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第14章 知青回城14
  徐凤怕简西看见她,因此不敢离得太近,恰好成品服装的柜台旁就是一个卖鞋子的柜台,她假装在那看鞋,一边竖起耳朵偷听他们的对话。
  “这条裙子真好看。”
  蓝秀一眼就看中了一条嫩黄色的连衣裙,方领泡泡袖,裙摆有些蓬起,收拢的腰部位置有两条宽绳带,可以在腰前或是腰后的位置绑蝴蝶结。
  这条裙子是童装,蓝秀幻想着女儿穿上这条裙子的样子,十分心动。
  “您的眼光真好,这条裙子是香江那边时兴的款式呢,您家姑娘要是穿上了这条裙子,保准比电影里的小明星还要漂亮。”
  作为华国最发达的几个城市之一,海市也是最早响应改革号召的,简西他们所在的这个柜台其实已经不算百货商场所有的了,是人家私人承包下来,专门售卖自己工厂生产的服装的一个试点。
  这个柜台的柜员实施绩效制度,卖出的货品越多,能够拿到的奖金也就越多,因此她们不仅不像绝大多数售货员那样臭着一张脸,对顾客爱答不理,反而像是后世经过专门培训的柜员,不仅笑脸迎人,就连说出来的话也格外好听,让顾客体验了一把上帝的感觉。
  只可惜,这里的成衣都不让试,只能拿下来对着镜子比划一下。
  简丹原是乡下放养的孩子,皮肤黑黄,就跟猴儿似的,好在孩子的恢复力特别强,只是休息了一段时间,加上每天早晚都涂简西给她们母女俩买的面脂,一下子白了许多。
  现在简丹的肤色虽然称不上莹白如玉,可也是黄便白的肌肤了,再养上一段时间,肯定能够更白。
  这件鹅黄色的连衣裙款式活泼俏丽,颜色也分外娇嫩,正适合简丹这个年纪的孩子,这会儿鹅黄色还不十分衬简丹丹肤色,可等她的皮肤再养白一些,这个颜色就格外合适了。
  简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十分欢喜,蓝秀也觉得好看。
  “这条裙子五十八,虽然贵了些,可贵的有道理,您再去任何柜台看看,都找不到和这件衣服颜色相近的布料。”
  现在国营纺织厂的布料颜色依旧以蓝黑灰白等颜色为主,军绿色已经是少有的俏丽色彩了,随着改革开放,市面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热烈的色彩,例如红色,粉色等,可像这样的鹅黄色布料,确实是极为少见的,按照柜员的说法,这是他们从香江进口的布料,即便他们能找裁缝模仿出相似的款式,也找不到这个颜色的布料。
  蓝秀吓得咂舌,五十八块钱搁乡下足够给三个大人各做一套衣服了,小孩子的裙子花的了多少布料啊,而且丹丹这个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或许今年穿了明年就穿不了了,实在是浪费钱。
  “同志,帮我们把衣服包起来吧。”
  简西看女儿和媳妇都喜欢,想也不想就和售货员要了这条裙子。
  “丹丹喜欢,以前没条件给她买漂亮的衣服裙子,现在难得给闺女买一条,贵点就贵点儿了。”
  简西在蓝秀耳边小声说道。
  当着售货员点面,蓝秀不好驳回简西的话,给自家男人丢脸,而且她心中也勉强认可了简西刚刚说的那番话,这会儿她也是手里存款过四位数的人了,花五十八块钱给闺女买一条裙子确实肉痛,可也不是不能接受。
  “那条裙子怎么样,和丹丹这条裙子有些相似,姜黄色,比丹丹那条裙子看上去沉稳大气,可也是同一个色系的,你们娘俩穿着这样两条裙子走在路上,大伙儿都知道你们是一对母女了。”
  简西指了指塑料模特展示的那条连衣裙,他的注意力一直放在蓝秀和简丹身上,自然注意到了,蓝秀在向售货员询问女儿那条裙子之前,视线曾在那条连衣裙上停留了许久,显然也是喜欢的。
  这两条裙子的款式有相似的地方,作为成人的连衣裙,这条裙子的设计比儿童款连衣裙更为大气,少了腰间的蝴蝶结绑带,胸前多了两排棕红色的琥珀圆扣,裙长在小腿肚的位置,颇有一种知性的味道。
  “太贵了,咱们就给丹丹买一条裙子吧,我要是喜欢,可以去买点布料做一条类似的。”
  蓝秀凑到简西耳边小声说道,手却忍不住抚摸售货员递过来的连衣裙的料子。
  入手的感觉和普通棉麻料完全不同,又轻又软,可以想象这样的布料穿在身上有多舒服,人家要价高完全有他的道理,换做她自己买来的布料,做出来的裙子绝对没有这样的垂坠质感。
  可一个结了婚有了孩子的女人哪需要在意这点小小的细节呢,在乡下,多少女人一辈子穿过的新衣服都屈指可数,她哪就金贵到要穿这样的衣服了呢?
