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特警_777
树行嫉恶如仇,听完了他的话就一脸愤恨,看完孩子们身上的伤势后更是怒不可遏,猛地一拍桌子,“这群混账!简直无法无天!”
半舟却很冷静,“我知道你们城卫队碍于有关规定,对他们无可奈何。不过,城卫队隶属于城主府,对他们应该还是具有威慑力的吧?”
“当然。”树行老老实实地说,“如果我跟你一样,去砸了他们的场子,打伤了他们的人,城卫队肯定会护着我。那些混蛋不敢把我怎么样,大概会找一些关系来挤兑我,或是在外面遇到了,悄悄打回来。打人是小事,只要没有打死,那就不算什么。”
“嗯。”半舟点头,“我明白了。”
树行却一头雾水,“你明白什么了?我说,你现在有什么打算?我惹他们是小事,你惹了他们,就是大事。你到底明不明白?”
半舟拿起了杯酒一饮而尽,豪爽地说:“我先把他们兄弟送出城,安顿好,回头再来收拾那些混账王八蛋。”
“不。”三个少年异口同声,“我们不走。”
半舟苦恼地皱了皱眉头。
他的意思当然是嫌他们兄弟碍事,又担心他们的安全。他们太小,身手一般,做什么都指望不上他们,留在这里还容易让那帮人找到,反而是个累赘,只有他自己的话就干净利索了。反正事情他已经做下,大不了就跟那帮不守规矩的贵族老爷玩把大的。即使搞砸了,他也可以随时出城,谅那帮人也不敢跑到荒野去报复自己。
不过,既然他们兄弟都不愿意走,坚持有担当,他也不好打击他们,于是只能想办法给他们安排个安全的地方先住着,以后看情况再说。
其实半舟知道自己一直都有容易冲动的毛病,不过他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说实话,有安稳日子过,谁愿意没事儿找事儿,惹麻烦上身?但人家不让他好好过日子,他能怎么样,只能伸手管了。
这不是闲事,不管不行啊。
都是同族兄弟,血浓于水,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三个好孩子就这么被糟蹋吧。如果真让他们得逞了,三个孩子肯定都活不成了。那些所谓的贵族实在是太无耻,太没有下限,他对他们那个群体都是满腔怒火,早就忍不住了,这次终于爆发出来。
砸完场,打完人,他的心情立刻就爽了,感觉仿佛挣脱了束缚,可以尽情地放飞自我了。来百花城之前的那些困惑与疑虑,到百花城之后的那些束手束脚,似乎随着这一通暴力发泄全都被甩开了,让他感觉神清气爽。
尽管这件事的后续麻烦肯定小不,半舟的行为等于是往狼窝里扔了个点着的炮仗。帮派的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但他的心情却是前所未有的好。那种感觉,就像是忽然听说哪里有一座百年来没人进去过的秘地,于是赶紧悄悄打听、搜集资料、准备行李,准备赶过去一探究竟。他整个人都亢奋起来了,哪怕即将面对生死危机,都感觉很轻松,很愉快。
树行也看出来了,于是不再劝他们立即出城,而是支持半舟的一切决定。半舟开心地与树行把一小瓶烧酒喝完,再把饭菜吃了,就起身离开。
半舟笑道:“再过一会儿,估计五谷会和那几个家族的人就会全城撒网找人了,我们赶紧走。你等下再出去,我们分道扬镳,别让人看出来我们是一伙的。”
树行欣然同意,又坐下来喝茶。半舟这才带着三个少年出去,拐弯抹角地换了几次出租兽车,直到确认无人跟踪,才去了瓦哈拉密蓬的土司庄园。
现在,除了有限的几个人外,大都不知道他们住哪里。虽然有人怀疑,却也不敢贸然进来搜查,以免捅了马蜂窝,惹来难以摆平的麻烦。
瓦哈拉密蓬虽是夷族,却是不折不扣的地头蛇。他的部族叫木族,在植物茂盛的南方可以借助大自然的力量,寿命长,性格好,易生存,能战斗,还拥有广袤的土地。
百花城建立之初,所占的土地便属于木族。第一代城主与当时的木族族长有盟约,在城里城外为木族保留大片土地,完全尊重他们的生活习俗与传统文化,木族土司相当于自治,城主府、城卫队以及其他一切衙门都管不了,只能请求协助。
半舟带着兄弟们住在这里,可以说在城里是最安全的地方。此外,还有金稻会暗中的庇护,五谷会与三木会之类的帮派也是不敢进来捣乱的。但是,那些贵族世家虽然不会明着得罪瓦哈拉密蓬,但暗中却一直在想办法找人,所以才有了深夜窃贼潜入庄园,盗取土司家大量财物的事情发生。城卫队闻讯上门调查取证,四处查看失窃现场和所谓的窃贼逃跑路线,其实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但土司庄园有山有水,植被茂盛,房屋很多,暗中还有若干密室暗道,哪里会让他们闯找到人?城卫队里有各种背景的不同派系人马来了一拨又一拨,终究还是一无所获。
几天过后,瓦哈拉密蓬翻了脸,拒绝任何人上门。半舟和三个少年又过上了轻松自在的平静日子。
吃过早餐,半舟问过仆人,便散着步走到正院的小花厅前,试探着叫了声,“伯父,您在吗?”
瓦哈拉密蓬的声音传出来,“是半舟啊,进来吧。”
半舟拉开门进去,见他正拿着一个小巧的珐琅瓶在观赏,便坐到他身旁,凝神看了看,“这是雍朝时期的吧?看这器型严谨,纹饰丰富,色彩成熟,像是雍和年间的出品。”
瓦哈拉密蓬看上去大约五十多岁,清瘦高挑,温文儒雅,皮肤白晰,五官秀美,看上去根本不像野蛮粗糙的夷人,反而像是饱读诗书的大儒。听了半舟的话,他赞赏地一笑,“不错,好眼力。”
“略有研究,在伯父面前班门弄斧了。”半舟谦虚道。
“珐琅彩瓷,我一直都很喜欢。”瓦哈拉密蓬举着那个瓶子,一边欣赏一边说,“在所有瓷器中,珐琅彩的出身最高贵,始于熙荣皇帝在位的后期,到雍和朝中期最为成熟,是当时极为名贵的观赏器皿。经过熙荣、雍和两朝的励精图治,隆昌时期政治清明,国泰民安,所以隆昌瓷器很奢华,是典型的珐琅彩。这几年,珐琅彩一直是拍卖行的宠儿,价格持续上扬,市场流通量却极低,每次在拍卖会出现,都成为抢购的焦点。我这里的珐琅彩极少,而且都是小件,真是遗憾啊。”
“这样的好东西,谁舍得卖?”半舟的眼里流露出一丝怀念,“我家以前有几件珐琅彩。我爷爷把玩了一辈子,都不舍得拿出来给人看。”
“理解,我很理解。”瓦哈拉密蓬笑容满面,将手上的瓶子小心地放到一旁。
半舟与他探讨了一番掐丝珐琅的优劣,这才言归正传,“伯父,针对目前的情况,我想到一个办法,或许有机会解决这件事。”
“哦?”瓦哈拉密蓬看着他,“说说,什么办法?”
半舟笑道:“我已经找到一个帮手。”
瓦哈拉密蓬颇感兴趣,“帮手?谁?”
半舟想着那个爱钱如命的家伙,愉快地说:“昌达商行的老板。”
“他?”瓦哈拉密蓬有些惊讶,“这件事很难办,而且有危险,他愿意接这个生意?你出了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