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2节

  “那我只能血洗了这里。”
  小伍的回答更干脆,同时他的目光里闪烁出冰冷的光,手中多了一把刀子,刀子不长,刀刃却十分锋利,他向着塔塔莉亚走过来,塔塔莉亚脚底下向后退了一步,但摆出了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她将脖颈挺了起来……
  第四千五百二十六章 城堡庄园
  小伍离开了酒馆,地下室是酒馆的地下室,看到地下室的脏乱,再和楼上的酒馆比起来,如果再给小伍一个选择的机会,他一定不会来这个地下室脏乱差的酒馆喝酒。
  这个城市里的王叫阿托姆,是当地最大的黑帮头目。
  越是艰巨的任务,越要出其不意,他将这任务交给了杰拉德,他的上线是米国的神秘组织,他的身上也流淌着米国人的血液,他的外婆曾是一名米国的特战兵。
  杰拉德对阿托姆而言,是一个很普通的马仔,甚至今天杰拉德如果被杀了,阿托姆至少半年以后才会知道,并不是消息封锁得太死,而是阿托姆根本不会在乎。
  关注傅娟娟并不是什么难事,阿托姆交给了杰拉德,但阿托姆把傅娟娟所有随身的物品拿了去,杰拉德向他邀功,而他也需要向他的上级邀功,大家其实都是弟弟。
  当小伍走进了杰拉德的酒馆,杰拉德马上就警觉了,他相信地下室关着的傅娟娟一定会有人来救她,所以他和他的好朋友皮特演了一出戏,当天正好是他们的酒馆里搞庆祝,这酒馆里头十个人至少有九个是他们的人。
  那出戏很精彩,当小伍掏出照片问塔塔莉亚是否见过上面的姑娘的时候,杰拉德知道猜对了,他要立一个大功了。
  为了独自吞下这个功劳,给阿托姆一个惊喜,杰拉德并没有把遇到小伍的事情上报,而是要先将小伍给擒下。
  等到天一亮,他马上亲自登门去告诉阿托姆他抓了大鱼,如果今天的早餐味道不错,或者是阿托姆昨天晚上做到了一个好梦,他会一高兴就赏他一大票钱的。
  阿托姆住的房子是一个类似于城堡的庄园,整个庄园都是阿托姆的,四周环山,眼前有一湾小河,风景好极了。
  小伍带着傅娟娟向那城堡庄园驶去,小伍租了一辆车,用的是傅娟娟的身份信息,傅娟娟不是一个好鸟儿,但这会儿却是乖极了,她还处在震惊中没有回过神儿。
  小伍一边开着车,一边看了傅娟娟一眼,“你确定那张照片里,就是我想要的东西?”
  傅娟娟点了点头:“我爸千叮万嘱,让我一定要保存好那张照片,如果有一天他出事了,这照片会很值钱。”
  傅娟娟话音稍稍一顿,问道:“我爸是不是出事了?”
  听她的语气有些伤感,小伍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个时候如果告诉她真相,她一定会很伤心的,小伍见不得女人哭,尤其这个女人在他的身旁哭,周围还没有别人。
  如果有其他人,他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自然有人安慰。
  可如果只有他和这个姑娘,那他就应该对这个姑娘负责。
  负责,只是负责安慰,没有这样的规定,但符合常理。
  “他出事了?”
