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节

  从京城出发,一路至此,出奇的顺畅。
  没理由一路上都没那人的行踪!怕只怕,那人是在最后这一段路了做了手脚。
  这一段路,离南门关最近,在此做手脚,也最容易。
  “一路而来,虽说有人经过的痕迹,我却怀疑,那是宇文瑾故布疑阵。”
  指着一旁,北宫逸轩说道:“这些痕迹,分明是有意销毁,却偏生给我们留下蛛丝马迹可寻。一路而来,开道亦有数条,看似迷惑视线,此时看来,应当都是假的。”
  北宫逸轩所指之处,乃一堆篝火。
  篝火,被人以土埋之,甚至割了草皮相挡。
  却偏偏又留下一丝形迹,让暗卫查了出来。
  “照你这般说,宇文瑾应当在进山没多久,便出了山,由人接走了?”
  外面情况十分的混乱,就连北宫逸轩出去,都需谨慎行事;若宇文瑾改走官道,只有一个可能:宇文瑾是被北宫荣轩接走的!
  煽动灾民挑事儿的,本就是北宫荣轩的人,若宇文瑾不出意外而出,必然与那人脱不得干系!
  可宇文瑾出了山,又让人故布疑阵,他到底是如何想的呢?
  “废他一臂,他自是不会放过我们;山中条件恶劣,对他的伤势不利,若他出山是为疗伤,倒是合情合理。”转眼看了一圈,北宫逸轩将这些事儿又细细的理了一通。
  “他一路留下痕迹,制造此路而归的假象,应当是为了引我们动手。”
  一路畅行,到了南门关,便是三国交界之处 。
  此处龙蛇混杂,十分混乱;若宇文瑾死在此处,丢过界去,便是死在大宇地界,与北煜毫无关系。
  以庄映寒的立场,复仇心切,兴许会有此一举。
  “他觉得,我复仇心切,应当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动手;所以,若我们沿着他留下的线索继续往下走,必然会走入他们的陷阱之中。”
  ...
  ☆、0529:喜新厌旧
  宁夏得出结论,北宫逸轩点了点头:“这个可能极大,却不尽然;除了西面,各个方位均能到南门关;只不过,到的方位不同。”
  抬手指向各方,北宫逸轩浅声说道:“由东而去,往东周更近;由南而去,往大宇更近;由北而去,直逼穆镇。
  宇文瑾留下的线索,往南面而去;他回大宇,必然是往这个方向。
  他留下了线索,我们必然会发现,发现了,必然生疑;所以,这个方向,我们肯定不会追去。
  他有伤在身,按常理来说,若没出山,经过长途跋涉,必然是受不住的。这个时候,定然要去南门关的驿站,让大宇士兵护送他回国。”
  所以,按照反推理来说,宇文瑾真正布陷阱的地方,极有可能是北面。
  先且不提会不会追去,便是眼下情况,也当是抓紧时间赶去穆镇。
  “所以……”
  “所以,眼下应当往南面而去。”
  一个声音,突兀而来。
  宁夏转眼,看着那去而复返之人,有些惊异。
  北宫逸轩看着那人,眸光一沉。
  追来了?这样还追来?他的骄傲,他对皇位的执着呢?
  “你能这般推演,他自然也会推演;往东而去,与穆镇相交,亦是不妥;所以,最安全的,反倒是南面。”
  那人浅笑而来,闲庭信步间,立于二人身前,看向北宫逸轩:“你也这般认为,不是么?”
  周宇鹤面上带笑,语态轻和;那眸眼中的肆意倜傥,仿佛是与故友闲谈风月。
  北宫逸轩未言,却是轻点着头。
  不可否认,许多观点,他与周宇鹤想法一致。
  宁夏看了看周宇鹤,又看了看北宫逸轩,瞧北宫逸轩面色平静,没甚惊异时,这才说道:“听说周宇傲二人好似有所动作,还以为你是回东周了。”
  “有师父在,万事大吉。”
  浅笑一声,周宇鹤转眼看向宁夏。
  “那日瞧着一只野狐,心生喜爱,忍不住的追了上去,虽说耽搁了两日行程,倒是捉了一只幼崽。”
  说话间,一只通体雪白的幼狐,被赤炼给追着奔了过来。
  瞧着那小东西迈着小短腿,奔跑在草丛里,宁夏只觉得整个心都融了似的。
  那小东西,好像同事养的萨摩;雪白雪白,毛茸茸的,两只耳朵偶尔轻抖,别提多可爱了。
  小东西跑到周宇鹤跟前,抬了小短腿,在他袍子上挠了挠。
  面对小东西这动作,周宇鹤只是摇头一笑,那眼神,端的是温柔无双。
  宁夏诧异的看向周宇鹤,真是想不到,这人还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而且,竟是对小动物!
