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节

  真是让人羡慕。
  王永贵回头,看到了自家媳妇怔怔的样子,哪里还不明白?
  当初两人刚成婚的时候,也曾恩恩爱爱过一段时日。
  当初老二王永安是秀才,那婚礼办得热闹气派,轮到他王老三的时候,自然就逊色多了,好多都是王永安办婚事剩下的凑合了一下。
  凭良心说,王永贵的婚事办得跟村里其他人差不多,只不过和王永安的一比,前后没多久,那就显得格外的寒酸。
  为这个,林氏没少嘲笑过江氏。
  就连王永贵在外面也没少听过酸话。
  王永贵身为一个男人,又好面子,难道真的心里没有疙瘩吗?新婚燕尔,跟江氏如胶似漆的时候,他也曾许诺过,要让江氏过上好日子,不会比任何人差,不会再让人嘲笑她。
  可是后来……
  王永贵想到这里,难得有了一点不自在,走到江氏身边,粗声粗气得开口:“还愣在这里干啥?还不回屋去,我早起穿的袜子磨脚,快给我回去找双干净的好换。快点,别耽误了你男人的事情。”
  江氏顿时什么心思都没了,急匆匆的回屋去找干净袜子。
  找出来一双,放在炕上,江氏转身,就对上了王永贵欲言又止的脸。
  好半天,王永贵也没憋出一句话来,只粗鲁的抓过江氏的手,往她手心里塞了一块带着体温的碎银子,转身就走了。
  江氏低头,看着手心里那块温热的碎银子,大约一两重,沉甸甸的。
  看着王永贵的背影,再看看手心里的影子,江氏眼圈一红,嘴角翘了起来。
  等到人都散去了,上房只剩下王永珠和宋重锦两人。
  宋重锦瞅瞅屋里没人了,这才带着一点试探低声道:“永珠,年底起大屋,四哥他们办婚事,要不,要不咱们也一起办了,也算是双喜临门?”
  王永珠定定的看了宋重锦一眼,想了想,自己不愿意早成亲的这个想法,还是得早早的跟宋重锦沟通才好,免得两人之间有了误会。
  因此,她正色道:“正好,我早就想跟你谈办婚事的事情,只是一直都没找到机会。我一会说的话,你可能会生气,但是请耐心听我把话说完,好不好?”
  宋重锦心里咯噔一下,看着王永珠,好半天才点头:“永珠,你说,我听着。”
  “我知道你想早点跟我成亲。可是,我还不想这么早成亲——”这话一说出来,宋重锦的脸色就变了。
  刚要说话,被王永珠拉住手安抚:“我不是不愿意成亲,是不想这么早。我听人说过,女孩子太早成亲,身体还没发育成熟,尤其是太早孕育孩子,对孩子和母体的伤害都很大。”
  王永珠觉得自己这话说得很科普很正经,可宋重锦听了这话,眼睛闪了闪,耳朵根子都红了。
  顿时气结,拍一下宋重锦:“你都想哪里去了?我跟你说正经事呢!”
  宋重锦咳嗽了一声,不好意思的别过脸去,好半天才恢复了正常,可眼睛一时都不敢看王永珠,有点躲闪:“这说法可有依据?”
  王永珠再说到这种学术问题的时候,那是十分严肃的:“如今城里那些官宦之家,嫁娶女儿一般都会在十七八岁,女子身体越成熟,孕育的孩子才会更健康。再者,你可能没发现,母亲年纪太小有了孩子,一般生下的孩子体质都比较弱,容易生病,甚至养不大。”
  “你仔细想想,咱们村就有活生生的例子。”后面的话,王永珠没说,宋春花不就是一个例子吗?她怀孩子的时候,还太小,又被补得厉害,少于运动,生下来的孩子不仅身体差,连她自己的身子也伤了。
  如今这个落后的医疗水平,有多少女子,就折在了生产这一鬼门关上了。
  宋重锦的神色慢慢变得严肃起来,他也不傻,王永珠没提他没多想,一提示,首先想到的也是宋春花。
  再想起,似乎城镇里嫁娶闺女的年龄都要大些。
  也就明白了,王永珠这话还真不是随便说说的。
  就算只是有这个可能,他也不能让永珠冒这个风险。
  抿了抿唇,宋重锦开口:“那女子在什么时候成亲为好?”
