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第3章
再见到那人是十天后。
暗灰砖墙上贴满了各路爵士乐手的相框,黄铜萨克斯管流出一股岁月已逝的忧伤,富小景捧着一杯苏打水坐在靠墙长桌的一角,不住地打哈欠。
这家爵士乐酒吧在哈林区,靠近布朗克斯。布朗克斯是有名的贫困区,跟它一比,哈林区也显得没那么可怕。
她今晚的打扮十分安全,气垫运动鞋和运动裤都很便于逃跑;羽绒服上有一个很大的帽子,可以护住头部。她身上最值钱的是手机,2013年1月,在世界中心曼哈顿,她还在固执地使用摩托罗拉的按键手机,这种手机丢到地上,未必有人捡。前两天c大附近发生抢劫案,劫匪在发现自己抢的手机不是苹果后,愤怒地将其扔到了地上,受害人受到了身心双重打击。
唯一的问题是,她穿得实在不像来听爵士乐的。
距离和梅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分钟,富小景疑心自己被放了鸽子,信息发过去,对方一直没有回应。
她硕士论文主要研究后经济危机时代的包养交易,梅是她的研究对象之一。和其他对象相比,梅从不讳言她只是为了钱。
富小景和梅第一次见面是在曼哈顿中城的一家俄罗斯餐馆,梅简直把她当成了瘟生,点了一堆大菜,而除了那道基辅鸡之外,别的几乎都没动。富小景表面微笑,内心不无恶毒地想,梅和基辅鸡果然很配。梅平静地告诉她,她见第一个金主时,对方就点了这些。理所当然买单的是富小景,一顿饭报销了她一个月的饭钱。
第二次见面是在梅的小公寓,富小景带了一块钱的香蕉做伴手礼,随手带来的还有祖传刮痧板,在她施展刮痧技术的第二天,梅的重感冒就好了。
后来梅也约她去过酒吧,不过是在上东区。在57街的酒吧,梅亲身示范怎么钓凯子,富小景很是长了一番见识。
今天梅约在她这里,实在与之前的奢华路线不符。不过当梅坚持后,她也只能同意。
距离约定时间已过去半个小时,富小景按捺不住焦虑,开始拨打梅的号码。当糖妞也是个很危险的事情,谁也不知道金主是不是变态杀人狂。她脑子里一下涌出许多惊悚场面。
在第五次按键后,终于有人接听。
“他回来了……”电话那边的喘息声很是让人浮想联翩。
“是个女孩儿。”这次梅用的是英文,声音含嗔带怨,很明显不是对富小景说的。接着便是口水交换声。
富小景冲着钢筋水泥顶翻了个白眼,挂断了电话。
whatsapp上来了新消息,对方让她发一张不着寸缕的照片过去。发信人自称是一个五十二岁的对冲基金经理,很愿意为学贷缠身的年轻女大学生提供学费上的帮助。
最近同类的信息接收得太多,富小景已经接近麻木。
为了做田野调查,她在糖宝网站上注册了四个账号,其中一个账号的身份是无力承担学费的哲学系女大学生。
这个账号自注册来每天都要收到几十条五十岁以上老男人的问讯,前三句不问三围罩杯的已算难得。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双方就会脱离网站通过whatsapp联系。
田野伦理的基本原则是要取得研究对象的知情同意,隐藏身份有很大的学术风险。当卧底这种事儿,记者可以做,但她做了,学术生涯可能就此玩完。
她现在这样纯属下策,但也是没办法。
在她表明真实身份后,相比女性研究对象,男性研究对象很少接受她的访谈,即使接受,效果也远低于她的期待。
她需要更加真实的反应,而不是一遍又一遍听那套冠冕堂皇的经济互惠论。
富小景从相册里找了一张处理过的女人照片发了过去,并给头像打了马赛克。
座位斜上方的吊灯在长桌上投下一个影子,她眯着眼睛看向舞台,这是一个小型四人乐队。老贝斯手像盯仇人一样盯着屋顶,膝盖不停地抖动,他的服装是里面最正式的,愈发衬得富小景不正式。舞台的斜侧方有一张台子,只有一个人坐在那儿。
那人富小景恰好认识,他的大衣还挂在她卧室的衣架上。
她收好东西端着水杯走过去。大衣披在椅背上,他穿一件灰色帽衫,外面套了件黑色皮夹克,富小景很想拿刷子给他的夹克刷两层油。
“你一个人?我可以坐这儿吗?”
