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穿越重生>谪仙> 谪仙 第128节

谪仙 第128节

  第138章 心仪
  顾明恪走到花园中, 他注视着面前茁壮的紫色花树,无声抬手,覆在树干上。
  灵力顺着树干, 流入四通八达的根系。树根极其庞大,顾明恪顺着最中心的须根一直往下探, 终于, 看到了深处的场景。
  树下埋着累累白骨。看骨骼形状,这些骨头中有人也有动物,其中有三副骨架依偎在一起, 两边一公一雌, 包围着中间那副纤细幼小的骸骨,看起来是一对父母和孩子。
  它们头顶有角,身后长着长长的尾椎, 中间那只幼兽甚至连角都没有长出来。
  顾明恪收回神识, 灵力瞬间从地底深处撤回。看它们骨头形状,这应当是绝迹已久的梦魇兽。
  梦魇兽是一种异兽,头上独角里藏着天赋神通,可以引人入梦。因?此,它们被很多人捕杀,就为了?剜出头上的角给权贵炼香。渐渐的,梦魇兽就灭绝了?。
  这座宫殿的前?身是某座古老的庙堂,当权者杀了?很多奴隶、异兽汇聚风水,经过漫长的岁月后被人遗忘,直到前朝末帝来此游玩,偶然发现了?这处山清水秀的风水宝地。前?朝末帝很喜欢这个地方,当即让人把庙拆了?,改成他的行?宫。
  后来王朝再度变更, 行?宫落到了李唐手中,又被武氏夺取。男宠嫌弃洛阳闷热,女皇便带着心肝宝贝来这座行宫避暑。
  地面上王权几度变更,而埋在地下的骨头却一日日销融,在黑暗中腐烂成泥,又开出花朵。宫人为了讨好君王,在行宫里种了?许多奇花异草,梦魇兽的尸气顺着根茎开出紫色的花,蒸腾出细细的甜香,就如当年燃烧在汉宫的香丸一般,助人入眠,引人入梦。
  草原上紫色的碎花,行?宫里不知名的紫色花树,有梦魇兽尸骨的地方,就有这种美丽而芬芳的花朵。繁花年年盛开,却没人能叫得出这种紫花的名字。因?为,它本就没有名字。
  尸体上绽放出来的花朵,本不该存在于世?,怎么会起名呢?
  顾明恪验证了?自己的猜想,收回手,快步往寝宫赶去。李朝歌还?停留在梦中,她每多待一刻,危险就增加一分?。
  梦魇兽是一种瑞兽,当它的独角撞人时,被撞的人就可以做一夜美梦。强大的梦魇兽甚至可以感应到对方的前?世?今生,然后投放到梦中,也正是因为这个神通才给它们带来了杀身之祸。
  梦魇兽活着时是祥瑞,但死后就截然不同。尤其行宫下面埋着的梦魇兽群是枉死,多年来埋在地下不见天日,灵魂还?被拘束着不得离开,梦魇兽尸骨上的怨气越来越重,渐渐滋生出魔瘴。
  紫色的花只开半个月,这个月中,它们会诱人入梦,然后在梦境中悄无声息地吞噬对方的灵魂。自古操控类的法术大同小异,受控者情绪越丰沛、感情越真挚,操控就越容易成功。通灵术往往挑选多愁善感、心中有牵挂的年轻女子,梦魇兽的挑人原则同样类似。
  心里有喜欢的人往往多思多虑,容易被拉入梦中,尤其当梦境中出现了?心上人,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停在梦中。这就给了?梦魇兽机会。梦魇兽会在梦境中回放猎物心仪之人的一生,若到大起大落处,猎物往往会产生强烈共鸣,甚至愿意付出一切来改变心上人的命运。这种时候最容易下手,梦魇兽帮猎物改变结局,为他们编织一个虚幻的美梦,并趁机吸走猎物的魂魄。猎物沉溺于美梦中,开开心心地和喜欢的人厮守,而现实生活中的他早已无声无息死亡。
  所以,行?宫中每年都会有一些女子无疾而终,没有凶手也没有病痛,甚至女子死亡时嘴角还?带着微笑。今年女皇来了,梦魇兽找到了更合适的下手对象,就放过了?这群宫娥。
  想也知道,宫娥的心上人多半是凡夫俗子,论起人生起伏,哪比得上这群王孙公子。李朝歌学习过仙法,魂魄本就比普通凡人强大,她经历过两世,爱恨纠葛比旁人深刻,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她都是最好的下手对象。
  顾明恪猜测行?宫中应该还有其他人中招,但现在他腾不出手管,他首先要?将李朝歌救出来。
  顾明恪是神仙,他本不会被梦魇兽影响,但是有人窥探他的命格,他有所感应,同样看到了自己的人生片段。最开始顾明恪以为是偶然,但梦境接二连三发生,顾明恪终于确定了?是梦魇兽。
  然而这时候已经太迟了?,李朝歌深陷梦中,无法自拔。如果两人的梦是同步的,那顾明恪大概知道她接下来会经历什么了?。
  顾明恪回到宫殿,他问宫女:“公主呢?”
