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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纹理也差,看来不用挑了。”
  “王爷说得是。”
  “还说这里的砚台最出名,这 回定是送不成这礼了。”
  “王爷说得是。”
  “王爷说不是!”被称为王爷的紫衣男子,瞪了一眼身后高出他半头的熊壮,直瞪得他垂头不语,“你就不能 回点别的。”
  “王爷……是!”
  得,又少了两个字。
  景宏感觉自己的侍卫没救了,跟着他这么多年,硬是没学来半点情趣。和这个傻大个一刻也论不下去了,不想再做纠缠,他只得一身不爽地大步向前走去。
  可刚一抬腿,一个乞丐突然撞了上来。那乞丐自己摔倒不说,还撞得景宏一个跟头,也跟着坐在了地上。
  “哪个不长眼的!”
  “小的知错了,小的知错了。”话还没说完,那个乞丐又急忙起身向前方奔去。
  “这是怎么了,可是有哪里发粮啊?”景宏起身也打算去前面瞧瞧。
  此次洪水横行,江南一带民不聊生,皇上派景宏微服私访,他若是见到有大户人家行善之举,必是要 回去上报,也可以慰圣心。
  可还未走近,就见一个黄橙橙如小鸭子般的女子正被一群乞丐围堵。她口中呼喊着什么,可就是无人理会。
  原来“发粮”的竟一好心的姑娘!
  人心向善,天地动容。
  谁知,事情并不是表面所见,景宏几步走到人群之外,就听那姑娘喊得声嘶力竭:“那银子是我掉的,你们别抢!”
  “和着不是‘送’,是‘抢’啊?”熊壮解开疑惑了,却发现身前的王爷望着那姑娘,眼珠子都不会动了。
  那双灵动的眸子就这般毫无征兆地跳入了景宏的眼中,他竟犹如霎时间被钉在了原地。
  景宏也不知自己再见到她,会这般失态。
  “是她!”多少次在梦里才能见到的眼睛竟这般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
  “王爷,您说谁呢?”
  “熊壮,你看,是她,她还活着!”
  ☆、第11章 专吃霸王餐,吃完不给钱
  见他家王爷如此激动,嘴上说着,身子已经不由自主的往人群的中央挤去,惹得比一般人要高上一头多的熊壮也抻着脖子想要看看这人是谁,一边还要护着自家主子不被人挤到。
  可人还没看清,新一波听到消息的乞丐们也聚集了过来,大家为了争抢银子,那是打得头破血流,毫不留情,直接牵扯到了“漩涡”中心的姑娘。
  景宏真是拼了命的往里挤,生怕那位姑娘有何损伤,可是他加上个侍卫根本敌不过为了抢钱而红了眼睛的乞丐们。
  熊壮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家的王爷如此不顾形象,和又脏又臭的乞丐大打出手,那样子仿佛是中了邪,疯魔了。
  可现下是形势比人强,不是一己之力能够控制得住的混乱局面。见银子抢完了,姑娘包袱里的银票又被他们翻了出来,大家又是一通疯抢。
  秋风四起,一时白花花的银票漫天飞舞……
  乞丐们的热情更甚!
  顿时,整个集市热闹非凡,人挤着人,一抬头,就见头顶上全是手,全是去空中捞银票的手啊!
  等人群散去,银票也抢光了,景宏才发现刚刚那位黄衣姑娘所站的位置已是空空如也?
  再向远处寻去,只见那姑娘正被一位清瘦的蓝衣公子拉着手,脱离这个“灾难现场”。
  景宏想追,或被抢到钱,或败兴而归的乞丐们撞来撞去,阻了去路……
  此时心中焦急,景宏知道,定不能让她再一次从自己的生命中消失!
  “熊壮,追!”
  景宏那边急着追赶,而六郎早已将阿福带出了漩涡中心。
  没错,这黄衣的小姑娘正是齐福。
  要说齐福去找夫子,怎么就被抢了呢?那就说来话长了。
  他们两人路宿的小破庙地处县城郊外,要到集市也不是转眼即至的。六郎是骑了马走的,想要步行追人的阿福怎能说追就追得上?
  为了顺利找到集市的方向,她使了个小聪明,在路上遇到乞丐就问上两句,再给一文钱当作酬谢。后来,阿福才发现,就算到达集市了,想在若大一个地方,寻找一个人,也是相当难办的,她便故计重施,找了一众小乞丐发钱寻人。本是说好了一人一文的,找到后必有重谢,不知怎的,钱袋就此脱手,被乞丐们哄抢……后来装银票的包袱也沦陷了……
  “夫子,夫子,银票没了,我的银票没了!没了银票怎么办呀,以后没银子买吃的了……”齐福被六郎拉着,疾步向前走去。此时,她深刻的体悟到,自己一定是天生与“集市”的八字不和,一连两伙架都是在集市上打的,皆是完败。
  六郎真是被阿福的突然出现扰得措手不及。
  那时他正在与人接头,打探消息,忽得听闻一阵喧嚣声,接着见路上的乞丐们拉帮结火的向长街的方向奔跑。想起之前在良城的“集市大战”,这才留个心眼儿,前去看看情况。
  还好他去了!
  “你不在庙中等我,为何跑来这里?”
  “我……我怕你……”跑了。
  “怕什么?”
  “那个,我怕你找不到卖吃食的地方。”
  她还是没有勇气说出那两个字,万一夫子正有此意,齐福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留住他。
  “我都找不到,你就能找到?”
