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

  王胜利胆子不大,刚开始不敢干,后来见别的人拿着偷来的钱胡吃海喝的也没事儿,他很是羡慕,慢慢的胆子也大了,向陌生人的口袋伸出了手。
  不过他还是个新手,经验不足,刚下手就被王美清给发现了。
  其实他还真不知道他偷的人就是孙桂枝,他头一次干这种事,心里还是紧张的,也没经验,只盯着人家的口袋了,没看人脸,哪知道竟偷到了孙桂枝的头上。
  当时王美清那么一喊,差点没把他吓死,是撒丫子就跑,跑出老远了才敢停下来。
  在百货商店没偷到钱,他不甘心,可又怕再碰到孙桂枝他们,所以没敢回去,便去了书店。
  这次倒是被他得手了,可是好巧不巧的,往外跑的时候,又跟王美清和石南撞个正着,俩人肯定又认出他了,他咋就这么倒霉啊。
  王胜利怕被人追过来,在胡同里七拐八拐的跑出去老远,看后面没人追再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然后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攥得汗津津的钱打开数了数,一共10块6毛。
  他家一年也才能攒下这么多钱。
  王胜利心里那个乐啊,刚才怕被人抓住打一顿然后扭到公安局的恐惧一下子都给忘了,他拿着钱,得意地哼哼着小曲儿,然后又七拐八拐的拐到了一条小胡同里。
  那个小胡同里有家小面馆,私人偷偷开的,不要粮票,上回他一个朋友带他来吃过,他记住了,一直惦记着,现在有钱了,立马就跑过来吃面了。
  进了面馆,往凳子上一坐,“给来碗肉丝面,额外加一毛钱的肉。”
  面馆的老板娘眉开眼笑,对着里面喊了一嗓子,“一碗肉丝面,额外加一毛钱的肉。”
  完了,还殷勤地给王胜利端来一碗热水,“你先喝口水暖暖身子,面一会儿就好。”
  跑了一阵子王胜利还真有点渴了,端起水碗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了个净光,完了一抹嘴,心说要不是说加一毛钱的肉,她也不会给我端水,果然有钱就是爷,人家才不管你钱是咋来的。
  王胜利在县城吃饱喝足,又乱晃悠了一圈,等到天快黑了才回了王庄大队。
  回到王庄大队的时候,天都黑透了。
  王胜利被王美清撞到偷钱,心里还是害怕,担心孙桂枝会跟他爸妈说,所以到家后,先躲在院门口偷看院里的动静。
  他和他二哥王胜武住的西屋黑着灯,也不知道他二哥是睡了还是不在家。
  堂屋倒是亮着灯,隐隐约约的能听到他爸妈说话的声音。
  他轻手轻脚的走到堂屋的窗户下面,听了一会儿,他爸妈在说分田到户的事,听口气还挺平静的,应该还不知道他在县城偷钱的事。
  王胜利放心了,又蹑手蹑脚的退回到院门口,然后装着才刚回来的样子进了院门,还故意弄出了一点动静。
  赵菊花在屋里喊,“谁呀?!”
  “妈,是我。”
  赵菊花趿拉着鞋子出来了,“去哪儿去了,一天都不见个人影。”
  “我跟李哥去县城了,看能不能找点啥私活干干,挣点钱好过年。”
  马上就要过年了,不能找到啥私活,王胜利这话一听就知道是在说瞎话。
  可赵菊花信啊,还喜滋滋的问王胜利,“找到没?”
