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节
两人都已成亲快一年,她也一直是个乖顺合格的妻子,孝顺的儿媳妇,对自己也体贴周到。随自己去北地的时候,她就去了江家一次。江家有女主人,她定然是见不到江沅的。
所以哪怕曾经有那么点少女懵懂的心思,如今也应当消散得一干二净了。
季菀和陆非离相处久了,对他的脾性还是摸清楚了个七八分,见他久久不说话,情绪却似有变动。看起来,心情好些很愉悦。
她想了想,觉得该说的话还是得说清楚,省得电视小说里那些狗血的误会情节发生在自个儿身上。
“这些事,我本是不该瞒你的,不过因为从未放在心上过,所以才没告诉你。既然你知道了,我便与你坦白个干净。”
季菀从他怀里出来,神情坦荡,道:“我就见过他一面,在他家中花园,偶遇。当然也不能算是偶遇,当时我家的情况你也是知道的。那会儿我和我娘都没想过回京,我就是个秀才的女儿。太高的攀不上,太低了我娘又觉得委屈了我,一心想把我许给适龄的秀才。江沅的继母邱氏,和她的前夫有三个孩子,曾经与我有些渊源,刚好又做了我们家邻居,我们搬家的时候她来道贺,我和她的两个女儿一来二去的也熟悉了,走得就比较近。我娘从江夫人口中得知她有个继子,江家大公子,天赋异禀学富五车,十岁考中秀才,品行端正,刚好符合我娘心目中女婿的标准。后来我们去拜访江老夫人,江老夫人也基于各种因素,相中了我做孙媳妇,然后就安排了我和江沅在园子里偶遇。不过我不是和他私下见面的,当时我和他的妹妹江盈在一块儿,从头到尾我就跟他说了一句话。当时我并不知我娘的打算,后来我娘问过我,我那会儿没想过终身大事,并没有答应。只是知道总有那么一天,可以考虑考虑,毕竟我就见了江沅一面,这么快就托付终身,我委实不能接受。”
她一口气说完,神情没有丝毫变化,“后来的事,你也就知道了。周家来人,江老夫人大概是察觉到我娘有背景,高攀不上,就再没说过这事儿,我娘也默契的再没提过。毕竟若我们回京,周家肯定不会允许我下嫁商人。我也不希望我娘因为我,再次和娘家闹翻。”
从头到尾,她就见过江沅一次。到现在,几乎都快忘记他长什么模样了。前年得知萧三爷的妾室邱姨娘和邱氏是姐妹后,她才又一次联想到江沅,那么一丁点的心绪起伏,不过也就是当初两家长辈彼此的心照不宣而已。
嫁了陆非离后,她便心如止水了。
应该说,她对江沅从来就没所谓的春心荡漾小鹿乱撞,也就说不上什么心如止水。只不过她曾遇见过这样一个人,险些有了剪不断的羁绊从而引发的某些情绪而已。
莫说江沅,当初和陆非离定亲的时候,她其实也没觉得自己对这个男人多上心。只是她熟悉的男子太少,刚好他是其中一个,彼此又有些了解,不可否认的是季菀对陆非离还是很有好感的。然后就像她说的,那会儿到年龄了,反正总归是要定亲嫁人的,陆非离愿意低就她,她还有什么好挑的?
成亲快一年,要问她喜欢陆非离吗?
答案是肯定的。
不说别的,从成亲开始,季菀便下了决定要与陆非离好好过的,尤其在陆非离承诺不会纳妾后。
陆非离是她的丈夫,她的男人,她的依靠。他曾在她困顿之时伸出援手,在她遭遇危险之时从天而降救她性命。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世家公子哥儿,却没有半点脾气,从来都纵容支持她任何放在这个时代离经叛道的想法与行为。体贴周到,无微不至。
可谓绝世好男人。
她为什么不喜欢?
