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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_134

  单鸣问道:“我们还有多久到?”
  “两公里外的这个出口,拐下去。”赵清玲指了指电子地图。
  单鸣从那个出口拐了下去,接下来的路特别窄,而且修得也没有盘山公路那么好,到最后基本上只能够一个车通行,还要时不时地压着草坪,还好,没有其他的车跟他错车了。
  接下来的路电子地图也显示不出来了,因为根本没有路了,全靠着赵清玲的指点,到最后就是单鸣这样方向感极强的人也记不住来时的路了。
  单鸣疑惑道:“沈耀会在这个地方?”
  “当然不是,我只是回来拿东西。”
  “回来?这里是哪里?你拿什么?”说话间,单鸣的面前出现了一座房子,如果不是仔细辨认的话,即使是在远光灯强烈照射下也看不出那是栋两层楼的房间,因为它看上去年久失修,已经被绿色植物爬满了,几乎整体被覆盖了起来,它出现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深山老林里,看上去阴森可怖。
  赵清玲的目光有些哀伤,“只是我们的家。”她跳下了车,打开了探照灯,照着面前这栋房子。
  单鸣也下了车,“你们一直藏在这里?”
  “对,自从长泽出生后,一直在这里,没想到还是被他们找到了。”
  “这里还能有什么?有用的东西早被拿走了吧。”
  “屋子里应该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但是有一样东西,他们一定找不到。”
  “那个东西,能引出沈耀吗?”
  赵清玲肯定地说,“他一定想要。”
  单鸣皱了皱眉头,感觉这话说得不符合逻辑,“那他为什么不自己来拿?难道藏在自己家里的东西,他都不知道?”
  赵清玲简要地说:“被我偷走了。”
  单鸣诧异道:“你从自己家里偷了东西,然后放在自己家里?”
  “难道放在越危险的地方不是越安全吗?”
  “好吧,我现在更好奇了,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过,你不想告诉我也无所谓。”
  赵清玲从腰上抽出一把砍刀,带着单鸣往里面走去,“我可以让你看看,那个东西对你意义不大,但是对龙血人很重要。”
  单鸣也可以她一样抽出狗腿刀看着爬满了房子把门都挡住了的藤蔓和杂草。
  他们终于把门口的障碍物清理干净了,然后单鸣一脚踹开了门,两个人掩住口鼻,等着那阵飞扬起来的尘土落下来。
  屋子里的状态跟它的外形完全相符,杂乱无章,所有的东西都乱了一层厚厚地灰,一片灰败的景象。赵清玲拎着探照灯站在门口,扫视着屋子里的每一角落,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放过。
  单鸣静静地等着她去找那样东西。
  可是她只是来回看着,然后慢慢地踱步到桌子前,拿起了一样东西,单鸣走过去看了看,是一个相框。
  赵清玲擦掉相框上的灰尘,那是一张全家福,单鸣看到了年轻的沈耀和赵清玲,还有小小的沈长泽。
  这对夫妻即使是拍照的时候表情都很严肃,只是那种严肃,只是军人天生的威仪,这张照片上的沈耀,绝没有现在的沈耀脸上的那种狠戾和冷酷,照片上的赵清玲,也不是如他眼前的一样眉目间遍布着化不开的悲伤。
  而这个孩子,这个欢快地天真地对着镜头甜甜笑着的孩子,他又圆又大的眼睛里满是对这个世界的好奇,他曾经为了一条鲜血淋漓的狼腿而吓得浑身直抖,他曾经因为怕冷,而哭着钻进自己的怀里,他曾经抱着自己的大腿,哀求自己带他离开,他曾经因为繁重的训练而哭泣抱怨。照片上的他,单鸣曾经那么熟悉,那是只要想起来,就忍不住微笑的一段时光。
  赵清玲掰开相框,把照片取了出来,小心地塞进了怀里,然后带着单鸣往门外走去。
  单鸣问道:“东西不在屋里?”
  “不在。”赵清玲从车上拿了两块探照灯的备用电池和一把军工铲,也递给单鸣一把,然后带着他往屋子后面的山林里走去。
  俩人徒步走了半个多小时,赵清玲不断地对着坐标,终于,在一块毫不起眼地石头跟前停了下来。
  她一铲子铲进石头的侧面,把石头旁边的土往外刨,单鸣也跟着刨那块石头,刨了十分钟左右,那块大石头的根据终于松动了,俩人弯下身,费力地把那块几百斤重的石头搬开,然后往下又挖了几铲子,终于碰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赵清玲扔掉铲子,改用手去挖,挖了几下,就从土里拽出来一个长方形的东西,被油布紧紧包裹了好几层,东西不大,大约有十厘米宽,三四十厘米长。
  单鸣问道:“这究竟是什么?”