男人的眼神投掷过来,像打量动物园里的小矮马。
富小景为避免他再次说出“excuse me”,连忙提醒,“那天你送了我一瓶黑牌伏特加。你的大衣还在我那儿。我可以坐这儿吗?”
在征得男人允许后,富小景坐在了对面,她拿过酒水单,“你想喝点儿什么?我不建议你喝鸡尾酒。这儿没有专门的调酒师,酒调得非常随心所欲。有次我一个朋友来这儿点了一杯螺丝刀,一杯没喝完,就去了医院。你知道吗?那杯的基酒是96度的生命之水,橙汁只放了很少一点儿。”
“你那个朋友不会就是你吧。”
“真不是我,我从来不在酒吧喝烈酒。”她把酒单递过去,“要不来杯红酒吧。这个你看怎么样?我请你。”
这家酒吧不能用信用卡只能用现金,附近治安太差,她不敢多带现金,兜里加起来一共也就二十来块,白兰地什么肯定是请不起的。这种红酒的价位她恰好负担得起。
她看向男人的目光饱含期待,无比盼望他能够接受自己的建议。
男人修长的手指在酒单上翻页,富小景的眼睛一直钉着他的指尖,她很快瞄到一个符合她心理价位的酒,再次建议道,“要不就这个?”
她心里不断默念答应吧、答应吧。
“我开车来的,不能喝酒。”
“哦,这样啊,可真遗憾。”
遗憾是真的,松了口气也是真的,“你在这等我,一小时后我把大衣拿过来。”
“你住附近?”
“离这儿也就二十多个街区,坐地铁很快就到了。”
“你直接扔了就行。”
“那怎么好?最多一个小时。”
“一会儿我和你一起去拿。你要喝什么?”
富小景晃了晃杯子,“我喝水,没办法,酒量太差。”
男人的下巴搭在双手撑出的帐篷上,颇有意味地打量她,“你对男人都这么说?”
酒吧很暗,每个台子上都放着一盏球形玻璃灯,那点儿橘黄的亮光让他的眉眼柔和不少,他的鼻头有点儿圆,中和了上半张脸的犀利,显得有些孩子气。
萨克斯管传来一个震颤的高音,他的声音却放得很低,尾音上挑,带点儿玩世不恭的戏谑,传到她耳朵里,像有人拿羽毛去搔她的耳朵,又哈了一口热气。她怀疑自己听错了,又疑心他的话不是说给她听的,他的眼睛迎上她打量的目光,黑漆的瞳孔里映着她的脸。
他的眼睛是一面镜子,照得她无处可逃。
富小景被看得全身发紧,她拢了拢耳后的鬓发,眼睛转向桌上的小灯,试图用玩笑打破这暧昧的气氛,“我对女人也这么说。”
恰巧,酒吧服务员经过,很热情地问男人需要点儿什么。富小景支着下巴,脸颊的温度传导到手心里,今天穿得太多了,连掌心也热起来,她灌了自己半杯水,决定接下来要好好欣赏演出。
服务员走后,顾垣的语气也恢复了平常,“那个老贝斯手,今年76岁,十年前他在布朗克斯演出的时候,当场犯了心脏病。当时他是个萨克斯手。”
“真的?我以为只是个传说。是不是当初还有一个年轻男人给他做心肺复苏,等救护车把老人拉走后,他跳上台替补吹萨克斯。后来那年轻男孩子连续三天在酒吧演出,不过没几天就消失了,原来他不满21岁,去酒吧用的是假身份。”
“你从哪儿听的?”
