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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降横财

  我妈在生了我之后就跟个野男人跑了,我是被我爸带大的。小时候我听到过不少的流言蜚语,说我爸当了个便宜的老爹。
  那时候小,不知道什么意思,长大后才知道老爸是被绿了才有的我。但是老爸从没理会过这些话,一直把我当亲生的养,对我非常好。
  为了让我.日子好过,能够安心上学,每天工地下班后还要到处去捡瓶子卖。
  老爸舍不得给自己买衣服,总是穿着缝缝补补的烂衣服,有的甚至还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他却从来没让我穿过一件补疤的衣服。
  小时候同学们嘲笑我爸爸是捡破烂的,我不觉得怎么样。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尊心逐渐变强,我也开始有点反感老爸到学校去找我。
  但是老爸也不怪我,只是那之后就没再去过学校。
  我上高中的时候,和大部分人一样到了青春期的年龄。开始对异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时我们班上有个长得很漂亮很成熟的女孩,叫周芳芳。
  周芳芳算得上是我们学校校花级别的人物,不仅长得漂亮,家里还挺有钱,很多人排着队追她。而我,由于家庭条件不好,心理上也产生了自卑感,只敢默默的关注周芳芳,从来不敢奢求她能够瞧我一眼,更别说去追她了。
  可是就在高三上学期的时候,周芳芳竟然向我表白了,还是当着全班的面向我表白的。这就好像一兜好白菜,自己跑来让猪拱。
  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巅峰的时刻,多少富家子弟都追不到的周芳芳竟然向我表白,还说愿意做我的女朋友,问我愿不愿意当她男朋友。当时我就好像突然买彩票中了大奖一样兴奋,当即就答应了。
  就这样,我跟周芳芳成了男女朋友。每天一块上学,放学,吃饭,那几天是我最开心的时光,因为我能够每天都陪着周芳芳。
  可是在一个星期之后,周芳芳再次当着全班的面跟我提出了分手。还记得当时我提着一袋爱心面包,听到她说分手的时候我天真的用这袋爱心面包去挽回。
  可是周芳芳却打掉了我的面包说谁要吃你的烂面包,这种面包都是给路边乞丐吃的,又便宜又难吃。她还说跟我在一起一个星期只是完成一个赌约而已。
  原来她跟我们班上的另一个女孩玩了一个游戏,谁输了谁就做我一个星期的女朋友。因为我在班上比较内向,长得一般,没有存在感,她们特意用我来作为游戏的惩罚。
  我的天就好像塌了一样,整个人也彻底的坠入了谷底。
  也就是从那之后,我成为了班上的笑柄,不管走到哪都会被嘲笑和欺负。
  当时我们班上有个叫赵飞的富二代,也就在这件事之后,觉得我可笑,就经常带人打我,欺负我,蹂.躏我的尊严。
  不知道他从什么地方知道了我的身世,就整天侮辱我说,我一个捡破烂养大的孩子,怎么可能配得上周芳芳。
  我是捡破烂养大的事又在全校传开了,当时我就十分怨恨我爸,我恨他不像别人的老爸穿西装戴领带开轿车,那段时间我气得不跟他说话。
  后来不知道我爸怎么得知了我在学校被欺负的事,当天就跑到学校去找赵飞。当时我正被赵飞和几个同学押着打。
  “放开我儿子!”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我爸的怒吼,他怒了,当看到别人欺负他儿子的时候,彻底的怒了。
  那张常年干重活累活的脸变得无比苍老,五十岁的人看着就跟六七十岁的老头一样。
  可是那双眼睛却是布满血丝,握着刀子的手更是气得发抖,宛如一头雄狮。
  “这就是郑冲那捡垃圾的父亲,真臭啊!”这时传出了几个女孩捏着鼻子,嫌弃的声音。
  这话又一次打击了我的自尊心,原本已经在我面前变得伟岸的父亲顿时又变成了一个捡破烂的小丑,我哭着冲他歇斯底里的吼道:“你来学校干什么?难道我被你害得还不够惨吗?要不是因为你捡垃圾,捡破烂,我会被人欺负吗?你根本就不是我爸,你只是个便宜的老爹,我爸不是你,我才没有你这样的老爸。”
  我爸听到了我的话,当时就傻住了,那张苍老的脸仿佛变得更加老了。我不知道他当时在想什么,总之那双眼神变得无比可怕。
  突然,他咬咬牙,就好像一头发狠的猛兽,怒道:“小冲,你放心,老爸不会再让人欺负你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你了。”
  说着他就拿着刀冲赵飞桶了过去,但是还不等他捅到赵飞,就被夺走了手中的刀,被赵飞连着捅了两刀。那天,我看到了我爸倒在了血泊中,捂着肚子,无力的看着我,他似乎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后来我的大脑都是空白的,只是隐隐记得我被警察带走了。
  等我出来之后,就没再见到我爸,医院只说他被人带走了,至于是谁,从没向我吐出过半个字。我连他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我爸不在了,我也没有条件再继续上学。
  于是我开始在外面打工,我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事。
  餐馆服务员、送快递、送外卖、还当过卸货工,修理工,只要是能赚钱的,我都做了。
  当然,我没有放弃过找寻我爸,我希望有一天能够找到他,跟他说上一句对不起。然后用尽我余生的能力去给他养老,让他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可是,我一直没找到跟我爸有关的半点消息。
  就在我辍学的第四年,当时在一家餐馆做服务员。
  突然一天,有个开着奔驰车,穿着西装领带的男子找到了我。他见到我的时候十分的激动,让我叫他叶叔,叶叔说我爸当时借给了他一笔钱做生意,他当我爸入股的。现在找不到我爸,得知我爸还有个儿子,就把我爸的那股份全都转移到了我的名下。
  就这样,我那最没用,捡垃圾的老爸给我留下了一家大公司。
  叶叔说我的股份是最大的,所以我做了那公司的老总。一瞬间,我从一个一无所有的打工仔变成了个公司的老总,这起伏让我不知该如何是好。
  虽然日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叶叔说为了历练我,让我从最基层做起。不过公司的会议决定依然有我的发言权。
  不过这些事我都不喜欢管,或许是过惯了穷苦的日子,我还是习惯性的独来独往。没事就到一些酒吧ktv去做最卑微的工作,希望能够从那些神通广大的人口中得知我爸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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