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节
首都, 京市。
在很多一辈子最远只去过小县城的乡下人来说,这里简直就是心之向往所在,是那么那么的美好,用言语都无法表达的完美之乡, 是做梦都想来到的地方。
早先,甄卓凡考上了大学后, 也确实有写信回家讲述京市以及学校里的一切。可问题就在于,甄卓凡那性子,是典型的报喜不报忧, 说的也是首都有多大多好, 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还说了大学校园里的情况, 林荫道、图书馆、教学楼……所有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美好的,又或者说,他也确实吃过一些生活上的苦, 可他却选择默默忍受, 从来也不曾抱怨。
这就直接造成了毓秀如今这一脸懵圈的情况。
火车上就已经吃了不少苦头,等毓秀下了火车,坐上公交车,好不容易才赶到了京市大学,这会儿她其实已经非常疲惫了, 脸色也不大好看, 神情恹恹的, 没有休息好, 没有吃好喝好,当然更多的还是思念家乡和家人。总之,就是身心俱疲。
幸好,京市大学近在眼前。
结果就是这么凑巧,在大学门口的马路牙子上,碰到了甄卓凡的同宿舍朋友。
毓秀下意识的看了他一眼,本来就没有多少好奇心的她,在这种身心俱疲的情况下,愈发的心不在焉,直到甄卓凡说,让她跟着他朋友走。
也行吧。
对很多事情都不甚在意的毓秀,就这样乖乖的换了个目标。毕竟,在离家之初,李桂芳除了强调要跟紧甄卓凡外,还说了要让她听甄卓凡的话。
只这般,毓秀跟着那所谓的甄卓凡好友,走进了向往已久的京市大学。
饶是早先听甄卓凡提过,大学校园的占地面积极广,可毓秀以为,再怎么大也就是比他们高中大了几倍吧。及至真正的踏入了大学校园后,她才愕然发觉,京大的校园只怕有她原先高中的一百倍,甚至更大。
“这儿我熟着呢!”甄卓凡那好友并不像甄卓凡那般,一个人闷头走在最前面,任由小姑娘跟在后头。事实上,他是招呼毓秀跟他并肩前行的,“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郝新明,是京市本地人,学妹你呢?”
“我叫苗毓秀,跟卓凡哥哥来自一个地方。”毓秀乖巧的回答道。
听到毓秀对甄卓凡的称呼,郝新明微微一愣。
其实,今个儿郝新明压根就不是过来报道的,他是算着时间,估摸着其他同学该到了,就过来瞅一眼,回头得空还能组个饭局啥的,毕竟一整个暑假下来,都快把他闷死了。谁知竟会那么凑巧,还没到清大呢,就看到了扛着大包的甄卓凡,以及后头的毓秀。
别看他是头一回见着毓秀,事实上他对毓秀并不陌生。
还是大一刚开学时,同宿舍的甄卓凡就曾不小心叫人看到了他珍藏的一张照片。确切的说,是一张合照,两个女孩儿的合照。那会儿,郝新明还浑然不在意,只随意的瞅了一眼,就觉得吧,照片里的两个女孩儿,一个太青涩,另一个……估摸着家里的伙食情况一定非常的不错。
后来,甄卓凡曾到处寻找各种高考复习资料,省下伙食钱也一定要买,买了还要寄回去,说是给家里的妹妹用的。郝新明家里也有妹子,本着不让妹子好过的想法,他也找了一些,结果他妹差点儿打死他。再后来,也就是放暑假前,他才终于明白,甄卓凡送的那些复习资料,其实是给他妹妹的好友用的。
更没想到的是,照片里那个青涩的小姑娘居然真的考上了首都的大学,还是跟清大门对门的京大。
只过,当年那青涩的小姑娘如今已经彻底长开了,就是瞧着气色不是那么好,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
郝新明知道甄卓凡喜欢毓秀,可他不清楚毓秀是个啥情况,想着刚才甄卓凡那近乎缺心眼的举动,他迟疑了一下,试探着道:“苗学妹你觉得卓凡这个人咋样?”
毓秀有点儿懵,这个问题她熟悉啊,当初抱错的真相还未曝光时,她奶就问过同样的问题。那会儿她是咋回答的?