  这这这!这设定会不会出错了?
  正在想着,便瞧幼狐毛茸茸的小脑袋,在周宇鹤腿上轻轻蹭着。
  周宇鹤一声轻笑,蹲下了身子,大掌在小狐狸头上揉了揉,声音温柔的说道:“又饿了?饿的这般快,我可如何养的起你?”
  “……”
  养不起,你捉人家干嘛?
  好生无语,却又敌不过对小短腿的喜爱,忍不住的多看了几眼。
  只见周宇鹤从布袋中拿出肉干,幼狐扬着毛茸茸的小脑袋,将肉干咬着。
  叼着肉干,幼狐趴到地上;两只前爪抓着肉干,低着小脑袋,甚是费力的撕咬着。
  周宇鹤似忽然加了雌性激素一般,身上带着柔和的气息,甚是温和的瞧着幼狐进食。
  看了一阵,宁夏不由的摇头。
  果真是一个喜新厌旧的男人呐!
  毛毛跟了他几天,如今喜新厌旧,没见着毛毛,倒是来了只幼狐。
  也不知道,这小东西能承几天的恩宠?
  瞧她那神色,北宫逸轩就知道她在想着什么。
  对她的心思,他如今是一猜一个准儿。
  心中暗道:周宇鹤这回,怕是搬石头砸脚了。
  女人,最见不得的,就是男人虚情假意之后,还三心二意,喜新厌旧。
  周宇鹤知晓她对这些小东西没有抵抗力,便弄来一只比毛毛更好的幼狐,殊不知,却是弄巧成拙。
  远远的瞧着喜欢,和拥有之后再抛弃,那是两回事。
  这种生物,若不能真心去养,自然不能有那念头。
  昨夜提起毛毛,她还说起以前的事儿。
  她说,以前网上总有贴子说着这些事。
  有些人一看到猫猫狗狗可爱,就忍不住的想养;可是养了一阵子,又不想养了,将猫猫狗狗给丢了,造成许多的流浪猫,流浪狗无人去管。
  有些好心人怕流浪的猫狗饿着,就会把家里剩下的骨头什么的拿去喂。
  但是,有些事儿,真不如你想的那般好。
  有些人本意是好的,可拿去喂时,各种鱼刺骨头,会伤到它们;还有一些人将塑料袋一起丢去喂,免不得被饥饿的动物一并吞食。
  结果就是,生病,死亡。
  还有一些,却是更惨的。
  有些流浪狗三五成群,在街上乱跑;小孩子看到流浪狗自然会怕,一怕,便跑;一跑,狗就会去追。
  听她说起,许多地方都有流浪狗咬伤、咬死小孩子的事;想起便是心惊肉跳。
  所以,起初的爱心,演变成罪过,许多人却不自知。
  就在昨夜,她随口提起两日没见毛毛,倒是有些想了。
  他问她,不然捉只幼崽带回去?
  那时她仔细一想,又摇了摇头,说道:“这次去穆镇,危险重重,若是捉了幼崽,让它无故丧命,那才是罪孽。”
  所以,她宁愿不养!
  她说,养动物,跟养孩子是一样的,要真心。
  小动物生命不如人长久,要养,就要养它一辈子,直到它寿终正寝。
  若不能好好养,便不要去动那些心思。
  养了之后又丢弃,最后害了它,也害了旁人。
  从前,他不觉得还有这说法;昨夜一听,倒是觉得有理。
  人与人之间,不也是如此么?
  故此,她对周宇鹤抛弃毛毛,养幼狐之举,必然是瞧不上的。
  周宇鹤养了几日毛毛,如今又丢下毛毛,养起了幼狐。
  指不定哪日心血来潮,又将狐狸丢了,养只别的东西。
  毕竟,这些东西不如赤炼有灵性。
  赤炼能一直跟在周宇鹤身旁,不过是有利用价值罢了;就像赤灵,本事上输给了赤炼,就被周宇鹤丢给了鬼医。
  如今想起来了,又将赤灵给拿来暂用。
  所以说,周宇鹤喜新厌旧的本性在此,心里头利用为首,自然入不得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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