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都市言情>谁都别挡我败家[快穿]> 七零年代的百万元户(2)

七零年代的百万元户(2)

  刚出炉的烧鸡,一口咬下去还滋着热油,就算是过年,也吃不上这么好的鸡。
  祝桐桐装作不经意地再瞥她一眼,嚯,刚才还摆出一副阔太太嘴脸的王冬梅也没忍住咽了两口口水。
  用筷子撕下一块晶莹得猪皮,放在老爹面汤碗里的时候,立刻就漂起了一层香喷喷的油。
  “爹,快吃啊,婆婆还等着我回去呢。”一口咬下那只肉包,半口的面皮半口的葱白,猪肉只有不到指甲盖那么大。
  闺女是被她王姨给气疯了?买这么多好东西,这年还过不过了?!
  颤巍巍地用勺子舀起碗里的猪肉,不对,应该是钱,这一小块肉少说也值个几分钱啊!
  祝老三还没从惊吓中缓过神来,凑到勺子前吸一口气,光是这香味闻着就饱了:“这,这得多少钱?”
  把鸡翅尖上的肉吸溜个干净,祝桐桐咂咂嘴回了句:“五块六毛七。”
  五块六毛七。
  这可是今天卖棒子面粉所有的钱啊!
  几个数字风轻云淡地从祝桐桐的嘴里说出来,可比她吃肉的动作轻松多了。
  这么点钱还没花就没了,这挑战未免也有点太轻松了吧。
  完成挑战任务才是第一重要的事,只要完成任务系统就会把她送到下一个任务世界。
  祝老三是这世界上对寄主最好的人了,马上过年,这一餐饭就当送他最后的送别礼物。
  又往他的碗里夹了一只鸡腿,两个腿摆成了八字的形状。
  什么鸡胗、鸡脖,什么鹅肝、鹅肾全都夹进了祝老三的碗里,那刚才只值半分钱的清面汤,这下被肉堆得恨不得淤出来。
  “爹,快吃啊。”祝桐桐催促道。
  扭开瓶盖放在桌子上,那一小瓶竹叶青约摸可以倒出十个瓶盖那么多的量。
  祝老三生□□喝酒,家里的几个孩子呱呱落地后,一个个叫唤着用钱,再加上娘嫌酒贵,所以他就没喝过。
  嗅着酒香,一闻就知道价值不菲。
  王冬梅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祝老三碗里的肉,要不是怀里还有孩子,她也想擦一下嘴角的口水:“你们家可真有钱啊,一顿饭就五六块啊。”
  这一桌子的肉让她的态度好了不少,语气里的嘲讽都不似刚才那么尖锐。
  自顾自地啃着手里的肉包,祝桐桐直接顶了回去:“可不嘛,钱是王八|蛋,花了还能赚。”
  祝老三端着瓶盖的手被女儿的话惊到了。
  平时逆来顺受的闺女,今儿怎么说出这样败家的话?
  “赚?”王冬梅的声音高了一个八度,“那你们家得卖多少斤棒子面、难不成再把鸡给卖了?哈哈哈!”
  看了看祝老三放在手边的两张皱巴巴的钱,王冬梅嗓子眼里的扁桃体差点没飞出来。
  大步朝天地往前走,自个家里一顿饭虽然吃不得这么多的肉,但也足够给怀里的宝贝儿子加个菜啊。
  吃完手里的包子,祝桐桐低下头盯着自己脚上的破面鞋,大脚趾稍微用力地动一下好像都能再戳破一个洞。
  这钱都花完了,怎么还没走?这系统也太坑了吧。祝桐桐心里暗骂道。
  那张长着手的钞票又从意识里飘了出来,刻意压低了自己合成的声音:“抱歉,败家任务还未完成,您还有剩余财产。”
  财产?刚才买东西自己可是把钱花得一分不剩啊!
  祝老三抿了一小口瓶盖里的酒,生怕浪费一丁点。
  “桐,这里面是不是夹着啥东西啊?”舔了下舌头,嘴唇上好像沾了啥东西。
  “啥?”
  看到瓶盖上的红塑料,隐约能看到里面有一个长方形的玩意儿。被酒这么一浸,好像是个白色的纸条。
  把红色的塑料撕开,里面的纸条被酒泡过后有一股刺激的味儿,这好像是特意被夹在里面的,瓶盖里的那个不明显的凹槽正好和纸条的大小一样。
  纸上一共就只有三个字,还有半截印章的红印,纸太小了,章上刻得什么字都没印全。
  皱了下眉,祝老三只认得开头的那个“三”字:“上面写的啥?”
  接过祝老三手里的纸条,看到上面的字的时候,祝桐桐的心里突然“咯噔”了一下。
  三……等奖?!
  赶紧拿起那只盛酒的酒瓶,绿色的贴纸上的红色商标下面印着草书的“努力奋斗,报效国家”。下面印着好几排小字,跟上面的字比起来不甚显眼。
  对着手里的纸,祝桐桐一条条跟那些小字比对:“一等奖,二八自行车一辆;二等奖,五十斤白面和面票;三等奖,十……”祝桐桐哽咽了一下,“十圆钱?!”