略一回忆,毓秀用上课时回答老师提问的口气,很是认真的答道:“卓凡哥哥是我的好朋友珠珠的哥哥。”顿了顿,她又补充道,“珠珠是我的第一个朋友,我跟她打小就在一起玩,一起上学,直到高考都是在一起的。可惜她没有考上大学……”
郝新明:……
他脑海里浮现出了甄卓凡当宝贝似的那张合照,顿时恍然大悟,珠珠只怕是那个一看就知道家里伙食很好油水特别足的胖妹子。
那居然真就是甄卓凡的亲妹妹!当爹妈的也太对不起闺女了!
好消息还是有的,郝新明一听毓秀这话茬,就知道她对甄卓凡没有任何特殊感情。说白了,她已经给甄卓凡打上了“好朋友的哥哥”的标签。那还说啥?肯定没结果了。
从甄卓凡手里接过行囊,一直到帮毓秀报道完毕,领着她上了女生宿舍楼,短短一个小时内,郝新明就将毓秀的情况全部都打听清楚了。什么学院哪个班级,至于宿舍就更明摆着了,他都登堂入室了。
正巧,这几天新生报道,毓秀将来要住的宿舍一整栋楼全都是大一新生,因此暂时对外开放,允许家属帮忙安顿。当然,最迟下午四点必须离开,且严禁家属留宿,只能说哪怕还没开学,宿舍的规矩还是很严格的。
这会儿才刚中午,郝新明一脸坦然的带着毓秀进了女生宿舍,就因为他太镇定了,愣是没有一个上前阻拦,都以为他是新生的家属。
“513……”毓秀都懵了,她能说她这辈子头一次看到这么高的楼房,而且她未来四年都要住、住在五楼??
郝新明倒是淡定,清大和京大的情况差不了多少,据说清大已经在准备建新的宿舍楼了,可想也知道,等建好了,他肯定都毕业了。而按老宿舍楼的情况来看,两边还真就是半斤八两,一样的惨不忍睹。
一长条的走廊,一头是厕所,一头是洗漱房,毓秀的宿舍离哪边都不近,好处也是有的,起码不吵吵,当然坏处也少不了,上哪儿都费时间。她分到的又是最普遍的八人间,里头左右两边都是两张高低铺,中间摆着一溜儿的桌子,正好是八张。再就是,靠门边立着两个顶天立地的柜子,每个柜子都是呈田字型的,也是安排好的一人一个。
对了,宿舍还有个不大的小窗户,如今是大敞着的,可惜几乎没啥风进来,宿舍里憋闷得很,有一种久久不曾有人住的气息。
毓秀继续懵圈中。
她来得算是早的,宿舍里只有左手边靠窗户的下铺有人了,其余七张铺都是空空如也。
这也正常,一般来说,离家越远的报道反而越早,那些本地人恨不得最后才出现。早来的话,床铺桌子柜子任选,晚来就只能挑剩下的了。可问题就是,这些东西看起来都差不多的,其实也没啥好挑拣的。
“你想睡哪个床铺?睡上铺还是下铺?”郝新明略有些嫌弃的低头看了眼桌子和床铺,上面一层厚厚的灰尘,只有一张桌子是干净的,是离有铺盖的那张下铺最近的桌子,而且上头也摆了一些东西,一看就是有人占了的。
毓秀好不容易回了魂,迷茫的扫视了一圈宿舍,不敢相信这就是她将来要住四年的宿舍。
“这里好小……”就不跟她家堂屋比了,连她们姐妹原先住的那屋,都比这宿舍宽敞太多太多了。最可怕的是,这一间小屋里居然要住八个人。
“正常,我们学校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的。”郝新明见她久久不曾做出选择,索性拿手指了下右手边靠窗户的下铺,“我看就那张铺好了,桌子就选离床铺最近,柜子选个下柜的,省得到时候你拿东西还得踩着凳子。”
“好。”毓秀其实无所谓选哪个,因为在她看来都差不多。可听了郝新明的话,她还是下意识的应了一声。
可怜郝新明啊,他明明自己平日里也不太做事的,愣是做出了一副格外擅长这些杂活儿的模样。他先找了抹布给抹干净桌子凳子,让毓秀坐下来歇会儿,然后就开始擦床铺、柜子。之后,他见毓秀的行囊里只有夏日里的那种薄毯子薄被褥,又领着她往学校小卖部跑了一趟,买了枕头、脸盆脚盆、热水瓶等等。别看这些东西并不重,可琐碎得很,又特别占地儿,搬起来很是不方便。
郝新明跑了好几趟,才总算将毓秀安顿妥当了,瞅着这个点,学校食堂肯定已经没菜了,遂提议道:“我请你吃饭吧,这一路上坐火车辛苦了,是该好生吃一顿。就去学校后头的小吃街上找个小馆子,吃完饭我再带你在校园里认认路。”
毓秀最不擅长的就是拒绝了,假如对方用的是疑问句,让她选择的话,那兴许还成。偏生,郝新明是已经替她安排好了,她愣了一下后,到底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好。”
还不曾开学呢,到首都京市的第一天,毓秀觉得自己就遇上了好人。
帮她扛行李,带她去报道,送她来宿舍,帮她做整理,置办好了一切生活用品,这会儿又要带她去吃饭……
——卓凡哥哥的同学人真好啊!
