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天隆庄园
“副市长,商业精英,还有你看,那群人里面有一半是咱们市里有头有脸的生意人,剩下的那些,不是有‘地位’的地痞二赖子,就是当官的。这群人都能混到一起,那一男一女,且不说来头,光是这人脉就吓死人了。”由于离得比较近,我清晰的听到一个警察,贴在刘队耳边嘀咕。之前我就觉得刘队‘耿直’,面对一脚足以踢死人的苏靖,明明紧张的要命,却丝毫没有退避的意思,拿着枪硬扛着心里的压迫感。
而现在,刘队对那民警的一席话,更是让我对他的印象,直接从‘耿直’变成了‘耿忠’,当然这个‘忠’字,并非是忠于某个人,而是忠于他身上的警徽,肩上的使命,心中的信念。
刘队使劲儿瞪了劝告他的那个警察一眼,冷声道:“看见比你厉害的人,你就怕,你这样的就甭当警察了。也就是我没权力,有权力,现在就把你肩膀上的章儿给你摘了!练武的比你能打,流氓比你能赖,商人比你有钱,公务员比你官大,就连街上随便抓个老头,都比你岁数大阅历丰。是不是你就甭抓人了,整天吃安心丸,免得你一天吓死十次八次!”
“刘队,我这不也是为你好吗,你……”
“用不着!”刘队白了那个警察一眼,扭头看向副市长,虽然他依旧很紧张,但还是开口道:“市长,我们局长有命令,必须抓到陈潇,否则腾龙公司董事长一天找不到,舆论压力就一天无法消除。再者,那个男人袭警杀人,难道就这么算了?”
论摆官威,副市长足以碾压刘队,但是摊开牌讲道理,副市长就没话说了。毕竟强行‘捞人’,本身就不是什么能见的了光的事情。虽说我现在属于站在刘队的对立面,但是我却很欣赏这个‘不畏强权’的男人。
“市长大人,你跟他费什么话啊,直接给他们局长打个电话不就行了?”一旁的孙老板,没好气的说道。
副市长下意识推了推眼镜,脸色阴沉,没有说什么,而是直接掏出手机拨通一个电话,说了几句之后,副市长的脸色更难看了,直接把电话恶狠狠的挂断。
“怎么了?”孙老板急切的问道。
副市长嘴里嘀咕了一句:“局长不给面子,说这事儿得市长出面,问题是,这事儿市长能出面吗?他可是一市之长!”
此话一出,刚才还紧张无比的刘队,立刻来了精神,走到我身边,冲旁边的特警使了个眼色。那些特警立刻开始往后退,形成两排。然后刘队抓起我的胳膊,冲副市长微微一笑:“借个道?”
副市长脸色难看,却又无可奈何,毕竟他不是刘队的直接领导,官大又怎样,在警察的地盘上,还不是毫无办法。
没辙,副市长只能将视线投向一旁的苏靖,为难道:“苏公子,我……”
苏靖摆了摆手,并没有因为副市长的‘无能’而有丝毫的动容,似乎本来就没把希望寄托在副市长身上,只是淡淡道:“只要那个警察答应陈潇的要求就可以了,其他的你们不用管了。”
“什么要求?”副市长舒了口气的同时,又谨慎问道。
苏靖没吭声,我接过话茬:“只要不进警局,去哪都行。”
副市长刚要问为什么,结果接触到苏靖的眼神,立刻把话咽了回去:“这好说。”
随后副市长把刘队拉到一边,也不知道嘀嘀咕咕说了些什么,片刻之后,刘队终于答应了这个要求。我们被刘队带上车,风驰电掣的离开了现场,七拐八拐之后,来到一个不起眼的城中村。
村子里有一个不起眼的二层小楼,独门独院,看似荒废有阵子了,不过推门进入以后,里面却显得很干净,而且几乎没有什么家具。刘队命人把我和苏靖铐在椅子上,为了避免‘私设公堂’的嫌疑,刘队把这个房子的用处告诉了我。
原来,这个房子是刘队的临时据点,由于我们市周围的农村很多,再加上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因此外来人口流动量大。而这个城中村,就属于外来人口的聚集地,案件频发,因此刘队专门在这设了一个点,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在这里坚守,一旦发现案情,可以第一时间有所动作。
屋子里所有的警察,连带着一起来的特警,几乎全都在看守苏靖,只有刘队单独审问我。
说实话,经过刚才的事,我对刘队的印象呈直线上升,如果这世间多几个像刘队这样的警察,对于老百姓来说,可是福气。
不过刘队对我的态度可就没那么好了,语气中带着浓浓的严厉口吻:“说吧,苏瑾年到底在哪。”
发现刘队一直抓着苏瑾年的事儿不放,我多少都有点放心了,至少知道刚才在酒店发生的事,没有传扬出来。
我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理智:“刘队,实话跟你说,我真不知道苏靖在哪。”
“装?你不知都谁知道?你跟苏瑾年的关系走得那么近,随便调查一下就掌握了,而且有人举报,苏瑾年失踪那天,有人看见他往天隆庄园方向走,后面跟了个车。我调出监控,查了一下车牌号,属于霁雪梅,你跟霁雪梅的关系,也不用我多说吧?”
我没想到刘队的工作做得这么娴熟,多少有些意外。
可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实话实说显然不现实,撒谎,我又没理由撒谎,我还没先告苏瑾年企图伤害我,又何必为他隐瞒呢。没辙,我只能咬紧牙关,一口咬定我不知道。僵持了十几分钟后,刘队轻叹了口气。
我本以为刘队放弃了,结果却出乎我的预料。
刘队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点上,饶有兴趣的看着我:“既然苏瑾年的事儿,你不肯说,那咱们也泵浪费时间了,先谈谈另外一件事吧。”
“什么事?”
“天隆庄园的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