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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7节

  梅华走了,但是明宛同意上学的影响还没有结束。
  原本打算让明宛一整个下午都自由发呆,等到傍晚再带明宛读一会儿三字经的江平之,不知何时拿到的纸笔,开始帮明宛整理规划时间了。
  用江平之的话来说就是,既然已经决定要上学,而不是等明年再开始,那就先多学一点,免得到时候更不上,学起来吃力。
  当然,即便是定下了要好好教明宛的事情,江平之也不会太严厉,让明宛没得休息。学习很重要,但也要兼顾休息与玩乐。
  江平之从前的成疾就很好,在学堂的时候,和刘长征的哥哥刘万里就是先生天天挂在嘴上夸奖的学生。杨璋玉虽然和他们关系也好,但是杨叔叔夫妻出身好,杨璋玉在最开始并没有和他们一起上学。当然,三个人后来还是成为了关系极好的朋友,几乎是形影不离,就连从军也是三个人一起的。
  只不过后来并没有分到一个部队,这也没有妨碍他们之间的关系。
  江平之和明宛定好了,吃完饭以后,她可以先休息,不管是玩也好,还是发呆也行,等半个小时后就要去午休,午休一个小时起来之后就要开始学习。
  李明宛认真的听着江平之的话,她认真的点头,江平之的安排其实蛮合理的,就是要忽略她早就已经认字这件事……
  《三字经》一直假装不会,重复读好几遍,还是有一些些累的。
  而在两个人商量得清清楚楚的时候,他们好像又听见了争吵声,但是这次不是杨良玉和刘长征这些小孩子们的声音。
  反而……
  有点像是赵蕙兰的。
  两边院子其实隔得不近,每个院子毕竟还是挺大得,但是如果有人是大声喊出来的,除非院落隔得远,否则也可以听见。
  赵蕙兰平素是最讲究体面的人,可是刚刚那声音,确实已经接近歇斯底里。
  江平之是知道内情的人,他几乎很快就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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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是杨璋玉。
  他当初从军是瞒着赵蕙兰的,在赵蕙兰眼里,有一个日日都要担惊受怕的丈夫已经够了,她还是因为父亲的家大业大的必有,才能安然生活。
  如果,她的儿子也踏上这条路,甚至更危险的去从了军,对于赵蕙兰而言,不亚于夺去她的半条命。所以她一直都很反对两个儿子有何他们父亲相关的志向。到了后来,全国胜利了,就变成反对他们从军。
  赵蕙兰的反对,并不止那些软的手腕,她会疯。从某一次她目睹杨成桢差点死了之后,平素是正常的,一旦两个儿子有了其他的念头,她就会歇斯底里。
  正是因此,从来没有人敢在她面前提起一丝一毫。
  所以赵蕙兰一直以为两个儿子都在外面读书,大儿子杨璋玉更是远渡重洋,出国上学了。不仅如此,在赵蕙兰眼中,大儿子自小就学业优异,待人接物颇有手腕,关键是对外文精通,所以她对杨璋玉的期望很高。
  在全国胜利之后,她不必担心杨璋玉会因为父亲的身份而被人猜疑,她虽然不怎么提及,但身边的人都能够看出她是希望杨璋玉将来学成归国,能做一个外交官,儒雅有风度,不卑不亢。
  而这一切,在今天看见身穿军装的杨璋玉时,聪明的赵蕙兰很快就能明白,已经是空想了。
  故而后面她的所有失态,所有气愤,都是可以想象出来的。
  站在原地的江平之犹豫了一会儿,他知道赵蕙兰最看重体面,如果他现在过去,恐怕被外人撞见后,一切只会更糟糕。
  但如果让江平之什么都不做,他也难以安心,杨璋玉和刘万里,还有江平之,他们三个是关系最好的兄弟。在垂眼的几瞬,江平之很快有了想法。
  他低头叮嘱李明宛,“你先在这院子玩,等会儿时间差不多了,可以先去睡午觉。我要出去一趟,不会走的太远,在你睡醒之前我就回来了,乖乖听话,不要乱跑,可以吗?”
