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你到底是进入你所追求和梦想的世界了呢,还是完全没有达成心愿、只是在幻觉里无谓地断气了呢?”冯斯看着喇嘛的头颅,低声说道,“鼠兄,你让我看这些,到底想要干什么?”
  鼠兄并没有回答。喇嘛的尸体、遍地的血迹、散落的内脏、盘旋的秃鹫都像烟雾一样渐渐散去,先前的画框也踪影不见,这个平台的中央变得空空如也,平台上只剩下了冯斯等人。
  冯斯心里一阵说不出的奇特感受,似乎觉得自己抓到了一点什么,却又好像只是手指划过水面一样,什么都捞不着。倒是黎微比他先回过神来:“我们该怎么离开这儿?”
  “我不知道,”冯斯摇摇头,“这已经是鼠兄第二次把我困在一个幻域里了。它一定是有什么目的,或许是想暗示我一些什么,但是我解读不出来。”
  他转向魏崇义:“魏先生,你对鼠兄的了解比我多多了,你能猜到点什么吗?”
  魏崇义看了看他,似乎是想要说什么,但却欲言又止。冯斯马上明白了,这厮一定知道些什么玩意儿,但却不肯告诉他。这个民间疯人院的前院长身上有太多的谜团:他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和哈德利教授搅在一起,后来又为什么会背叛哈德利,他想要用巨鼠来干嘛,金刚这只匪夷所思的妖兽又是怎么弄来的……
  正想到金刚身上,这只黑猫就突然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吓了冯斯一跳。它轻巧地一蹦,从魏崇义身上落到地上,再快步跑向了平台的边缘——也就是这座山峰峰顶的悬崖边。它在平台边缘站定,嘴里不停发出难听的嘶叫,像是某种召唤。
  “它在叫我们!”黎微说,“而且,我也听到了一点不一样的声音,好像是从……山下面传来的。”
  冯斯也听到了。山下的低处的确是传来一阵隐隐的轰鸣声,有点像是狂风,却又像是远方有无数马匹在奔腾,只是距离遥远,不能听得太分明。他连忙快步走到平台边缘,探头往下一看,心里登时一沉。
  黎微也跟到了他身边:“看样子,我们是跑不掉了。”
  “除非从天上掉下一艘诺亚方舟。”冯斯搔了搔头皮。
  水。
  冯斯看到了水。
  正在汹涌上涨,席卷大地山峦的洪水。
  “妈的,自己建立的幻域就可以这么不顾科学和逻辑么?”冯斯满含悲愤,“你为什么不干脆从天上降下一道雷来把老子劈了?”
  仿佛是为了让冯斯看得更清楚,一直黑得像锅底一样的天空中,云层渐渐散去,月亮的清辉照了下来。在他的视界里,可以看到山下已经变成了一片汪洋。不知从何处而来的洪水淹没了地面的一切,并且还在以惊人的速度飞快上涨。这座雪山的山脚已经完全没入水中,而水平面正在向着山腰进发。
  那一瞬间冯斯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好像自己正站在中学实验室里,看着一个玻璃箱里的水流实验。但这并不是玻璃箱里的实验,或者说,即便这是一个实验,他也并不在玻璃箱外,而是在箱里,实验品就是他自己。
  “照这个上涨速度,大概有个八到十分钟,就会淹到峰顶。”冯斯大致估算了一下,“最多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那两只耗子想要用这种办法来杀掉我们吗?”黎微问,“它可真是不嫌麻烦。”
  黎微的这句话让冯斯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些疑虑。他细细思索了一下,缓缓地摇头:“我猜可能不是。我和那只雌鼠已经是第二次打交道了,第一次的时候,幻域里还有三个把它当做神一样看待的信徒,它要杀我,有无数的机会。就算是在这个幻域里,它随便降一道天雷也能把我烧成焦炭了吧?”
