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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

  他这副样子居然能演舌灿莲花、一言不合就开嘴炮搞传|销的罗杰队长, 实在是不可思议。
  简蔻听着她爸的笑声,表面稳如老狗, 实际上内心慌得一匹。
  她竟然带着林玖在这个地方和简骜撞上了!
  最关键的是带着林玖!
  林玖啊!
  过年时她还和特意飞来巴哈马的老爸保证过,她和林玖只是营业, 没有别的私情,不然她也不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但是现在简蔻不光带着“玩玩而已”的营业对象来了墓园,还和他住在了一起, 昨天晚上还酱酱酿酿。
  她爸一会儿要是说起想回家坐坐怎么办?
  她要怎么和她爸说?
  爸,我现在没住在那边,我和林玖同居了。不过虽然我们同居了,但是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生,是清白的营业关系……
  她爸会信吗?
  不,或者说作为任何一个正常人,会信吗?
  简蔻心里激动得快掀桌子了,脸上还是一脸厌世。
  不管,都怪林玖。
  一切都是他的错。
  简蔻在心里推卸责任。
  不知道她爸是不是听见了她的心声,没再问其它的,等他们都悼念完后,才拍了拍林玖,淡淡的:“孩子,我有些话想和你说。”
  简蔻愣了愣,下意识脱口而出:“爸。”
  声音拖了一拍调子。
  她爸笑笑,没有改变主意,坚持要和林玖单独聊。
  倒是林玖回头摸了摸简蔻头发,给了她一个眼神,随后跟着简骜一起离开。
  简蔻盯着他们背影。
  思忖间突然觉得剧本不对!
  为什么林玖刚才露出来的那个眼神像贫穷又坚定的小白花,在安抚她:没关系,我能搞定。
  而她刚才拖的那一拍嗓音跟二世祖护短似的:爸,你别为难他。
  简骜则是狗血剧里强调门当户对,“你配不上我家”的恶婆婆。
  这个剧本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不太对吧?!
  不过还蛮带感的。
  简蔻继续往后编故事。
  ***
  简骜今年五十岁了。
  那张脸已经不再年轻,眉毛比以前稀疏,皱纹比以前明显,可眼睛依然清亮美丽。
  夹杂了沧桑和岁月痕迹的模样,依然能引起世界各地一大票迷妹高声为他尖叫。
  林玖跟着简骜到了一处幽静的小露台。
  穿过枝叶缝隙,能隐约望见远处的简蔻百无聊赖地找了个地方坐下。
  林玖看了简蔻一眼。
  简骜也看了简蔻一眼。
  末了,才慢悠悠的。
  “其实我昨天就回来了,回家去走了一圈——那房子看起来有段时间没住人了。”
  说到这里,他话锋一转。
  “蔻蔻现在和你住在一起?”
  “是。”林玖很沉着。
  没有隐瞒,也不想为了私欲乱说话,坦诚相告。
  “她只是住在我家而已。我们分房睡,没有发生其它事。”
  简骜笑了下:“你是个好孩子。”
  “可您并不赞同我和蔻蔻在一起。”林玖说。
  简骜点头:“你也是个聪明的孩子。”
  林玖静默一会儿。
  “我想知道为什么。”
  简骜慢慢踱步到露台边缘,手搭着宽阔的大理石扶手,上下打量林玖一番。
  现实中的简骜性格宽和,并不喜欢捉弄人。他一般都有什么说什么,开门见山。
  “你和蔻蔻不适合,我不想让我女儿谈一次高风险的恋爱。”
  简骜打心眼里觉得,他未来女婿哪怕是个废物都没关系,反正他养得起。
  前提是必须能被蔻蔻吃得死死的,伤害不到简蔻。
  林玖这个人哪点都不符合。
  心思多,城府深。
  年轻孩子恋爱不可怕。
  可怕的是,简蔻如果和林玖谈恋爱,陷进去了多半就出不来了。
  就像简骜去年在电话里说的那样,简蔻玩不过林玖。
  林玖大概明白了他的点,有点闷。
  其实哪儿是简蔻玩不过他,明明是他被简蔻拿捏得死死的。
  不过林玖理解简骜作为一个父亲的心态,甚至很高兴,简蔻是被她家人宠着长大的。
  他不想看到听到她受任何委屈。
  林玖脊背笔直:“我是认真对待蔻蔻的,我希望您可以相信我。但是,如果我打动不了您,您可以说一个您觉得放心的方案,我全部接受。”
  “如果我让你签一份协议呢?”简骜问。
  “我签。”
  简骜笑了:“你不问问协议里面是什么内容?”
  林玖:“我说了我全部接受。”
  “就算我让你收入全部归蔻蔻,一旦分手就必须退圈呢?”
  “我签。”林玖的答案没有变,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我还可以保证我的生活一切以她的感觉为重,绝不做任何伤害她的事,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我不会离开她,除非……她不想要我。”
  一个诚恳又坚决,还有点低声下气的少年。
  简骜眼角微微弯着,笑容非常慈祥,抬手拍了拍林玖肩膀。
  他的气质被岁月沉淀得厚重,缓慢笑着的时候总让人感到有些温暖的善意。
  林玖垂下眼皮:“我现在就可以签。”
  如果这样就能证明他别无所图,签份卖身契又怎么样。
  正因为别无所图,才觉得无所谓。
  简骜摇了摇头:“我不要你签。”
  “那你愿意信任我?”
  “我可以信任你,孩子,但只有现在。”
  简骜顿了顿,看向外面枝叶。
  万年青的叶子在冬日也一片油亮。
  他目光有点悠远。
  “你知道我和蔻蔻她母亲曾经在洛杉矶吵架,差点拆了一座餐厅吗?”
  林玖一怔:“知道。”
  媒体没少为这件事写过小作文,可没有一个媒体准确告知他们为什么吵架。
  现在简骜亲口告诉他:“因为那一年我提名了金球奖。”
  简骜叹息:“我的人生突然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大家都对我变得殷勤,数不清的奉承和追捧,还有,你知道的,纸醉金迷。那时候,我差点迷路。”
  林玖:……
  简骜温和:“孩子,我相信以后你会去向更高处,见识到更大更精彩的世界。你有这个本事。所以,我不要你签什么协议,我只要你做两件事。”
  “您说。”
  简骜捏了捏他肩膀。
  “第一,你先拿个比银熊奖更高成就的奖,站在那个位置上感受一下新世界。”
  “第二,如果你什么都见识过了,还坚持想要蔻蔻,那我要你在身上纹下她名字。”
  纹身可以盖掉。每年世界上都有无数人去纹身师那里遮盖住前任的名字。
  但明星不一样。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大众捕捉。
  在身上纹下简蔻名字,就相当于当着全世界给自己打上了标签。
  林玖当然,求之不得。
  甚至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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