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都市言情>穿越者> 第154节

第154节

  “有蔷薇露、御库流香、宣赐碧香、思春堂、玉练槌、中和堂、雪醅、珍珠泉、扬州的琼花露、湖州的六客堂、苏州的齐云清露、常州的金斗泉、吴府的蓝桥风月、还有枸杞五加皮三骰酒、天台红酒、蜜酿透瓶香、羊羔酒、菊花酒、南番烧酒……”
  “打住,你这是说相声报菜名呢。”党爱国急忙叫停,“就羊羔美酒吧。”
  所谓羊羔酒,是用羊肉羊脂和糯米杏仁酿造的一种酒,早已失传,党爱国慕名已久,早想尝尝了。
  跑堂的脸上露出不易察觉的一丝鄙视,羊羔酒是很常见的酒,而且那是冬令进补的酒水,根本不适于现在的天气,大夏天要喝羊羔酒,不是土鳖是什么。
  但是这几位爷看起来还真不像是土鳖,莫非是故意来开玩笑的,本着职业精神,跑堂的严肃建议道:“客官,羊羔酒适合天寒下雪时饮用,这六月天喝着怕是燥热。”
  党爱国道:“无妨,来一角尝尝,夏天喝什么,你说说看。”
  跑堂的道:“别的酒水怕是客官都尝到了,没什么新鲜的,时下小店新进了一种洞庭春色,是用黄柑酿的,加上冰镇,最适合赤日炎炎时候消暑。”
  党爱国道:“那就也来一角,什么蔷薇露、御赐的什么酒,也各来一角。”
  跑堂的应声下去了,片刻之后送来果盘茶水,果盘里是颜色鲜艳的蜜饯和新出锅的爆米花,还有南方特有的槟榔,茶水是清香扑鼻的绿茶。
  “我的天啊,宋朝就有膨化食品了。”关璐大惊。
  “低调点,别让人家听见了笑话。”党爱国道,只隔了一道屏风,邻桌客人的对话这边清晰可闻,关璐动辄就宋朝长宋朝短的,被人误认为是辽国的间谍可就麻烦了。
  邻桌是两位客人,旁若无人的谈论着大内秘闻。
  “官家又召郑国夫人进宫了。”
  “啧啧,郑国夫人纤弱体虚,怎经得起官家伟岸之躯临幸啊。”
  一阵淫邪的笑声。
  “郑国夫人是谁?”关璐历史不好,轻声问道。
  “南唐后主李煜的小姨子兼皇后。”党爱国道。
  第十九章 哪个英雄不救美
  “写春花秋月何时了的那个李煜?”关璐掩住了嘴巴,一副惊呆的样子,她的少女时代也曾喜欢过古典诗词,尤其喜欢婉约派的,而李煜正是婉约派的老祖宗,这位词人还有一个干的很马虎的兼职工作,就是皇帝。
  “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那个李煜。”党爱国道,“他的皇后被俘后被赵家封为郑国夫人。”
  “小周后就是郑国夫人?”关璐倒是举一反三,领会了这些称谓的异同,所谓小周后,那就肯定有大周后,刚才党爱国说郑国夫人是李煜的小姨子,那么大周后就是她的姐姐了,“我想起来了,那首菩萨蛮就是李煜写给她的。”
  “花明月暗笼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关璐轻声将这首词吟出来。
  “香艳如此,难怪当不成好皇帝。”党爱国叹道,“本来南唐是有实力统一中国的,可惜摊上这么一个皇帝,自降身份去掉皇帝尊号也不行,称臣纳贡也不行,最终还是兵败被俘,被人押到敌国首都当俘虏也就罢了,连自己的老婆也保不住,宋太宗隔三差五就把她弄进宫里享用,李煜头上绿油油,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写词发泄,倒也做出不少流传千古的好词。”
  关璐愤愤不平:“宋太宗太过分了,不带这么欺负人的,这哪是皇帝,简直是流氓。”
  一阵楼梯响,跑堂的端着盘子上来了,党爱国赶紧干咳几声,关璐不但没收敛,反而换成了英语大声痛骂皇帝是一个碧池养的杂种。
  “这万一有人懂得英语,关博士你就完了。”刘彦直道。
  “无妨,现在的英国还是丹麦海盗的地盘,野蛮人的国度,七百年后英国才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成为一流国家,这年头大宋朝真有人懂英语那才叫出了鬼了。”党爱国道,他们谈笑风生,跑堂的也听不懂,将食盒摆在桌上,殷勤道:“客官,慢用。”