正因为喜欢,才不希望两人之间有任何的隔阂误会。
陆非离看了她半晌,复又重新将她揽入怀中,什么话都没说,心情却是愉悦的。更唾弃自己因方才见了江沅后的不悦和气闷。
都多大的人了,还跟个毛头小子一样。
想想都觉得自己太过幼稚。
------题外话------
表示这个文感情戏份太少,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写一点的,嗯,就酱紫。
第271章 (二更)
“…贞静姝婉,承孝悌之义,恭德柔嘉,赐尔诰命之身,正三品重华夫人,钦此。”
季菀跪在地上,整个人都是懵的。
怎么突然就封诰命了?
直到圣旨念完,她都是呆愣的,传旨的公公咳嗽一声,她才回神,连忙谢恩。
“五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直到所有人都被陆非离打发走了,季菀才捧着圣旨来到他跟前,“这是怎么回事?我才嫁给你不到一年,不曾有贤名,也未曾诞育子嗣,更不曾于你陆家有任何功劳,怎么就突然封诰命了?”
季菀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以前的温室蔬菜和人工造冰术,以及缝纫机,她都得到了应有的封赏。嫁给陆非离后,她可真的没有再做过任何‘惊世骇俗’的事。虽说夫荣妻贵吧,她如今这个年纪就封诰命,也太小了些。
窦氏之所以封诰命,那可都是她自己上战场拼杀得来的,而且还只是个正六品。季菀这是直接正三品,高了整整六个等级。
诰命可不止是一个封号那么简单,那可是有俸禄的。出门做客什么的,普通的官眷都得屈膝逢迎,可谓是风光无限。
陆非离拉着她往内室走。
“我向皇上求的。”
“啊?”
季菀还是有点懵。
陆非离忍不住伸手刮了刮她的鼻子,道:“此次北伐我立了功,按照惯例是要晋升的。但我如今已是三品上将军,再往上升可就没几级了,而我还年轻,以后还有的是机会。二十五岁之前,都不会有太大变动,顶多就是再兼个副职闲职,除非…”
除非新帝登基,封赐心腹。
当然这句话陆非离没有说,停了下,转而道:“最好的法子,就是保留功绩,改其他封赏,我便为你求了这诰命。虽然比不得你的一品县主,但县主是你出阁前的封号,那些世家夫人们未必瞧得上。诰命就不一样了,代表的是你在夫家的地位尊崇,以后你出门做客,谁都得高看你一眼。”
季菀出身不好,来到京城,贵圈儿的女人们多少心里都有些瞧不起她。别看陆非离只是个武人,却是很细心,岂会不了解?
他甚至都能猜到,那些人在背地里是怎么说她的。最大的争议无非两点,外祖家势大,以及,有姝色。
这些都是负面的言论。
听得多了,谁心里都不会舒坦。
是他自个儿要娶她回来的,自然就不能让她因嫁给自己而受委屈。
季菀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也感动于他的体贴,眼里也露出几分柔情。
“其实这些形式上的东西,我并不是很在意。有些人的偏见,是骨子里的,披上再华贵鲜亮的皮囊,也掩盖不了本质。不过,还是谢谢你。”
陆非离看了她半晌,道:“以前你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谢谢,如今我们夫妻一体,我不喜欢你还这么客气。”
季菀轻笑一声,伸手抱住他的腰。
“最后一次,行不行?”
她很少这么主动,陆非离有些意外,低眸看她笑得眉眼弯弯明艳若霞的模样,当真是人比花娇,不由心中一动,低头便含住了她的唇。
第272章 (一更)
陆非离素来是个克己之人,晚上红罗帐里再是荒唐放肆,白日里依旧端着他世家子弟的优雅和矜持,关起门来也不会做出白日宣淫之事,连夫妻间的甜言蜜语都甚少说,也只床笫之中情浓之时才会偶尔低语两句。今日这般冲动之举,却是从未有过。
季菀愣神的功夫,已被他压上了床榻。
“别…”她寻着空隙忙伸手抵着他的胸,红着脸喘息道:“现在是白天…”
颊若红霞,眉目风流,眼神流光荡漾,这般姿态,看在男人眼里,更似欲拒还迎的情趣。
陆非离在她唇上轻啄一下,语气低哑,“阿菀,给我生个孩子,嗯?”
