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都市言情>闪婚豪门> 第43节

第43节

  不知余晚梦见了什么,在黑暗中嘴角弯弯向上一勾。
  ***
  因为前一天睡得太晚,第二天在巴士上,余晚昏昏欲睡。
  一觉睡醒后,旁边的座位换了人,换成了以前和她聊过的那个大婶。
  大婶是个话痨,拉着余晚聊家常,反正也是闲着,余晚便和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听她提起自己的父母,余晚笑道,“您忘了吗?我是被拐儿童,养父养母早就去世了,而生父生母却不知在哪里。”
  大婶一听,顿时来劲,“现在我们的社团越办越大,全国各地都有我们的会员,人脉很广大,你要不试试?也许真能找到你的亲生父母也说不定呢!”
  余晚,“不是我不想找,是我记不起来了。”
  大婶鼓励,“你再好好想想,比如桥啊,高楼啊,树荫啊……总之,记忆中的任何一个片段都能成为线索。”
  真情难却,余晚只好回想。六岁的时候,那是十五年前,其实,余晚记忆那么好,脑海中还是有一两个片段留下的。只是,她从没去刻意地回想过去,因为她不觉得自己还能找到亲生父母。而且,就算找到了又能怎样,大家各自有自己的生活了,不是吗?
  过了五分钟左右,大妈又迫不及待地问,“怎么样?能回想起什么吗?”
  余晚点了点头,“我记得,我们常去野营,那地方有一个桥墩。”
  “桥墩,是什么样的桥墩?”
  “就是那种拱形的桥,很大。跨越峡谷两边,底下是湍急的河流。”
  大婶觉得很有希望,道,“这样的大桥墩在国内并不多,我可以替你在网上发一个帖子,发动我们所有的团员去找你的生父生母。”
  余晚虽然觉得没必要,但还是很感激她,握住大婶的手,道,“谢谢,您太好了。”
  大婶又问,“你还记得你妈妈长什么样子吗?”
  余晚踌躇了一会儿,道,“我印象中,我妈总是编着一条长辫子,她喜欢穿小花裙,人很瘦。我爸爸好像是军人,我总喜欢拿他的帽子玩,帽子上有一颗红星。哦,对,还有我们拍过一张照。其他的我就不记得了。”
  大婶却很有把握地道,“你已经提供很多信息。放心,我们一定能找到你的父母,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余晚微微地笑了笑。
  山路崎岖,又没有高速公路,所以小巴士行驶了十个小时,还未到达目的地。就在大家精疲力尽的时候,前面终于出现了一个小县镇。
  替他们开车的司机说,这里离目的地不远了,但接下来都是蜿蜒崎岖的盘山路,比较难走。现在天色不早了,阳光也没了力度,被阴云笼罩。山上天气说变就变,估计晚上会变天,如果在山里遇上暴风雨的话,容易出事。所以,他建议大家在这个小城镇里休息一宿,等明天一早再走。
  严氏夫妻虽然心急找孩子,可也不能不顾别人的感受,所以也只能按下心来,先找一家小旅馆住一晚再说。
  大家扛着行李下车,路过余晚的时候,谢煜凡突然拉住她,问,“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么?”
  余晚一脸疑问地看他,“什么真的假的?”
  谢煜凡,“你对于你亲生父母的描述。”
  余晚捂嘴笑,“不是真的,难道还是我编的?”
  别人不会,但余晚难说,她肚子中的花花心思太多,让人揣摩不透。
  余晚见他深沉的神色,不由按住他的肩,笑了笑,“总是想那么多,杞人忧天的活着,你累不累?”
  谢煜凡斜着肩,抖落她的手,道,“你小动作太多,让人不省心,所以我要盯紧你。”
  余晚一脸无辜,“我可是和你签了合同的。我们悬在一根弦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你有什么放不下心的?”
  谢煜凡没再说话。
  吃完饭后,李丹丹拉着宋明珠一块过来,问,“小茹,旅店老板娘和我们说了,这里附近有一座道观,听说那里求签挺灵验的,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看看?”
