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都市言情>迷之森林——鸟> 第364章 溪水哗啦啦

第364章 溪水哗啦啦

  想起对于青春的最初的危机感,大概源于夜跑吧,在跑步的时候,随机喊出的歌词,总是出奇地顺口和有道理,但是当喊出青春的时候,一种即将逝去的危机感,瞬间笼罩着全身,就像现在身边黑色的夜一样,那种焦躁不安的感觉,很是慌张。
  所以我抬头看了一下夜空,星星虽然很闪亮,却没有一点欣赏的心情,仿佛是天边最后一次的闪亮,过去了,就再也看不到了,大概每个闷热闷热的日子,都想要去突破着这样围拢的限制,所以去跑步,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回忆青春里那些淅淅沥沥的雨滴,到底都落在了哪里,于是对于青春的追念也开始了。
  其实,青春也并没有那么美好,但最终还是美好的,大学毕业没想过要结婚,那一直以来的劳作,整日忙于生计,几乎没有时间过多的考虑自己,只是在这样一段一段的忙碌里,才渐渐地找到自己的喜欢的,才明白自己在三十岁以前必须留下点什么,所以写作自然就闯入了生活里。
  经营一家小店,没有什么大的梦想,只是为了能恰到好处地度日,在这里恰到好处就是能基本维持生活就可以了,说起高兴的事情,无非就是自己手磨一杯咖啡,还是不加糖,可以听听音乐,看看书罢了,这还是需要有空闲的时间。
  一个我,一个爱人,一只猫,不大的房子里,有一个书架,还有一台电视,一起心平气和地度日子。
  大概自己也许都没想到,第一次经历开店就失败了,那个时候已经有了一点指引了,只是还没下定决心去写写自己的事情而已,没有十全十美的生活,也没有彻头彻尾的绝望,只是在经历了生活的捶打之后,才会发现自己喜欢什么,才会想要塑造一个怎样的自己,想要摆脱现在狭窄的生活,所以怀抱着事事留心,处处喜欢的态度才渐渐开始领略生命的意义,于是,跑步,音乐,美食,小猫,小狗便成了写作的对象了,所以也开始从一个又一个迷失里走了出来。
  我确实喜欢画画,一开始画画,就像画大象一样,我可以就大象体型画出点什么,但是对于大象的训化却不知从何写起,也不知道如何画出的大象会更加吸引人的方面,或许一个小细节,所以从画画里,我渐渐找到了一个灰色的世界,所以才知道一些事情必须亲身经历了才能写出一些自己的理解来,灰色世界里好像需要一个亲力亲为的样子,就像跑步,跑了才能知道到底是什么感受。
  所以特意去了一趟公园,看了看大象的样子,开始丰富每一个细节,然后又开始学涂色,学会黑白灰的转换,学会阴影的表达,才知道原来简单的一幅画其实并不简单,特别是画出大象的某一个表情必须细心观察才行,就像之前跟着小贝一样,为了看他睡觉,大热天一路跟着,直到回到屋里才感觉出汗像是浑身洗澡了一样。
  不觉中,又想起了和叶一起厮混了一个夏天的故事,就是那个夏天,让我找到了青春的味道,大概也找到了青春的状态,每天醉醺醺的状态,感觉生无可恋一样,明明这么年轻,却突然冒出这么多的忧愁,“宿醉”的人生大概由此揭开了序幕,青春大概就是这样“宿醉”状态的保持,等到醒了,才发现早已远离了那个世界,美好也由此而至了,一觉醒来,本来睡在我的旁边的叶,也不知道去了哪里,然后笨拙的人依旧笨拙,孤独的人也依旧孤独,一切还是随着明天照常到来,人生没变,只是醉了一个夏天。
  故事是从海边前一个木屋里开始的,大概有相同心情的人也会在某一个瞬间不期而遇,所以那个夏天我和叶有着相同的心情,所以怀着相同的心情相遇了。
  那天也确实是一个晴朗的天气,海面微风吹拂,有灰白色的海鸥在海面低空飞着,时不时用那可以容纳大海的小胸襟,去触碰海水的清凉,一切风和日丽的,本是一个跑步的好天气,可是青春的迷茫还是到来了。
  此刻,一个小男孩拖着一个破旧的背包把背带拉到最长,低着头,脚步软弱无力,颓废的样子向前走着,头发也杂乱无章的随风任意飞舞着,一条齐膝的旧的蓝色短裤,已经破了几个大小不一的洞,脸上也灰尘扑扑的,看到海边有一个木房子,就一屁股坐在了房子旁边,想在这里休息一下。
  而我刚经历了生意小店的失败,所以也需要一点时间从伤口里走出来,虽然不是什么致命的伤痕,但是也受了皮外伤了,所以也需要自我疗伤一下,大概在今后的道路里,都需要在不断治愈的过程里走过来的,习惯明白了就好了。
  那天下午也正好没事,什么也不想做,就买了一瓶啤酒边走边喝着,向着海边走去,我想大海面的狂风应该能吹醒我,可是到了海边才发现是微风,微弱的很,不过也能感受到一丝清凉的感觉,我就向着认为是海边尽头的地方走去,我也学会了歪歪扭扭的走着身体,边走边晃悠着身体,左右前后倾斜着,浑身无力软弱,全然一个流浪汉的样子,在别人眼里,我就是一个最一无是处的醉鬼,当我经过海边的时候,也有人看着我笑了笑,这种事情大概是第一次经历,心里不是滋味,想解释又不知道该向谁说,爱人是很理解我的,也很明白这是最平常的事情,可是我却不能将压力给她,因为我只是想颓废一会儿,过去以后就会好的。
  走着走着,我感觉像是踩到了什么东西,所以走的时候也不注意脚下到底有什么,就算是绊倒了,也可以再起来嘛!
