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男孩依旧沉默,不置可否,却终于愿意用漂亮的双眼凝视我。
  从他的眼神里,我知道,他对我保留的距离,那层未知的隔膜,正被我真诚的脸划破,蒸发在夏日余晖中。
  去美国是件大事,当晚,我鼓起勇气与程家父母商量,没想获得了意外支持。
  “我们早有打算将穗晚送出国,只是她不想和你分开,迟迟没答应。现在你也想去,正好俩人可以做伴。”
  程穗晚悄悄从沙发上伸过手,握住我的,我也一时激动得有些不知所措,遂兜头将所有想法倒出:“我过去以后会勤工俭学,费用的问题你们可以不用承担太多,现在算是我借的!我、我打借条!以后工作了慢慢偿还。”
  不料被程家夫妇笑我傻气:“你和晚晚情同姐妹,我和你程叔叔也都视你如己出,只要你别拿自己当外人,我们就是真的一家人。”
  未待我哭天喊地感动一番,心性单纯的程穗晚像初初展翅的蝴蝶,从沙发那头跌跌撞撞飞扑到在我身上,喜笑颜开。
  “这下好,程改改同学可以继续当我的女骑士啦!”
  我咬着嘴唇,感激轻笑不说话,默默将这份恩情记在心。
  听程穗晚也要和我们一起去美国,刘大壮郁郁寡欢:“唉,你们都走了,我在这儿还有什么意思?”他想要说的应该是程穗晚都走了,他在这里还有什么意思。
  “不然,我也去?进不了宾法,读个野鸡大学总可以吧?”
  “你考虑过人家野鸡大学的感受吗?还是别折腾了,老老实实考b大学编程吧,培养下浪子气质。”
  ……
  周末,提交签证材料回来的路上,我被橱窗里一双精致的高跟鞋吸引。
  听说每个年满十八岁的姑娘,都应该拥有一双美丽的高跟鞋,让它带你去到最美好的地方。而那双鞋的样式实在别致,精巧大方,另一个女孩子也忍不住停了下来观望,与我搭话。
  “jessica jung。”
  “嗯?”
  “这双鞋出自法国名设计师jessica jung之手,我在巴黎游学的时候去过她的作品展。”
  接着,我俩就鞋子的外观进行了讨论。那女孩皮肤白皙,谈吐大方,见多识广,令我有些自惭形秽。
  交流最后,她友好地向我挥手说再见,我如蒙恩宠,将手挥得跟小彩旗似的。转身,撞上一米八的黑衣男子。
  耳边刚听得一句“有人想见你”,人已经被黑西装男子风驰电掣塞进车厢,那句“可我不是很想见他”的话,从头到尾没有出口的机会。
  我盯着平缓的车速表,想伺机逃跑,那黑西装男子好像看穿我的心思,佯装吩咐司机说:“这位小姐似乎没有配合的意愿,上了高速就放她下去吧。”
  拜托,上高速了放我下去?你在玩儿我吗?!于是我赶紧安分:“其实,也可以见一见的。”
  我对黑西装的印象,还停留在魏家保镖身上,以为是魏光阴吩咐他们来的,倒没怎么反抗。可目的地到,却是一座连幢的宅子,古意盎然。
  前后共有四辆车,等中间的那辆停下,一双属于男子的长腿伸出,我才被允许下去。大队人马影影绰绰地将他护在中间,离我五米开外的距离,使我难以瞧得正面。
  穿过花园,到了主楼前,一身警卫员装束的青年男子略微向他低头,恭敬道:“叶先生,老首长在里面。”
  姓叶的男子进屋与主人寒暄,我被迫等在门外,被重重默不作声的人群包围。
  关门的人不太细心,日式推拉门稍稍露出了些缝隙,一些细杂的词语泄漏出来。身为好奇宝宝的我偏头朝里瞧,恰好见男子陈上一块圆盘模样的东西。
  不久前,我曾在鉴宝频道见过这种东西,据说是西汉时期的古铜镜,就古人用来照面的器物。不过,它乍看下与普通铜镜没什么区别,但若以一束光照到镜面,反射后投影到壁上,壁上光斑就会奇迹般显现镜面的图案和铭文,故名为“见日之光”。
  听说以前的人将“见日之光”奉为神物,可惜到了宋代,这种东西已经失传,全世界总共不出五枚,其中一枚,竟在他手上。
  我正暗叹歪打正着地见着了宝物,一个低沉的老声传出。
  “解冉这孩子,被我和他爸宠坏了,要做什么无论如何也要做。你和她从小一起长大,应当了解她的性子,忍让些,没必要走到分手这步。”
  那人不知回答了什么,老首长话锋一转:“对了,我听你父亲说,最近苏黎世那边的分公司好像出了乱子,你不考虑回去帮忙?”
