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她养的草莓是真的好,长得快,葱葱郁郁,盆盆爆满,而且大概因为营养充足,它们很快就开完花挂起了果子。
  林奚每天都要花大量的休闲时间去凝视自己的草莓,充满爱意。
  这天,林奚正在给自己的草莓浇水,卫云林客人外出归来,来到她身后。
  “这是草莓?”卫云林感叹,“长得真好。”
  这位客人显然是被草莓吸引过来的。
  听到自己养的草莓被夸赞,新手种植家林奚很是骄傲,矜持地回了一句:“还算可以。”
  卫云林笑着道:“这么多草莓你一个人吃不完吧,成熟后能卖我一点吗?不需要很多,我尝个鲜。”
  林奚条件反射想拒绝,但立马想到这位客人在这家酒店摔了个狗吃屎也没闹事,品质可嘉,而自己养的草莓的确收获颇丰,想了想,便应道:“行。”
  卫云林听她这么说,吃货之魂觉醒,眼眸铮亮:“那就多谢了。”
  做好了一笔小交易,卫云林没有立刻走开,站在旁边看着林奚浇水,看了好一阵,这才走进酒店。
  卫云林走了,林奚抬起头,扬了扬眉:“你也想跟我买草莓?”
  301号房就在她的头顶上方,而此时房间里的住客覃霄覃先生正在窗口看着她。
  覃霄是在卫姓客人来时站到窗口的,现在卫姓客人走了,而他还站在窗口没有离开的意思。
  看来也在肖想她的草莓。
  林奚想。
  她并不小气,笑说:“可以哦,我可以卖你。”
  覃霄道:“我没钱。”
  他距离林奚挺远,声音却奇异地像是贴着林奚的耳朵说的。
  林奚感激怪异,摸了摸自己的耳朵。
  她没好气地回他:“没钱还肖想我的东西,要不你卖身给我吧?”
  覃霄说“好”。
  林奚噗嗤笑出声,并没有把他的话当真。
  她不理会上面的人,把关注挪回到草莓们身上。
  她看见面前的这盆草莓上面有一片枯叶,便想要摘掉,可手伸出去,叶子没碰到,触碰到了一片虚无的黑暗。
  她顿住,适应良好地转身,果然看到了覃霄。
  “到时间了。”覃霄说。
  林奚今天穿了高领,她把领口往下扒拉扒拉,露出自己的脖颈,往觉醒花种先生面前一凑,说:“那快点弄吧。”
  覃霄:“……”
  他没动,目光落在她的脖颈上。
  林奚:???
  “怎么了?”她自己摸了摸自己的脖颈,没摸到脏东西,道,“我洗过脖子的,干干净净的。”就差没往上面敷面膜了。
  覃霄看着她,过了一会儿,说:“不想摸,想抱抱。”
  “哈?”林奚表情要裂了。
  覃霄沉默。
  他嘴里说着“想抱抱”这种话,但语气和表情并没有同时表现出相匹配的渴望来,无比冷静。但凡他有表现出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渴望,林奚都要质疑他是不是自己意图不轨,但没有,什么都没有,所以林奚只能怀疑他只是摸脖子摸腻了,想换个方式工作。
  “以前那么多次都摸过了,现在怎么就不能用摸的了?别那么任性啊!”林奚教育他,就跟教育一个厌烦了自己工位,想调到另一工位上的厂娃,苦口婆心。
  覃霄只是看着她。
  林奚:“……”
  两人对峙。
  几分钟后,林奚退步了,毕竟两人这么耗着,耗的是她的命。
  她无奈展开双臂,抱住面前冷冰冰的觉醒花种先生。
  只抱了一秒,又放开了。
  她调整了个姿势再次抱上去,呼出一口气,觉得新换的姿势更顺。
  覃霄:“……”
  这个抱抱,抱得……是不是没灵魂了点?
  第20章 樱花
  【小奚, 你今天能陪我一下吗?】
  林奚收到这条信息的时候正打着哈欠在盥洗室里洗漱,她刚刚才在旁边的隔间洗了个澡,这会儿盥洗室里雾气朦胧, 洗漱池前的镜子都因此敷了一层白,她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的脖颈,感觉自己脖颈上的荆棘印记有些褪色了,正有所疑惑,消息来了。
  她的注意力被信息拐跑,收看了信息, 语音恢复来信者:“怎么了?”
