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陆家众人不可置信地安静会儿,陆续传出无措、恐惧、后知后觉的哭声。
  “给些钱打发了,送他们离开东北,不准再提起陆家。”
  沈琛如是发话,周笙当即去安排。
  他转身,一块石头划过脸际,破了皮。
  是陆建宁,稚嫩的眉目已被深沉的恨意所填充。
  他眼疾手快捡起陆三省的枪,咔擦咔擦板动扳机,可惜一枪之后尚未上膛,打不出子弹。
  “七爷!”
  外头涌进来人,压住他双臂。
  “放开我!”半大小子嚷嚷着:“都是你,你害死我爸妈,我杀了你!!”
  “想法很好。”
  沈琛噙着淡笑俯身,指尖抹去他眼角的一点血,“不过痴人说梦。”
  这人怎么像妖怪。
  陆建宁开始对他又恨又怕,因为满院从他开始笑,到现在小半个时辰,人死光了,只剩下他笑容不变。
  “放开他。”
  沈琛往地上扔了厚厚的一沓银票,没什么所谓地说:“捡起银票跑吧,我只开两枪,打不中你就放过你。”
  “你要是能从我的手下跑了——”
  他的眼珠滑过来,漆黑死寂:“我叫沈琛,待你有底气的时候,尽管来上海杀我。”
  手下见着眼色松开手,小子犹豫掉两秒钟,捡起银票疯跑,如一头绝望逃窜的小兽。
  沈琛随便开了两枪,离他远得很,他回头一瞪,转入拐角消失。
  “就这么放过他?”下属摆明的不认同这个做法。
  “不进上海就算了。”
  沈琛手指微动,枪从指尖滑落,连带淡淡的一句:“只要他踏进上海,就杀。”冰冷落在地上。
  周笙动作很快地安排好一切,已经运走棺材,望着一地七八具尸体问,“沈先生,这怎么办?”
  沈琛想了想。
  “烧了吧。”
  再没有比一场大火来得更好的死亡了。
  仰头是澄净白雪,再低头瞧见陆三省,他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摘下手套,丢在他的眼睛上。
  轻轻地说:“抱歉,要让陆元帅失望了。”
  “我这辈子都不会有家。”
  “又哪来的儿子?”
  他转身离开,身后大火熊熊。
  *
  回去还是坐火车,隆隆穿过很深的夜色与暗淡的月光。
  山洞里伸手不见五指,山洞外也不过光亮依稀。
  沈琛支着下巴,长久凝望窗外,突然开口问:“周笙,什么叫珍爱?”
  周笙一个激灵从昏昏欲睡的状态中醒来,脱口而出:“珍惜她,爱她。”
  沈琛尾音长而散漫:“那什么是爱?”
  “……”
  孤儿周笙无言以对,半晌憋出一个:“分很多种。”
  “沈芸如对陆三省是爱?”
  他手里把玩着信纸,眉目淹没在黑暗之中。
  周笙努力转动自个儿的大脑,硬着头皮回:“爱吧。”
  至少爱过。
  “林娇安对陆三省?”
  这题有点难,闷头思索片刻,吐出两个字:“爱吧。”
  不然她手段那么多,朝夕相处几十年,为什么不对陆三省下手?
  今日重伤被陆三省无视多次,伤心愤怒之下才撕破脸皮,想来有爱。
  不过爱恨交加,里头还掺和着更多对陆家权势的爱?
  搞不清楚。
  下个问题又砸过来:“陆三省对林娇安呢?”
  “……”
  这题真的难,周笙眉心纠结,觉得还不如让他出去赤手空拳以一打十来得干脆。
  更换问题:“陆三省对沈芸如?”
  这不更难了么??
  周笙无语凝噎,只能硬着头皮道:“我还没有爱过别人,也不能爱人,否则我就没法为您做事了,沈先生。”
  以防万一,他又补充:“不过也许您以后会爱上别人,您能明白的。”
  好在沈琛不再问了。
  沉默无声无息地往周遭蔓延,他昏昏欲睡,面无表情地与困意作对抗。
  火车在山洞里进进出出,光明明灭灭。
  倏忽。
  对面冒出打火机的一小簇火光,犹如一条火舌头,迅速吞没折叠的信纸。
  “不,周笙。”
  “我永远都不会明白。”
  沈琛眸里跳着微光,嗓音低低:“因为我不需要。”
  *
  三天之后,火车停靠上海。
  正是大年前夕,火车站挂满红灯笼,尽管飘着雨丝,不大的站台里依旧挤满了人。
  沈琛下车之时,不远处有个深灰鸭舌帽、宽松立领大衣打扮的小伙子。
  原本支着一条腿浪荡公子哥儿似的,嘴边叼一根狗尾巴草坐着,懒懒散散地喊:“卖报纸,好便宜的报纸。”
  实则双手空空,半张报纸都没有。
  余光划过沈琛的侧脸,他拍拍屁股一跃而起,如鱼般灵活钻进人群。
  他个子矮,不过方位拿捏得转。
  七弯八绕到沈琛身边。伸手拉低帽檐,外套内袋掏出一卷报纸,抖了抖,在他身旁吆喝:“报纸!卖报纸。”
  他并不理他,几次都经过他。
  小伙子穷追不舍,终于用报纸敲他的手肘,粗声粗气道:“先生,买不买报纸?”
  沈琛斜一眼,“怎么卖?”
  “五——”
  嗓音飘高好几个声调,他察觉了,故作咳嗽:“五块钱!”
  “什么报纸要五块钱?”
  “这是个骗子吧?”
  路人脚步不停,口中道:“别人五毛钱都不要的玩意儿,小小年纪做奸商!”
  小伙子有些着急,凶巴巴:“就是五块钱,我的报纸很好,值五块钱!”
  小傻子走哪儿去都是傻,言辞间透着傻气儿,一开口便暴露。
  沈琛眼神扫过报纸,看着她:“你的报纸被雨打湿了,还要卖五块钱?”
  “必须五块钱!”她顿了顿,卖个机灵:“您看着是个好人,不然十块钱也可以。”
  沈琛掏钱给她,被许多人摇头叹气,说他钱多没处儿花。
  他往前走。
  小傻子手心里兜着钱,木呆呆在原地站会儿,往左歪头,又往右,下秒钟再翻出一支玫瑰花来。
  “先生,先生,那个五块钱的先生!”
  她快步追上来,围巾帽子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小块秀气的鼻头。
  “再买个花吧?”
  刻意的粗声粗气:“二十块钱,你可以带回家送给家里的小姐。”
  ——然后你就会发现她不在家里,而是用着这新鲜的二十五块钱,坐在街边小店里吃饺子尝小酒。
  出人意料,沈琛回:“我家里没有小姐。”
  ???
  那我是谁??
  哼,男人出门在外是这样的。
  家里有太太非说没有,十八个风尘女人偷养着,在外又是清清白白柳下惠。
  你就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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