  这下,男子的声音我听得一清二楚,简明扼要:“我心里有数。”
  他伸手端茶,再放下时,茶杯正好处于缝隙的光亮之间,莹白如玉。
  “对了,我给您带来一个人。”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叶慎寻。我进去的时候,他未曾抬头看我,只顺手点燃一根没有标志的雪茄,不抽,让那好闻的淡香充斥整间屋子。
  片刻过,他慢条斯理地对我说了三个字。
  “叫爷爷。”
  霎时,我想起网上流传的搞笑视频:“孩子,叫爸爸!”“爸爸!你就是我的爸爸!”
  一瞬间,空气充满了迷之尴尬。
  所幸,我沉浸在震惊、惊讶、讶异、异想天开……的情绪里,才没有失控地笑出声。
  怎么不是异想天开呢?颠沛流离十多年,回头发现我的爷爷是首长,简直跟紫薇一模一样啊!民间公主啊!种好事儿怎么能落到我身上呢?所以我佯装矜持,细声细气:“你们……是不是弄错了啊?”心里却已经做好了下一秒就泣血声讨老人,为何将我流放在外的准备。
  不料,年轻男子瞄了我一眼,接着从榻榻米里大惊失色地起身:“你是谁?”
  我去,你们把我绑这儿来的,现在问我是谁。怎么,见我这个孙女长得不好看,不想认了吗?告诉你,没门儿!
  “我是、我叫程……”
  那句“爷爷!你就是我的爷爷!”还没机会出口,那负责绑我的黑衣人,劈头盖脸就给了身后的手下一耳光,浑身一震。
  “怎么办事儿的?连个人都能认错!”
  吓得我,着实退后了一小步。
  原来,他们要找的人,是在橱窗前同我搭话的姑娘。我就说,这种天大的好事儿,怎么轮得到平凡无奇的我。一阵鸡飞狗跳后,现场安静下来,先前冲我厉色的保镖此刻化身小绵羊,凑到叶慎寻身前。
  “您就告诉我说,门口那个。我问哪一个,你说,身材比较好的那个,所以我就绑了她啊……”
  姓叶的上下打量我一番,英俊的脸沉了沉,又恨又气地冲呆萌保镖吼:“你是不是瞎?!”
  你才瞎!你全家都瞎!我身形一动,就要上去和他拼个你死我活。毕竟我可以容忍别人说我傻,绝不能容忍他吐槽我的身材,魏光阴除外。
  还没待我冲上去,一直旁观的老人坐不住了。他被人扶起身,拿着手杖就冲男子招呼过去。
  “臭小子!自己不靠谱,只会拿下面的人出气!你、你给我过来!”
  见势态不对,叶慎寻长腿一跨,敏捷地跳过四四方方的桌子,完全不正经起来:“别啊老爷子,打坏我,解冉会找您算账的。”
  周围保镖们拦的拦,逃的逃。
  眼见他就要溜走,被吐槽身材不好的我鬼祟地加入了战场。
  我刻意挡在他逃亡的道路上,想顺势将他推回原地。不料两只手刚伸出去,他像掐准了点儿,机敏一闪,惯性导致我的胳膊无法收回,最终所有的力道都对准了追上前来的老首长。
  老人被大力的我推得踉跄,好在军队出身,即便老态龙钟,下盘也比常人稳,连连倒退好几步,却并未摔倒。
  察觉自己惹祸后,我惊慌地收回手,还没来得及解释,门外的警卫风驰电掣冲进,刚才那一盘散沙的保镖,此刻也全都训练有素,掏出我在电影里才见过的火药器物,瞄准我。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死去,一定是这张嘴害的。
  因为,在如此生死攸关的时刻,我抖着嗓子想劝他们冷静些。可我从没见过这样的阵仗,特别紧张。我一紧张,嘴就容易跑溜,遂将那句“让我们冷静冷静吧”,大声说成了——
  “让我们同归于尽吧。”
  我稀里糊涂的话刚落,一名警卫员以迅雷之速开了枪。
  千钧一发间,有双手牢牢控住我的腰,用力一扯,我便猝不及防地撞进一个满是雪茄香的怀抱。
  “她是我的人。”
  片刻,头顶传出掷地有声五个字。我稍稍抬头,窥见男子专有的喉结与青色下巴。
  心猿意马之际,我无意透过男子肩头,发现刚才站的墙背后,出现黑不溜秋一个洞。若非身前人及时相救,我已命丧黄泉。