  给她发信息的人是春雨, 是田阿姨的独生女儿,田阿姨早年没了丈夫, 这些年一直跟自己的女儿相依为命。
  春雨和林奚差不多年纪, 因为林奚总往农场跑, 因此和春雨的感情不错。
  春雨:【今天要选角了,我……有点紧张。】
  收到回复,林奚了然,回道:【好啊。】
  春雨:【那我马上过来找你!】
  林奚:“……”
  倒也不必这么早……
  林奚其实挺能理解春雨,春雨在信息里提到的“选角”其实是樱花祭典的经典舞剧《樱花祭》的选角, 樱花祭典是云英镇一年一度的盛事, 前后持续三天, 每天都有歌舞表演,而《樱花祭》这个曲目是所有歌舞中的重中之重, 乃开场舞剧。
  春雨年年都上台表演,最大的梦想就是能演一次《樱花祭》的女主角, 她已经挤进《樱花祭》这个舞剧团三年了,这是她最有可能被选中扮演女主的一次, 难怪紧张。
  说起来,樱花祭典不知起源于哪年哪月,反正自林奚记事起,樱花祭典就已经作为一件古老盛事被她所熟知。
  林奚不知道樱花祭典最开始是为何人何事所设立,但现在,樱花祭典是能够帮助云英镇提升经济的重要存在。
  林奚已经从春雨的来信中充分感受到了对方的急切,于是洗漱的动作变得快了一些,尽管如此,她还是没能快过春雨。
  春雨的时候林奚还在捣鼓自己的头发,听到敲门声,她快速地把一头头发扎成马尾,走过去开门。
  “小奚!”春雨顶着一额头的细汗,表情倒是非常明朗。
  林奚叹一口气:“……我还没吃早饭呢。”
  春雨笑容灿烂:“我请你呀。”
  林奚一听,心情也跟着晴朗起来,说:“我想吃福叔家的包子!”
  春雨都依她,说:“好。”
  林奚开开心心跟着春雨出了门,两人先去了镇上福叔家的包子店填肚子,等肚子填饱了,这才一起去到春雨所在的舞剧团。
  她们来得太早了,角色选拔根本没有开始,连人都没见着几个,等过了一小时,人才陆陆续续来齐。
  林奚不是舞剧团的人,便站在练习室外等着,室外的她悠闲自在,室内却是另一番风景。
  舞剧团上下共有五十多名舞者,他们要在这五十多名舞者中选出17人出演《樱花祭》,竞争不可谓不激烈。
  室内,春雨频繁转头看林奚,可惜林奚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向对方举拳头加油鼓气。
  林奚又一次给春雨鼓完劲,这时身后忽然响起一道声音,那声音几乎贴着她的耳朵,吓了她一跳。
  “站在这里做什么?”突然出现在她身后的声音问她,“你不如进到里面去?”
  林奚顿住,下一秒扬起笑脸回头,抬起手:“嗨——”
  来者是舞剧团的团长,已经66岁了,脸上皱纹横生。她虽然老态毕现,但眼神却依然犀利清明。
  她一双眼盯着林奚,带着几分不悦。
  老团长不高兴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自家练习室外多了林奚这号外来者,而是因为……她不满意林奚的多次拒绝。
  是的,老团长多次邀请林奚担任《樱花祭》的女主角,她异常地钟情林奚,尽管林奚毫无歌唱舞蹈基础。
  “我觉得你十分适合女主角。”老团长总是用听起来有些荒唐的理由来劝说林奚,“我看见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就是《樱花祭》里的女主本人。”
  如此玄学,如此荒唐。
  《樱花祭》讲的是一个英雄的故事。
  故事里,云英镇是个经常被变异动物侵扰的小镇,这里常年弥漫着死亡,血液侵蚀乡土,荒凉无比。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无比绝望,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
  女主出生在小镇,一出生面临就是永无止境的死亡,但她坚强、乐观,心中希望不灭。
  男主是偶然来到小镇的,他漠然得让人心惊,无视生死,像是闯入世间的一具空壳,就算是在一众绝望的乡民之间,也相当格格不入。
  男主遇到了女主,渐渐被女主的乐观所感染,渐渐地,人们发现女主的身后总有男主的存在。
  人们说,男主爱上了女主。
  一次变异动物侵袭小镇,女主为了保护小镇受了重伤。
  女主快要死了。
  但直至那个时候,她依然是非常乐观的,唯一让她伤感的只有一点:她无法驱逐所有变异动物,还家乡祥和美丽。
  驱逐所有变异动物,还家乡祥和美丽——这是她常常挂在嘴边的话,见人就说,这是她的梦想,也是她想要鼓励乡民们的一种方式。
  最终,女主重伤身亡。
  男主是漠然的,似乎天生缺乏感情,但女主在他怀里闭上眼的那一刹那,他身上的气息变了。
  突然间,那些在镇子上肆虐的变异动物全数自爆而亡,一个不留,一阵清风拂过,荒凉的云英镇像是被春风唤醒,一刹那,盎然绿意破土而出。
  樱花花瓣在风中飞舞,再一看,原来是镇子外平地生长出无数樱花树,花开正繁,绵延百里。
  原来这漠然的男主竟然是一个隐藏的觉醒花种,他为女主实现了梦想,建造起一个祥和美丽的家。
  再后来,云英镇再无变异动物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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