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七章 身份高贵的老婆婆!
星辰缀满夜空,夜色中,一只白色的仙鹤张开双翅,沿着江河一路向北飞行,在夜色中划过一道优雅光芒。
天云城一家豪宅大院中,一名更夫提着灯笼,敲打着梆子,嘴里喊着“夜半三更,君子勿劳”,干枯的身影在各个院落中走过,竹编灯笼上大大的“李”字,随着夜风轻轻转动。
已至深夜,豪宅各个院子都已经熄灯,然而一片漆黑中,却有一处小楼之上微微泛着光亮,牛皮纸窗户上,倒映出一个修长魁梧的身影。
像是忽然感应到了什么,小楼上窗户被推开。半响后,飞鹤从夜色中飞入小楼方向,双脚勾住窗台,身体立即化为一道白色光幕,两行清秀的金字,在光幕中依次闪现。随后光幕一闪而逝,统统消解不见。
“思思这个丫头,竟然真的通过了天澜宗的测试.......还是天赋异禀。”
清瘦的背影在小楼雅室中背着手,慢慢踱步,嘴里轻声说道,他似乎在思考着什么,粗布平底布鞋轻轻踩在精致的地毯上,没有一丝声音。
雅室的暗影中,一名豪奴打扮的中年人,双手交握在一起,一直躬身肃立着。
听到清瘦背影出声后,豪奴脸上泛过一丝喜悦。那种喜悦不像是奴才对主人的喜悦,倒像是老父亲听到儿女喜事后开心的喜悦。
“李春,你觉得这是好事吗?”
清瘦身影注意到了墙角豪奴的异样,淡淡出声问道,声音没有任何感情,冰冷的像是腊月天塞北冰封的河川。
豪奴忙躬身垂首,恭敬说道,“侯爷,小姐是老奴亲手抱回,这些年老奴看着她一天天长大,说句不知道轻重的话,老奴每次看到小姐,就像是看到自己女儿一样,老爷日盼夜盼,无非也是希望小姐能找到自己归宿。”
一声叹息,从清瘦身影中发出,常乐侯揉了揉紧皱的眉头,“只是她的身世太离奇,万一被天澜宗的人查出端倪,我担心思思承受不住啊。这些年,你我隐瞒她的身世,就是希望思思像是笼中金丝雀一样,衣食无忧,快乐成长,谁能想到,她竟然会突然参加什么天澜宗的选拔......命啊,这就是命啊。”
“老爷,小姐毕竟不是笼中雀,她一天天长大了,总会去找属于自己的天空。还有,老爷从商船回来后,好像对那个叫吴川的年轻人,评价还不低。”管家抬起头看了眼常乐侯,恭敬说道。
“我给他讲了一部分当年的事,不过是想暗示他,思思出身凄惨。让他保护好思思,吴川这个人,杀心重做事冷静果敢,如果不是思思身世太过于离奇,和吴川倒也是佳偶天成啊。刚才朝廷在天澜宗的密使灵鹤传书,吴川的天赋测试十分离奇,他竟然把天澜宗的测试球给弄炸了!哼哼哼,我现在都不敢想,天澜宗的牛鼻子们,现在肺都气炸了吧。”
常乐侯脸上露出一丝冷笑。
李春眼睛里露出一丝亮光,他双手屈伸向前一躬身,“老爷,奴才已经吩咐三名丫鬟,还有阿成潜伏天澜宗,伺候小姐饮食起居,暗中保护小姐。加上吴川在的话,大小姐的生命安危应该不是问题。”
“你想的很周到,比我周到。”
常乐侯脸上露出一丝笑。十分温暖的笑,“我现在有一点期待,咱们这位刁蛮任性的小公主,真从天澜山学了一身本事回家,还不得把侯府搅和的鸡犬不宁!我现在倒是害怕,这个小姑奶奶要是把我们侯府给拆了,那我们这帮老东西,还不得无家可归吗?哈哈哈哈!”
常乐侯和李春相对大笑起来。
片刻后,门外忽然急促脚步声,一人喘着粗气,低声说道:“老爷,鸿翎特使驾到!”
“你说什么?!”
常乐侯和管家李春同时大吃一惊!