  食盒是一个木制的矩形盒子,里面许多小方格,盛着各式菜肴,量不大,每人尝一口就完,味道尚佳,酒水也跟着上来了,羊羔美酒是用游牧民族气息浓厚的皮囊盛着,洞庭春色则是用精美的琉璃瓶装着,酒色嫩黄可爱,没人面前摆一个木头做的方酒盅,饮此酒需加冰块,天知道这大夏天的东京哪来的冰块,总之晶莹剔透的方形冰块就在杯子里,如同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一般。
  “有钱人家都有地窖储存冰块。”党爱国解释道,“冬天从河里切下来的冰,一直储存到夏天,纯天然无污染。”
  这些享受其实不算什么,但是放在一千年前的宋代就显得弥足珍贵了,羊羔酒醇厚爽滑,柑橘酒清冽甘甜,都是从未尝过的神奇滋味,其实这种感觉大多来自于心理暗示,千年前的饮品比21世纪的食品工业制造出来酒水只会差不会强。
  屏风后面那俩客人还在窃窃私语着,关璐八卦,问刘彦直能听到什么。
  刘彦直听了一会儿说:“他们说官家找画师现场绘制了一幅什么画,据说只有皇帝身边的人才看过,现在民间出现了很多模仿作品,都是假的。”
  “什么画?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这个皇帝就是个流氓。”关璐道。
  党爱国再次显摆起自己的历史知识:“这恐怕就是传说中的熙陵幸小周后图了,宋太宗不但经常凌辱小周后,还极其变态的找来画师现场临摹,就跟日本人拍av一样,明代有相关记录,说太宗头戴幞头,面黔色而体肥,器具甚伟;周后肢体纤弱,数宫人抱持之,周作蹙额不能胜之状。还有后戴花冠,两足穿红袜,袜仅至半胫耳。裸身凭五侍女,两人承腋,两人承股,一人拥背后,身在空际。太宗以身当后。后闭目转头,以手拒太宗颊。他们说的,极有可能就是这副春宫图。”
  “哎呀别说了,简直禽兽。”关璐啐了一口,满面绯红。
  一直没吭声的姬宇乾忽然拍案而起:“过分!”
  大家被他吓了一跳,不知道霸道总裁为何突然如此愤怒。
  “作为一个文明人,作为一个男人,我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姬宇乾道,“你们去找陈抟吧,我要留在东京救小周后。”
  党爱国大惊:“姬总,你疯了吧,我们人在历史中啊,这一切都是发生过的,今年是太平兴国三年,也就是公元978年!距离李煜亡国被俘已经三年了,差不多今年李煜就该死了,小周后的死期该距此不远,一个快死的人,你救她做什么,再说她可是当今皇帝看中的人,多少眼睛盯着呢,怎么会轻易让人劫走,你冷静一下,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如果没听说也就罢了,听说了这种事,不能不救。”姬宇乾的倔脾气上来了,谁也拦不住,他是安太的重要合伙人,党爱国不得不考虑他的无理要求。
  李煜虽然被封为公侯,锦衣玉食的养着,但实际上还是高级俘虏,身边的侍女卫兵全都肩负着监视责任,想从警卫森严的府中把人偷出来,只有刘彦直才能办得到。
  刘彦直不动声色,低头喝酒。
  “求你了。”关璐眼圈红了,身为女性,她不能容忍这种屈辱的事情发生,尤其是自身具备解救能力的前提下。
  “就当我欠你一个人情。”姬宇乾道,“回去之后,你会得到我的感谢。”
  “彦直,不麻烦的话就跑一趟,或者等咱们从华山回来之后再办这个事。”党爱国既不想得罪姬宇乾,也不想让刘彦直不开心。
  刘彦直一贯不喜欢姬宇乾,不仅因为甄悦的事情,更因为两人的出身家境经历和成就,完全是南辕北辙的两个世界的人,一个是社会底层的边缘群体,一个是世界顶级富豪,天之骄子,本来刘彦直是绝对的弱势,但现在他身怀异能,凌驾于常人之上,所以底气也足,能和姬宇乾分庭抗礼。
  “要救你们自己去。”刘彦直道。
  “你是不是男人啊。”关璐很情绪化,当场发飙。
  “谁行谁上。”刘彦直冷冷道。
  菜肴还在陆续的上,基本上以羊肉和河鲜为主,精心烹调,色香俱佳,但是四人的胃口已经没了,关璐率先拂袖而去,姬宇乾也跟着出去了,党爱国见势不妙,道:“彦直,你这脾气也该改改了,举手之劳而已。”
  刘彦直道:“说得轻巧,你们试试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带着一个亡国之君的皇后,把她放在哪儿安全?北汉还是辽国?”
