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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

  “陪我再喝点。”
  “no。”我拒绝得很干脆。
  “那晚上我就睡你家不走了。”他开始耍赖。
  ☆、第十三章 宿命
  “那走吧。”我说。
  “我喝醉了,你敢做我的车?”他问我。
  “敢,注定要死怎么都逃不过。”我说。
  他顿时乐了,笑起来特别地好看,白色的t恤上面印着一个大大的柯南,今天看来是走可爱路线。
  “你比孙默默有种,她从来不敢坐我副驾驶。”顾永源说。
  “惜命的人都这样。别总把我和她混为一谈。”我说。
  也真是奇了怪了,生命中出现的两个男人,竟都与那一个女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看来,注定的劫,怎么都是逃不过的。
  “拉倒吧。她比你好。”他扔给我一句。
  我听他这么说,索性直接拉开车门。他吓得连忙急刹车,大声吼道:“刘胜男你这是不要命的节奏吗?”
  他是真的吓到了,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满头大汗。
  “你如果一直要拿她和我做对比的话,那你就去和她吃饭,和你喝酒,让她陪你飙车。我没空,恕不奉陪。”我生气了。
  孙默默这个话题,竟从此阴魂不散了吗?
  他连忙求饶:“姐。姐,我错了,我错了,行吗?给我乖乖坐好,我带你去酒吧。”
  “去酒吧?我明天还要上班的。”我说。
  “上什么上,跟着我走就是了。”他说完,开着车带着我来到了一家颇具丽江风格的酒吧。人不多,音乐很安静,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喧闹。
  我们走了进去,找了个最隐蔽的位置往那里一坐,就开始喝了起来。
  两瓶啤酒下肚,他的脸开始红了起来。正想和我说什么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起来。
  我连忙接起:“喂?”
  “你没在家?你在哪里?”曲歌大概听到我周围的环境不像家里那么安静。
  “顾永源找我喝酒呢,在酒吧。”我说。
  “什么?你去酒吧了?你去那种地方做什么?”曲歌明显急了起来。
  “没事,一会儿就回去了。”我说。
  “你们在哪里?我现在过来。”他开始慌了。
  “我也不知道我在哪里,顾永源开车带我来的。”我说。像我这种天生的路痴,是从来都不爱记路的。
  听到这里,顾永源大声嚷道:“干什么呢?赶紧挂电话,专心喝酒,来,接着喝!”
  曲歌一听急了,直接在那边吼开了:“刘胜男,明天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做呢,你现在喝什么酒,你耽误了明天的工作怎么办。”
  我心里何尝不知道明天要工作,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面对顾永源我始终有种长姐一般的情怀,越了解他越不忍心拒绝他。
  我连忙说:“我没喝多少,就是他说心情不好,不让我走呢。你放心,我不会耽误明天的工作的。”
  这时候,顾永源一把夺去了我的电话,然后说:“喂,你干嘛?人又没嫁给你,你管那么多!我找她喝酒不行?有种你娶了她,不然我偏找她。有种,你来找我算账!”
  说完,顾永源把我的电话一掐,然后直接关了机,递给我,笑眯眯地说:“喂,他开始在意你啦?哈哈……你这种傻姑娘也有人喜欢……哈哈……”
  “那么好笑吗?顾永源?”我没好气地看着他。我想把电话抢过来,他却直接把我的电话揣进了兜里。我一时憋闷,直接拿起桌上的酒,咕噜咕噜地喝了大半。
  “不好笑……呵呵……孙默默晚上找我喝酒呢,说你们……你们给她气受了……让我,让我来勾引你,把你从曲歌身边抢走,然后甩掉……”顾永源借着酒劲把话抖了出来。
  我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你说什么?这是你晚上找我喝酒的目的?”
  他连忙拉着我坐下,他说:“艹!我是那样的男人吗?我……我跟她说,我……刘胜男是我的朋友,我不会做这种事。我……我不会做她的枪子了。她,她孙默默,她他妈把我当什么了?刘胜男,我……我他妈在她眼里算是什么?”
  他的话让我有些感动。他不是一个五谷不分、黑白不明的人,虽然他天性顽劣放荡不羁,但是他身上有种和我一样的特质,那就是真性情。
  “顾永源,你知道为什么女人喜欢曲歌这样的男人,却不喜欢你吗?”我问。
  他茫然地摇了摇头,也不喝酒了,背挺得直了一些。
  “因为你已经长大,却还用18岁的目光在看待这个世界。灯红酒绿、玩音乐、陶醉自己的梦想、没有长进、看不到希望、整日游来荡去,有大好的资源却不知道珍惜,有大好的人脉不知道利用,有大好的年华不去把握,你非要堕落。明明有成为强者的潜质,却一定要做这个社会的蛀虫。明明心中有梦,却止步于此不愿意继续往前。你今年多少岁了?26岁了吧?”我接着酒意,用言语抨击着他的内心。
  他怔怔地看着我,然后很不屑地“切”了一声,说:“我才不在乎那些,在乎那些有什么用?”