  “那就是喜欢的。”
  简西听出了蓝秀的潜台词,她口中的不喜欢只是因为连衣裙的价格太高罢了。
  “你看,你要是穿上了这条裙子,那该多好看啊。”
  简西拿着连衣裙在蓝秀身上比划,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蓝秀准备反对的话也噎了回去。
  今天出门,蓝秀特地打扮过,长到腰间的头发编了麻花辫,在后脑勺盘成圆髻,镜子里女人的脖颈细长,姜黄色的布料非但没有将人映黑,反而让蓝秀的肤色透亮了一两个度。
  眼神温婉,衣裙飘飘,蓝秀都快认不的镜子里的自己了,原来她也能这样好看。
  “太贵了,咱们还得买房呢。”
  可即便再喜欢,蓝秀心里第一重要的还是攒钱。
  “我的衣服够穿,就算要买,那也得先给你买。”
  蓝秀骨子里的思想还是有些封建的,男人是顶梁柱,所以家里最好的东西都得紧着男人来,如果这会儿是给简西买衣服,大几十的价格她咬咬牙也就同意了,可给她自己买,蓝秀还是舍不得。
  “在我看来,给你和丹丹买衣裳,比给我买衣裳更让我骄傲。”
  简西凑到蓝秀的耳边:“我就想把你和丹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这样走在路上,人家看着我身边大小两个仙女,心里就该想,这个男人多能耐啊,能娶到这么漂亮的媳妇,还有这样可爱的女儿。”
  “你就当满足我一个小虚荣,让我带着你和丹丹走在大马路上的时候,人家能在背后指着我偷偷说上一句,这男人牛了。”
  简西的话把蓝秀逗笑了。
  “哪有那么夸张的。”
  蓝秀啐了简西一口,只是一条裙子,穿上还能让她变天仙不成?可再也没有比一个男人绞尽脑汁哄你开心,想尽办法在你身上花钱让人感动的事了,这会儿她要是再拒绝,蓝秀自个儿都觉得对不起简西对她的用心,咬咬牙,答应下来。
  成人的裙子比孩子的裙子还要贵上几十块钱,只是两条裙子,一百多块钱就这样没了。
  等付完钱,蓝秀火急火燎拽着丈夫和闺女的手离开了这个柜台,她怕等会儿丈夫再给她灌下什么迷魂汤,让她做出更多不理智的消费。
  在简西一家离开后,徐凤迫不及待走向那个成衣柜台,确认了简西夫妇买走的那两条裙子的价格。
  等离开柜台时,徐凤等表情是掩盖不住的震惊怀疑,要知道,在两月前,简西连五十块钱都得问他们夫妇借,怎么短短一段时间过去,他就能眼也不眨地花一百多块钱给女人买衣服了呢?这得是发了多大的横财,才能不把钱当钱啊?