  王永珠犹豫了一下,按照她的想法,最好二十岁以后,越晚越好。
  可对上宋重锦那期待的目光,再联合一下现实,就算她想太晚,不说王家不同意,就连周围的人都不同意,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你。
  想了想,王永珠才回答:“十八岁吧。”十八岁,成年了,身体机能基本成熟了。
  十八岁,也是这个时代,对未婚女子年龄的最高容忍段了。
  宋重锦点点头:“那就好!你一满十八岁,咱们就成亲!”
  王永珠见宋重锦这般明理,压在心底的那块大石头终于搬开了,也难得有心情调侃,手指戳着宋重锦的胳膊:“你就这么想做咱们王家的上门女婿?”
  宋重锦看着王永珠的笑容,眸子一暗,反手将王永珠的手握住,一用力,将她扯入怀中。
  第四百九十一章 聘礼
  炙热的气息扑鼻而来,王永珠只觉得热气扑面,有几分不自在的扭动了一下身子,想要挣脱。
  “永珠,让我抱抱!不能今年成亲做上门女婿,抱一下都不行?”宋重锦的声音低哑中带着一点委屈。
  王永珠只觉得浑身一僵,不知道为啥,脑子里突然就循环起以前看到的那些带色的来。
  这个时候,宋重锦是不是应该说不要动,小妖精!你成功的勾起了我的兴趣?
  要么宋重锦来个霸道总裁范,勾起邪魅一笑:小妖精,你挑起的火,你自己来灭?
  ……
  王永珠打了个哆嗦,不敢再想下去。
  还好宋重锦有分寸,虽然他想抱着永珠,一辈子就这么不撒手,可毕竟两人现在还没成亲,还是要收敛一下。
  不着痕迹的亲吻了一下王永珠头顶的发丝,宋重锦松开了手。
  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王永珠拔腿就往外面走:“我……我去外面看看去…”
  看着王永珠慌乱的步伐,宋重锦眼中充满了笑意。
  等到晚上张婆子回来,已经确定了媒人,是本村名声最好的王家一位婶子,最是热心肠,一听说是要给王永平做媒,立刻就答应了。
  张婆子得了准信,回家就开始准备说亲的礼物。
  一般庄户人家,媒人去说亲,带包糕点,提点肉啊,鸡蛋什么的去,就已经不错了。
  以前三个儿子说亲的时候,除了老二家的,因为在城里,多了一匹布,一条鱼外,其他的都差不多。
  如今虽然日子好过了,可张婆子也没打算太铺张。
  一是在她眼里,几个儿子都一样,一碗水端平。老四又不是自己那宝贝闺女,犯不着为了老四,让几个儿媳妇背后嚼自己的舌根。
  二来,家里的银子再多,可架不住接下来要起新屋和老四成亲,哪一样不要花钱?说亲的礼物给太贵重了,将来聘礼不得给更多?那可不行,这给出去多了,将来分给闺女的不就少了?
  这么着,张婆子因着王永珠和宋重锦明儿一早要去镇上,干脆就让两人去镇上将说亲礼和聘礼一起买回来,多省事。
  张婆子这话是当着全家人都面说的,连清单也是当着全家人的面列出来的。
  除了肉和点心外,张婆子额外只增加了一条十来斤的大青鱼,算是给柳家面子了。
  至于聘礼,那就更好说了,两样尺头、两盒点心、两样干果、两斤红糖、两包茶叶、两只活鸡、十斤猪肉、一对青鱼、两坛酒、再加上给新娘子的一对银镯子。
  这在庄户人家,就已经是相当贵重的了。
  这聘礼单子一列出来,林氏的脸色就变了。
  当初送到林家的聘礼跟这个差不多,可聘礼里没有一对银镯子啊?这银镯子少说也得二两吧?凭啥啊?自己还是长子媳妇呢,怎么老四一个幺儿娶媳妇,比自己还多出东西来?