  “哎呀,谁啊!打扰老子睡觉,不想活了”,在这样颓废的时光里,大概火气都大,看到什么总想不管不顾地狠狠发泄出火气一般,所以那时候对于周围的人并不友好,越是对于你的关心,你越厌烦,所以自己就把自己推向了孤单的境地,铺天盖地的孤独也随之而来了。
  “是我,怎么的,踩你一下不行啊!大不了说一声对不起就行了呗!”我也拿着酒瓶大声说到,一副要打架的样子,大概两个火气都大的人到一起,火气就会小一些,反而不是火上加火,等于炎热了,而是成了一点水的冷却,大概我们都明白这个道理,争来争去,也不会有结果,当然还要承受彼此的伤痕,既然是双方都不讨好的事情,何必要自讨苦吃呢,
  “哦,没事,我就想问问,你还有酒没,我想喝酒”,这大概就是我和叶第一次相遇的情景,说的第一句和第二句话,就这样同时天涯沦落的人在命运的安排下走到了一起,我也就坐在了木屋子的旁边,紧挨着叶。
  “有,当然有了,我还有一瓶……”,说话间我扬起啤酒瓶,才发现里面的酒还有不到几口的量就没了,于是我就这样躺着依着木屋在叶的眼前晃了晃,当看到酒差不多没了的时候,才错愕了一下,你明明没有喝几口,怎么就没了呢。
  “哈,对不起啊朋友,酒没了,要不这剩下的给你吧!你喝吧!不用客气”,我把酒瓶给他递了过去,叶看也没看,一口就喝没了,便把酒瓶放在了旁边的沙滩上,这是我睡觉前最后一眼看到的,其他的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喂,还有酒吗?喂,喂,你睡着了”,接着,叶说了一句话,睡着的我,自然什么也不知道了,什么声音也听不见了,叶推了推我,又拍了我几下,看我没有反应,叶自己动了几下以后,也无力地睡着了。
  当我在希腊的城堡里,在笔下重新回忆这段青春的瞬间的时候,特别是一个字,一个字重现一个青春世界的时候,想起第一次这样完全自我,肆无忌惮地宿醉状态,不管不顾一切的样子,我自己笑了笑,像是自己给自己演了一场滑稽的小丑剧,最后想着想着这画面,竟然出现了温馨的感觉,我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也感觉到一点自由的味道,大概这样的状态,最后我都归结给了美好,青春归根结底还是美好的。
  对了,刚才给喜鹊帮忙搭树枝,也受伤了,即便是受伤了,不也照样跑着向前嘛!或许带着伤口向前,会变得更加勇敢一点。
  后来无数的事情,无论大小,就这样平平淡淡,又感觉充满奇幻的生活里,都证明了,我们都是在挺着伤口前进的,有的旧伤口还没好,新的伤口又来了,好不容易愈合了一个伤口,还没等待高兴一下,才发现自己已经是遍体鳞伤了,即便这样还依然寻着微光,找着出口,慢慢前进着,在时光里,再大的困难,还是依然打不倒你,最后才明白,没有十全十美的文章,就如同没有彻头彻尾的失败一样,自己如同青春,最后归根结底还是无比坚强和无与伦比的美丽的。
  突然,一滴水流的声音便吸引了我,我感觉这是最简单和最美妙的声音,把帽子往后一撇,便加快速度跑了过去,穿过一片草地,从两棵树中间跑了过去,推开灌木丛,才发现一潭正在潺潺流动小溪水,跑过去,安静地坐下来,心里安慰的同时,用水清洗着伤口,因为血已经在手臂上流的到处都是了,大概也干了,不过想想能帮助到喜鹊还是挺高兴的,清洗着才发现,肉皮大部分都被磨破了,所以又一一拽下来,拿着一块随身带的布给包了一下,喝了口水才感觉舒服了一些。
  突然感觉有点口渴,就又喝了一口水,继续跑着。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