  徐凤懊悔地咬了咬牙,早知道简西也有翻身的那一天,当初她就不会在对方耳边说那么多阴阳怪气的话了,也不知道那些话简西是否放在心上。
  可转念一想,徐凤又觉得当初错不在她,或许没有她之前的针对,简西也不会有今天的发达。
  可她还是没有弄明白,简西的钱到底都是从哪里来的,她琢磨着,想要弄明白这件事,或许还得让公公婆婆出马。
  想到这儿,徐凤也顾不上给她爸买寿礼了,匆匆忙忙跑回家,准备和婆婆分享自己今天的所见所闻。
  不管怎么说,公婆也是小叔子的亲爸亲妈,她这个大嫂曾经得罪了他,公婆总养了他十多年吧,他要是真发达了,可不能把爹妈给忘了。
  *
  六天后
  简栋梁和苗田徘徊在简西新租的房子附近,看到简西和蓝秀推着小车过来,挡住了去路。
  他们倒不是听了徐凤的怂恿来找这个小儿子要好处的,简栋梁和苗田一个有退休金,一个有工资,不至于眼馋儿子那些钱,他们只是气愤儿子把乡下的儿媳妇和小孙女接回了海市,却从头到尾不曾知会他们父母一声。
  还有,他们确实也想弄清楚小儿子哪来的钱,不是想要知道来钱的手段,而是怕小儿子为了钱,走了不正派的道路。
  “爸、妈?”
  看到突然出现的简父简母,简西愣了愣,他终于知道自己一直觉得忽略,却又想不起来的事是什么了。
  回到海市也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他却忘了带蓝秀和简丹去简家看看爸妈。
  蓝秀倒没忘,只是她一直都没有主动提醒丈夫。
  她不喜欢眼前这对老夫妇,凭什么三个儿子,当年就她男人下乡了,为什么明明是最亲近的家人,他男人却得一个人挤着那么小那么破的小房子。
  她和简西结婚快十年了,从海市寄过去的信件屈指可数,可想而知,她的丈夫在父母的心里并不是那么重要,至少没有他两个哥哥来的重要。
  在蓝秀眼里,简西是最好的,他父母不喜欢他不疼他,那一定是他父母的眼光不好,她替简西抱屈,自然不会在简西没有提及的情况下主动提出去简家拜访二老。
  只是没想到两位老人会主动找上来,仔细想想,这件事她确实做错了,再怎么不乐意,礼数总是要做周全的。
  “爸,妈。”
  蓝秀努力扬起笑脸,冲着简父简母喊了一声。
  苗田和简栋梁并不喜欢这个乡下来的媳妇,简栋梁没说话,苗田也只是轻哼了一声,那声音,就像是从鼻腔里飘出来的,分明还带着几分不屑。
  简西皱了皱眉,这会儿他们堵在弄堂里,这里显然不是说话的地方,他冲着蓝秀安抚地看了一眼,带着父母去了他们租住的地方。
  第15章 知青回城15
  “带着这么多东西干什么去了?”
