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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混蛋

  杭煜是个货真价实的禽兽,在洗手间操完一次之后,给袁羽洗干净澡抱到房间时,见她睡得乖巧,又忍不住把人拉起来在床上操了一次。
  袁羽后半夜睡着时,做梦都在被杭煜压着操。
  她在杭煜怀里扑腾挣扎着,一会喊混蛋,一会喊杭煜,一会求饶一会呜呜地哭,弄得杭煜一整夜都是硬着的,虽然想把她拉起来再操一遍,但小穴都被操肿了,根本插不进去,他只能把人搂得紧紧的,低声安抚:“好,我是混蛋。”
  她很少在他面前露出这么乖的一面。
  认识袁羽的时候,杭煜刚过完十七岁生日,杭锦将他送到校门口,让他自己去学校报道,他下车的时候,看见袁羽骑着自行车从车门左边经过,脑后扎着丸子头,白皙的脸蛋上挂着满满的笑容。
  她笑起来很乖,眼睛弯弯的,带着讨喜的可爱。
  露出来的两条手臂细细白白的,挂在车把上,嘴里咬着棒棒糖,快到校门口时,遇到查学生证和着装的主任,她把车停下,将嘴里的棒棒糖插在了丸子头里。
  “……”
  有点傻。
  这是杭煜对她的第一印象。
  再后来,他跟着老师进了新班级,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袁羽,她坐在第四排靠窗位置,老师喊欢迎新同学时,所有人都在鼓掌,只有她忙着把嘴里的干脆面咽下去,还顺势低头猛灌了口水,最后被呛得面红耳赤,眼睛发红。
  杭煜当时在想,这个班里不会全是傻子吧。
  初来乍到,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不适,到哪儿都一样,不少女生下了课就跑来挤在窗口看他,他一扭头看过去,那群女生就尖叫着捂住脸,有的甚至躲到窗台底下,他本来也不怎么在意,直到他听见袁羽有些不耐烦地说了句:“有什么好看的。”
  啧。
  他舔了舔牙尖,这傻丫头怎么好像对他有意见一样。
  他故意将排球打在她脑袋上,果然见她凶巴巴地瞪着他,大有一副要跟他干架的气势。
  有意思,他心里痒痒的,像被猫挠了一下。
  他想把这只猫提溜在怀里,没事就撸一下,让它收起锋利的爪子,乖巧地亲近他。
  但他没想到,这只猫很不乖,它早就有心仪的主人。
  它的爪子,一直以来,都只朝着他。
  杭煜一开始不愿承认,自己输给一个只知道看书刷卷子的书呆子。他这十七年来几乎没遇到过任何挫折和失败,从来都只有他想要的,没有他得不到的,可偏偏,袁羽让他栽了跟头。
  姐姐杭锦告诉他:年少时的喜欢都作不得数,长大了再说。
  后来,他在国外呆了五年,落地见到杭锦的第一句话就是:“姐,我还喜欢她。”
  杭锦原本接了父亲的担子,累得要命,希望他回来帮下忙,谁知道他回来的目的是为了心里的白月光,她什么都没说,冲他挥了挥手。
  于是,杭煜背着包就来了南市。
  打车时,师傅以为他外地的,问他到这儿来干嘛的。
  杭煜看了眼窗外说:“来找我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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