  宫女守在灯烛前?,小声道:“公主还?在睡觉。”
  这真是一个遗憾而毫不意外的回答。顾明恪说:“接下来我会守着,你们都出去吧。”
  顾明恪是驸马,宫女们没什么怀疑就出去了?。侍女们将烛火吹熄,轻轻合上殿门。等人走后,室内重归寂静。顾明恪坐到李朝歌床前?,再次低声唤:“李朝歌?”
  这次他用了灵力,李朝歌依然毫无反应。这实?在是一个很麻烦的局面,梦魇兽的梦不同意其他幻梦,中术者往往是自愿留在梦中,这种情况下外界很难唤醒他们。顾明恪根据自己看到的片段,暗暗推算在他出去的这段时间,李朝歌在梦中进行?到哪一步了。
  算算时间,至少已到长陵之战。梦魇兽编织幻梦的能力很强大,入梦者能最大程度上感同身受,梦境主人的快乐和痛苦、流血和受伤,都会一同传递给入梦者。顾明恪很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所以他完全不想让李朝歌经历。
  侍女走前?熄灭了大半灯光,床前?唯余一盏小灯。烛芯晃了?晃,也彻底陷入沉寂。
  顾明恪在昏蒙中看着李朝歌的侧脸,若被选中的人情感不真挚不纯粹,根本不会被拉入梦中,更不会这么快身陷幻境。她梦到的人是他,这意味着什么?
  以爱之名编织的骗局,也唯有爱可以破解。
  ·
  李朝歌正在梦中看打仗,这又是一次以少胜多,二公子利用敌国急于求胜的心理,佯败后退、诱敌深入,最后分块包围,逐一歼灭。这一战打得漂亮,敌国经此一役元气大伤,失去了?八成以上的兵力,再无和夔国对战的能力。
  这像是一个转折点,各国终于意识到在无人注意处崛起了一个强敌,列国唇亡齿寒,开始纷纷合作?,围攻夔国。
  长陵之战震惊内外,就此改变了诸国局面,秦氏大公子武神之名也随之大噪,杀名传遍天下。武神虽然也是一个代号,但这是二公子第一次不以王兄的身份出现,而是因为自己被人记住。二公子并不排斥这个称谓,即便经过民?间艺术发酵,画像上的人越来越诡异,越来越离谱。
  这三年二公子基本一直停留在战场上,一来是前线吃紧离不得人,二来,他也不愿意回去。在军中他可以自由地做自己,不像在宫里,他如履薄冰,不见天日,即便可以出现在人前?,也要?小心翼翼地扮演另一个人。
  三年的时光可以改变很多,单薄的少年变得肩宽腿长,锋芒毕露,列国局势变得风云万象,一触即发,而他和兄长的兄弟感情,也变得微妙起来。
  武神的事迹在民间流传得很快,后来他的名声越来越大,许多不是他做的事情也被安到武神头上。夔国宫廷很快就反应过来,借势给武神造名,什么出生祥瑞、少年神童、天命之王,通通糅杂在一起。不过秦氏大公子本就有神童之名,此刻两个形象拼在一起并不突兀,然而对于两个当事人来说,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长陵之战结束后,二公子一直奔波在战场。他们虽然胜利了,但战争并没有结束。其余诸国意识到夔国壮大,这几日正在密谋联合,想要六国联军,围攻夔国。
  上党的冬天干而冷,二公子从城外回来,侍从传话,说收到了王都的信件。
  父王召唤他回宫,说有要?事商量。二公子刚刚检查过兵马,此刻夔军粮草充足,士气旺盛,而敌国再无应战之力,他短暂地离开一会上党,应当不成问题。
  二公子向手下交代了?巡逻布防,就带着随从,奔赴王都。
  他想着快去快回,所以没有声张,只带了?很少的人马。除了少数几个高层,无人知他离开。他踏着清晨的白霜出城,骑着马,快速朝王宫奔去。