  “叮~”
  祝桐桐的脑海里响起一声:“宿主,您的财富余额为:10。”
  那好像不是败家子系统的提示音,而是自己心碎的动静……
  ——
  “烧鸡?娘!姐带了烧鸡!”
  “大姐,这是鹅吗?是咱马叔家养的那种鹅吗?”
  把中午没吃完的东西带回家,家里的弟妹一个个都围了上来。中午的地瓜吃得肚子撑,可闻到肉味的时候,立马就饿了。
  乐呵呵地把肉摊出来,祝老三那两排大黄牙全都露了出来。
  谁能想到买瓶酒还能中奖?不但把那几十斤棒子面的钱挣回来了,还多了几块钱。这一桌子肉,可不就是白吃的吗?
  正在收拾院子的刘英随手丢掉了笤帚,绷了一年的脸上难得露出点喜色:“白养她这么些年,可算那点东西回来。”
  把收拾好碗筷重新拿出来:一副。
  这些肉给家里的儿子吃就成,反正二闺女也是得嫁人的,吃什么肉啊?
  祝桐桐拉来墙根下的板凳,走了十几公里的山路,还没坐下休息一会,刘英就顺手给夺了过去:“别坐了,赶紧回你婆家做饭去。”
  她是怕自己吃了带回来的肉。
  “不急,我再歇会。”祝桐桐懒得和她计较,拍了拍衣角把空的麻袋又塞进了口袋。
  刘英斜了她一眼,脸瞬间又沉了下来:“还歇?你婆子晌午就来催让你回去,说你男人回来了,你再不回去,让人家晚上喝西北风?”
  崔世杰,他要从部队里回来了?
  在这具身体里,有关他的记忆不多,只记得他是个特别板正的人,写出来的字和他人一样隽秀,穿上军装站在院子里就是一根笔直的绿旗杆。
  在崔家,只有他对原主最好了,每次过年回家那几天都是相敬如宾,从来没有使唤她做什么家务。
  一个高中毕业的陆兵,一个小学都没毕业的村姑,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能相处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他回来就意味着自己可以过上更好的日子,起码崔婆子能看在儿子的面子上少欺负她一些。
  “愣什么呢!”拍一下祝桐桐的肩膀,刘英不耐烦地抱怨道:“赶紧回去做饭,傻着脸是等我把饭给你端出来?”
  自个的儿子正狼吞虎咽的吃着肉,看她那双眼睛一直盯着,多半是想再吃上两口。
  “走走走!别站着。”又推了她几下,刘英的嗓门又高了一点。
  把今天闺女买的酒瓶子洗干净,收拾收拾还能装点酱油和醋什么的。
  听着那婆娘在赶女儿走,祝老三慌里慌张地从厨房里跑出来,手里攥着几个掺了面粉的窝头,是婆娘中午做给儿子吃的中饭剩下来的。
  塞进女儿手里,顺带里面还夹着两张一分钱的票子:“回去吃,你娘今儿做的刚好余了俩。”
  “谢谢爹。”
  捧着窝头,还没焐热乎呢,刘英就一把给夺了回去。
  连带着夹在里面的几张私房钱也被她给没收了:“咱家是富得流油?这窝头我还得留给柱子吃。”
  舒了一口气,祝桐桐只是勾了勾嘴角就把手缩了回去。
  幸好刘英把窝头拿走了,要不这属于自己的资产又得多上几分钱。
  ——
  崔世杰是村里唯一一个当兵的男丁。听说他要回来,祝桐桐这才刚进村子,就看到村长让几个男人在村头拉起了横幅。
  “热烈庆祝崔世杰同志回村探亲。”
  村长是前两年上山下乡来的村官,也是个读过几年书的文化人,这红纸黑字的书法就是他写的。不过,只称得上过得去眼,和崔世杰的字比起来可差得多了。
  为了欢迎崔世杰回来,村民一个个眉开眼笑的。收起晒好的干豆腐,捡几块品相好的土豆、红薯,勉强算是个礼。
  出去当兵是为国争光的事,从村里出去的也算是自己的半个儿子了,就算是大家都穷,除了礼物,也多少包了几分钱的红包讨个吉利。
  “崔他媳妇!”
  刚进村大门,村长就拉住了她的胳膊,指了指靠在墙根的那些送的礼,顺带着朝崔家地方向努了努下巴:“你婆子今儿不高兴了,怨你回来晚。快把这礼都抱家去吧,说几句好话,这大好的日子可别闷着气。”
  崔家人欺负祝桐桐的事村里人知道,只是这是他们家的事,外人也不好插话。
  “卖个面粉能跑一上午?指不定是跟哪个野汉子鬼混去了!”崔婆子的声音被村里的小道放大了好几倍,站在村口都被她的声音震得后退了两步。
  瞅着那个叉着腰的女人正站在门口,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自己恨不得生吞活剥,看样子,这婆婆也不是个好相与的主。
  ※※※※※※※※※※※※※※※※※※※※
  小剧场:
  崔婆子:去洗碗,顺便把地扫干净。
  祝桐桐:不去。
  崔婆子:你不去干谁去?
  崔世杰:我去。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