  想到这儿,我的两只胳膊泛起细细密密的疙瘩,所幸听见叶慎寻昭示主权的人都立马收回了武器。我刚要跪下磕头说:“大爷,小女子的命,从今往后就是您的了。”
  他突然将我推开,悠悠接了一句:“不好意思,说错了,她是我带来的人。”
  我的膝盖顿时又硬气起来。
  老首长饶有兴趣地扫我一眼,再看看正掸灰的青年男子,终大手一挥。
  “罢了罢了,闹得我头昏脑涨,赶紧走。”
  被驱赶的叶慎寻不甚在乎,老人想起什么,停下步子:“对了,叫你们家老头别躲我。别以为搞到了卸任书,这滨城的一切他就真不用再管。”
  男子扯了薄唇,轻笑出声:“我爷爷您还不知道吗,怎么好玩怎么来,我哪儿逮得着。”
  首长用拐杖指了指他:“这世上还有你逮不着的人?臭小子,说什么要和姓叶的撇清关系,到底还是帮自家人。”
  可不知是不是错觉,那些表面的指责,内含欣慰。
  等现场只剩下我与叶慎寻和保镖们,他对着我勾勾手指,示意我跟着走,我却杵在原地不动。
  他一只脚方踏出小阁的门,意识到身后没动静,便在将好的光线里回了首,语气出奇温柔地朝我“嗯?”一声。
  霎时,我的鸡皮疙瘩霎时起得更加密集,隔着两米的距离,回他。
  “我……腿……软……”
  那出阴差阳错的插曲,没多久便被我遗忘,因为将精力全放在了托福考试上。
  考试当天,刘大壮非要开车送我们去考场,一路上跪舔魏光阴教授的理论知识多么有用:“现在已经能轻轻松松将车开到飞起,一点儿也不抖。”
  早晨八点过,正是堵车高峰。看看前方高架桥的盛况,再看看表,我多么希望他说的是真的,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俩搭地铁早到了,你倒是给我飞啊!”
  当刘大壮无言以对,萧何出现了。
  他不知从哪儿搞到我们考试的消息,骑着辆摩托,略显炫技地停在刘大壮的车旁边,拿下头盔,朝着降下窗户的我们点点下巴:“要不要我载?”感觉自己在演《速度与激情》一般。
  萧何的主动示好,魏光阴心如明镜,但他还是干脆利落拒绝。形象和考试对他来讲,显然维持形象最重要。毕竟错过这次考试还有下月,再下个月,报名费于他九牛一毛。而我,无法觍着脸再向程家父母伸手要钱。更重要的是,作为《速度》粉,我更没理由拒绝啊!
  试想一下,摩托拉风地冲进考场,人群退散,万众瞩目。我流畅地翻身而下,给对方一个high five……完美。ok,现实是,我刚洗过的头发,在二十分钟以后灰尘密布。在下车的时候,因为腿短,差点摔个狗吃屎。
  从考场出来,萧何还在,不知怎的,竟与刘大壮从互看不惯的仇敌变为勾肩搭背的好友,甚至要拉我们去萧何居住的镇上野炊。
  萧家就在高速附近的小镇,背靠一座不太陡峭的大山。初夏,蚕虫鸟鸣开始出没,满眼的绿色令人心旷神怡。
  他拎着从家里捎出的腊肉香肠,带我们穿越小路,抵达一片竹林空地。
  这里应该是镇上小伙伴们野炊的最佳之地,因为有用石头堆砌的现成炉灶,被烧得黑漆麻糊,却依旧坚挺。
  在祥和里的时候,刘大壮没少干这些事儿,遂与萧何一起动手加固炉灶。当然,我也没少干这些……所以我很自觉地帮着捡柴火,唯独魏光阴略显多余地立在一旁。
  半晌,他忍不住开口:“不然,我帮忙先切肉吧。”
  切肉……
  能感觉出,魏光阴鼓了多大的勇气,才提出这建议。可我难以想象他操刀割肉的农夫画面,赶紧捡完柴火接手了菜刀,支使他去生火。
  准备工作完毕,剩下烤的环节,我自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殷勤地给魏光阴烤了一串腊肉片。为了投桃报李,他也加入阵营,动手烤了一串香肠递过来。
  尽管我是个只看脸的姑娘,但连我都不得不讲,魏同学烤的香肠,是我吃过最蒙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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