  明明李明宛待在北平城数一数二安全的地方,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门卫恐怕也不会轻易让她出去,但江平之还是极为仔细的交代了她。
  也许一开始是救下她的责任与爱护,但是慢慢相处下来,有了感情,就真的如同妹妹一般关怀。尤其在熟悉之后,总免不了多唠叨丁宁几句,生怕自己疏漏了什么。
  不过,江平之有些多虑了,李明宛并不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在听到江平之的话以后,她就知道杨良玉她们家应该发生了什么,并且是自己不好知道的事情。
  既然不适合她知道,有和她没有太大关联,她就不会冒昧去探知。好奇心害死猫,通常电视里最先被炮灰的就是按捺不住自己好奇心的人。至于一个人跑出去,除非她疯了,尽管现在北平城戒严,基本还算太平,但她有过被人贩子藏在泔水桶里的经历之后,就会更加小心。
  因为她不会忘记,有多少悲剧是从被拐卖开始的。
  尤其是在娘道文里,她很担心哪天一个不小心,自己又落到人贩子的手里,像这种情节,通常是娘道文里常备的。
  为了避免自己重蹈覆辙,她其实还是比较小心的。
  至少不会一个人独自出门,尤其在北平还存在一些问题的时候。
  李明宛乖乖的回答了江平之,并且向他保证自己一定好好的待在自己的院子里,如此之后,江平之才放心的离开。
  明宛一个人坐在院子里,认真的思考自己应该玩什么,一个人的话,其实她好像也没有什么能玩的游戏。跳格子什么的,太幼稚了。
  思来想去,她还是决定去自己的小书房,继续看小人书。胡若弗虽然早出晚归,但还总是记挂着她,在明宛不知道的时候,就带回新的小人书,并且放进书柜里。
  原本明宛就没有把小人书全部看完,现在有了新的,就可以看的更久了。
  比起出去玩游戏,她还是更喜欢这样安安静静的看书。就是偶尔时间流逝的太快的时候,她也会莫名感觉害怕。但是既然没有要求的话,明宛还是决定看会儿书好了。
  等到明宛的意识隐约从书里出来的时候,她才猛然发觉,好像时间并不止过去了半个小时。因为太阳已经开始偏移了,并没有到日落的程度,但也不是大中午了,她至少看了一个多小时。
  原本明宛只是想要看半个小时的书就去睡午觉的,谁知道就过头了。
  她站起身,脚也有些发麻了,明宛扶助旁边的桌角,晃了晃神,让眼底的黑影散去,然后才透过书房的窗户向外望去,好像并没有看到江平之的身影。
  那应该是还没有回来,她用了一会会儿的时间思考,然后果断决定,她现在回房间躺着,虽然没有睡满一个消失,但等江平之回来的时候,她也是睡过午觉的了。
  这样决定好了之后,明宛就把自己先前看的小人书放回书柜了,然后往她的房间里走。
  等到明宛脱了鞋子,换了睡衣,躺在散发着肥皂的清香,还有阳光照射过的温暖的被窝后,过了没有几分钟,她意识尚且有些混沌的时候,隐隐约约似乎听到了脚步声,但是那声音在她的房门前停住,踟蹰了几步,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做,也没有敲开房门,就这样重新走了出去。
  听着脚步声渐渐消失,明宛本来就不清楚的意识,更是直接散去,陷入沉睡。
  等到明宛一觉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微斜,到了午后。
  如果她再睡得晚一点,恐怕吃饭吃的早的人家,已经开始吃晚饭了。
  等到明宛着急忙慌的把睡衣换下来,穿上鞋子推门出去的时候,江平之已经再廊下看了许久的书,她能瞧见江平之的书已经翻了有小半本了。
  听到李明宛推门的动静,江平之的目光才从书里落到明宛的身上。不算刺眼的阳光照射在江平之身上,为他打出了柔和的光晕,他本就长身玉立,面容俊朗,修长有力的手执着书卷,有道是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殊不知在微风煦阳下看人执卷读书,也是这般牵动人心。
  直将明宛看的微愣。
  儿江平之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没有责怪明宛睡过头了,而是对她微微一笑,温声问道:“睡醒了?”
  李明宛点点头,“嗯。”
  江平之看着明宛还有些没睡醒,晕乎乎的模样,有问道:“睡了这么久,有没有觉得头疼,或者难受?”
  这次明宛摇了摇头。
  但是江平之还是有点不放心,可能是日头偏弱,室外还是有些降温,刚刚睡醒的明宛脸上有了两团酡红,他伸手摸了摸明宛的额头,被一只温和不燥的手贴着,所以明宛并没有后退,她甚至还有心思观察江平之的另一只手。
  怎么说呢,虽然因为握木仓和训练,而让手上有了茧子,但是这双手的形状是极好看的,在明宛的认知里,这样匀称好看的手,如果去执棋应当是十分好看的,但投笔从戎也依旧好看,只是更多了几分凛冽,因为要保家卫国。
  等到江平之的手从明宛的额头离开之后,明宛的目光才重新回到江平之的脸上,江平之此刻的神情骤然一松,他含笑说道:“还好,没有发热。”
  紧接着,他又拿起放在身旁的另外几本书,站起身对明宛说道:“虽然睡迟了一些,但是也无妨,趁吃晚饭前的这一会儿,还能再学一些。
  你想要去书房学呢,还是在其他的地方?”