  “我找到了呀!”阿福抬手一指,“仙客来,好大的酒家,里面人也多,一定在买好吃的。”她是真的找到了,一进城就看好了这家,可惜在出手之前,先被一众乞丐抢光了银子银票。
  “还吃呢,保命要紧吧!”六郎拉起阿福便走,他只想快点离开人多眼杂的地方,若是让良城的那帮人发现了踪迹,怕是死得更快。
  可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着实能让阿福想歪了:“命……怎么还要命呢?这么说,城里的人知道我是扫把星了?”
  “多说无益,先走吧!”刚才闹得动静太大了,不知道那伙人可有看到,六郎不想多作解释,只急于逃走。可他越是不说,阿福的心越慌。
  “难不成,连这块儿地方也得到消息了?”阿福继续歪,“啊,我说那些乞丐怎就跟发疯了一般抢我的银子,原来是他们认出了我!”
  六郎无语啊!
  出门在外,财不外露是基本原则。就是不认识你,认识你手里的银子、银票,就足以起歹心了。刚刚的事,六郎一看便知,对付这些个老江湖,阿福还是太嫩了。损失了点银票还是小事,若是伤了人可如何是好?以后定不能放她一人在外。
  “阿福,上马!”
  两人又再次踏上了逃亡的征程。
  这一路静默无声。
  六郎在想,要往哪里逃才更加安全。
  阿福呢,接着歪。
  很可能,刚刚那些人不是在抢钱,他们的目标是要打死她,或者抓起来,然后烧掉!不会吧,那她岂不成了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了?
  歪着歪着,齐福就发现,这沿途的风景有些眼熟:“不对呀,夫子,这是又 回到之前的县城了?”
  她身前的萧六郎点了点头,沉声道:“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哪里安全?
  前一刻,这城里的人还要打死她呢!
  齐福欲哭无泪啊……
  这么做,六郎的心中自是有考量的。
  原城是小县城,又是沿海小城,三角中枢地带,更是流动人口巨大的地方。停留在良城的人,基本上小半天就能换上一茬,长驻居民又长年与那些个返货的商人,发配犯人的衙役都有关联,早已是油透了的主儿。面对复杂的人员结构,当地的衙门更是形同虚设,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若想在这里查个人,那是难上加难的。只要他们稍加装扮,换个身份,或许藏匿下来才有生路。
  沿途,六郎将马送给了路过的商人,得知那商人会一道向南赶路,他的面庞之上不觉染上了意味深长的笑意。
  看六郎在笑,阿福可是一丁儿点都笑不出来,她只求夫子能 回心转意:“夫子,我们不 回去好不好,那里的人都好凶的。”
  六郎拉着她,默然前行。
  “求你了,夫子,我不能 回去呀,那些个乞丐会吃掉我的。”
  六郎拉着她,依旧默然前行。
  “夫子,我不 回去,我不 回去,我死也不 回去!”见夫子不理她,走到城门前,阿福抱着棵大树就不走了。
  六郎无奈,只好站在她环抱的大树前,轻声劝道:“那仙客来呢?你也不去了?那里的美食可是这块地方极富盛名的,你真不去尝尝?”
  “可是……可是……”
  “今儿个一走,可不知是否还能再来原城,以后想吃上一顿怕是没机会了。”
  “那个嘛,要不……要不……”阿福的小脑袋瓜中正在天人交战,最终还是痛下狠心,眼含热泪的地 回道,“要不就尝尝。”
  齐福想,她一定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为了美食而牺牲的姑娘,还死得心甘情愿,无怨无悔的……
  入城后,齐福一路偷偷摸摸,躲躲藏藏,却发现周围的乞丐没有一个敢凑上前来,想着许是有六郎在,他们不敢,这才慢慢放下心来。
  坐在那个叫仙客来的酒楼之中,望着满眼的金碧辉煌,周围的人穿着也是非富即贵的样子,从此得知,这里的菜一定非常好吃,不然也吸引不来这么多有钱人来品尝。
  “哇,光看挂在墙上的菜谱就知道,这里的招牌菜众多,今日一定吃不过来吧?”
  六郎听后,高声叫小二:“招牌菜各来一份。”
  “夫子,还是你懂我!”闻着小二上菜穿梭时而带来的隐隐菜香,阿福就快忍不住了,“要是能一直呆在这里就好了。”
  “一直呆在这里,就是阿福的愿望?”夫子对她难得地和蔼一笑。
  “是呀,要是能一直呆在这里,吃遍菜谱上的所有佳肴,那才叫福气呀!”
  六郎听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个容易。”
  店中人很多,可上菜的速度并不慢。他们这桌,几道爽口的开胃小菜上桌后,是一道名叫“蹭蹦鲤鱼”的大菜。
  小二将那盘红光油亮的大鲤鱼端上坐后,嘴中便念念有词:“仙客来招牌菜:罾蹦鲤鱼一盘。您看好了,这可是以带鳞活鲤鱼炸溜而成的,童叟无欺,全城能做出来的仅此一家。”
  话一出,引得齐福多看了两眼,那鲤鱼的造型果然独特,虽是盛在盘子中,却犹如在渔网中跳跃翻腾一般,活灵活现,好不生动。
  那小二说罢,手法利落,瞬间将一条大鱼分成若干小块,方便食客享用。
  “好酥脆的口感。”齐福早就忍不住了,夹起一块放入嘴里,那鱼块被炸得外皮酥脆,肉质却是鲜嫩多汁,没想到,一口下去,那酸甜的味道会如此极致,直冲喉咙,让人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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