“我哈林区的房东说的,那时他坐在斜对角,还拍了照片,可惜搬家时丢了,他后来迷上了萨克斯。那也是个中国人,所以他后来对中国人特别有好感,给我的房租都比周边人便宜。你当时也在吗?”
顾垣喝了一口水,眼睛看向舞台。
直到富小景疑心她到底问没问这个问题,才听到一声平缓的没有。
“你住哈林区?”
“我去年住在125街。”
“你读c大?”
富小景点点头。
服务员端来一个托盘,等托盘里的东西都取出放在桌上时,男人从钱夹抽出一张钞票放在托盘,面值明显出乎那个身材堪比卡戴珊的服务员意料。在这光色朦胧的室内,服务员的白牙齿格外地引人注目,她一连对大方的顾客说了好几声谢谢。
“这瓶酒是什么时候的?”富小景眼睛定在苦艾酒瓶身上,上面的标签已经有三分之一脱落,字体也早已斑驳,她的眼睛快要瞪出来,也没找到她要找的关键信息。
“普法战争的前一年。”
“天!这么老。”富小景把“还能喝吗”四个字就着杯底里的苏打水咽了下去。他不是不喝酒吗,这酒明显不是她请得起的。
“你运气好,还有个瓶底。”
“我不能喝酒,尤其是这么烈的酒。”最最重要的是她没有钱,没有钱,没有钱!她开始怨恨自己没有多带一些现金,被抢也不会比现在这个场面更难堪。
他熟练地开了瓶,语气中有股恶作剧的得意,“可是已经开了。”
富小景眼睁睁地看着他把酒注入玻璃杯,由于上百年的缓慢氧化,酒的颜色已从橄榄绿变成琥珀色。
她看着他在杯口横了一把银色漏勺,然后夹了块方糖置于勺子上,透明滴水壶里的冷水缓慢透过方糖滴到盛有苦艾酒的杯子里。
“你凑过来闻一闻。”
杯子里的酒渐趋浑浊,越来越接近牛奶色。富小景强撑起笑容,把鼻子凑到玻璃杯前,她闻到了八角和蒿草的味道。
“你有闻到皮革味吗?”
“嗯。”
富小景的脑子里都是美国大人物在钞票上板着脸的场景。她身上连可抵押的物件都没有。苦苦哀求老板能否paypal转账?
他把酒移到她面前,冲她微笑,“现在你可以喝了。”
富小景仿佛英勇就义般仰起脖子,一股脑儿把半杯苦艾酒灌到嗓子里,第一口喝得太猛,她一连咳嗽了几声。
“别这么喝,马上就醉了。”
“醉不了。”
醉了倒好,富小景的酒量好得富文玉都甘拜下风,无奈之下,富文玉只能嘱咐女儿在外装酒精过敏。
富小景发愁时,嘴会不受控制地翘起来。她嘟着嘴,拿嘴唇去轻轻触碰乳浊后的酒。
男人指了指自己的嘴角,“你这儿。”
“嗯?”人一为钱发愁,思维就容易迟钝,富小景瞪着她的眼睛,努力捕捉面前男人动作背后的深意。
他的手指在她的嘴角刮了一下,“哦,没了。”
富小景僵在那里,嘴角还残存着他的温度。乐队换了一手曲子,比刚才那一首欢快了不少。
第4章
一杯苦艾酒见了底。
富小景把头转向舞台,用一种微不可闻的声音问道,“如果一个人进了一家只能用现金的酒吧,但她在付账时发现自己没钱买单,你觉得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这种不太能见光的话最适合在黑暗里说,说完了还可以不认账,但桌上的橘灯暴露了她,灯光打在她脸上,她觉得那不是灯,而是一个小火球,烤得她面红耳赤。
话一撂地她就悔了,对于一个即将要处刑的死刑犯来说,能拖延一分钟也是好的。
“你的‘fu’是哪个‘fu’?”
那天警察问她的名字时,他在现场。
“有钱那个富。从有富姓那天起,我至少得富一百代了。”富小景想刚才他一定是没听见,心短暂地放了下来。她的笑话并不高明,可她觉得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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