  “找到了一个,干了一天,人家给了两块钱。”
  王胜利把早准备好的两块钱给了赵菊花,赵菊花那叫一个高兴哟,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比你大哥二哥都强,都会挣钱给妈花了。”
  王胜利又从怀里拿出一小袋鸡蛋糕递给了赵菊花。
  赵菊花更高兴了,接过来鸡蛋糕就往屋里走,走到门口又想起来问王胜利,“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李哥请的客。”
  “累了一天,快回屋歇着吧。”
  王胜利回自己屋睡觉去了,赵菊花拿着那一小袋鸡蛋糕,喜滋滋的回了自己屋,然后把鸡蛋糕和钱往王永群跟前一放,得瑟道,“瞅见没,咱家老三挣的,还知道给我买鸡蛋糕,这孩子,孝顺,没白养。”
  王永群拿起鸡蛋糕,撕开袋子就要吃,赵菊花啪的一下把他打开了,“这是老三孝顺我的,你边儿去。”
  王永群不乐意了,嗤的一声,“谁知道他的钱打哪儿来的。”
  赵菊花瞪了王永群一眼,“你管他钱打哪儿来的,能给我拿回家钱就行,有本事,你也给我拿回家几块钱。”
  王永群不吭声了,因为就是去偷,他也没那个本事偷到钱。
  这么一看,他家这个老三,还真是有点本事,起码比他强。
  两口子顿时都为有个这么有本事的儿子高兴起来。
  腊月二十二,孙桂枝跟高大全回王庄大队送年货,罗老太也要回她自己家准备过年的事。
  在王美清心里,老太太比她妈都亲,不舍得跟老太太分开,老太太也不舍得她,每次老太太回自己家,祖孙两个都要在一块儿腻歪半天:王美清是不让老太太走,老太太是想把王美清拐走跟自己一块儿过年。
  孙桂枝得分出十分的精神“防备”着老太太,生怕一不留神,宝贝闺女真被亲娘给拐走了。
  因为高大全可是给她下了死命令:过年的时候,二丫哪儿都不许去,必须得跟他一块儿过年。
  这种戏码,年年上演,当然最后都是孙桂枝完胜,把宝贝闺女留在了身边。
  虽是上演“抢人”的戏码,可孙桂枝家却是笑声不断,跟孙桂枝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王留柱家。
  王晓菲实在受不了她家沉闷的气氛,从家里跑出来找王美清玩。
  王美清看她闷闷不乐的,问她咋了。
  王晓菲手里揪着一片树叶,闷闷道,“我妈肚子里有小宝宝了。”
  王美清愣了愣,试探地问道,“你不想让你妈给你生个弟弟或妹妹啊?”
  王晓菲摇了摇头,“不是。”
  其实她想让她妈给她生个弟弟或是妹妹,最好是能生个弟弟,这样她奶就不会成天唠叨她爸是个绝户头,她妈也不会跟她奶吵了。
  王美清奇怪道,“那你为啥看着不高兴啊?”
  “我妈不想要这个小宝宝。”
  王美清吃惊了,“为啥啊?”
  在她的想象中,孙曼娜难道不是更期待肚子里这个孩子嘛,要是个女孩的话,能跟王晓菲做个伴,要是个男孩的话,那她以后在孙老太这里,地位肯定是直线上升,往后孙老太肯定不会再骂她了,她的日子要好过些吧。
  不管是个女孩子还是个男孩子,对孙曼娜来说,都是利大于弊啊,她咋不想生呢?
  王晓菲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谁也不知道孙曼娜为啥不想要这个孩子,只有孙曼娜自己知道。
  孙曼娜就是怕再生孩子,所以跟王留柱同房的时候,都偷偷的吃避孕药。
  避孕药是她去跟公社妇女主任要的,怕的就是再怀孩子。
  有王晓菲一个孩子就已经很难回城了,要是再有一个,怕是这辈子真的要老死在这个穷窝窝了
  。
  可是孙曼娜是咋也没想到,怕啥来啥,明明吃着药呢,咋就怀上孩子了?
  在她知道自己又怀了个孩子,她差点没崩溃,然后就跟疯了一样要去公社把孩子打掉。
  第107章 孩子
  其实要不要肚子里的这个孩子, 孙曼娜也犹豫过,就算再不喜欢,那也是她自己的孩子, 一点儿感情都没有,也是不可能的。
  只是今儿个发生的一件事, 让她彻底下了狠心:这个孩子, 绝对不能要!
