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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spresso、口红

  那天和纪晏聊完,林之转头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时间一晃就过了一个半月。
  八月如期而至,酷暑当头。
  林之完全忘了八月有个什么约定,主要是她也忙到飞起,本以为丢了一个案子,时间会变得松动些。谁知道手上其中一个案子突然被通知说对方律师提了管辖权异议,案子被移送到了外地法院审理。
  林之收到的这个消息的时候,以为自己听错了,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帮助原告起诉却找不对法院,就像是回家找错了家门,是一个林之从未犯过的、非常低级的错误。
  林之回去律所了解才知道,原来是自己手底下刚来的实习律师犯了糊涂。林之乐于提携新人,想着案子法律关系简单,就准备给刚来的实习律师一个锻炼机会,让对方起草起诉状并送去法院立案。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赶巧,实习律师偏偏漏看了合同中甲乙双方的协议管辖条款,就直接在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清城法院立了案。
  但这件事说起来,其实林之也有一点责任。当实习律师拟完了起诉状,要去法院递交的时候,她正忙着在电话里跟另一个案件的律师扯皮,见来人敲门朝她扬了扬手中的文件,她看了对方一眼,随手比了个ok的手势,却忘了留个心眼让他再检查一遍。
  林之看着实习律师脸上愧疚的表情,叹了口气,也没多说什么,只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下次注意。
  林之回到办公室翻看开庭日程,心想,对方的这律师也是够恶心人的。眼看着有十五日的异议期,偏偏压到最后一天才提出来。时间就这样被对方多拖了半个月,再加上移送其他法院后又需要新的立案时间,又一拖再拖。林之依照经验数了数日子,估摸着会在另一个案件的开庭日左右。
  等到排庭公告一出,林之狠狠地翻了个大白眼。
  真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这案子的开庭时间正好在她另外一个案子开庭的前一天。
  连着两天开庭林之早就司空见惯,以前跟着纪晏干活的时候,甚至试过一整天泡在法院,律所都没回去,直接早九晚五地就在各个庭里流转。
  但这次两个案子地开庭地点相隔几千公里,第一天还是下午的庭审。换句话说,不论当天下午几点结束,林之都必须连夜赶回清城,准备第二天一早又上战场。
  林之揉了揉太阳穴。
  钱难挣、屎难吃。
  精神吃得消,身体吃不消。
  但有些时候不可谓不是因祸得福,梁昊从她手里抢走的那个案子,据说开庭时间估计也是在这几天。倘若叁个案子压在她身上同时进行,林之估计真的得连夜拜访仙客寻求一点让她能变异出叁头六臂的法子。
  林之提早一天去了外地,等结束当天的庭审赶回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半。她一边敷着面膜,一边准备明天一早的庭审资料,抬头一看时间,时针已经过了凌晨叁点。
  等林之好不容易结束第二天的庭审踏出法院大门,正式告别这两天的非人哉行程的时候,都感觉自己的魂魄似乎要散尽了。
  她打起精神去法院对面的「八点半」买杯固魂汤续命。
  「八点半」是咖啡店的名字,林之每次来法院都会过去一趟。
  在咖啡店负责点单的员工对她相当熟悉,见她过来,笑着开口:“林律师,开完庭了?照旧还是一杯冰美式?”
  林之点头又摇头,摆了摆手:“今天得要Espresso。”
  灌完成年人的续命药,林之下午在律所排好后面的工作,确定能稍微喘一口气之后,当即向律所告假一天,准备明天哪里都不去,就在家里报复性睡眠。
  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理想很丰满。
  现实——崽来了。
  不是晚上突然收到纪亭鹤的短信,林之还真的忘了这号人。
  对方发信息把航班号和上机时间告诉她,说估计明天早上十点半左右到达清城机场。末尾还相当贴心地补充,如果林之工作太忙的话他可以自己打车过来。
  林之本着帮崽帮到底的心态,回复:「好,我来接你。」
  回复完信息,林之照了照镜子,当即决定取消今晚的一人线上电影行程,关灯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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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托了头一天晚上九点就爬床睡觉的福,起床的时候人总算精神了些。林之画了个淡妆,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挑了条让自己显得年轻些的黑色收腰吊带裙,踩了双细带的高跟罗马鞋,出发去机场接人。
  到了机场,林之把车停好,便径直进去航站楼的一层到达区等人。
  “林之。”
  林之抬头看机场到达大厅上的航班时刻表,便听到后面有人喊了她一声。
  她回头,见到来人,惊讶地说:“陈律师,这么巧。”
  “不是工作场合就不要叫我陈律师了吧。”陈逾走到她身旁,“来接人?”
  “习惯了。”林之笑了笑,“嗯,来接个人。”
  陈逾是君正的高级合伙人,比林之入行的时间稍长一些,这人看着外表绅士儒雅,但实际上工作雷厉风行、老练通达,是君正的王牌律师之一。
  方合、君正、环商,是目前国内的叁家高级律所。关于红圈所的轶闻太多,其中说得最煞有介事的是,传言这叁家律所早就互不对付,案子互抢、背后互咬,里面的律师谁都看不上谁,庭下碰头,估计都得打起来。
  这些八卦,林之在大学时期就有所耳闻,曾经天真地以为真的如此。但等她进了方合才发现,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叁家律所因为在实力上旗鼓相当,确实在法庭上交锋的机会多,但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看似敌对,实际上都是本着律师精神,维护各自当事人的利益,可谓对事不对人。双方在庭上就事论事,凭证据和本事说话,下了庭就已经自觉从代理的角色中抽离。毕竟越是专业的人,越明白一个道理:把工作上情绪的私人化,是大忌。
  所以,架肯定打不起来,但律师之间相互碰面和接触的机会多了,联姻喜事倒是多了几桩。
  林之跟陈逾迄今只交手过两次,不算太熟。
  两人聊了几句,突然听到机场广播说某个航班临时更改了到达口,正好是陈逾要接的那趟机。
  陈逾走得匆忙,但临走前又补了一句:“下回有空一起吃饭,林之。”
  有空吃饭、下次再聚。成年人社交的万金油,但只要当下没有定好时间,那大概率就意味着没有下回。
  林之未作他想,以为对方只是客气,便点头答应:“好。”
  告别了陈逾,林之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又从包里拿出补妆镜照了照。
  心想,要不要重新补个口红?
  ————
  *明天崽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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