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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沈识檐的手动了动,碰到了身后有些冰凉的栏杆,整个人便像是触到了瓷酒瓶一样清醒了过来。
  别人表白都是说,我会对你多好,我有多爱你。这个人却是将自己的一切剖开来,亮出不利于这段关系的一切,再让你决定。这很符合孟新堂的性子。
  其实算起来,他们相识的时间并不长,初夏开始,到如今尚未至中秋。可就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沈识檐觉得自己对这个人的印象却好像已是十年百年般的深刻。他曾想过他们很合,可以做一辈子的朋友。但在刚刚,孟新堂给了他另一种选择。
  沈识檐忽然想起那一夜落雨救花,孟新堂站在不甚明澈的灯光下问他,你想要的爱情是什么样子。那时他由着心答了,换来的是孟新堂长长的沉默。
  而如今想来,大概他们两个人都犯了一个错误,不该去定义爱情的样子。爱情是由人生发的,朝夕相处是爱,隔着天地心有灵犀也是爱。他的确曾经希望建立一段像父母那样的爱情关系,可这时他想,如果是孟新堂的话,哪怕常常有离别,他们建立的爱情形式也该是美好的。因为这个人敬他、爱他、护他,还给了他毫无保留的坦诚。
  更重要的,他忠于爱情,又不止忠于爱情。
  沈识檐有一种预感,如果今天他说一声“好”,他们好像就真的可以酣饮一生,有花有远方。
  他迟迟未作答,孟新堂就一动不动地静候着,他的目光始终向着他的脸,专注又耐心。夜风吹过,眼睫微眨,像是紧张时一扑一扑的心跳。
  沈识檐就是在这双眼睛中缴了心。
  他看着他,轻轻地笑了。
  “好。”
  他期待了这么久的东西,可算是来了。
  真真的,孟新堂感到胸膛中攒的一口气终于舒散了出来,大脑也在那一瞬放松了下来,有了大惊喜来临时的长长空白。他从未如此不安与忐忑,亦从未怀有这样赤诚的期待。
  又起了风,落了星光,散了层叠的云。不远处的一排小酒馆约好了似的一起灭了灯,像是知晓了这难得的情谊,撇开亮光,给它填上一些静谧。
  孟新堂伸出了手,未拿过烟的那只。两个人对于牵手这件事都不甚熟练,所以当两只手握在一起时,姿势不那么漂亮,也不出意外地显出了笨拙。
  但终于是握上了。
  本该是挺含情脉脉的场面,沈识檐却没忍住,笑了出来。
  “笑什么?”孟新堂的语调也变得不同,比平时更扬了几分,带着隐隐的笑意。
  沈识檐看着他摇了摇头。他总不能说,是在笑方才同他牵手时,自己的心跳竟像是一大盘珠子洒落地面一样吧。都多大的人了,就这点出息。
  “按照标准流程,接下来……是不是就该接吻了?”
  本是引开话题的一句玩笑话,却没想到,这个总是一本正经的人,在他话音刚落时就倾了身子。沈识檐怔了一瞬,又很快闭上了眼睛,都没察觉到自己还在翘着的嘴角。
  孟新堂做的一切,好像都很合他的心意。
  很轻的一声响,是眼镜先碰到了一起。
  两个人皆是一顿,又不约而同笑出了声音。
  孟新堂的笑声更低,也含了更多的无奈挫败。他将额头抵在了沈识檐的肩头,身子轻颤,那两声低笑几乎没经过介质的传播就荡到了沈识檐的耳朵里,带得他的笑也漾得更开。
  “姿势似乎不太对。”
  “嗯,”沈识檐点头赞同。
  孟新堂又抬头看他,问:“该是什么姿势,眼镜才不会碰到?”
  两束视线搭在一起,有点难舍难分的意思。
  沈识檐想了想,挣开了他的手。他微垂眼眸,摘下了自己的眼镜,整个过程像是孟新堂与他在大树下初见时,那个戴眼镜动作的倒放。
  “这样,应该可以了。”
  在爱情里,他们都是拓荒者。他们在今天有了第一次牵手,第一个吻,今后还会有第一声我爱你,第一句我想你,还有第一次的地久天长。不熟练没关系,甚至,哪怕会走错路也没关系,他们一起探索着爱情,琢磨着浪漫,爱情与浪漫也终将会适应他们。
  这便是独一无二了。
  两个人的唇终于相碰,沈识檐还靠着栏杆,孟新堂的一只手扶上了他的腰侧。分开后,孟新堂才低声说了迟来的保证:“虽然很多事情我都不能保证,但我保证,品酒赏花,或是生活中的琐碎、磨难,只要我能,一定陪你经历。”
  这回可真是天地都晕了。
  “现在要回家吗?”孟新堂问。
  “回哪里?”