  这日正月初十,他刚过十八岁生辰。
  几乎是一眨眼,李朝歌就出现在王宫外。她感受到一股无形的风暴,生长在皇家的直觉告诉她,这次夔王召二公子回宫绝不简单。曾经大公子在外活动,二公子只能藏在深宫,安安静静做一个影子,现在二公子在战场大放光彩,大公子反而要?避人耳目。王族的兄弟情根本经不得试探,两个人共用一个身份,总得有个解决办法。
  李朝歌暗暗叹息,当初让双胎兄弟假扮一个人简直是最愚蠢的决定。明明两人都很优秀,随便拿一个都能胜任王君,若是当初没有隐瞒身份,兄弟二人一人在王宫主政,一人在外地征战,无论怎么样都好过现在。李朝歌看着他停在王宫门口,身上风霜未解,快步走向宫阙。李朝歌本能地跟上,然而这时候,地面忽然开始摇晃,李朝歌抬头,原本稳定的梦境隐隐出现崩溃的兆头。
  天外似乎有人在喊她:“李朝歌,出来。”
  李朝歌感觉到世界在坍塌,但是她不甘心。在二公子还?小时,她看过他的正脸,但是从他五六岁可以自由活动开始,她就只能跟在对方身后,像背后灵一样,日复一日注视着他的背影。李朝歌很想看到他的正脸,然而冥冥中有一种束缚力限制着她的行?动。但是没关系,他有一个双胞胎兄长,看不到二公子的长相,看大公子一样可以。
  李朝歌上次见大公子还?是对方十二岁的时候,十二岁尚有婴儿肥,面貌和成年略有出入。但是这次对方已经十八,李朝歌无论如何都可以认出来。
  她有一个很大胆的猜测,她需要?验证。她也知道这个梦境蹊跷,可是她只差最后一步,她不甘心在这里离开。
  李朝歌忍着不去理会天边的声音,继续往前?走。她走入高大古老的城阙,梦境对她的排斥越来越强,李朝歌又坚持走了两步,忽然感受到一股强烈的下坠感。
  李朝歌猛地睁眼,眼中还?残留着失重的惊险,她盯着眼前的景象,一瞬间无法反应。
  她一直想知道他长大后会是什么样子。她在他两岁的时候看到过他,那时候他玉雪可爱,睫毛纤长,李朝歌一直想,这么好看的一双眼睛,不知道以后会变成什么模样。
  可千万不要?长残啊。
  但是现在,李朝歌盯着近在咫尺的眼眸,这双眼睛轮廓优美,睫毛浓密而修长,闭着眼时依然能看出线条美好。他似乎感觉到什么,慢慢睁开眼睛,眼瞳里清濯如玉,黑白分明。
  若那双眼睛长大,大概就是这副模样。他没有长残,依然极美。
  两人对视,顾明恪更深地按住她的后脑,将仙气渡给她。
  李朝歌感受到唇齿间涌动的清气,终于反应过来,伸手去推顾明恪的肩膀。顾明恪确保她已经醒来,顺势放开她。
  李朝歌获得自由,立刻大口大口喘气。她费力地半支起身体,不可置信地碰了?下自己的唇。上面似乎还残留着顾明恪清冷的气息,要?命的是即便这种时候,他都一副冷淡自持、从容镇定的模样。
  李朝歌心态都炸了:“你在做什么?”
  “渡气。”顾明恪端正地坐在她床边,语气平静的仿佛在陈述案件,“你被勾入梦中,再不脱离有性命危险。我只能出此下策。”
  李朝歌瞪大眼睛,出奇愤怒:“你不要?以为我没了解过修仙,就可以由你欺骗。什么渡气非要?用唇对唇的办法?从脉搏进来不是更快吗?”
  顾明恪点头,印证了?她的想法:“是更快,但没用。”
  李朝歌眼睛睁得越发大,她甚至觉得现在她才是做梦,这还?是顾明恪吗?李朝歌就算不在意外物,但被一个男人亲吻,醒来后对方还一副公事公办、不为所动的模样,她也要?气炸了。
  李朝歌用力从床上坐起来,冷冷盯着他,问:“你这是什么意思?能麻烦你解释一下刚才的行?为吗?”
