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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Chapter 01 缘聚缘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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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快速浏览了一遍.
  伊笑说我是个少言寡语的人,做事努力、认真、低调,而且很细腻,佩服我的才华与坚持,最后还写到“以后常联系”。
  仅此而已,再无他话。
  我感到莫名的失落。
  然后,我看了一遍其他女生对我的赠言。
  我被普遍认为是个少言少语、憨厚老实、踏实认真、内敛低调、才华横溢、执着且善良之人,甚至有人对我的为人引用了鲁迅的诗句“俯首甘为孺子牛”作为评价。
  其他特点我承认,至于才华横溢,自己实在不敢当。
  我纳闷的是我这么低调内向,她们是怎么知道我才华横溢的,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当然,毕业赠言都是拣好话说,没人自找不痛快,哪怕是违心,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通过毕业留言看得出,尽管和女生接触不多,她们的确还是比较了解我的。
  之后,我回过头去又翻来覆去地读了伊笑写给我的文字,一遍又一遍,并反复推敲、仔细琢磨,希望从中能看出传情达意之言。
  但经过一番努力,却是一无所获,因为我发现,表面来看,所说所写都是普通赠言,但再往深处考虑,字里行间又尽是话外意、言外情,耐人寻味,这两种结果全在我的一念之间。
  也许她对我有好感,只是不好意思写在同学录上公布于众;也许她压根就对我没意思,只是我的自作多情而已……
  爱要大声说出来。
  其实,我也曾想疯狂一番,来一次“毕业说爱你”,在毕业之际向暗恋四年的伊笑表白求爱。不过,那种当着大庭广众的面、在众目睽睽之下献花下跪求爱的方式,让我感觉太唐突,写肉麻得一塌糊涂的情书也不符合我的性格。于是,我便采用了委婉含蓄的方式——在同学录上借题发挥。
  苦苦期待着,盼望着,伊笑的同学录终于传到了我们宿舍。
  到我手后,我并没立即填写,而是冥思苦想了一番,然后在心里打了个草稿。我要让伊笑看过一遍即得要领,而使之外的人无论如何也看不出猫腻。
  真正喜欢某个人,就会处处用心。
  为了与众不同,我选择了同学录的最后一页(第一页已被人占去),因为这个位置很特殊,最容易被人看到,又最容易被人忽略,但我坚信她不会忽略。
  我把我眼中的她认认真真地写了下来,最后写了句“没人能取代记忆中的你和那段青春岁月”。
  有最后一句就够了,有心人能看懂。
  毕业离校前一天,我把大一时候买的看了两遍依然如新的《草样年华》送给了伊笑。这本小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里就是描写大学生活的,诙谐幽默中带有感伤,让我爱不释手。
  将所爱之物送心爱之人,没有什么舍不得的。
  在书页里夹着一张字条,这张字条是我前前后后花费整整三天时间,斟字酌句、思来想去才得以定稿的。
  从内容上来说,我不清楚它算不算得上是一封情书,但在写的时候,我是把它当成告白情书来写的。
  其实,纸条上仅写了一句话:因为不想有遗憾,所以送出这本书。
  几天后,伊笑在qq上给我发了条信息:你送我的小说我很喜欢,谢谢!
  看到发来的信息,我并没高兴起来,反而怏怏不快,因为我曾在qq上给伊笑说过“谢谢、对不起之类的客套话是对陌生人说的”,可她为什么还要对我说“谢谢”?
  还有,已经有一年多她都没有访问过我的qq空间了,尽管我时不时地更新过“心情”、相册、日志。而当她有新动态时,我会及时查看评论,甚至没话找话,难道她没有发觉?难道真的是我在自作多情?
  你使我不知所措,对于我,你却无关痛痒。
  你是我手心里的宝,对于你,我却仿佛是一根草。
  我在乎你不在乎我,但我不会怪你。
  你是我心中的白雪公主,我却不是你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多想让你成为我的完美新娘,可惜我却不是你的如意郎君。
  的确,我不是她的那盆菜,这一点我是深知的,可我不死心。灯灭了可以重点,心死呢?更何况“哀莫大于心死”。所以,我就自欺欺人地过着,情有独钟地爱着。
  是“难得糊涂”好呢?还是“望穿秋水”好呢?在这个问题上,我也给不出答案。
  一花盛开一世界,一生思念为伊人,因为她是我的那杯美酒。
  大学四年里,虽然与伊笑接触很少,话也没说几许,但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她,听听她的声音,就这样,我感觉挺好的,心满意足。
  毕业之际,离开之时,不舍的我哽咽难当。
  别时容易见时难,我怕从此见不到她、永远失去她。因为有时候,转身即是天涯,别离就是一生。
  毕业离校的前一天,大家都开始忙着收拾打包,该卖的卖,该扔的扔。
  我把四年来发的课本摞了一大摞,随手拿起一本翻开来看。整本书崭新如初,没有用过的痕迹。我又翻了几本,学过与否,何时学的,我却没了印象。
  我看着一摞书发呆,舍不得卖掉。kunboy见状,言道:“别看了,我的比你的还新呢。”
  我苦笑着用麻袋把书装起来,掂了掂,挺沉。最后,我在收废品的老大爷那只卖了二十块零几毛钱。我掂量着手上的纸币和钢镚,苦笑着摇了摇头。
  “我用一麻袋的钱上大学,换了一麻袋书;毕业了,我用这一麻袋的书换的钱,却买不起一个麻袋”。
  当初看到这句话时,我感觉很好笑。现在我验证了这句话,同样是笑——自嘲的笑。
  另外,我把一些像盆子暖壶之类的都留给了继续待在学校考研的同学,剩下的能卖的都卖了,但最后杂七杂八的还是收拾了一大堆。
  随身携带回家是不可能的,必须邮寄,但有些物件还不够邮费,不值当邮。
  综合考量下,我只有再次甄选,舍弃一些次要的。颇费周折才算搞定。
  看着那些带不走的东西,我不禁有些感慨:有些东西不得不留下,因为我们实在带不走。
  当天晚上,我破天荒地熬过了午夜十二点,这也是我大学四年里有史以来第一次熬这么晚。
  不是我故意这么做,而是我实在睡不着。
  我就坐在电脑前一次又一次地刷新网页,查看着同学们不时更新的心情。
  不止我一人,我们的心情都一样,都难眠。
  在电脑前坐累了,我躺到收拾得只剩下一张垫子的床上闭目养神。
  当从梦中坐起来时,我才发觉自己睡着了。
  我蜷着腿,双臂环抱着双膝,下巴抵着膝盖,两眼空洞的望着昏暗。
  “老马,是不是睡不着?”坐在电脑前的老高走过来把手搭在我肩上。
  我摇摇头,没有言语。
  “没事,以后还会再见的,睡吧。”老高轻拍我的肩。
  我有些恍惚,深深地出了口气,欲起身去关电脑:“我把电脑关上。”
  老高拦住我:“我给你关,你睡吧。”说着就过去把我的电脑关了机,然后冲我摆摆手:“睡吧。”
  宿舍里很暗,只有电脑屏幕照射的光,我看不清老高的脸。
  我重新躺下,眼泪却来了。
  我慌忙侧身面向墙壁,努力抑制住,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以前目睹毕业分别场面时,见人家哭得稀里哗啦,心里很不解:只是暂时的分开,又不是生离死别,有什么好哭的?现在倒好,自己身临其境,切身感受到了伤离别,才发现自己更是经受不住离别苦。
  有些人,一别也许就是永别,再见可能就是不见。
  我用手机在网上发表了一条“心情”:还没走,就已经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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