  “这是这个社会的规则!你他妈不在乎就行吗?”我大声吼道。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最近心里总是像憋着一股火,想要发泄出去。
  我其实有点憎恨顾永源这样的人,他根本不知道底层求活于世的艰难,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可以轻而易举地拥有别人奋斗几十年甚至一生的东西,他的不求上进狠狠地扇了诸如我这类人一个响亮的耳光,让活得如此艰难的我们倍感无力。
  他诧异地看着我,目光茫然又颓废,像是一个被困于塔中多日的少年,哪怕周围都堆砌着黄金宝石,他亦不觉得那是种财富,只觉得困顿。
  “规则?我管他什么规则!我活得比你痛快多了!你有我自由吗?你有我钱多吗?你有我拥有的一切吗?刘胜男,你什么都没有,你有什么资格来教训我?”他也急了起来,眼睛发红地看着我。
  我冷笑了一声,我说:“对,我没有资格,我什么都没有,我就是这个社会的蝼蚁。但是,我活得坦然,我赚的每一分钱都是靠自己赚来的,我用我的劳动赢得了他人的喜爱和尊重!可你呢?你除了钱,你还剩下什么?你还有什么?你的钱是你赚来的吗?你既然甘心享受别人的劳动果实,又何必埋怨这个世界对你不公平?你拿什么跟曲歌比?你比得过吗?他都是靠自己一步步走到今天!你呢?你靠过自己一次吗?”
  他狠狠一拍桌子站了起来,面红脖子粗地看着我,扬起手想打我,我面无惧色地直视着他,我说:“顾永源,你如果觉得我说错了,你打我!我就站在这里,你打!”
  他目光里的锐利就这样渐渐黯淡了下,因为我过激的话语激起的怒火满满地从他的眼神里隐匿,他整个人软了下去,颓然地坐在了椅子上,愣愣地看着我,大概无力反驳也无力应对。
  我拿起了桌上的酒杯,我说:“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如果你希望征服孙默默,你就好好努力,有尊严地活着。如果你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你就做你自己。但是我相信,别人看你的目光,你一定也不好受。”
  我依稀记得那时候他刚出现在公司的时候,许维钧和方怡莲对他说话的那种语气,就像对待一个爱惹是生非的孩子。我想,作为一个成年人,经常被人这么对待也不会好受吧?
  “你说得对。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堕落吗?因为无论我做什么我怎么做,都得不到任何人的认可。没有人支持我,没有人把我当回事。在所有人的眼里,我不过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我知道我外公实在是没办法,才愿意培养我,他对我根本就没有爱。外婆说,外公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人。”他声音低低地说,脸上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
  “那你就用爱去感化他,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目的把你养在身边,他终归是这个世界上你唯一的亲人。他岁数也大了,他也需要亲人的爱。你与其冰冷地与他对抗,为什么不试着用耐心和他相处呢?”我说。
  他极力摇了摇头,他说:“不,没有用的。外公眼里只有钱,钱才是他最好的伙伴。他对我特别的严厉,我特别怕他。你都不知道,我小时候他是怎么打我的……”
  不幸的童年让顾永源的心灵蒙受了重重的创伤,导致了他一味地朝着偏激的方向去走。也许,从他的外婆去世之后,他就没有感受过爱的温暖。至于父母的爱,则更是一种奢望。而他的外公,把他接到身边却没有给他长辈该有的爱,反而是一味的苛责和打骂。他一路成长,爱都是一种残缺的状态。他比谁都渴望得到爱,所以当他遇见孙默默,这个这么多年以来第一个走进他内心世界的女人时,他会不由自主地爱上她并且依赖她……
  可是,孙默默懂这一份沉甸甸的情感依赖吗?我想,她未必懂得吧。
  孙默默是什么样的女人,智商高,情商高,家境好,从小养尊处优,在最需要爱的年纪有曲歌曾经温暖过她的青春,给了她最好的爱情;在需要物质的时候遇到了那个外国人,让她可以步步高升直接依靠婚姻走上人生巅峰……她无疑是聪明的,可是她懂情么?
  她如果懂情,我想,她应该不会把两个曾视她如命的男人都伤得如此之深吧?
