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都市言情>重生后我嫁给了渣男的死对头> 第一千零二十六章 上庭(4)失忆曝光

第一千零二十六章 上庭(4)失忆曝光

  对于原告律师的讽刺,被告律师根本不在意。
  他对着法官说道,“法官大人,请允许我再次出庭我的证人。”
  “允许。”法官同意。
  又一个证人走了出来,是一个年岁有些大的男人。
  “请问你是谁?”被告律师问道。
  “我是罗斯福,来自于基隆卡米,是贝西的主治医生。”男人回答。
  “有什么可以证明你的身份。”
  “这是我的工作证。”男人拿出自己的工作证件。
  被告律师把工作证件递给了法庭上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把证件递交给了审判席。
  “你是贝西的主治医生,应该很清楚,贝西的一个身体情况。”被告律师说道,“能否给大家说一下。”
  “可以。”罗斯福点头道,“贝西事故后,因头部受到严重的撞击,即使抢救了过来,依旧很长时间没有清醒,直到整整一年的时间,她才彻底的醒了过来,醒过来之后,就失去了以前的记忆。这是贝西当时住院期间的所有诊断结果报告,以及贝西后来复查的所有诊断记录。”
  工作人员又把证据递交给了审判席。
  “也就是说,贝西事故之后,确实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了。”被告律师问道。
  “是。”
  “我反对!”原告律师相当激动,“我严重怀疑诊断报告的真实性。我不认同基隆卡米出具的所谓证明,这里是北文国,北文国就应该有北文国的权威证明!”
  许诗清在旁边显然也有些激动。
  好不容易走到现在的地步,好不容易把贝西逼到这个地步,好不容易自己官司就要胜了,怎么可能半路出现在个这么不着调的理由,就这么糊弄了过去。
  她还要靠着打赢贝西,得到巨款,打响名声的。
  这么不清不楚的就过去了,她接受不了。
  “原告律师别急。”被告律师显得很是淡定,“你要的北文国的医院证明,我也有。”
  原告律师被怼得哑然。
  “法官大人,请允许我在出庭我的证人。”
  “允许。”
  又走上庭一个男人。
  要是了解过北文国医疗的人,就一定认识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在医疗界名声很大,也参与了很多医疗研究,目前在北文国炙手可热,也是医学界的权威象征。
  被告律师一看到整个人,心凉了一半。
  要是他证实贝西失忆,这个官司,就不好打了。
  “请问你是谁?”
  “我是严同林。”男人回答,“京城第一医院的院长,医学院第一研究所主任。”
  如此身份一出,自然是分量十足。
  现场就有了那么一点点躁动。
  大概也没有想到,两个时尚圈的官司,居然把医学界的权威都请到了现场。
  “你好严院长。”被告律师显得很尊敬,“请问我当事人贝西,是不是专程找你诊断过她的失忆症。”
  “贝西确实是找过我。我也给贝西做了一系列的检查和诊断,贝西的失忆症主要来自于她头部里面的淤血抵触了神经。当年贝西的事故撞击到头部,导致淤血一直挤压在头部,但因为淤血的位置比较特殊,做清理危险系数很高,所以就一直留在了她的颅内,也就影响了她的神经系统,造成了她对以前记忆的缺失。”
  “所以说,贝西失忆的事情,是真的是吗?”被告律师问得通俗明白。
  “医学鉴定结果,属实。”严同林回答。
  “好的,谢谢严院长,辛苦你了……”
  “凭什么你说是真的就是真的!”许诗清整个人无法压抑的激动了。
  她根本就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刚刚我律师才说了,贝西的身份特殊,她想要造假很容易。凭什么找一个基隆拉米的医生和找一个北文国的医生就能这证明她是失忆了?!失忆这种事情就只会出现在狗血言情剧里面,生活中根本就不可能!”许诗清大声说道,甚是愤愤不平。
  现场所有人此刻看到许诗清都带着些鄙夷了。
  如果换成除了严同林的其他人,许诗清的观点可能也会被人认同,毕竟失忆什么的,确实在现实中几乎没有,大多数都是电视剧杜撰出来的,不被人相信情理之中。
  但因为出庭做证的是北文国医学界最权威的人,只要但凡知道他身份的人,就知道他说话的分量有多大,他不可能做假证,这关系到不是他自己一个人的名誉,还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医学权威!说得再直白一点,严同林的威望,就不会有人去质疑他口中的真实性,他只要说出来的话,铁定就是事实。
  如果有人质疑。
  只能说明,这个人的无知。
  所以这一刻许诗清的怀疑,才会被人所看不起。
  “没到原告说话,请原告保持安静!”法官严肃道。
  许诗清不服气。
  但被法官警告,不得不闭了嘴。
  她就用眼神一直在示意她的律师,让她给辩护。
  原告律师根本没有搭理许诗清。
  他很清楚在这件事情上,根本没得质疑。
  “法官大人。”被告律师很是恭敬的再次开口道,“这里有一份从严同林院长手上亲自出具的一份诊断书,还请过目。”
  说着工作人员递交给了审判席。
  于此,严同林离开了法庭。
  对于许诗清的控诉,根本不需要做任何解释。
  也不需要做任何解释。
  “综上,根据之前的推理,我当事人如果看过魅影的原创作品,那也应该是在8年前才有可能有机会看过。而4年前我当事人就已经失忆,也就是说,我当事人就算当时看过这个设计也已经不记得自己看过了。当然,我方不排除,我当事人看过这个设计后,存在一定的神经记忆,然后在创作过程中,潜移默化的就设计了出来。虽然这个设计可能触犯到了原创设计,但确实是我当事人的无心之过,还请法官大人酌情审判,我当事人关于此次事件的无意抄袭!”
  说完,原告律师准备回坐。
  “我反对!”原告律师又站了出来,“我反对原告律师的观点,我不认同贝西是8年前见过这个设计,我怀疑被告就是近期才看过我当事人的设计方案!”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