  “嗯。”
  小伍应了一声,他表面上继续开车,两只手抓着方向盘一副认真的模样,实际上则是做好了侧耳聆听,以及在心里头想该怎么安慰这个远在异国他乡的姑娘。
  小伍在对付女人上,经验不是不足,而是欠缺,他在战场上是不会被敌人所迷惑的,可在女人的面前却是容易被迷惑,他现在就是被迷惑了,被傅娟娟此刻淡淡忧伤的外表。
  他在担心傅娟娟心灵悲伤,傅娟娟却是笑得一脸轻松,甚至长舒了一口气道:“终于,那个混蛋终于死了。”
  小伍:“……”
  傅娟娟一脸的没所谓,“我从小就不喜欢他,他的脑袋有病,整天到晚就知道研究,而且还像是个疯子一样,他对我也从来不关心,甚至还提出过让我试验他的新药……
  这不是个神经么?我妈早早地就离开了他,本来我和妈过得挺好的,可我妈的命也不是好,得了急病就去世了,我妈一去世,他就开始来关心我,给我钱花,给我买了好几份保险,还给我房子、车子等等。
  有人来送钱当然是好的,我从来也没有拒绝,比起我班上的那些留学生去勤工俭学,我比他们幸福百倍吧,她们需要去应付各种各样的人,甚至出卖身体换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可我不用啊,我有那个老东西呢。”
  “他毕竟是你的父亲。”小伍有些听不下去了,打断道。
  “父亲?只要再有一个人肯给我钱花,我也可以喊他父亲,你要是给我钱花,我不光喊你父亲,陪你睡觉都行。”(一零)
  小伍不再说什么了,也不去听这个女人说些什么。(零一)
  庄园就在眼前,小伍把车停在了路边的一个隐蔽的地方,这儿是一个牛棚,牛棚已经空了,过去或许养过牛,但现在这里冷冷清清,就是连苍蝇都不愿意到此一游。
  傅娟娟被用手铐铐在了车上,小伍又找了些杂草将车盖住。
  这个阿托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角色,小伍大致了解了,可这阿托姆的手下都是什么段位,这个却是没有办法了解。
  既然已经来了,那就必须要闯一闯。
  结果不如小伍事先想的糟糕,甚至进入这庄园的难易程度,也是比他想象中最简单的还要简单,当然这只是对小伍而言,他一路上撂倒了三十多个黑衣保镖,这些保镖倒下去的时候都是无声无息,显然是被小伍偷袭的。
  小伍一路摸上了楼,挟持了一个老管家,这老管家是个老太太,本来嗓门儿挺尖要喊人,结果冷冰冰的小刀子往她的脖子上一横,这个老女人马上就乖的像只猫。
  阿托姆今年六十多岁,西方人年轻的时候大多很帅,但上了年纪之后,脑袋瓜子就容易秃,而且老得特明显。
  女人经常做保养,皮肤会老得慢一点,男人就没这么幸运了。
  但阿托姆不在乎自己的模样变得多老多丑陋,他只在乎自己的那个地方,在吞了三两粒儿的炜哥之后是否能雄起,能将他养在这城堡庄园里的几只金丝雀玩得明白。
  金丝雀三两只、五六只,昨天一个晚上,阿托姆就招来了六只金丝雀暖床,六个金丝雀全都是性感火辣,而且这些个漂亮的小姑娘,对于奢侈迷乱的生活很在行,她们最擅长两件事,一件是伺候男人,一件是花男人的钱……
  第四千五百二十七章 金丝雀
  昨夜的风流,让上了年纪的阿托姆感慨自己不再年轻,好在吃的炜哥有用,让他可以在这暮年之际依旧雄起。
  偌大的一张床上,金丝雀们一丝不挂,看着这些年轻的身体,阿托姆那耷拉了脑袋的小弟弟,又有了一点感觉。
  这一点的感觉来之不易,他要赶紧抓住,于是他起身下床找药。
  咚咚咚……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阿托姆的眉头马上一皱,他有些不高兴,他给这城堡庄园里所有的下人定下过规矩,晚上十二点之后,早上八点钟之前,不能打扰他休息。
  这个时间他并不是在休息,而是正和他的金丝雀们徜徉寻欢。
  “什么事?”
  阿托姆皱着眉头问了一声,他的语气和他的态度一样烂,甚至他已经深吸一口气,准备对门外的下人大骂。
  只要对方说明来意,只要说的是一件并不是十万火急的事情,他立马开骂,骂完了之后还要打他,把他赶走。
  咣!
  让阿托姆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房间的门被撞开了,这门的材质可是他花了很多钱财买来的,这个门是整个城市里最豪华的门也不为过,可伴随着这一声巨响,门严重地走形,似乎挂在门框上随时能掉下来。
  吱嘎……
  敞开的窗户上吹进来一阵风,将挂在门框上的门吹得作响。
  阿托姆愣住了,但他的反应很快,他不继续找药了,命若是没了,吃再多的药,他的老二也不会雄起,就算雄起了又能有什么用,他命都没了,还怎么搞金丝雀。
  床上的一群金丝雀迷迷糊糊,当她们听到巨响,一个激灵醒过来,便看到了可怕的一幕,放弃找药变成找枪的阿托姆,被年轻的华夏男人捏住了脖子,就像是一只被抓住的火鸡。
  火鸡咕咕地叫,阿托姆此刻的境况比火鸡要惨一些,他的喉咙被一只大手紧紧地攥住,他呼吸越来越困难。
  “东西在哪?”小伍问道。
  “什、什么东西……”阿托姆声音嘶哑,脸都被憋红了。
  “傅娟娟的东西。”
  “我、我不认识……”
  “被杰拉德关在地下室的那个华夏女孩,认识了吧?”