  回到简西的出租屋,简栋梁夫妇喝着儿媳妇蓝秀倒给他们的开水,略有不满地问道,说话的时候,他们的眼神还在出租屋内上下打量,根据房间内的整洁程度判断这个乡下儿媳妇的优劣。
  出租屋被打扫的很干净,蓝秀自从发现离出租屋不远的地方有一家回收站,而回收站里的东西售价远比实际价值便宜后,就迷上了去回收站淘惊喜的活动。
  在回收站里,她淘到了一沓夹在废纸当中但却还未使用过的白纸,估计是单位里上班的职员不小心混入废纸里的,蓝秀用那些素白的纸张贴了靠近餐桌的那面墙,原本因为老旧发黄的墙面一下子亮白起来。
  她还淘到了一张断了条腿的餐桌,不是什么上好的木料,原本回收站的员工准备将木桌劈成小片的柴火用来生火,蓝秀只花了五毛钱的价格就买下了那张桌子,然后凭借她从她爸那里学来的木匠手艺修补了一下餐桌,再刷了一层油,看上去和新的餐桌也没什么区别了。
  还有餐桌上摆着的缺了一个小豁口的青花瓷花瓶,里面插了一把狗尾巴草,不精致,却颇有些野趣。
  都是一些半旧不新的东西,可在蓝秀的巧手下,一切都显得那么规整有序。
  这只是出租屋内的小小一角,但是见微知著,可见这个家的主人一定是个用心且热爱生活的人。
  撇去出生、学历来看,苗田和简栋梁对蓝秀这个儿媳妇已经有五分满意了。
  可最大的问题还在于蓝秀的出生和学历,即便她再贤惠,将儿子照顾的再好,夫妇俩对这个儿媳妇都是不太满意的。
  乡下人,听儿子当年寄回来的信里说道,对方还没念过书,连自己的名字都是儿子教了才认得的,这样的女人,和他们念过初中,当年成绩还挺优异的儿子怎么般配呢?
  更何况儿子是因为政策允许回来的,这会儿已经重新拿到了海市的户口,只要儿子自己愿意,完全可以再找一个同样在乡下插完队回来的女知青,这样一来,大家的文化水准相当,文化背景也一致,将来才不容易闹矛盾。
  不像现在这个女人,儿子对她或许有一时的愧疚,可时间一长呢?
  当年在乡下的时候,儿子能忍下她的粗鄙愚笨,可现在他们在海市,这个走在华国经济开放前沿的大都市,两人的身份换了个调,处于主导地位的儿子,真的能够容忍这个可能给他带来嘲笑声,处处与城里姑娘截然不同的乡下媳妇吗?
  “我和秀儿摆了一个早餐摊子,刚卖完早点回来。”
  简西简单解释了几句,不打算就这件事详谈。
  “爸妈你们怎么过来了,本来我是准备选一个日子,带着秀儿和你们的孙女丹丹去家里看你们的。”
  简西总不能说,他光顾着和妻女培养感情,把原身的爹妈给忘了吧。
  他是个孤儿,养大他的简妈妈虽然被孤儿院里的孩子亲切地称呼为妈妈,可对方的实际年龄早就可以做大家的奶奶了,而那位慈祥和蔼的老太太给人的感觉也如同奶奶一般亲切,因此对于简西来说,父母一直都是一个很陌生的身份。
  和绝大多数孤儿一样,简西总希望自己并不是被恶意遗弃,而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意外被迫和父母分开的,或许在他不知道的地方,他的爸爸妈妈也在焦急地寻找他,因此在简西的美化下,父母的形象总是很崇高的。
  说实话,简父简母让他有些失望。
  理智告诉简西,孩子成年了,父母就没有帮衬子女的义务,可情感告诉简西,那些真正疼爱孩子的父母,不会因为孩子成年了、结婚了、有孩子了就将他们当成独立的个体,在他们心中,孩子永远都是孩子,隔三差五就忍不住问问,“孩子,钱够不够花啊,不够问爸妈要”,“孩子,最近生活好吧,有什么难的,千万别瞒着爸妈”……
  可简家父母呢?
  当年让原身这个最小的孩子下乡,那一年原身也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而最大的简东已经二十一岁了,面对乡下艰苦的环境,他显然比弟弟更容易适应。当然,这一点可以用时代特殊性解释,手心手背都是肉,不论哪一个孩子受苦,父母都舍不得解释。
  下乡后呢?
  一开始,简父简母确实对这个牺牲的小儿子充满愧疚,三五不时就寄点东西过去,但是父母的愧疚也是有限的,在最疼爱的长子结婚后,简父简母想起这个小儿子的次数越发的少了,在儿子写信告诉他们自己准备和一个乡下姑娘结婚的时候,干脆以不满这桩婚事为由,彻底断绝了对这个小儿子的帮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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