如今处处都是发财的机会,工部的老爷们正在翻修旧宅子呢,每日都在往外扔东西,全是贵人用过的,大娘要不也过去看看,能不能捡个金疙瘩回来?
  这位邻居大娘显然没上当,她觉得这建议十分的不靠谱,首先,真有好东西,肯定全让工部老爷们拿走了,能扔出去的,都是破烂,其次,她一升斗小民,还能在应天府里捡到金疙瘩?就是真捡了,她敢拿吗?
  大娘永远都是你大娘,就是深谋远虑,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像这位大娘一样智慧,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若是旁人,说不得就真捡了。
  闻士集怀着这样的想法,直奔八十里河,把刚要出门盘账的金珠吓了一跳,闻士集在前,其他侍卫在后,在不能跑马的应天府内城里,他们全部骑着高头大马,在金珠面前呼啸而过,等他们拐了弯,金珠才拍拍受惊的心脏。
  如今金珠也是有人伺候的,孟昔昭专门雇了两个丫鬟给她用。
  小丫鬟对金珠唯命是从,扶着她的胳膊,担忧的看着她:“文娘子,你没事吧?”
  嗯,金珠姓文,没有进入牙行之前,她叫文菽帛,这个名字承载着她爹娘的小小愿望,希望女儿有谷吃、有衣穿。
  至于为什么不用更贵一点的谷子和布料……自然是因为那时候他们家还在逃荒,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自家这个差点没养活的女儿,未来会有这么大的际遇。
  但牙行老板觉得这名字太土了,一点都不贵气,于是做主给她改名叫金珠,至于银柳,她本名就叫这个,是孟夫人听了以后,觉得这姑娘面对贵妇也够冷静,性子不错,而且名字跟她刚雇的金珠特别配,所以跟着雇回来了。
  金珠笑着摇摇头,还拍了拍小丫鬟的手,让小丫鬟感受到自己对她的亲近,果不其然,小丫鬟眼睛亮了一下。
  上了马车,车夫很快就把车驾远了,而他们谁也没在意突然出现的殿前司侍卫,小丫鬟就算在意,看了看金珠的神情,也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
  ……
  闻士集带人,把八十里河附近正在施工的宅院找了一个遍,其实这时候正在施工的还真是不少,毕竟天寿帝刚刚大行封赏么,可等属下过来汇报,这几家分别属于谁的时候,闻士集仿佛心有所感,一下子,就盯向了尚大将军那个宅子。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宅子,原本是平家的。
  闻士集早年是跟着郁廿的,甘贵妃进宫的时候他没赶上,但后来甘贵妃过世,以及皇帝伤心过度,做出一系列昏头的举动,再有就是平家勾结海盗,引得皇帝震怒,这些事发生的时候,他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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