  “杰拉德是个狗杂碎,这小子总冒充我的名义干各种下流的事,我要宰了这个杂碎,让他知道侵犯我的下场……”
  “唔唔!”
  阿托姆开始挣扎起来,小伍将他整个人给提了起来,阿托姆的两条腿乱蹬,这时床上的金丝雀们,其中有那么一两个,悄然地摸向了床头,那下面藏着手枪。
  “啊!”
  忽然一声尖叫,一个刚刚拎出了手枪的金丝雀,她的枪还不等提起来,就被飞过来的一把水果刀洞穿了掌心,手中的枪掉了下来,白皙的手掌中间血水哗哗地流。
  其他的几个心有不轨的金丝雀,霎时间噤若寒蝉不敢发声了。
  小伍对付阿托姆的办法很简单,这老家伙不是喜欢吞药搞金丝雀么,小伍就把他的药一粒儿接着一粒儿地塞进他的嘴里,不吃都不好用,塞完之后往嘴里头灌水。
  阿托姆最初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以为眼前的这个华夏小子,喜欢看现场的刺激直播,可他很快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这小子是想通过这药把他给活活搞死。
  “不,不要……”
  阿托姆着急地大声喊了起来,他的声音已经变了音调,“你杀了我,你就永远也找不到那东西了,那东西一定很关键!”
  “住手,求你住手,不管你要什么东西,我都可以给你,除了我的命。”
  “英雄,好汉,你们华夏人最讲究江湖义气,我肯配合你。”
  扑腾……
  小伍一把将阿托姆给丢到了地上,阿托姆心中有很多问好,但他现在比较关心的是,他的那些重金聘来的护卫,都特么的是吃干饭的么,老子都快要被玩死了,还没有个人影。
  阿托姆想不到的是,他的那些个重金聘请的手下全都嗝屁了。
  小伍不滥杀无辜,但对于这种黑社会,他是从来不手软。
  另外,阿托姆很是疑惑,傅娟娟的那些东西,他都已经检查过了,不光是他检查,他的手下们也都查了,可并没有发现任何的不妥,也没找到他想要找到的东西啊。
  他想到了即将到来的上级,上级并不在这座城市,这里的一切都交给他打理,他是本地最大的黑帮,手底下的打手有两百多人,包括安排在庄园里的保镖,都是一等一的好手,甚至有几个还是地下拳场里的冠军。
  冠军每年都有一个,拿到冠军的必然不会是草包。
  可那几个冠军现在和其他的草包一样,被撂翻了,他的脖子、胸前、肚子上流着血,尸体怕是已经凉了。
  小伍的刀子上不沾血,却有着一股子强烈的血腥味。(一零)
  阿托姆并不是一个硬骨头,他十三岁的时候第一次上街砍人,十六岁的时候已经是一个街区老大手下最厉害的马仔,等到他十八岁那年,他将街区的老大干掉,一刀剌开了老大的喉咙,并在那之后强上了老大的女人。
  再往后的几年,他凭借着自己不怕死又过硬的身手,将整个城市给征服了,他将城市里的所有黑帮都压住。
  如今几十年过去,他依旧是这个地方的王者,他拥有的财富和产业与日俱增,但他的胆子却是越来越小,他在外人的面前依旧耀武扬威,只有他自己清楚,他的胆子已经向芝麻粒儿,甚至可以比作一颗老鼠屎。
  从城堡里出来,小伍带着傅娟娟的东西,整个城堡一片安静,地上躺着死人,尸体到处都是,城堡里的狗也死了大半,阿托姆养的那些凶犬,但凡是向小伍扑过来的全杀了。
  城堡里并非没有活人,那些金丝雀,还有那些个只是仆人的下人,直到小伍离开很久之后,才有人拿起了报警电话。
  小伍开着车,傅娟娟检查着她的东西,确定了一样没少。(零一)
  被关在地下室里几天的傅娟娟,这会儿突然来了兴致,笑着冲小伍问:“你真的杀死了那个下命令关我的老王八蛋?”
  小伍没有搭理傅娟娟,傅娟娟继续说:“你就不怕他给你的东西不全,没有你想要的,你杀了他可就再难找到了。”
  吱嘎!
  小伍一脚刹车停下,“现在,你该把东西拆开给我了吧?”
  第四千五百二十八章 以耻为荣
  燕京的天气不错,太阳足够大,蓝天足够蓝,白云足够白……
  这样的天气可不是每天都能遇到,尤其现代化的大都市,汽车尾气的排放,以及其他的工厂企业的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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