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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易萧筠的独白2

  这就是后来她以为的那一张“证据合照”。
  我知道柳露莎喜欢我,可那又怎样。我不喜欢的人,绝对没法亲近我。其实我比谁都明白,我和呆头鹅之间的错过,只需要一方主动就会有转机。可是我不愿意承认,我害怕……
  柳露莎是个聪明人,知道用什么手段接近我。她把“乔蒙”这俩个字挂在嘴边,时不时的和我透露些她知道的消息。她知道,就凭这,我就不会狠心的拒绝她。
  杜岩师父经常说,我就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真空人。我想也许是吧,柳露莎在我旁边,我完全把她当成了空气。有一回她醉了,哭着说:“易萧筠你这个冷血动物,我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你。”
  我依然不为所动。
  冷淡的对待一个,喜欢你的人。这是伤害她最好的方法。
  我承认我是故意的。我最痛恨别人利用我,在我面前自作聪明。伤人要伤痛处,那时候的柳露莎,在我这儿,绝对不算朋友。
  …………
  我和柳露莎之间,真正变成朋友,应该是人生挚友金伦的出现。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很奇怪的,金伦说话的调子,处事的态度,和我的呆头鹅像极。他比呆头鹅多了一丝通透,多了一丝世故。他也很愿意和我亲近。
  我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朋友,并不太适应。他从不和我见外,经常把我家当成自己家。因为得罪了家里,手上没有钱,每天就吃我的喝我的,一点都不客气。
  我知道他每天都在盼望柳露莎来这儿。
  喜欢,是藏不住的。
  我每次看他和柳露莎耍赖,就会想到遥远的另外半球,千里万里外的呆头鹅。
  一开始的情况没有后来那么和谐。
  柳露莎和金伦都以为我有怪癖,对他一个大男人……有另类的想法。等我意识到自己有多失态之后,只好把他俩都赶出家门,不再和他们交往。
  我对金伦……当然没有奇怪的想法!我心中有人,哪里还有任何缝隙给我住进别的人。我对同性恋并无意见,如果我的呆头鹅是个男人,我想我也是爱她的。我爱她,于性别毫无关系,只是因为,她就是她。
  金伦那段时间也避着我。看我的眼神总是带着提防,我在心里暗自鄙视他的自作多情,心想永世都不会再与这个奇怪的人有来往。若不是他的性子像极了呆头鹅,我又怎会多看他一眼?
  可没想到,这样的情况甚至都没有延续一个星期。他就又想一个狗皮膏药似的黏上了我,不得不说……他连粘人的样子,都像极了那个人。我总是忍不住的对他会放松警惕……
  他当时吃准了我有断袖癖,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自以为是的用了一出“美男计”“勾引”我,让我出面请柳露莎来公寓里坐坐。
  我将错就错,在美国的红灯区,找了一个急需新伴侣的男士,与他共度了一晚上。
  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不清楚,只知道从那之后,金伦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见了我就叫我大哥。对于这样的转变,我是满意的。从他出现,我的生活多了很多乐趣。
  以前我是不理解呆头鹅和秦湘怡的友情。我善待秦湘怡,不过因为,她是她在乎的人,我一并包容了,后来发现秦湘怡是个说话不费劲的人,我便愿意把她当做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呆头鹅告诉我,这样的相处,叫做“好友”。
  我和秦湘怡毕竟隔着性别和许多不能再呆头鹅面前明挑的心思,我们之间的“友谊”,维系的纽带也是那只傻乎乎的呆头鹅。一旦我和秦湘怡有任何一方和呆头鹅断了,那么,我们的关系,自然就会分崩瓦解。
  以前我以为,这样的关系不会断,我也以为,就算断了,也不会是我和我的呆头鹅。
  一切,都是,我以为……
  从小到大,我身边没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因为没有什么好说的……
  可后来认识了金伦,我发现,好像不是这样。我失去了人生中最在乎的人,我心中有淘不尽的悲伤,除了练琴和喝酒,我找不到任何可以诉说的地方。
  可是越是练琴,越是想她。
  她已经侵入了我我生活的点滴。对于多年前的我而言,练琴只是一个人的事。可遇上她以后,我指尖下的每一个音符,都赋予了不一样的意义。有悲伤,有欢喜,有爱,有痛……
  以前我以为肖邦的《离别》,不过就是一个名词。可她,让这个名词,赋予了我们的意义。
  我再也没有办法用原来平淡的心绪去弹奏之前那些我机械的信手拈来的作品。
  所以我不愿意练琴。
  整日整日的酗酒。
  酗酒是世界上最愚蠢的行为,起码少时的我,是这么认为。可我终究还是逃不脱愚蠢的牢笼。我找不到方法走出这个迷惑的局。
  我自以为是的聪明,在她的面前,一文不值,我没有办法用我的任何手段对待她。我怕……
  (肖邦和乔治桑至少有近十年之久,而我们……竟然整整离别了九年。)
  我和金伦之间产生的“过命友谊”,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
  当时他走向我,对我说:“兄弟。老子看你这样,真的不忍心。怪可怜的!这日子,真不是你这么过的!你弹琴弹的好有什么用啊?人都傻了!”