  他简单讲了一下自己在上一次的幻域里的遭遇,黎微想了想:“还真是。如果它真的想要杀死你,何必给你帐篷火盆和吃的?直接冻死你就行了啊。它会不会……是想要考验你什么的?”
  “有这种可能性,”冯斯说,“但是它狗日的又不明说,我们只剩十分钟的时间了。”
  镇静,镇静,冯斯对自己说。他深深地呼吸了几口气,努力把视线移开,不去看那疯狂上涨的潮水,以免更加焦虑。假设鼠兄并不是真的要杀我,而是想要试炼我,那么它想得到怎样的结果?它是想要激活我的附脑吗?可我的附脑再怎么激活也不过是别人附脑的催化剂……
  又或者,真的有什么隐藏的力量我没有发掘出来?冯斯忽然想起了在张献忠的地宫里,那个蛇身人首的魔仆对他说的话。当时魔仆打算吃掉他,却有唯一的一点惋惜:见不到冯斯的蠹痕了。
  “它太漂亮,太完美了,如果说我这一生中除了为主人服务之外还有什么私心的话,就是想要见到你的蠹痕。”那时候魔仆那样说道。
  那我的这个漂亮而完美的蠹痕到底是什么?冯斯禁不住敲了一下自己的脑门。难道巨鼠的目的,就是激发出我这个“真正的”,除了给人当催化剂外还另有神通的蠹痕?
  可那到底是什么啊?
  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过去。几分钟后,高涨的大潮已经没过了这座山的半山腰。它就像一条黑色的巨蟒,绕着山体飞速地盘旋上升,很快就可以到达山顶,把山顶上的生灵统统吞到肚子里去。
  冯斯来到平台边,试图解开一个木柜上连接长索道的吊扣,但吊扣和长索都是金属质地的,而且又粗又硬,即便是手里有一把刀,也不大可能解开。
  “你在干什么?”黎微问。
  “如果钻进这个木头柜子,大概能帮助我们漂浮一段时间。”冯斯说。
  黎微摇摇头:“没用,你看看这个浪头的力度,别说这么个破柜子了,普通的客轮恐怕都顶不住。要救我们的命,必须依靠你的觉醒,别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冯斯颓然:“你说得对。可是,我恐怕真的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只能尽……”
  他想说“尽力而为”,脑子里却一下子跳出曾炜对他说的话,一时间心情更加恶劣,情绪有些失控,狠狠一拳砸在木柜上。这一用力又让伤口开裂了,疼得他龇牙咧嘴,却好像得到了一点启发。
  “不知道我的血管不管用,”冯斯说,“在这些怪物面前,我的血好像总能莫名其妙对他们产生一些影响。”
  他歪着嘴,硬生生挤出一些血,从悬崖边滴了下去,一边滴一边咕哝:“未必有用啊,那么多的水,我这几滴血下去,就好像扔一把沙子到撒哈拉一样,完全……我靠!不是吧?糟了!”