第129章
来首都上大学, 尽管不似毓秀想象中的那般美好, 可总得来说, 还是挺不错的。哪怕一路上再怎么艰难,她也算是平平安安的到达了首都,还运气很好的碰到了一个好人,帮她安顿好了一切不说, 还请她吃了一顿老京市的特色饭菜,跟家乡的略有些不同,不过味道还是挺好的。
到达京市的第一天, 毓秀就坐在课桌前, 一笔一划的给家里写信。
毓秀是个实诚的娃儿, 别看她的性子里绝大部分跟甄卓凡相似,但很显然也有一部分是跟甄卓凡截然不同的。最典型的一点就是, 甄卓凡会报喜不报忧,倒不是故意说谎啥的, 而是觉得人在千里之外,就算真的把烦恼告诉了家里人又能如何呢?甭管是生活中的, 亦或是学习方面的,家里人都没办法帮忙。既然如此, 还不如别说了, 省得家里人操心。
可毓秀就不同了, 她是有一说一, 从离开家一路辗转又是坐汽车又是坐火车的, 路上的艰难险阻她都说了。等到了学校以后, 发生的大小事儿,包括对宿舍的怨念,那是原原本本的全叫她写到了信里头。
及至写了三页纸,毓秀还有些意犹未尽,只是她记得她奶叮嘱过,到了学校就要写信回家报平安,这才拿了白日里刚从学校小卖部里买来的信封装好,认真的抄好了地址,仔细的贴上邮票,打算明个儿一大早就给塞到邮筒里。
不得不说,郝新明还是很靠谱的,起码比甄卓凡靠谱太多了。他不光是帮毓秀安顿好了一切,还在请客之后,又带着毓秀在学校里大致的绕了一圈,将一些重要建筑物都一一指点告诉她具体用途。除此之外,连邮筒都指给她看过了,反正但凡是他能想到的,都巨细无遗的说了。
好处在于,毓秀心里安定多了,毕竟刚到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哪怕是大致上了解一些情况,也能叫人安心不少。坏处也不是没有,那就是她把她奶给的钱都花光了。
早先,周萍塞给她二百块钱,那个钱是从毓秀手里过了一圈,就给了李桂芳的。李桂芳只庆幸可以省下一大笔钱了,却是真没打算要昧下,而是将这二百块缝到了毓秀一件内穿的冬衣里,还千叮咛万嘱咐,让千万别过水,等真的需要用钱了再拆开来。假如说,一时半会儿用不上,那就别管它了,就这么放着吧。
这些话,毓秀都听进去了,可事实上到学校的第二天,她就不得不拆开那件小夹袄,将钱取了出来。
临出门前,李桂芳是给了她一些零散钱,叫她在路上花用的。事实上,这一路上她一分钱都没有花,甄卓凡就算再不靠谱,也不至于买个饭都叫毓秀aa制。也因此,从家里到首都,甭管是买饭菜还是坐公交车,都是甄卓凡掏的钱,李桂芳给的零散钱一分都没花。
那差不多有十块钱,一块两块、毛票分币都有的。
头一天,在郝新明的带领下,毓秀就是用这些零散钱,在学校的小卖部里买了一堆东西。
像热水瓶她就买了两个,因为郝新明告诉她,这里的热水是一天打两回的,早晚各开放一次,错过就没有了。等入冬以后会改为一天三次,也就是早中晚,但不管怎么说,用热水还是十分的不方便,建议直接买两个,横竖热水瓶能用好多年的。
还有盆子,一个脸盆、一个脚盆,这是必须的。毛巾也买了两块,肥皂和肥皂盒各一份,牙膏牙刷自然不能省了,拖鞋也要一双,晒衣服用的衣架和夹子若干,用于锁柜子、抽屉的小锁头肯定也不能省了……