  余晚本想拒绝,但念头一转,“为什么不?”
  道观就在附近,三人结伴而行。
  宋明珠一脸不悦,嘴里嘀咕,“去求签就去求签,为什么偏要拉上她?”
  李丹丹嘘了一声,转头看了一眼走在后面的余晚,道,“你小声点。”
  “你怕她我才不怕,我干嘛要小声?我就是不喜欢她,明明就是一个绿茶婊,还装成大家闺秀,这嘴脸看了就让人恶心。”
  她的声音太大,李丹丹怕余晚听到,忙捂住她的嘴,暗想,这宋明珠也真是,这种话背后说说也就算了,还要当面说出来,这不是得罪人么。
  宋明珠挣脱她的手,用力地哼了一声,“本来就是么!”
  李丹丹哄着她,道,“好啦,别郁闷了,组里一共就我们三个年轻姑娘,大家一起结伴不是挺好吗?”
  “好什么好,这种人我才不要和她为伍。”
  一开始,李丹丹还安慰她几句,可宋明珠不折不挠,逮住她没完没了地唠叨。最后李丹丹也听烦了,干脆默不作声,当做没听见。
  走了大概半小时左右,还没见到道观,宋明珠不耐烦了,扯开嗓子问,“怎么还没到啊?不是说才十分钟的路程吗?”
  李丹丹从口袋里掏出老板娘给他们画的线路图,横着竖着研究半天,“应该是这条路,没走错。”
  “会不会道观被拆了?”
  李丹丹否认,“这不可能,老板娘说上个星期她还去过。”
  宋明珠把手伸过来,道,“地图给我看看。你这路盲,指望你就倒霉了。”
  李丹丹不服气,心想,你也没好去哪里?可这句话说出口,必然要争吵,所以她还是忍下了。
  果然,宋明珠带他们走了一条更远的路,甚至偏离了大道。在树林里绕了几个圈后,宋明珠终于也不淡定了,把地图揉成团,发脾气地往地上一扔,怒气冲冲地道,“什么破玩意啊,左右都没标清楚,让人怎么找?”
  李丹丹拿出手机,“要不,我们还是打电话回去求救吧!”
  一语惊醒梦中人。
  她们陷在树林里,虽然时间还早,但天迟早会黑的。等太阳落山的时候,谁知道林子里会有什么蛇虫野兽?一想到这儿,两人都不由着急起来。
  可是,老天不帮忙,偏偏这个林子是信号没有覆盖的区域。所以,除了紧急电话,其他电话一个也拨不了。
  宋明珠道,“那怎么办?要不我们报警吧!”
  李丹丹道,“这里这么偏,你能说出具体位置吗?就算警察找到我们,估计也要老半天的时间了吧!”
  宋明珠急了,“那你说怎么办?我可不要在这深山老林里过夜。”
  余晚一直在旁边冷眼旁观,等她一支烟抽完,两人还没讨论出个所以然。
  她将烟头碾灭在水沟里,走了过来,一声不吭地弯下腰,捡起地上的纸团,低头研究。
  李丹丹见她看地图,心生一丝希望,问,“你方向感强吗?我们现在在哪里?还能找到回去路吗?”
  被李丹丹一番轰炸,余晚还没来得及作答,一边的宋明珠就抢着道,“你指望她?”
  余晚抬眼望过去,只见对方脸上布满了嫌恶、不屑、轻视的神色,可谓是精彩。她这是把她当阶级敌人了,余晚不由觉得好笑,自己可是从没得罪过她。
  宋明珠瞪了她一眼,“你笑什么?”