  的确糟了。冯斯这几滴血,看起来好像真是把一把沙子扔进了撒哈拉,却起到了令人吃惊的激烈效果:潮水就像沸腾了一样,开始剧烈翻滚,上涨的速度陡然加快了。如果说,刚才的海潮就像是绕着雪山盘旋上升的巨蟒,现在它就变成了一条龙,暴怒的狂龙。
  “照这个速度,我们只有两三分钟时间了。”黎微懊恼地敲着自己的脑袋,“我不该逼你的。把什么东西都推到你身上去要求你解决,那不公平,你身上背负的已经太多了。对不起。”
  黎微的这番话像是在道歉,也像是在说临死前的告别赠言。她是一个轻易不会说软话的姑娘,现在对着冯斯认错,应该是已经意识到死亡无可避免了。潮水在疯狂上涨,距离峰顶平台已经很近了,甚至已经可以闻到海水的气息,那些不久之前还悬挂在半空中的索道和木柜,现在基本都已经沉入了深深的海面之下。三分钟,或者两分钟,他和黎微,魏崇义和黑猫金刚,都会无可避免地被卷入大潮,然后再徒劳无力地挣扎几下,像那些木头柜子一样沉下去。
  回头再看看魏崇义,这位前疯人院院长依然抱着金刚坐在地上,脸上的神情有些焦虑,却也隐隐有些期待。冯斯一眼就能看出来,和巨鼠一样,魏崇义也期待并相信自己的身上能有一些神奇的事物发生。并且,和正在掌控局面的巨鼠不一样,身在局中的魏崇义其实是把自己的性命也赌了上去。
  这岂止是疯人院院长,冯斯想,你他妈的自己就是个疯子。
  最后的三分钟。
  就好像是有时钟在滴滴答答地倒计时。不管已经经历过多少次死亡边缘的周旋,当危险来临时,冯斯仍然不可能不紧张,不可能不感到焦虑,但他还是无力改变。只是,此时此刻的他,和以前的他,产生了一些变化。
  这变化是因为曾炜的死带来的。曾炜和冯琦州,这两个并不是他的父亲,却又最像他父亲的人,都死了。他们的死亡,让他可以坚定地下决心。
  “患得患失……是吗?”冯斯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微笑,“那就不要患得患失了。”
  他向着前方悬崖的方向跨出了一大步,在黎微惊恐的“你要干什么”的叫喊声中,他纵身一跃,从悬崖边跳了下去。
  四、
  冯斯从小就喜欢游泳。那时候虽然家里没什么钱,但小城的郊区就有可以免费游泳的清澈河流——可惜后来被发展起来的工业项目所污染。小学的时候,他最盼望的就是暑假到来,可以呼朋引伴到河里一泡就是一整天,直到皮肤被晒得发红起泡。
  他就是喜欢那种浮在水里的感觉,有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和畅快。当沉重的身体被浮力托起时,仿佛那些体重都不存在了,又仿佛此刻并不是在水里,而是身处云端,在飞行,在翱翔。
  不过,如果把小城的河流换成幻域里狂暴的大海,身处于这样的海水里,似乎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完全不能控制身体。
  冯斯只刨了几下水,就放弃了。那恐怖的水流力量,根本不是人力可以抗衡的。他只能努力地一次次蹬腿上窜,把头钻出水面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然后马上又被浪头卷了下去。
  根本连几分钟都支持不了,冯斯想,在咆哮的怒涛面前,人力太渺小,渺小到怎么挣扎都是蚍蜉撼大树。他已经呛了好几口水,体力也消耗得差不多了,慢慢开始只有下沉没有上浮。
  还是没有用啊,冯斯想,在这样极端的环境里,我也并没有激发出什么了不起的蠹痕。我还是我,那个废物天选者。
  他倒是不后悔自己跳进海潮里的举动,毕竟无非是早死几分钟晚死几分钟的区别,然而,那口从曾炜死亡开始一直撑到现在的气,终于还是泻下去了。冯斯终究还是人,面对着这样惨重的失败,已经无法再坚持理性的思考了。没有用的,他一边品味着舌头上海水的苦咸味,一边无精打采地想。
  该死的鼠兄啊,为什么要让我以为我可以有希望,要让我以为我能够激发出蠹痕,为什么要让我以为我能够变得和过去不同?冯斯在海水里翻滚着。他在努力憋气不让海水灌进口鼻,但显然不可能憋太久。几十秒,最多一分钟,他还是会被淹死。
  他想起自己曾读过的一篇名叫《献给埃基尔侬的花》的小说,小说里的弱智主人公在手术后经历过成为天才的喜悦,却又最终重新回到弱智,那样的大起大落实在是让读者堵心。可是自己比那位主人公还要惨,自己连“成为天才”的过程都从来未能享受过。从头到尾他就是一个需要他人帮助,需要他人拯救的废物、沙包,在魔王的黑暗世界里软弱得像一只寀鸡。他想要保护身边的人,想要让自己的朋友不再受到伤害,却总是不能如愿,甚至连最心爱的女孩都不敢留在身边。
  到了被海水吞没的这一刻,冯斯才终于真正看懂了自己的内心。他总是口口声声地说“我不想做天选者”“我不想踏入魔王世界”“我想要做一个普通人”“我要过普通人的生活”,但这些,现在他明白过来,都不过是自我欺骗而已。在濒临死亡的时刻,在再也不需要自我欺骗的时刻,内心深处真正的愿望才终于浮出水面,散发出诱人的甜香。
  我想变得强大。
  我要拥有力量。
  我要主宰自己的命运。
  我要把所有侮辱我的和蔑视我的统统踩在脚下。
  我再也不要做弱者。
  我再也不要做弱者!