郝新明是看出来毓秀明显是头一次离家,啥都不懂的,他虽说也不太擅长生活上的琐事,可好歹他都念大三了,哪怕家就在京市里,那也不可能天天往家里跑的。集体生活多待几年,甭管以前再怎么笨手笨脚,多多少少也能练就一些生活技能。
反正,郝新明是努力回忆了再回忆,恨不得方方面面都帮毓秀考虑周全了,生怕出了纰漏。他是真的为了毓秀着想,可这也直接导致,毓秀花光了手头上的所有钱。
这年头,多数东西都还是挺便宜的,尤其是食品和日用品。会放在学校小卖部里卖的东西,肯定不会贵到哪里去。可哪怕单个价格不贵,杂七杂八的加在一块,那价格也肯定就上来了。况且,毓秀还买了两沓方格的信纸,一打信封,以及一整版的邮票。
零散钱花光了,同宿舍头一个来的那姑娘邀请毓秀跟她一起去食堂买饭菜票,毓秀琢磨着,这个是正事,当下就趁着那姑娘去厕所的工夫,拆开了那件小夹袄,掏出了十块钱,随后又原样放了回去。当然,她没忘记把锁头给锁上了,还把钥匙揣到了口袋里。
毓秀是新生里头来得比较早的那一拨,她对床那姑娘来得比她还要早,看着也是个文静不多话的性子,只告诉她,前两天食堂都没开门,好在今天就开放了。
俩人都不是那种多话的人,就会显得特别沉闷。好在,毓秀最不怕的就是闷了,拿了钱锁好门,就跟那姑娘一起外出,直奔食堂卖饭菜票的窗口。那姑娘买了两块钱的饭菜票,毓秀问过这玩意儿不存在过期问题后,就痛快的买了五块钱。
“其实咱们都是赶上了好时候,这要是放在前几年,考上大学后家里还得帮着凑点儿粮票。”那姑娘看了眼毓秀手里那厚厚一沓的饭菜票,羡慕的道,“你是城里姑娘吧?我是乡下来的,打算开学后申请农村学生补助。听说最多能有十来块的,最少那一档也有五六块呢。”
毓秀没听说过这个,顿时愣了一下:“我也是农村来的。”
“是吗?那你回头跟我一起申请呗,反正这个是要上头审批的,拿第几档的补助也不是咱们说了算的。”那姑娘比毓秀还愣,好在她很快就收住了面上的困惑,顺势将话圆了回去,之后就不再开口了。
换个人就该多心了,可毓秀还真就没有,她只是奇怪为啥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这些呢?她奶没说过,甄卓凡也没说过,就连那个看起来啥都知道的郝新明都没提过。
不过,毓秀本就不是什么多疑的性子,很快就丢开了自己的困惑,笑着感谢了她的舍友。她奶讲过的,要有礼貌,要多谢谢别人。
到学校的第二天,毓秀买了五块钱的饭菜票,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饭后,又特地跑到了校门口,将家信塞到了那个绿色的大邮筒里。结果就这么跑了一圈,她错过了早上打开水的时间,幸亏她昨晚没忘记,两瓶热水也只用了一半,这个时候她又想起了那个郝新明,真是个好心人呢。
等半上午的时候,宿舍里就来了新人,还是一口气来了仨。
她们宿舍是标准的八人间,靠窗户的两个下铺已经有人了,也就是只有两个下铺是空着的。因此,就在毓秀尚未回宿舍时,刚来的仨人还发生了一些小小的冲突,不过考虑到接下来还要一起生活四年,很快就有人先妥协了,搬到了毓秀的上铺住。
这天来的三个姑娘虽然也都不是京市本地人,却都是城里姑娘,最差的一个也是小县城出身的,还有一个据说来自于京市附近一个省会城市。
