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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暴力”的三秋叶

  扆府,扆微风的小别院外。
  “三秋叶,你送斛姑娘去洛医师那,安顿好再回来。”扆薇爱面无表情地吩咐着,见千尺浪他们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一副巴不得马上跟过去当“电灯泡”的样子,又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特意命令道:“你们三个给我留下。”
  “是,主人!”三人只得悻悻地退回别院内,等待“扆微风”的下一步指令。
  “风兄不一同前去吗?”洛青衣冲扆薇爱淡淡一笑,嘴角扬起的仅是极浅的弧度,几不可察。
  “不了,我和凝碧先回去了。”扆薇爱看着洛青衣这似笑非笑的表情,心里直发毛,立即扭过头看向刘凝碧,挂上专属她的扆薇爱式职业微笑,温柔地说道:“走吧,凝碧,我该回去给你做饭了。”
  扆薇爱的这职业微笑也是“修炼”得炉火纯青。它不需要靠任何情绪带动,却又不会让人觉得不自然。它并非那种一眼就能看穿的皮笑肉不笑式假笑,而是一种习惯性的微笑,因长时间保持而自然形成,半真半假,半虚半实,但绝对不会显得僵硬不自然。
  “嗯。”刘凝碧嫣然一笑,将得意的神情拿捏得恰到好处,待“扆微风”转身刚走后,又回眸斜睨了斛莉靓一眼,将不屑与轻蔑演绎得“淋漓尽致”。
  “在下先行一步,叶兄不必着急,大可稍作休息再前往厢房。”
  洛青衣见扆薇爱和刘凝碧进了小院,目不及他,扔下这不冷不热的一句,便直接运转御风术,瞬间身形虚化,成了残影,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便完全没了人影。
  一时间,只剩下抱着斛莉靓的三秋叶在萧萧寒风中凌乱。
  他汗流满面,紧咬牙关,不是因为热,也不是因为累,而是单纯疼的。
  斛莉靓身材高挑,与三秋叶相比,也不过矮了半个头,但身材不是一般的苗条,或者该用“奇瘦”来形容,甚至会让人觉得她是不是有些营养不良,才会瘦成这样。
  因此,她至多不过九十来斤,还不及一大麻袋稻谷重。对于三秋叶此等习武之人来说,抱着她走上个一、两里路的,不过是小菜一碟,别说出汗,连大气都不带喘一声的。
  然,现在的三秋叶肩上的刀伤还未彻底痊愈,虽不至于开裂,但每走一步,肌肉拉扯一下,都是伤筋动骨般的疼痛。饶是三秋叶的体质再强悍,也不可能真和没事人似的,不过是咬牙忍耐罢了。
  “下雨了?呵~难道苍天还会垂怜我这痴妄之人吗?”
  手背上一点清凉传来,斛莉靓心中讶异,才收回了飘离的思绪与眷恋的目光,抬眸一看,原来是涔涔的汗水顺着三秋叶的脸颊流下,滴落在她习惯性地端庄交叠于身前的手背上,心中愈加疑惑:“叶公子的状态看上去似乎有些糟糕,难道是有伤病在身吗?可倘若真是如此,为何还要坚持……”
  又见他一动不动的,呆愣在原地,她不知该问还是不该问,一时间踯躅不决,便也一动不动地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免得增加他的负担。
  “没想到这洛医师的轻功竟然到了如此出神入化的境界,内力修为恐怕远在我们四人之上!”三秋叶呆望着远处已空无一人的鹅卵石小路,沉默不语,心中却是颇感惊愕。
  一般来说,医师的职责是治病救人,学的主要是医术,而医术本就难学,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一般的医师很少有练武的。就算有,通常也只是最基本的一些拳脚功夫,用于强身健体。
  修炼轻功和内力的绝对是极少数,因为这同样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一名医师不仅要时时钻研,精进医术,还要救死扶伤,费时费力,根本拿不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来习武。所以按理来说,一名医术精湛的医师不可能同时拥有高超的武艺。
  可偏偏洛青衣是个例外,不得不让略懂医术的三秋叶深感惊奇。
  “叶公子,还是先休息一下吧。”斛莉靓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望见路边不远处有可供行人休憩的石凳,连忙开口。
  “也好,斛姑娘的伤有些严重,恐怕是脱臼了,还是先让我接一下吧。”三秋叶从震撼中回过神来,大踏步走到石凳前,将斛莉靓放下,见她的脚踝越发肿胀得厉害,心中已然有了推断。
  “小女子感激不尽,可这太劳烦叶公子了,还是……”斛莉靓刚要坐下,听这一句,立即站直了身子,可话还没说完,三秋叶又一把将她抱起,直接放在了石凳上,简直像是把她当成了一件可以随意摆弄的物品。
  “可能会比较疼,还请斛姑娘忍耐一下。”
  斛莉靓还未反应过来,耳边又传来这不带一丝温度,语气冰冷的一句,还未继续开口,又见三秋叶已经蹲下身来,一手隔着裙边托着她的小腿腹,一手捏着她的鞋跟向上举,强迫她抬起脚来。
  他深棕色的双眸一眨不眨地盯着斛莉靓的脚踝观察了片刻后,立即动手开始脱鞋,动作干脆利落,斛莉靓来不及阻止,更来不及细想,只来得及喊出一声:“不要!”