  在生与死的界限之间,冯斯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失去意识的。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身下已经是坚硬的固体,而并非是流动的海水。他呛出一口水,慢慢支撑着身体坐起来,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挺奇妙的东西里——一个热气球。
  还真是一个热气球,上方是一个球体的气囊,下面是加热装置和吊篮,冯斯、黎微、魏崇义和金刚都在里面,每个人身上都湿淋淋的,散发出海水的气味。金刚浑身的毛也湿透了,乱糟糟地东一绺西一绺,显得更加丑陋。只于魏崇义,原本虚弱的身体被这么一折腾,已经处于半昏迷的状态。
  “又是鼠兄在最要紧的关头放过了我一马,对么?”冯斯喘息了一阵之后,开口问黎微。
  “它还是手下留情了吧,”黎微说,“我们都被卷进水里之后,这个热气球就凭空冒出来了。要是没有它,我们都得淹死。”
  “所以说鼠兄还是不想杀我的,还是在想办法试炼我,只可惜我又让它失望了。”冯斯懒洋洋地一笑,“烂泥扶不上墙啊。”
  “你怎么了?”黎微瞥了冯斯一眼,“你好像有点看透人生的味道了?”
  “没什么。”冯斯依旧微笑着摇头。他把身体靠在吊篮边,看着下方渐渐平静下来的海潮。先前的山峦已经完全被淹没,海面上除了肮脏的海水,什么也见不到了。这是一个只有海水和天空的世界,空旷得让人的心里也空空如也。
  黎微正想再说些什么,这一片海与天的领域却忽然产生了一种诡异的晃动,仿佛有什么巨大的力量在撕扯着天空,让一片灰色的天幕上出现了几道黑色的裂口。原本开始平静的海面波澜再起,一个巨大的漩涡开始搅动。高空的气流也开始变得不安分,热气球被一阵狂风吹得东摇西晃,冯斯一个猝不及防,差点摔出吊篮。
  “这又是怎么回事?”黎微喊道,“你亲爱的鼠兄又要考验你了?”
  “他就算要考验也得先容我喘口气吧?”冯斯依然无精打采,“这应该是幻域受到了干扰。”
  “干扰?”
  “是的,有很强的人在攻击鼠兄的精神,所以它们没法子维持这个幻域的完整和稳定了。”冯斯回答,“我们可能又要回到现实世界了。”
  “回到真实的天地里不好么?”黎微看了他一眼,“你好像并不高兴的样子?”