  江平之一贯民主,大多时候都会征求明宛的意见。
  李明宛低头沉吟了一会儿,回答道:“可以去外面的亭子吗?我想一边吹风,一边读书,而且四面有光,亮一点读书更舒服。”
  对于这样的事,江平之一向是随明宛决定的,他颔首,“可以,但是气温快降下来了,去亭子的话,得多加件衣服。”
  见江平之同意,原本目光还有些迷糊的明宛,眼睛已经一下子亮了起来,她弯着眼睛,雀跃得像个小鸡崽,“当然当然,我这就去穿衣服。”
  明宛很快就蹦哒道自己房间,加了件薄薄的水红色小外衣,然后开心的跟着江平之去了外面的亭子读书。
  微风正好,水波不兴,在靠着湖边的亭子读书自然人也清爽了几分,但也确实更冷,还好江平之有先见之明,让明宛加了件衣服,所以此时不用再跑回去穿衣服。
  不知不觉间,一个教一个学,就到了傍晚,出去老师家学习的李卓晚也回来了。
  他身上背着蓝色的斜挎布袋子,里面放着沉甸甸的书,这就是他的书包。
  而比起李卓晚的书包,更值得关注的是他身后的人,一个满头银发的小脚老太,还有一个比李卓晚大几岁的小伙子。
  明宛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就连他们对这座房子似乎也不太熟悉,可是看李卓晚的态度,他们又好像不是什么陌生人。
  作者有话说:
  江平之(摸明宛额头试体温):好像有点发烫
  可恶的作者咕:赶紧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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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老太太人看起来挺好的,虽然驮着背,一双小脚也走的很慢,可是精神很好,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惊叹,嘴里止不住的夸奖,“好啊,好啊,文畔现在可真有出息。”
  说着,老太太就握紧身旁孙子的手腕,虎着脸教导他,“你可要跟在你文畔叔身边好好学,知道吗?”
  老太太的孙子比李卓晚大几岁,应该还没有成年,但是人却很高,瘦高瘦高的,衣裳裤子都短了,露出手腕和脚踝来,藏青色的对襟把他衬得有些木讷,但人却很孝顺,面对奶奶突如其然的提醒,他认真点头,“孙子知道了。”
  然后就十分小心的搀住老太太,“奶,您慢点。”
  老太太不满意孙子的不灵光,原本想提醒他再多说一点,可是看着孙子老实憨厚的样子,到底是没有动手提醒他,转而夸起了李卓晚,“还是你这孩子好,一瞧就有灵气,和你爹还有伯伯一样,一看就是个读书料子。”
  李卓晚在人情世故上一向都很有分寸,初始周到,说起话也滴水不漏,“怎么会,我哪有长辈们的风采,就是按着老师教的学。但是大成哥可不一样,他对您老可孝顺了,哪像我天天惹祸,伯父伯母看了都头疼。”
  谁知道老太太并没有如同那些普通的奶奶那样,一听到别人夸自己的孙子就高兴,反而是摆了摆手,“孝顺是孝顺了,可还是读书好,他要是有你这孩子的一半灵秀劲,我就算是死了也能闭上眼睛。
  好孩子,我老太婆也没别的只望,就是你将来有出息了,看着提携提携你大成哥,就算是指头缝漏点东西,也够叫这孩子受用一辈子了。”
  旁人听到这恭维话,加上老太太情真意切的恳求,说不定就真答应下来了,反正还要很多年,都是没影的事,但是李文畔年纪虽然不大,人却很清醒,压根没有被几句夸奖就弄得脸红,或者飘飘不知所以然了,“怎么会,您可太高看我了,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将来哪至于有什么大出息。
  反而是大成哥,人好又孝顺,等他出去工作了,您老可就等着享福了。”
  见李卓晚油盐不进,左右得不到个准确话,老太太有些失望,但是又不由在心里感叹,就是这样的孩子才是真的一瞅就知道以后差不了,恐怕又是个能和他爹跟伯伯媲美的大人物,只可惜她的孙子,是和他爹一样孝顺,人也良善,可他爹的聪明豪勇却是一点也没有继承,否则她也不用为他担忧到这个份上,连老脸都不要了,跑到这来求人。
  老太太一辈子都是个厚道人,如果不是真的有求于人,怕自己死后,没人给孙子安排个着落,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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