  江氏更不用说了,比林氏还寒酸些。
  倒是王老柱听了极为满意,如今王家的日子兴旺,自然不能跟以前比,这样的聘礼拿出去,说到哪里都是有脸面的事情。
  张婆子何尝看不出来两个儿媳妇的心思。
  老大就不说了,老三王永贵心里也有几分不痛快。
  这么一比较,家里四兄弟,除了他,其余的兄弟婚事都比自己的气派。
  更不用说小妹了,娘那么疼她,将来成亲,只怕恨不得连家都陪送过去吧。
  张婆子既然敢列出这个清单来,自然就不怕的,“我知道你们心里不服气,觉得这聘礼太贵重了,把你们都比下去了。说不得还要怨我们做爹娘的不一碗水端平,怎么给老四家的这么多,岂不是压你们一头?”
  这话一说,王永贵脸上就讪讪的。
  王永富忙站起来道:“娘,儿子没这么想。儿子都明白的,如今家里好过了,要是聘礼太给简薄了,恐怕外人看了要耻笑咱们王家,就连柳家说不得也心里不痛快!四弟的婚事,说来也是为了家里才耽误到如今,就是略微办得热闹些,也是应该的。”
  不说别的,老四当初退亲得的赔偿,可都是花在了他的身上。
  王永富自从断腿后,倒将一切都看得清楚明白了,老四是个实心眼,对家人没一点私心,不过就是娶媳妇多花点钱么,只要爹娘妹子没意见,他更没意见。
  王永贵撇撇嘴,老大倒是会讨好卖乖。他自然没意见,他是长子,一向最得爹的看重,他娶媳妇的时候,奶还在,奶最疼大哥,大嫂又是奶的娘家侄孙女,能不用心办?
  张婆子自己生的儿子,还不了解?
  王永贵心里想啥,她都一清二楚。
  正好,她趁着给老四办婚事,把话都摊开说清楚。
  免得这些白眼狼儿子还以为自己多对不起他们呢。
  “老三,你怎么想?”张婆子看向王永贵。
  王永贵想说自己心里不痛快,可当着这一家子的面,儿子,侄子都在,一个大男人计较这些,有些说不出口,只含糊的道:“我没什么想的,爹娘想来心里都有数,我做儿子的,能说啥?”
  这话里的怨气谁都听得出来。
  王老柱皱皱眉头,老三这是啥意思?阴阳怪气的,是怪自己和老婆子不公平?
  屋子里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江氏着急又担心的看了看自家男人,她心里不是不委屈的,因着婚事不如二房风光,她一嫁进门就被大嫂嘲笑,被二嫂看不起。
  可她都忍下来了,她一直以为自家男人不在意这个,成亲多年了也没听他说过,没想到自家男人这也是在鸣不平?
  林氏心中不痛快,可是不敢说话,加上自家男人王永富的那番话一说,更是堵死了大房的嘴。
  林氏心中憋闷的很,见老三王永贵跳出来,心中大喜,老三一贯是个混不吝的,他要真闹腾,说不定还真能闹得公婆退让一步呢。
  要不是不能出声,她都要给老三加油助威了。
  张婆子冷笑一声,扫视了一下全场:“很好,既然你们心里都觉得有怨气,觉得我们做爹娘的没有一碗水端平,那今儿个咱们就好好说道说道。”
  第四百九十二章 说清楚
  “老大,你是王家的长子长孙,从来就没有亏待过你的。你成亲那年,家里日子还过得去,你奶又还在世,娶得又是林氏,一向最得她心意。婚事办得,当时全村都说热闹!当初你们那一年成婚的,谁家比得上你风光?如今你都忘了?”
  “至于老二那个没人伦的畜生,他考上了秀才,家里给他办得婚事最风光,可也收了不少的礼,才能将前些年的饥荒填上。如今说他也没甚意思,反正我是当没生过这个小畜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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