  “都可以。”
  孟新堂接过沈识檐手中的眼镜,折开镜腿,重新为他戴上。一缕头发不规矩地被夹在了镜脚,孟新堂屈起手指,帮沈识檐抚顺。
  “那回我家吧,”沈识檐说,“有挂面和菜,虽然作为第一餐可能有些简陋,但正好符合你的病号身份。”
  “好,”孟新堂笑道。
  下桥的时候,孟新堂通过申请,点了一支烟,走了几步后忽然停住。沈识檐不解地转身。
  “怎么了?”
  孟新堂没动,吸了一口烟:“这回可以光明正大地去了。”
  这话说得有些没头没尾,沈识檐没听懂,笑着问他为什么。
  “可以付赏花钱了,”孟新堂轻笑一声,夹着那支烟,缓缓朝他走过来。到了他身边,执起了他的手贴到胸口,“沈老板,用我这一腔的爱意,换与你同看一院的四季,可好?”
  沈识檐一愣,继而在这热烈的目光中大笑。看来孟新堂不管是什么话,都不是随便说说的。
  回去的路上,沈识檐的心情轻松了不少,他听着车内播放的音乐,问孟新堂:“是特意下载的这首歌吗?”
  孟新堂点头。事实上,这是他第一次去自己找一首歌,往常车内的音乐,体现的都是孟新初的品味。
  这首歌实在特别,每每听到,他都会想起那天灯光流离下,带着后院香气的沈识檐。
  而如今这个人就在旁边,闭着眼睛,靠着椅背。早知道,真的该冲动些、无脑些,在那一天就告白。
  “你如果有时间的话,帮我下载一些你喜欢的歌吧,我对歌曲一窍不通。”
  沈识檐没睁眼,“嗯”了一声,问:“你大概喜欢什么样的?缓慢抒情的?”
  “选你喜欢的就可以,我应该都会喜欢。”
  沈识檐默不作声地笑,仍闭着眼,说“好”。
  沈识檐家的食物风格和之前一摸一样,清心寡淡,与世无争。沈识檐不许病号动手,亲自煮了两碗青菜面,如他所说,真的比医院的病号饭还适合病号。
  孟新堂看着那一盖的绿油油,没动筷子。
  “怎么了?”沈识檐以为他是不舒服,询问道,“手臂疼?”
  孟新堂摇头,直勾勾的盯着他。两个人在腾腾的热其中诡异地对视了一会儿,各自忍俊不禁。
  “第一餐,又是你亲自做的,我是不是不该挑什么?”
  沈识檐已经十分好奇孟新堂到底是在因为什么不自在,连声说:“可以挑啊,以后根据你的口味适当调整。”
  孟新堂斟酌了一番:“那我向你坦诚一件事……我不是很喜欢吃青菜。”
  静默一刻后,沈识檐因他的表情和话语笑得不能自已。孟新堂看着他笑,自己夹了一根青菜放到了嘴里。
  虽然不喜欢,倒也愿意吃。
  等沈识檐笑够了,停下来,才想起上次两个人喝酒时,孟新堂落第一筷时的动作,好像是中途转了个弯的。而且那次可是两大盘青菜,他们两个人吃了个干净。
  难为他了。
  沈识檐挑了一根青菜,同孟新堂说:“我这不是青菜。”
  孟新堂扬眉:“是什么?”
  “是寿数。”沈识檐不管对面人的笑,自己晃了两下筷子,“感谢孟老师为我们的未来做出的牺牲。”
  孟新堂还是睡在了上次的屋子,不同的是,这次沈识檐靠在门口,对他说了声“晚安”。
  孟新堂走过来,轻轻抱了抱他。
  “晚安。”
  第一天的晚上,也没有很特别。孟新堂在床上辗转,有些难以入眠,在天蒙蒙亮的时候,他摸出手机,打开通讯录改了一个名字。
  从“沈识檐”到“识檐”。只是去了一个姓氏,但却大不相同了,前者是朋友、知己,后者又加了爱人的适度亲昵。
  他放下手机,朦胧间又想着,何止是亲昵,这可是他要唤一生的名字,千万次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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