  这让我想到当年杜岩老师对我说的话:“你这般天赋,我难言喜祸。自古慧极必伤,深情不寿。”
  莫扎特那样的作曲天才,35岁逝世。舒伯特36岁。
  我和她最爱的肖邦,39岁逝世。
  他们都是西方音乐史上永垂不朽的作曲家,但是没有一个活到四十岁。
  海顿活得久,但是因为他一生通透豁达。
  我深知,我绝不是通透豁达的人。或许杜岩师父说的有道理……可能我就是一个,永远得不到心爱之人的短命鬼?
  在茱莉亚的前两年,我完全靠着天赋,过了学校的全部考试。当年费尽心思想要来深造的顶级院校,真来了,我却一节课都没有认真的上。
  金伦把酗醉的我,扔进公寓浴缸里,我在冷水里打了一个激灵。
  “清醒了吗?还没有就继续泡!再没清醒,你就直接在这儿死了算了!老子也不管你了!”他累了气喘吁吁,坐在浴缸旁的瓷砖地板上。
  后来我发了一场高烧,睡了整整两天,柳露莎和金伦轮番照顾我。直至我醒来。
  柳露莎哭着对我说:“我败了!我再也不会喜欢你了!你不值得我的喜欢!易萧筠,从今儿开始,我们做朋友吧!我再也不纠缠你,也请你,不要再这样对待你自己。算我求你。”
  我冷淡的别过眼去。
  我的身体,与她何干?
  金伦叹了口气:“我不帅吗?我今天还专门烫了个头!”
  我轻声笑了。
  柳露莎也不哭了,金伦也不闹了,两人像说好的似的,齐刷刷的看着我。
  金伦激动的跑到我床边,锤了一下我的肩头:“你别吓老子!不是诈尸吧?”
  “滚!”
  …………
  然后,我,金伦,柳露莎,就成了留学生群体里众所周知的铁三角。
  大家都知道金伦和柳露莎是一对,我是那个他们甩不掉的电灯泡。他们到哪都带着我,尽管我两万个不愿意。
  金伦是这么说的:“你别想着自己一个人偷偷在公寓吃好的,你必须要和我们出来,看看我和媳妇儿秀恩爱!”
  柳露莎点点头:“你必须要为你眼瞎没看上我负责任!接受狗粮吧!”
  我连眉头都懒得抬一下。柳露莎和金伦在一起,都变幼稚了。我对柳露莎一直没好感,但奇怪……自从她和金伦在一起之后,我反而对她有了改观。
  这或许就是鸡汤里常说的“女人只有在爱自己的男人身旁才是最美的”?
  我不懂……
  其实他们总想着带着我,不过就是怕我又喝的不省人事罢了。
  我都知道的……
  …………
  “喂!易萧筠!你最近感觉精神头变好了!不过你能不能别一大早就说你那我听不懂的鸟语啊?叽叽喳喳的,舌头还吹气?听着像机关枪似的!好不容易不用听你练琴了!你又开始作新妖了!”
  “这是我家,不住滚!”
  “您继续!”
  我开始学俄语了。
  我想要的东西,从来就没有得不到的。她也不例外。我要去找她,要去俄罗斯。
  语言我学的很快,三个月之后,我就能试着不看字幕看俄国电影。骨血里带着的精益求精迫使我想要更快的学会最纯正的俄语。
  “易萧筠,你最近这个精神头,终于不是瘟鸡了!是战斗鸡啊!”金伦夸赞道。
  “我是人,谢谢。”
  “那你就是发瘟好了的人!可以了吧!”
  “不想住我家就滚!”
  “天哪,大哥!你这俄语说的,简直让普京大帝都无地自容!您这是冲着和普京大帝竞争总统去的吧?”
  “再给你住几个月。”
  “真是受不了……怎么会有你这么爱听假话的人!”
  “gu……”
  “等等等等!真话,都是真话!您是绝对的萧筠大帝,是我不配!”
  起身,回房,继续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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