  余晚嘴角一勾,直言不讳,“笑你笨。”
  宋明珠顿时气坏了,欲反唇相讥,见状,李丹丹赶紧插入两人之间,做了个和事佬,“当务之急先找到路再说。”
  余晚从口袋中拿出手机。
  宋明珠看了一眼,立即对她一顿冷嘲热讽,“切,我还以为你有多聪明。”
  李丹丹好心提醒,“这里没有信号,只能打救援电话。”
  余晚没理她们,她拿手机不是为了打电话,而是使用指南针。
  在荷兰的时候,一到秋季,她经常一个人出去山林里采蘑菇。为了行动方便,特地在手机上下了一个指南针。她的记性很强,走过的路,有些什么特征,会下意识地去记忆。在这种没有标志性东西的树林里,她就观察树皮上的纹路,每棵树都长得不一样,所以对她来说,很容易辨认。再加上她会开车,方向感当然也就好一些。
  余晚虽然不知道道观在什么地方,但打从一开始,就知道李丹丹带的方向是错误的,因为她绕了圈,半天后又回到原地。只不过这里没有标志性的建筑物,不留心的话,很容易迷路,而之后宋明珠带的路偏离得更夸张。
  见她选定了道路,李丹丹有些迟疑地问,“你确定么?我们刚才就是从这个方向来。”
  宋明珠嗤笑一声,“相信她要倒霉了。”
  余晚连看都没看宋明珠一眼,把她当空气自动蒸发了,她对李丹丹道,“你来的方向没错,不过应该右拐的时候你左拐,然后应该左拐的时候你右拐了,所以一个圈子绕回了原地。事实上,从我们出发的地方,只需要直走,从右边的小路拐进去。这样算起来的话,确实是十分钟的路。”
  宋明珠不悦地插嘴,“既然你认路,为什么不早说。”
  余晚终于将目光转向她,皮笑肉不笑地道,“就是想看你们有多愚蠢。”
  哎哟,一句话能把她气死。宋明珠嘴角一抽,脸色有些难看,她不甘示弱地顶回去,“事前臭皮匠,事后诸葛亮,现在你说什么都一样。”
  余晚斜着眼睛瞥了她一眼,道,“有种别跟着。”
  宋明珠顿时语塞。
  前后一共花了15分钟,余晚走出了树林,望着面前的道观,后面跟着的两人哑口无言。
  这座寺庙位置有些偏,现在这个时节,来的游客并不多,倒是个清修的好地方。
  道观的建筑和寺庙有些不同,雷同于宫殿,只是规模小得多,带着一股子浓烈的宗教色彩。
  大堂里贴着一副字画,上面写着天人合一。两旁的墙壁上也都贴了对联,上联是清静无为,下联是离境坐忘。
  光看这意境,就觉得高深。余晚自觉这辈子是达不到这个境界了,所以也就是走马观花似地到处一看。
  就在她打算离开大殿的时候,突然有人在背后叫住了她。
  “女施主,请留步。”
  余晚转头一看,是一个道长。下巴蓄着发白的胡须,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褂,看上去鹤骨仙风的。
  “我观女施主面相,天庭饱满,双目有神,气节高雅,实乃大富大贵之相。要不求一支签?”
  余晚兴致缺缺,“不信耶稣不信佛。”
  就算有信仰,她心中的神也是自己。
  道长笑眯眯地道,“没有耶稣也没有佛,这里是道观。既然来了,就是有缘……”
  宋明珠在一旁听了,抢着道,“她不算我算。”
  道长仍然眯着眼睛,一脸笑,“事有先来后到,请这位施主稍安勿躁。”
  宋明珠听了心里有些不快,撅着嘴,在一边生闷气。
  道长又转头望向余晚,“既然不信,就不怕失去。老道随口一说,施主随耳一听,没准会有意外收获。”
  余晚心念一转,“那就听听。”
  道长见有戏,脸上一喜,立即将她请进单独的禅房。他从桌上拿起签筒,递给她,“女施主请。”
  余晚从小在国外长大,就算去有宗教色彩,也是去教堂。这还是她第一次来道观求签,倒也觉得有趣,晃了老半天的签筒,终于掉出来一支。上面写的文字,余晚一个个都认识,就是不明其意。
  道长伸出两只手,一脸高深。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