  ☆、第十四章 痛快
  我伸过手去,他也把手伸了过来,我们握在一起无关风月,只有一种发自心底的惺惺相惜。
  “小时候,我妈妈也打我。我记得七岁那年,我早上起来晚了,妈妈给了我一个大大的耳光,一巴掌打得我直接倒在了地上,你可以想象一下那需要多大的力气。可是,我依然爱我妈妈。后来,长大后,妈妈说,你还记不记得妈妈小时候打过我。其实我记得,但是我摇头,我说妈妈我只记得你的好。我想,你外公也有对你好的地方,这,可能只是个人表达方式的问题。”我轻轻地说。
  此刻的顾永源,他那张俊俏的脸上写满了许多的情绪,他嘴唇动了动,然后说:“我听他话的时候,他对我很好。我不知道给我很多很多的钱算不算是爱。但是我知道,他对别人,很吝啬。”
  我给了他一个会心的微笑。我说:“对,这就是爱。”
  他也笑了,一笑,那份真情流露的感情就收回去了。他连忙把手抽离了回去,然后拿起啤酒,又恢复了那副正常的语气说:“好好的我们说这些干嘛,来,今天就是来喝酒的。”
  我笑着说“好”,也拿起啤酒杯,和他响亮地碰到了一起。
  酒吧的中央有人唱起了歌,歌声很一般。顾永源听着听着就不能忍了,他对我眨了眨眼睛,然后说:“我送你一首歌,怎么样?”
  “当然好。去吧。”我得瑟地说,心情也大好了起来。
  “好的。你等着。”他说完,站起来提了提裤子,吊儿郎当地就过去了,不知道他和唱歌的那哥们说了些什么,总之,人家很快就把话筒和舞台都让给了他。
  他对我潇洒地甩了下头,然后眨了眨眼睛,对在座的几桌客人说:“我想为我的朋友唱一首歌,如果唱得不好,希望大家见谅。”
  他坐在舞台中央的样子很酷很帅,台下顿时无数女生率先尖叫了起来,甚至有好几个坐在楼上的客人都跑到了栏杆处往楼下张望。
  音乐响了起来,原来是我最喜欢的那一首歌,信乐团的《天高地厚》。
  他闭上眼睛深情地投入其中唱了起来,一开始是坐着的,后来随着音调越来越高他唱着唱着便站了起来,把满腔的感情都投入到了歌声之中。
  他独具特色的歌喉和饱满的情绪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我忍不住也走到他的对面为他鼓掌为他尖叫附和着他一起唱了起来。一首歌唱完,不知道为何,他的眼角有泪,我也有。
  曾几何时,这首歌伴随了我很漫长的一段时光。在我大学最失意、最自卑、最找不到自我、最迷茫的那一段日子里,我曾经无数次哼着这一首歌走过学校大大小小的小道。那时候我的人生贫瘠得宛若寸草不生的荒漠,只有音乐才是我内心情感的最好宣泄。
  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为他鼓起了掌声,甚至有几个女生以为他是哪个明星,兴奋地跑过来问他要签名,他倒是也真不客气,拿起笔就在人家的本子上潇洒地签上了“顾帅”的大名,我在一旁痴痴地笑着。
  这种感觉很肆意很简单,对,和顾永源的相处,就是一种特别释放自我、特别轻松的感觉。在这种感觉的陶醉下,我甚至什么都不想想,包括曲歌。
  午夜过后,我们两从酒吧里走了出去。顾永源要开车,我拦住了他,我说:“别开了,我不想死。”
  他便笑,他说:“之前你还说不怕。”
  “主要我不想和你死在一起。”我笑着说道。
  “切。”他虽然不屑,但是脸上的笑容却满得仿佛快要溢出来。
  “我们走回去吧,这里离我家有多远。”我问道。
  文艺女青年的细胞从我的脑海里滋生了出来,我当时心里有种“只要今天不要明天”的豪迈之感。就想时光永远都停留在这一刻,不要再继续往下,我不想天一亮我又得在这个城市里拼得头破血流,我又得去面对人性的种种阴暗和复杂,就这样,时光,静止……
  “你确定?走不动了,我可不背你。”顾永源说。
  “切,你不用我背就已经很好了。”我锤了他一拳。
  他便又笑,走路一颠一颠的。两个醉汉,就这样借着午夜和酒精逃避着俗世的种种,逃避着人生所必须面对却不想面对的种种。
  他对c城已经无比熟悉了,从小在这里长大的人就是不一样,每一个角落每一条街道他都一清二楚。
  他说:“我带你走小路。不过,那里有一条长长的胡同,没有路灯,你敢走吗?”
  “万一遇到歹徒怎么办?”我一听“没有路灯”,本能地心里发毛。
  “要是男歹徒,你献身。要是女歹徒,我就勉为其难陪一次。”他又开始胡言乱语起来。
  我不由得想踹他一脚,他笑着躲开了。我说:“算了,咱们还是走大道吧!”
  “这么没有冒险精神,刚才还说想周游世界呢,就你这怂胆,你好意思说!”他见我退怯了,又开始激将了。
  “行!谁怕谁!不过说真的,如果真有歹徒窜出来,你可不能一个人先跑!”我心底的孩子气也被他给激发出来了。
  其实我从小就有阴暗面,我喜欢走看似狭窄的通道,也经常一个人溜到阴森森的山洞里面探索未知。我不知道顾永源是否也有这么一个癖好,但一般好奇心重的孩子都有这样的想法。
  “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出事的!”他说完,伸手拉着我的手,带着我飞快地拐进了一个胡同里。果然,像他所说的那样,漆黑一片,能看到的,只有头顶若有似无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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