季菀想起上午在萧家,母亲说过的话。
“嗯。”
陆非离目光一黯,重新覆上了她的唇。
暧昧的喘息和低吟从罗帐中传出来,守在外头的两个丫鬟都红了脸,忙吩咐下去烧水。
这一番闹腾直到黄昏才将将消停。
等两人沐浴换洗后,晚膳已经呈上来了。
季菀想起季云和季松的事儿,在饭桌上便与陆非离说了。
陆非离笑了笑,“以前他们那么对你,你还费心给他们安排前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度宽容了?”
“我本来也不小气好嘛。”
季菀不服气的反驳,“我可不会针对无辜,他们招我我才反击的。本来三叔自寻死路,我是可以袖手旁观。可我大伯心慈,总是念着血脉亲情,大伯母求到我跟前来,我也不能拒绝。再说,我娘的性子我最了解,最是心软。罪不及子女,就算我不管,她也不会无动于衷。她现在是萧家主母,一言一行都有人盯着,总不能把他们两个送去萧家,做奴仆吧,我娘不忍心。当做主子吧,祖母肯定会有意见。”
毕竟是姓季的,她们姐弟几个就算是拖油瓶了,母亲若是还将季云季松带进萧家,就显得太不知分寸了,好似对前夫还念念不忘。
送去周家就更不合适了。
周家满门都是忠义之人,哪能容得下逆贼家眷?尤其还是以前欺负过他们的人。所以思来想去,这事儿还是她处理最为妥当。
“你就告诉我,这个忙你到底帮不帮。”
“帮。”陆非离目光含笑,“夫人都开口了,我哪敢不从?”
“贫嘴。”
季菀口中这么说着,脸上却带了笑,体贴的给他盛了碗鲜鱼汤。
陆非离一边喝汤,一边道:“明天我就让人去一趟京兆府衙,将他们的奴籍消了,你再写一份放奴书就可以了。”
官奴和一般的家生子不同,家生子若想得自由,只需主子放奴即可。官奴则是在府衙里有奴籍记档,必须得先消除,便是普通奴仆,再由主家写放奴书。
“嗯。”
翌日,季菀先去了宫中谢恩,隔日才带着季云和季松去了季府。
季府也在内城,但距离安国公府还是隔了几条街,坐马车都将近一个时辰才到。
府邸是季菀出钱买的,仆役却是周氏托弟妹程氏安排的,上上下下总共有近二十号人。
内城房价高,两千两也就买了个二进的宅子,但占地较宽,规模还是不小的。对于普通人来说,已很是气派。
当然,比起安国公府这样的勋贵府邸,还是差了许多。
季菀从马车上下来,看着门匾上‘季府’两个字,眼神里有一瞬间的恍惚,竟生出有些不真实的感觉来。
季云和季松站在她身后,神情也都带着些茫然和飘忽。
季远被判刑之前,得武阳伯送了一处宅子,也是很好的,但那时季远时常不在家,就她和弟弟两个人,空荡荡的,家里围绕的全都是陌生人。
门房早看见了安国公府的马车,一人迎上来,一人忙进去禀报。
季家是平民出身,季平如今还只是个普通巡防步兵,并没有什么人刻意的去调查他,所以知道季府和季菀关系的人,很少,倒是没有人来拜访什么的。冷不防来了这么一个尊贵的客人,左邻右舍不免诧异。
季菀则早就跟着下人进去了,在二门处便看见了匆匆而来的苗氏,身后跟着一个小丫鬟。
“阿菀。”
苗氏见到她,很是欢喜。
他们本是平民出身,节俭惯了,便是如今显达了,也不张扬。苗氏依旧穿得朴素,头上也就一根银簪作为装饰,莫说是达官显贵的妇人,便是普通富户都比她有派头。
季菀微微一笑。
“大伯母。”
她在北地的时候,其实也不过分注重衣着打扮,和从前对比显得差异很大。可在贵圈儿里,她算是很低调了。如今回了京城,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安国公府的脸面,就更为庄重了。
锦缎华服,金簪步摇,连耳坠都镶了宝石,腰间佩戴的香囊都是用蜀锦做的。浑身上下,那叫一个华贵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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