鸿翎特使,是皇帝亲派特使,因为手持一支红色箭羽的御制飞箭为凭证,所以号称鸿翎特使。
常乐侯立即整理衣衫,打开小楼房门,急匆匆向大门走去。
等他打开侯府大门后,出现在他面前的。竟然是一辆十分不起眼的篷车,车围幕布是简陋的粗布,车挡板甚至没有刷漆,更像是乡下车把式赶的活计车。
拉篷车的动物更加古怪,不是牛不是马,甚至也不是驴,而是一头白色的小鹿!当然,比起普通獐鹿要茁壮一些,但比起高大魁梧的驮马或者黄牛之类,总是小了一大截。
普通人见到这种普通篷车,以及拉篷车的白色獐鹿,可能已经发出一声轻蔑的嘲笑。认为太不体统,然而常乐侯李文镜却是一脸惶恐。
因为普天之下,只有一人的撵车,是用獐鹿当座驾!
皇帝竟然派他最信任的人担任鸿翎箭特使,而且除了车夫竟然没有一名常随,又是深夜前来,可见事情很不一般。
李文镜立即催促下人离开,等所有人都走后,他这才双膝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以头杵地,恭敬说道:
“微臣常乐侯李文镜,参拜鸿翎箭特使,天启大皇帝万福金安。”
粗布车帘慢慢揭开,在悬挂在车棚一旁的小灯笼映照下,一张满脸沟壑,满头银发的老妇人,慢慢从车上走了下来。
“皇帝金安。常乐侯请起身。”
李文镜连忙起身,双手去搀扶眼前这位衣着十分简朴的老妇人。他脸色惊讶,语气显得十分恭敬的说道,“文镜该死,不知道景太主会亲临天云城!否则,臣应该出城百里,亲自前去相迎才对。”
“常乐侯。你我多年共事,彼此知根知底,多余的客套话就不要说了,找个能说话的地方。”
老妇人老态龙钟,声音却自带一股令人无法抗拒的威严,常乐侯连连点头。引着老妇人七拐八拐,最后又回到了自己读书静思的独楼雅室。
这位令常乐侯毕恭毕敬的老妇人娘家姓景,是当今皇帝当年的乳娘,皇帝对其十分信任,登基以后册封乳娘为博平君,世人多称呼其为景太主。
常乐侯恭请老妇人上座,自己小心关上房门后,恭敬站立一旁,双手垂立,敬候博平君训示。
“常乐侯,你们天云城这一年,可是发生了不少大事情啊。”
老妇人微微一笑,老迈干枯的手指敲打着檀木方桌,语气平淡看起来十分随意的说道,“就连重楼宫阙内的皇帝,也都知道了你们天云城,出了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
常乐侯心里一个激灵,他担心皇帝这次派遣景太主前来,是来找吴川问罪,忙拱手说道:
“太主大人,那吴川年少轻狂,做事颇为孟浪,但此子道术天赋颇高,又颇有忠君爱国之心。杀林阳,杀诸豪,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眼下朝廷正是用人之际,微臣觉得此子似乎可以为之大用。”
李文镜一口气说了那么许多,景太主没有打断他,而是用一双老迈混浊的眼睛仔细打量他,尽管老太太没有任何武道修为,但被她打量着,李文镜竟然有种针芒在背的忐忑。
这个老太太,绝非一般乳娘那么简单,当年皇帝并非皇太后所出,当年为了保护皇帝。乳娘不知道用尽多少办法,好几次差点因此丧命。
皇帝继位前,又遇到皇三子、皇五子谋逆造反,皇帝年幼,又顾忌亲情,迟迟不敢下决定,又是这位老太太临机专断,手持鸿翎羽箭,传檄左右神卫军,宫内御林军,联合绞杀叛贼作乱,一夜之间平息叛乱。
当年皇帝就是踩着叛军的鲜血,踏上的皇帝宝座。
这位老太太之所以受人敬畏,也是因为她的智慧果敢,杀伐果决。
李文镜作为皇帝当年的贴身骑兵都尉,亲眼见证过这一切,自然对老太太的手段心有余悸。
景太主听完后,默不作声良久,忽然间长长舒了口气,说道:
“常乐侯,当年圣上虽然皇权在握,可是你很清楚,他的地位处境十分不妙,皇后是皇太后的亲侄女,两大势力一直架空朝廷,四大宗门中更是安插无数皇太后、皇后家族的亲信!”
“皇帝把你贬黜到天云城,为的就是希望你能组织一支力量,可以抗衡后党,稳固皇帝地位,这一点,你应该比谁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