  今儿个上午, 她去村西头王有福家借鞋样。
  王有福的小闺女跟王晓菲同岁,俩人脚码也一样, 照着那小闺女的鞋样做的鞋,王晓菲穿着特别合脚,所以孙曼娜给王晓菲做鞋,都是去王有福家借鞋样。
  从她家到王有福家,路过知青点。
  知青点挺大的,总共有十来间房, 最热闹的时候, 住过二十来个知青。
  不过这两年, 知青都陆陆续续的回了城,有招工走的, 有办病退的,有考上大学走的……现在也只剩下五六个人了。
  这剩下的五六个,听说也是成天不干活,躲在屋里看书,想通过高考离开这里。
  大队知道也留不住这些人, 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听任他们一天到晚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曾经热热闹闹的知青点,现在是冷冷清清。
  孙曼娜从王有福家出来,裹紧了棉袄往家走,路过知青点的时候,正好李爱华端着一盆水从里面走出来,看样子是出来泼水。
  李爱华看着象是很高兴的样子,一脸的喜色,看到孙曼娜后,脸上的喜色更浓了,大声跟孙曼娜打招呼:“曼娜,这么冷的天,你咋还往外跑,你这是去哪儿了?”
  孙曼娜也没多想,扬了扬手里的鞋样,“我去有福叔家给晓菲借了个鞋样。”
  李爱华看到孙曼娜手里的鞋样,噗的一声笑了,“曼娜,你越来越象个农村妇女了,连鞋都会自己做了,挺能干的哈。”
  这话听着象是在夸孙曼娜,可任谁都能从里面听出嘲讽来。
  孙曼娜脸就是一冷,讽刺道,“你不象农村妇女,不一样在农村待着,跟我有啥差别?”
  李爱华似乎就等着孙曼娜这句话呢,喜滋滋道,“谁要一直在这破地方待着,我呀,明年三月份就能回去了。”
  孙曼娜听了,心里就一震。
  孙曼娜以前在知青点的时候,跟李爱华一个屋,跟李爱华算是比较熟,李爱华家的情况,她也清楚,跟她差不多,爹不疼娘不有的,家里也没啥门路,要想回城,只能靠自己。
  偏偏的今年高考,她俩都没考上,而且李爱华跟她一样,分数差的还挺多。
  今年是恢复高考的头一年,据说试卷出的还挺容易的,再往后,就很难说了。
  这么容易的试卷李爱华都考不上,往后就更别想了,所以孙曼娜一直觉得,李爱华最后肯定跟她一样,在当地找个人嫁了。
  毕竟李爱华的年龄也不算小了。
  哪知道人家竟然找到门路回城了。
  李爱华很满意孙曼娜吃惊又嫉妒的样子,把盆里的水一泼,然后把孙曼娜拉进了院子里,“外面冷,进来说话。”
  孙曼娜就跟臆症了一样,被李爱华拉进了院子,然后又拉到了屋子里。
  屋子里现在就李爱华一人住,空荡荡的,连个火盆都没有,冷的不行,跟外面比起来,没多大差别。
  李爱华给孙曼娜搬了个凳子让她坐下了,然后又给她倒了碗水,“喝口水暖暖身子。”
  孙曼娜迷迷瞪瞪的把水接了过来,李爱华在她对面坐下了。
  “曼娜,以前咱俩关系不错,我也不瞒你,我有个同学现在混的不错,我是托他给找的门路,我跟你说曼娜,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现在允许知青回城,城里接受的地方也比以前多,机会来了,就得赶紧抓住,要不然,还真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憋屈一辈子?曼娜,我劝你啊,还是把心思放在咋回城上,而不是光想着借个鞋样给你闺女做双鞋啥的,你自己说说,这一辈子,光会做个鞋,有啥出息……”
  孙曼娜是咋从知青点出来的,她都给忘了,她耳朵边反来复去的都是李爱华那句话,“你得想办法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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