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曾经嫁过我_246
苏素身边有禁军,有工部的官员,折返边城的时候未曾隐匿行迹,撂下狠话的时候,也并未避开他人耳目。
于是乎,不等苏素再一次离开边城,她在驻军将领面前撂下的狠话便传扬开来。
当晚,就有好几个在此次屠杀中逃过一劫的商人遗孤找到了苏素,想要与她一同上京,向皇帝陛下陈诉冤情。
苏素自是将这些人全部收留下来,并在第二日就带着他们离开边城,赶往京城。
听到这里,欧阳便明白过来,挑眉问道:“这之后,他们是不是又派了军队去追杀你们,想要杀人灭口,让你们回不了京城?”
“没错!”苏素咬牙说道,“我们离开边城的当晚,就遭遇了数千士兵的围剿,明显是想要把我和工部官员乃至一百禁军全部灭口!幸好丑牛早有准备,在我们休息的地方布下了警戒的法阵,之后又施放了沙尘术,使我们早早就发觉了周遭的异动,在法术的掩护下逃出生天!”
第179章 非法正义
双拳难敌四手。
苏素的队伍里只有一百禁军, 再怎么能征善战,也无法在以一敌数十的条件下以少胜多。
若是换成寻常之人,恐怕早在出城后的当晚, 就已经在边城驻军的围剿下命丧黄泉。
而苏素带出去的欧府打手只会保护她一个人的安全, 即便破釜沉舟地动用了欧府的秘密武器, 也无法保全所有人的性命——不是做不到,而是动用了之后就得杀人灭口。
好在, 苏素本身虽没什么非人的能耐,跟在她身边的丑牛却是和欧阳一样开了挂的, 而且手段比欧阳更多, 早前受形态所限,很多手段都使不出来,如今有了身体,一身本领也终于得以发挥。
这一次, 苏素一行全靠丑牛的暗中保护才得以活命。
从包围圈里逃脱之后,苏素一行再不敢暴露行迹,不仅避开了官道,更不敢入住驿站, 即便已经离开了西北地界,也依旧是小心翼翼地昼夜兼程, 以最快速度逃回了京城。
苏素在夏宫里和欧阳说明经过的时候, 与她一同抵达京城的禁军和工部官员肯定也已经将这一次的遭遇禀告给各自上官。
想必用不了多久,此时便会传入戚云恒的耳中。
听到此事之后,戚云恒这位皇帝陛下又会生出什么样的反应呢?
欧阳想了想, 觉得他大概不会有什么反应。
士农工商。
如今这个年月里,商人虽不是贱籍,但在一众朝廷官员的心里,却是个顶个的贱人,不事生产,唯利是图。
这样的人,全都死光才是江山社稷之福。
而边城的商人更是没一个可以称得上清白的,光是“走私”这一项罪名就足以让他们抄家灭族,死无全尸。
若是边城驻军不曾围剿苏素一行,大可以给这些死掉的商人扣上“私通敌国”的罪名——就事实来说,这还真不是冤枉,让自己的行为变得正义凛然。即便还有先斩后奏之嫌,也可以用“事有轻重缓急”,“将在外,君命有所难受”之类的理由搪塞。到最后,也就是挨一顿训斥,会不会降职罚俸都是两说。
即便是宋巩等人头脑发热,率兵围剿禁军和朝廷命官,也因为丑牛的插手和无人伤亡而出现了转机——只要将此事归咎于情报出错就可以了。苏素一行之所以能毫发无损地平安逃离,正是因为他们发现目标有错,及时纠正错误,取消了围剿的命令嘛!
另一方面,即便是戚云恒有意整顿边防,也不会以此事作为契机。
参与了此事的驻军可是有数千人之多,被宋巩拖下水的将官也不知几何,甚至于,此事很可能就不是宋巩首开先河,而是边境那边不能向外宣扬的惯例——
边境油水太少,一众将领贵而难富,怎么办呢?
找只肥羊宰杀呗!
至于肥羊是什么,那还用说吗?当然就是那些来往于边境的走私商人喽!
以如今这个年月的善恶标准,杀几个黑心商人,边境的将官们恐怕连一点心理负担都不会有!
此事若真如欧阳猜想的一般,戚云恒便更加不好追究,至少不能马上追究。
不然的话,整个西北驻军都得大换血,而这样做的后果,绝不会是戚云恒乐于见到且能够接受的。
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猜测,苏素悲愤不已的时候,欧阳却是面无表情,平静依旧。
但欧阳也不可能让苏素忘记此事,就此罢休。
一来,说不出口;二来,却是欧阳自己都不会甘心。
想了想,欧阳决定还是先征求一下苏素的意见。
毕竟,那些商队虽然在名义上归他所有,但管理者一直都是苏素。如今出了意外,他这个挂名的撒手掌柜也不好越过苏素这个直接当事人,替她做出决定。
听到欧阳的询问,苏素却是为之一愣,下意识地答道:“当然是将杀人凶手绳之以法,为那些无辜枉死之人报仇雪恨啊!”
听苏素这么一说,欧阳也是一阵无语,有心问苏素一句:你以为“法”是什么?却也知道,在苏素的心里,律法便是正义。
但这样的看法,欧阳却是不会认同的。
在欧阳的认知里,律法,其实是一种秩序;所谓守法,其实就是守序。
也正因如此,法律能够给予的正义,只能是秩序范畴下的正义,若是两者发生冲突,某个人或者某些人想要获取的正义会破坏既有的秩序,那么,律法便会翻脸无情,反过来打压甚至消灭那些妄图颠覆既有秩序的贪婪之徒。
在这样的争斗中,若是律法获胜,便是所谓的法不容情;若是正义获胜,那便是伟大的革命。
当然,这里便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
正义是什么?
在欧阳看来,答案只有一个。
什么都不是。
正义是无法定义的,无论狭义还是广义。
因为在定义的过程中,总是会出现水火不容的对峙——甲的正义会损害乙的利益,在此国被视为正义之事到了彼国就成了骇人听闻之举。
不过,这个问题原本就缺乏追根究底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