  赵清玲一圈一圈地绕开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油布,油布散发出难闻的味道,估计经过了驱虫处理,油布底下终于露出了一个金属盒子,金属同样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
  赵清玲用手指沿着那盒子的边缘轻轻抚摸,然后再某一个地方轻轻一按,盒子咔的一声打开了,单鸣好奇地看向盒子里面,里面赫然躺着一只鹿茸一样的东西,大概有二十厘米长,但是单鸣这肯定不是鹿茸,因为这个东西居然散发着微微地金光,看上去就像个神物。
  赵清玲小心地摸了摸,“你应该猜的出来这是什么吧?”
  “这是……龙血人的角?”
  “不全对,这是角,不过这是‘海龙’的角。”
  海龙?就是所有龙血人的来源,那条在南海进行海油钻井作业时候不小心打到的一条鱼?就是那条奇异的不曾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鱼,造就了今天这么多龙血人。
  “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这是沈耀从实验室里偷出来的,我藏了起来。”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个东西能用来做什么?”尽管单鸣不知道这东西能干吗,但是肯定有大用途,那条鱼的血都能批量生产怪物,何况是它全身上下只有两只的角。
  “因为我不喜欢沈耀拿着它,这会让他越错越多,但我也没有机会把它送回实验室。”
  “它能发挥什么作用?”
  “它能发挥的作用,绝对是我一辈子也想象不出来的,因为它一定比龙血还要厉害,但是我知道它的一个作用,这个作用足够沈耀为了它不惜一切代价。”
  “什么?”
  “简单地说,它是龙血人的兴奋剂。”
  “你是说,用某种方法使用它,会让龙血人的能力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
  “没错,这可是‘海龙’的角,它是一切龙血人的母体。使用它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用它沾到龙血人破损的皮肤。沈耀曾经试验过,最好是能把一小部分磨成粉末,涂抹在龙血人破损的额头上,能让龙血人发狂,如果是血纯度很低的龙血人,短时间内能提高百分之四十的纯血度,甚至可以加速龙翼生长。不过,同样的,对身体的负荷也非常大,是个可怕的东西。”
  单鸣在非洲打游击的时候,曾经眼前见过那些非洲雇佣军是怎么利用那些他们抢来的童子军的。他们打仗的时候会先在他们的额头或是眉角割一刀,涂上海洛因的粉末,然后那些童子军会发狂、不怕死,打仗永远冲在最前头,哪怕面对着的是赤裸裸地枪炮。打起仗来漫山遍野的全是小孩,疯子似的朝上冲,面对四联装高射机枪冲,一个阵地前上千人被打成肉酱,最大的一块也就是拳头大小。非洲的童子军中最出名的叫做‘兵蚁’,因为他们的命比蚂蚁还廉价,他们的教条是——如果害怕死亡,那就别出生。
  虽然一个涂的是毒品,一个涂的是海龙角的粉末,但是道理是一样的,额头眉角的地方神经反应很强,在这些地方着重刺激,就能让人发挥本性中最疯狂的一面。
  龙血人的能力已经非常可怕,单鸣无法想象在使用这种东西之后,会达到怎样巅峰的状态,还好沈耀没有这个东西,否则,他们前几次碰到沈耀,根本没有活着回来的机会。
  赵清玲摸着那只海龙角,“我不会把它交给沈耀,事情结束之后,我要把它销毁,这个东西的存在,本身就是罪恶。”
  单鸣看着这只散发着淡淡金光的角,心想如此可怕的东西,越早销毁越好。
  “那么,你现在打算怎么做?你要用海龙角引诱他,就不怕被他抢走吗?”
  “不拿这个,他怎么会出来。”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
  赵清玲把那只海龙角放在胸口,似乎这样让她感觉非常舒服,她轻声说,“下饵,等他上钩。”
  132、最新更新
  俩人带着海龙角连夜离开了灵山,然后马不停蹄地驱车赶往河南。他们花了两天时间找到了平顶山附近的一个小村落,在哪里,他们见到了一个花甲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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