  可她惊慌的声音还没落下,脚上穿的水蓝色绣花鞋已被完全脱下,就连洗得发白的棉质裹脚布都松动了,被鞋子挂住一角扯开了些,险些把她那不足巴掌长的小脚都露了出来。
  在玄月国,若是未出阁的女子被未婚娶的男子看光了脚,跟看光了身子是没有太大区别的。若是无人知晓,尚可私了,但若是被双方长辈或者邻里邻居之类的知道了,宣传开去,这女子要么就背着不守贞操的骂名,不再嫁人,或者搬家,到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要么就得嫁给这名男子。
  可若是这名男子不愿意娶这名女子为妻,其他人也不能强迫这名男子娶她。因为即算是错不在女子,其他人也会把错归咎在女子身上,认为是女子行为不检点,过于放浪,才会惹上这祸,只会让这名女子一人承担责任。就算是女子以死明志,其他人也只会觉得“理应如此”,绝对没有多少的同情与怜悯。
  因此,玄月国的女子一向把双脚护得很严实。平时穿的都是过脚踝的长裙,走路时讲究行不露足。而双脚上,不论季节严寒变化,均要求以颜色素净的宽布条裹脚。又因女子所穿的绣花鞋皆为低帮鞋,后为了在裹脚的同时保持美观,女性内部渐渐约定俗成――允许把布条裹得低一点,露出脚踝。
  在衣裳完好的情况下,女子的脚踝是不会轻易露出来的,只是斛莉靓的裙摆有些残破,才遮不住。这在玄月国人看来已经到了可以包容的极限,要是再多暴露一点,哪怕只有不到半寸的肌肤,都是不能容忍的。
  好在玄月国并没有欣赏“女人小脚”的病态审美,不会硬性要求女子从小把脚裹紧,只是单纯要求把脚包严实一点,通常就如同穿袜子一般,裹脚布既不会太松,也不会太紧,并不需要担心脚会变形。
  不过这斛莉靓是天生的小脚,和身高并不相配,显得有些不合常理,但配上她纤细的身材,更显柔弱,让保护欲强的男人毫无招架之力。
  三秋叶此举,真吓得斛莉靓花容失色,手足无措,连她尽心保持十多年,早已习以为常的端庄淑女形象都快撑不住了,险些从石凳上坠落,好在三秋叶及时扶了她一把,才勉强坐稳。
  “我只是略通医术,隔着鞋子怕力道把握不准,才脱下斛姑娘的绣花鞋,还望包涵。”三秋叶一手按住斛莉靓的肩膀,不让她起身,一手把绣花鞋抛在了石凳一旁的草地上。
  “……”斛莉靓只觉得肩头好似压上了千斤重担,让她动弹不得。而只要稍一动弹,肩膀上的力道就会增加几分,直教人怀疑若是她奋力反抗的话,这个连半点温柔都不懂的男人会将她的肩骨都给捏碎。面对这种“独断专裁”的蛮横霸道之举,她实在是说不出话来。
  斛莉靓第一次深刻地领会到了什么叫“霸道却又讲理”。可三秋叶的讲理纯粹只是为他的霸道行事服务,只要是他想做的,不管她怎么想,也不管她愿不愿意,都会一意孤行,一做到底,断不可能让她成功劝阻。
  “罢了!我斛莉靓本就不过一风尘女子,哪有什么贞操可言?现又寄人篱下,若要少惹是非,安稳度日,还是逆来顺受为好。叶公子也是出于好心,就随他去吧。”
  斛莉靓见三秋叶嫌那在风中飘摆的宽布条碍手,便直接整个取了下来,露出了她那皮肤白皙,指甲修得短而整齐,比她的手还要细嫩一些的小脚,连象征性的询问都省去了,只得认命。遂不再妄图挣扎,也不再奢望与他讲理,就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静得如同木头人一般,任他摆布。
  “嘎嗒!”斛莉靓肿胀的脚踝处发出一声细微的声响,错位的关节成功复位。
  “啊!”她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关节复位那一瞬间的剧烈疼痛还是让她忍不住叫出声,削葱根般的纤纤细指紧抓在石凳边缘,指尖又传来丝丝痛意。
  尽管她没想哭,但不争气的眼泪却不受控制地漫上了眼眶,衬得她仿佛泫然欲泣,一副受不了疼,软弱得快要哭出来的模样。
  “斛姑娘,应该可以了,你试着走走看。”三秋叶一边将裹脚布缠回她的脚上,一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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