  党爱国道:“好了,我去劝劝他们,你在这儿等着,回头我结账。”说完下楼去了,举目四望,哪有两人的影子,再仔细看,两人正在旁边的茶社里坐着呢,赶紧上去劝说:“姬总,其实彦直考虑的也有道理,小周后是皇帝的禁脔,岂容他人染指,救了小周后,就得把李煜带上,李煜是皇帝级别的战俘,多少眼睛盯着,丢了肯定会引发东京戒严,缇骑四出,势必影响我们寻找陈抟的大业,小不忍则乱大谋……”
  姬宇乾道:“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了,你帮是不帮,我都要做。”
  关璐也认真的点头。
  店家送上饮料,东京有名的砂糖绿豆甘草冰雪水,党爱国急忙缄口不言。
  酒楼上,刘彦直打了个响指,跑堂的虽然不理解什么意思,但还是闻声过来了:“客官?”
  “给这一桌送两角洞庭春色,算在洒家账上。”刘彦直道。
  跑堂的暗笑不已,好端端的白衣秀士,自称什么洒家,这些南方来的读书人就是喜欢玩花样,洞庭春色是正当令应时的好酒,要一百文一角,一角的称呼来自于牛角,容量并不大,水浒传里鲁智深和史进、李忠喝酒,先要了四角酒,后来不够又添了两角,合成每人两角,但那是粗豪大汉,寻常士人一角就够。
  两角洞庭春色是极好的社交工具,送过去之后,邻桌的客人便让小厮撤掉屏风,与刘彦直见礼,互相介绍身份,这两位年纪在三十岁以上,留胡须,细皮嫩肉,穿白色凉衫,佩铜鱼袋,这是中级官宦的象征,刘彦直自称是来自广南东路的举人,宋初举人还是很稀罕的,几乎都有被朝廷重用的可能性,双方算是身份大体相当,交流起来自然顺畅,广南东路是宋朝广东的行政区划,距离朝廷中枢极远,怎么扯也漏不了馅,口音奇怪也可以理解。
  刘彦直又点了一些昂贵的酒菜,两位官员一副相见恨晚之态,一角酒下肚,话就稠密起来,聊着聊着就被他诱导到了南唐后主李煜身上,一来二去得到了想要的情报,李煜的府邸具体位置。
  李煜被俘后,宋太祖封他右千牛卫上将军,后来又加封为违命侯爷,赵匡义登基后,也许是出于霸占了别人老婆的一丝补偿心理,又封李煜为陇西公,爵位达到国公的高度,但活的却不如平头百姓有尊严。
  酒足饭饱,两位新交的朋友邀请岭南的朋友去勾栏玩耍,说今天是乞巧节,那边节目很多,还有西域来的胡姬呢,可以一醉方休。
  “好,同去。”刘彦直掏出一块银饼来付了账,与两位朋友下楼去也,他们刚走,党爱国回来了,却只看到跑堂的在收拾狼藉的桌面。
  “这个也跑了,还有点纪律性么!”党爱国气得岔气。
  刘彦直并未去勾栏玩耍,而是找了个由头离开了,趁着夜色前往陇西公府,李煜的府邸就在大内附近,深宅大院,警卫森严,足有百名禁军在附近站岗,名为保护,实为看押,这些头戴红缨帽要配长刀的军人对于刘彦直来说形同虚设,他轻而易举侵入府邸,登堂入室,如入无人之境。
  府邸后院,红烛摇曳,轻歌曼舞,气氛却是说不出的凄楚绝望。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一群年轻的宫女跟着琴声小合唱,歌声婉转悲凉。
  堂下案前,坐着一个中年男子,瘦削白皙,三绺长髯,端起金杯一饮而尽。
  第二十章 寻找仙人
  这个瘦削的男人就是李煜,他喝下这杯酒之后,金杯落地,从台阶上一路滚下来,弹琴的个穿淡绿裙子的女子,琴声悠扬,带着深深的哀伤,几令不懂音乐的刘彦直都觉得眼角发酸。
  李煜呆坐片刻,忽然七窍流血,整个人栽倒在地,如同金杯一般从台阶上滚下来,继而浑身抽搐,双手撕扯着衣襟,表情痛苦不堪。
  没有人去救他,只是琴声越来越快,越来越激昂,歌声也毫不停歇,所有人熟视无睹,看着李煜挣扎着死去,最终,琴弦断了,琴声和歌声戛然而止,李煜也不再动了,身体扭曲变形,弯的如同一张拉满的弓。
  刘彦直看的目瞪口呆,李煜死了,他刚才喝的那杯酒有毒!