  “混得太差,无颜见江东父老。”冯斯咧嘴一笑。
  天空中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整个世界分裂成了两半。
  重新回到真实世界的时候,冯斯有那么一些不适应,他甚至都不愿意睁开眼睛。但他终究还是需要面对这个世界的,所以,还是得睁眼。
  视线模糊了两秒钟,随即慢慢清晰。冯斯看到自己依然趴在废弃疯人院院长室的门口,但之前那些令人作呕的鼠群却已经消失无踪。房间里,黎微仍然被捆在椅子上,魏崇义则瘫软在床上昏迷不醒,金刚照例趴在他身边。
  两只巨鼠也还在,但状况看起来都相当虚弱。此时此刻,它们以一种怪异的姿态贴在墙上,就像是被强力胶粘在那里一样,悬空的四肢拼命摆动,却怎么也挣脱不下来。除此之外,房间里还多了一个人,毫无疑问,正是这个人干扰了巨鼠的幻域,然后又控制住了它们。
  冯斯打量着这个比自己更高大强壮、比自己更英俊帅气的年轻人,再看看被无形之力压在墙上的两只巨鼠,心里已经明白了对方是什么人。
  “慧心……不对,你已经改名叫池慧了。”冯斯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这张脸确实不错,看得我都想去磨磨骨什么的了。”
  池慧冷笑一声,手指一屈,冯斯登时感到一股无法阻挡的巨大力量抓住了他的腰,把他硬生生拖进房间,再把他拉扯到半空中,死死贴在墙上——和他的鼠兄几乎差不多的狼狈姿态。冯斯好歹也是身高一米八几、身上有点小肌肉的大高个,面对着这股力量,却没有一丁点反抗的可能,就这样变成了墙上的一块贴饼子。
  “比在东北的时候,强了不少啊。”冯斯忍着痛说。他现在的感觉,就是被一块水泥板死死压在墙上,压得他呼吸不畅,仿佛肋骨都要断了。
  “不少?”池慧好像是对这个词很不满意。他随手一指,这间院长室窗户的金属窗框立即弯折,发出刺耳的噪音。
  “好吧,不是不少,是很多,”冯斯叹了口气,“那会儿你最多把我的屁股踢痛,现在可以轻易把我的脑袋拧下来了。你是来杀我的吗?”
  “我倒是想杀你,但是妈妈不让。”池慧的脚尖一抖一抖地就像在打节拍,“我是最听妈妈的话的,她不许我杀你,我就必须服从,不管我有多么不甘心。”
  “所以你才去找我的朋友们出气?”冯斯哼了一声,“昨天晚上打到宁哥家里去了,对着一帮没有附脑的普通人逞威风,你还真了不起。”
  池慧没有接茬。冯斯猛然觉得脸上一痛,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巴掌恶狠狠地扇了他一耳光,打得他头晕眼花,半边脸高高肿起。
  “你干什么!”黎微禁不住叫出声来,“你那么强,伤害他算什么本事?”
  看黎微的样子,似乎是打算带着背上的椅子去和池慧拼命。冯斯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看着黎微:“别在言语上招惹他。这小子的心里全是各种各样的自卑情结,再怎么把外表弄得人模狗样,骨子里还是一坨狗……。”
  他还没来得及把“狗屎”这个词说完,喉咙就被池慧的蠹痕掐住了,紧跟着肚子上重重地挨了几下,差点把他打到闭过气去。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恢复过来,看着黎微忧虑的神情,忽然间笑了起来。
  “看来需要揍得你连笑的力气都没有才行。”池慧眉毛一扬。
  “我不是在笑你,我是在笑我自己。”冯斯的脸因为痛苦而扭曲,偏偏还要强行挤出笑容,看起来甚为滑稽。
  “笑你自己太蠢了,主动讨打?”
  冯斯摇摇头:“不,是笑我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了,轻易相信人的毛病还是没有改过来。活该被你按在墙上打啊。”
  黎微的脸颊刹那间有些泛红。冯斯被打的左脸肿的老高,火辣辣的疼,连眼睛都有点睁不开了。他只能努力睁大右眼,死死盯着黎微:“我们好歹也是谈过恋爱的,黎微。你是一个太骄傲的人,骄傲到从来最不情愿对不起他人,所以每到你心里对谁感到愧疚的时候,你的表情总是会很不自然,尤其会不停地咬嘴唇。刚才我故意惹来一顿打,就是为了看清你的脸——你一直在不断地咬嘴唇,说明你对我心里有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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