能考上大学,并且还是考上了京大的,都不会是笨的,哪怕一开始略有些小冲突,大家都还是笑脸盈盈的。这天中午,还喊上毓秀一起去食堂吃了一顿饭,算是简单的小聚一下,庆祝有缘分聚在一起,还分明说了一下专业班级等等。
这天下午,又来了一个新人,到此宿舍里就只剩下了两个空床铺,靠门边柜子的两个上铺。
同住一个宿舍确实也算是一种缘分,可表面上和谐暗地里打禅机的宿舍也不少。只不过,对于毓秀而言,甭管你们咋样,她一概不关心。而两天的时间,也足以叫她适应了个大概,至少每天早起上厕所洗漱、拎着热水瓶去开水房占位置、再去食堂吃早饭等等……这些最基础的生活技能,她还是能够适应的。
等宿舍里的人互相略熟悉了一些后,就有人忍不住问毓秀,她的这些日用品是哪儿买的?看着都是簇新的,不像是从家里带来的。
对了,比毓秀早到校的那姑娘,所有的东西都是从家里带来的,没带来她也没去买,譬如热水瓶就没买,估摸着也是觉得眼下天气还热着呢,用不着。
毓秀虽然不爱跟人打交道,可既然都问到她头上了,她自然会老老实实的作答:“学校小卖部里买的。你知道地儿吗?要不我领你去?”
“小卖部……哦,我知道了,谢谢你,不用麻烦了。”
能主动提出帮着带路就已经是毓秀最大的客气了,见对方推辞了,她也懒得细究,只径直拿好东西准备出门。还是得提一嘴郝新明,因为他在头一天就给毓秀指了校图书馆,还说那边看书随意,只是借书需要办理借阅卡,而这个就得等正式开学以后了。毓秀没办法外借图书,她就天天往那头跑,坐在宽敞明亮且异常安静的阅览室里,经常一坐就是大半天。
可不得异常安静呢?这还没开学呢,谁会去图书馆啊?
毓秀才不管这个,她打小就被李桂芳惯成了一套我行我素的行为习惯,只不过她的很多习惯都是不会碍着任何人的,最多也就是被打上不好相处的标签。
等毓秀到达学校的第三天,宿舍里仅剩的两个床铺也有人了。
“你们别急着买生活用品啊!等明个儿一早我领你们去旧货市场,那边啥东西都有的,我是本地人,我对老京市熟着呢,你们有啥想知道的问我就成!”
最后的两人都是京市本地人,只不过一个是城里的,另一个在京市的郊外。
城里那个名叫张杨,据她自己所说,是因为她爸姓张她妈姓杨,而事实上她的性子也亦如她的名字,张扬得很。她提议,明个儿一早吃过早饭立刻去一趟旧货市场。
毓秀不想去。
尽管她奶早先千叮咛万嘱咐,让她一个人出门在外,千万不要亏待了自己,该花钱就花钱。可问题是,毓秀想不到她还有什么地方要花钱的。生活用品全都买齐了,起码短时间里是不需要再买的,哪怕将来还要再买,小卖部离宿舍很近的,跑一趟一点儿也不辛苦,何必特地跑去旧货市场呢?至于过冬的棉衣棉被,这也太早了,没那个必要提前准备。
这么想着,毓秀也就这么说了:“我不去,我的东西都买齐了。”
张杨愣了一下,她才刚到宿舍,自己的东西都还没整理好呢,当然不可能一一去观察其他舍友。听了毓秀的话后,她低头看了眼毓秀的床铺底下,见下头有两个叠在一起的搪瓷盆子,搪瓷盆里好像也放着一些东西,又看了一眼床头的地上并排放着两个热水瓶,可惜道:“你性子太急了,这些是学校里买的吧?去旧货市场买,能便宜至少一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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