  顾明恪竟还?当真一板一眼地解释起来:“你中了毒瘴。”顾明恪说着指了?下殿外紫色的碎花,道:“这是梦魇兽尸骨上长出来的花,可以诱人沉溺梦境,当你和梦中人产生共情的时候,它就会趁虚而入,吞噬你的魂魄。”
  李朝歌想了想,这个说法和她的梦境吻合。她当初若真的随二公子进入宫殿,恐怕就危险了吧。李朝歌基本信了?,可是她依然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冷冷问:“还?有呢?”
  “受困者除了你,应当还?有其他人。按照梦魇兽挑人的准则,李常乐同样很危险。”
  李朝歌偏了下头,目露思索:“为什么这样说?”
  “怀春少女多思多想,这类人最容易诱骗,进入梦境后也容易被吊着走。如果我不唤醒你,你看到接下来的画面,是不是很容易答应对方一些条件?”
  李朝歌想了想,还?真是。她沉浸在情绪中,如同陪着他经历了?一遍人生,若之后真看到什么,她不保证自己能冷静面对。如果对象换成李常乐,那简直一骗一个准。
  李朝歌想到危险,立刻联想到女皇:“那女皇呢?”
  顾明恪了然地扫了她一眼:“梦魇兽以情感为食,并不根据身份挑选猎物。女皇和武元庆这些人的情感不够真,梦魇兽不稀罕。”
  李朝歌一时无言以对,女皇明明那么宠爱张燕昌……但这个解释该死的有说服力,李朝歌没什么犹豫就信了?。
  李朝歌心里想着梦魇兽的事,竟然忘了?追问刚才的问题,一心扑在解决妖怪上:“那该如何破解?”
  “有两个办法。其一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梦魇兽用梦境引诱猎物入局,如果能找到梦境中的真人,进行?一定量的身体接触,就可以让入梦者醒来。”
  李朝歌眉心跳了跳:“就像你刚才那样?”
  顾明恪没反驳,承认了?。他没有问李朝歌梦到了什么,李朝歌也无须再验证自己的答案。
  李朝歌问:“什么样的身体接触才能救人?是必须本人出现,还?是利用对方的旧物就可以……”
  “必须本人。”顾明恪用十分?平静的语气,一本正经道,“比如牵手,拥抱,亲吻乃至交合。这种接触,用物品不行?吧。”
  李朝歌自认足够粗糙,但听到这些话还?是脸红了?。她挥挥手,有气无力道:“好,另一种办法是什么?”
  顾明恪怎么能这么平静地说这种话?这个办法没什么可实行?性,首先,李朝歌哪知道李常乐的梦中人是谁,就算逼问侍女知道了?,李朝歌又如何把人找过来,让对方跟一个已婚公主搂搂抱抱?
  李朝歌准备好死磕第二种方法,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她也一定要?拿下。顾明恪依然很冷静,说:“第二种办法,那就是找到梦魇兽本体,把它们的鬼魂杀掉。”
  李朝歌听到颇愣了一会。她太阳穴一抽一抽地跳,她忍着情绪,问:“明明第二种办法既简单又一劳永逸,为什么你不选?”
  顾明恪十分?坦然:“外面宴会散了,到处都有人。除梦魇兽的动作太大,我不适宜出面。”
  “一派胡言。”李朝歌用力盯着顾明恪,道,“以你的能力,你完全可以不惊动任何人,悄悄解决这件事。”
  为什么非要?用那种方式把李朝歌唤醒,然后让她去杀梦魇兽?他根本不必舍近求远,大费周折。
  顾明恪没有挣扎,点头认了:“是。”
  他有第二个选择,甚至更好,但是他没选。
  李朝歌又愤怒又震惊,其中还?夹杂着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慌张:“为什么?”
  顾明恪深深盯着李朝歌,眼眸深处似乎有暗光浮动:“我想验证一件事情。”
  李朝歌不知不觉屏住呼吸:“验证什么?”
  顾明恪似乎叹了口气,低声道:“傻丫头。你知道梦魇兽挑中猎物后,是怎么选择梦境之主的吗?”
  李朝歌莫名觉得不对劲,她怀着警惕,问:“怎么选的?”
  “它选的是猎物心仪之人。”顾明恪看着她,眼神中仿佛有湖光山色,又仿佛只有李朝歌的倒影,“唯有真心所爱之人,才会因?对方喜而喜,因?对方悲而悲,才会愿意为了对方,和梦魇兽做交易。”
  李朝歌整个人都怔住了。梦到的竟然是喜欢的人?那她,梦到了顾明恪?
  顾明恪继续道:“你有心仪之人,且感情是真的,并没有停留在身体皮相。那个人是我。”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