  院子里一片寂静,宫女们肃立不动,绿衣女子款款走来,伏尸大哭,少顷,外面进来一队锦衣卫士,为首的是名白面无须的老人,衣着华贵,应该是大内来的太监,他亲自检视了李煜的尸首,转身走了,府邸外的禁军也撤的干干净净,只留下一名白发苍苍的守门老军。
  真相大白,李煜是被皇帝赐死的,他不得不喝下那杯穿肠毒药,而他的妻子和侍女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个相依为命的男人死去,这个人曾经是皇帝,拥有千里江山,百万子民,如今却沦为囚徒,凄凉的死在七夕之夜,只有几个女人陪伴左右,默默的守着他的遗体垂泪。
  本来刘彦直并未确定是否要救小周后,但是这幅场景让他同情心泛滥,径直从屋檐上跳下来,没等众人反应过来,他便扛起绿衣女子纵身跃起,消失在无尽的黑暗中。
  ……
  王员外家旅馆,刘彦直扛着绿衣女子落在屋顶上,四下无人,他悄然从窗子进入,将已经吓晕的女子安置在床上,放下帐子,再找党爱国等人,却不见他们的踪迹。
  好在穿越小组之间有无线通讯工具,宋朝没有高大建筑物,无线电波传送距离高达十公里,一呼就到,二十分钟后其他三人回到旅馆,刘彦直引他们到床前,撩开帐子道:“剩下的事儿交给你们了。”
  床上静静地躺着一人,蜡烛下犹如一尊羊脂白玉质地的人像雕塑,肌肤吹弹可破,睫毛长长的,眼角还有泪珠闪烁。
  室内一片寂静,半晌关璐才道:“这就是小周后了。”
  此时的小周后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十五六岁青春貌美整天和姐夫玩幽会的小女孩了,而是二十五岁的受尽屈辱的俘虏,即便如此巨大的精神压力里,依旧容颜娇美,可以想象她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是怎样的风华绝代。
  “可惜了……”每个人的心头都是这三个字。
  “李煜死了。”党爱国道,“我们去的时候,大批禁军围住府邸,我才想起今天是七夕,是赵匡义赐死李煜的日子,李煜死后,小周后没过几天也郁郁而终。”
  “老公死了,她活着的精神支柱没了,即便救了她也没意义了。”姬宇乾道,“待会儿她醒过来,肯定寻死觅活,你既然要救,就早点动手。”
  “合着我还救错了?”刘彦直眉头挑起,大动肝火。
  话音刚落,床上的小周后睫毛动了动,似乎有醒来的迹象。
  “嘘,别吵吵了。”关璐端了一杯茶过来,半蹲在床头,想了想不知道怎么称呼,郑国夫人那是屈辱的代称,喊皇后娘娘吧又怕扯起心酸回忆,干脆喊小周吧。
  “小周,喝点水。”
  “你们是谁?”小周后吴侬软语,婉转悦耳,一双眼睛惊恐万状,她是在府里被人掳走的,可是看这里的陈设布置,并不是皇宫大内,而是寻常旅店,这几个人五官端正,不似凶恶之徒,但他们为何要绑架自己一个苦命女子呢。
  姬宇乾急中生智道:“夫人,我等从金陵来。”
  小周后微微颔首,这些人原来是南唐故国遗民,他们是营救自己而非绑架,只是这营救来的太不及时,所以小周后依然不开口说话,关璐奉上糕点,她也不吃,就这样一夜滴水未进粒米未沾。
  担心的事情并未发生,皇帝暂时没发现小周后的失踪,他刚赐死李煜,不可能立刻将寡妇抓进宫里享用,此等吃相未免太难看,趁着这个空当,穿越小组又租了一条船,草草结束东京一日游,依然走水路逆流而上,前往关中。
  小周后披着一身黑纱藏在船舱里,她如同泥胎木偶般任由别人安排,客船顺利离开东京,汴河本身就是引黄河水而成的运河,水路想通,黄河自西向东,汹涌而来,河水带着上游冲刷下来的泥沙,呈土黄色翻滚奔流,船只行走艰难,全靠纤夫拉行。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