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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警 第23节

  王雄杰惊奇地叫道:“小虎,你行啊!刚调到缉毒队才几天,就发现了这么多问题,如果李丽红养父母的那个旧案真是她干的,我说什么也得给你请功。”
  没有人附和他的话,虎平涛只是腼腆地笑笑。包括雷跃在内,所有在场的缉毒大队成员全都保持沉默,用各自不同,却夹杂着惊讶和复杂的眼睛看着虎平涛。
  足足过了半分钟,李凌才发出近乎呻吟的叹息:“小虎,你这双眼睛是怎么长的啊……我跟何萍盯李丽红半年多了,南泉村前前后后去了十几次,闭着眼睛都能找到她家的老宅。可我们就是没往这方面考虑,从没想过她们家以前的居住情况。”
  “我们真的要拓展思维了。小虎对案情的细节分析很到位,帮助我们填补了很多以前忽略的部分。”雷跃端正地坐在那里,双腿分得很开。职位加上高大的身材,使他自然而然散发出一种威严:“以空酒瓶和掺兑这两个疑点为突破口,立刻对李丽红进行第二次审讯。”
  ……
  我叫李丽红。
  小时候,我一直以为是因为家里穷,粮食不够吃,父母才把我送给了别人。后来我长大了,才发现这是一笔肮脏透顶的交易。
  两家都姓李,还是远房亲戚。说起来,那点血缘关系实在很淡,以前我一直叫她“姨妈”,后来她就成了我的养母。
  过继的那年,我七岁,养母的儿子十五岁。
  他们找我亲生爹娘谈条件的时候,话说的很好听:他们的儿子很喜欢我,大家都在一个村里,彼此都认识,以后走动起来也很方便。
  那时候我妈已经怀了二胎。在村里人看来,女儿就是个赔钱货,早晚都是别人家的媳妇。我爹娘精打细算,觉得与其花费粮食把我养大再嫁出去,不如趁着现在有人愿意要就赶紧出手,于是用我换了两千块钱。
  后来我才知道,养父母的儿子已经馋我很久了。他在县城上中学,成绩不好,看了一些带颜色的书,对小女孩产生了极其邪恶的另类兴趣。
  他不敢对县城的小女孩下手,就把目光转向了村子。他在家里已经闹了很久,又是摔东西,又是绝食,目的只有一个:不想继续上学,一定要在今年结婚。
  农村结婚比城里简单。只要相互愿意,摆上几桌酒,大伙吃一顿,搬在一起住,就成了夫妻。
  那些年不像现在,没人在意什么结婚证。很多都是先办事后领证,还有年轻夫妻带着娃娃一起去民政局补领……很多,很多。
  以自杀为借口的威胁对他父母很管用。他如愿以偿,喜笑颜开看着我成为了他的“妹妹”。
  他爹娘,也就是我的养父母,那是两个狡猾的老杂种。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把我当做儿媳妇看待,就算他当天晚上强行爬上我的床,老两口也装聋作哑,不闻不问。我那时候不懂法,如果换了现在,我肯定去派出所报案。
  他们只是把我当做家里的免费劳动力,他们无良儿子的免费玩具。我不止一次听见他们偷偷在背地里商量:儿子好歹是上过高中的人,娶我这个村妇一点儿也不匹配。等过几年,儿子去外面工作,就另外找个好的,漂亮的,有钱的城里女人。反正没领结婚证,当初跟我爹娘谈妥了也是“领养”关系。要是有谁看上我,就把我当他们的女儿嫁出去,还能多得一份彩礼。
  我一直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之中。
  我怕他们把我卖了。
  我每天都要忍受那个满脑子都是带颜色思维疯子的蹂躏。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种病,叫做“恋童癖”。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长大了,也麻木了。
  娘,我的亲娘,生了个弟弟。
  他知道我是他的亲姐姐,经常过来看我,还偷偷给我买糖吃。五分钱一大坨的“绞绞糖”,吃在嘴里很甜,我却哭了。
  弟弟对我是真的好。他看到那个疯子经常打我,就抡起棍子上去拼命。弟弟太小了,反被疯子打了一顿。我扑过去抱着荣凯,疯子连我一起打。
  弟弟长大了,考上中专,去外地念书的时候,爹娘摆了几桌酒,请村里的亲戚朋友过来一起庆祝。我爹喝多了,醉了就再也没醒过来。我就是那时候知道世界上有种东西叫“假酒”。因为我是直系家属,在县卫生院和殡仪馆的时候听人讲解,才知道什么叫做工业酒精,什么叫做乙醇中毒。
  冥冥中很多事情都有关联。我爹下葬后的第二年,我娘清明上坟,横穿公路,被一辆汽车撞死了。
  我一点儿也没哭,只是把这件事打电话告诉在外面上学的弟弟。荣凯沉默了一会儿告诉我:姐,等我以后有出息了,带你离开那个家,远远离开那些伤害过你的人。
  我知道荣凯是个说到做到的好弟弟。他是我唯一的亲人。
  不要误会,我和荣凯之间只有亲情,没有掺杂其它成分。
  可是我等不了那么久。
  疯子是个很懒的人,他高中毕业就一直呆在家里,从不下地干活,也不愿意去外面工作。从我被领养的第六年,村里就开始了扶贫计划。疯子先是说要养羊,却把村干部送来的羊羔宰了下酒。他爹妈也好酒,欺骗村干部说要养鸡,结果养了几个月,把半大的鸡苗一只接一只煮了喝汤。
  地里的农活都是我一个人在操持。我老得很快,邻居都说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十几岁。
  我能说什么呢……
  难道告诉所有人,我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现在就得了很严重的妇科病?
  疯子不爱干净,连续几个星期不洗澡,晚上睡觉也不洗脚,每次做那种事情的时候,他下面臭得熏人。我稍微抱怨几句他就打我。后来我烧了热水,端着盆送到面前,他说我是“穷讲究”,还把水盆端起来浇在我身上。
  疯子讨厌我,他对我的态度早已不如从前。
  我已经不是小女孩了,他不喜欢长大的女人。疯子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我偷偷翻看过,内容很恐怖:他盯上了村里另外几个女孩,年龄最小的只有五岁。
  公路修到了南泉村,有些城里人自驾来山里渡周末。那时候还没有农家乐,我们觉得平常的景色,他们却很喜欢。
  有一天,一对夫妻带着一个小女孩来到村里,走累了,想找户人家花钱买顿饭吃。这种事现在很平常,可在那时候却很新鲜。他们遇到了我养母,被接到了家里。
  我一看就知道养母那条老狗没安好心。她显然是看上了那对夫妻的孩子,把人家引过来,存心想要使坏。疯子很狡猾,就算他没想过要杀人灭口,却可以找机会与那个女孩单独呆在一块,摸摸抱抱什么的。那个小女孩才几岁大,就算被占了便宜也说不出来……我那天在院子里连砸了好几个碗,又哭又骂,故意提醒他们。看到这种情况,那对夫妻自然不好意思再进来,于是找了个借口,带着孩子转身走了。
  那天晚上,我差点被疯子打死。差不多有我胳膊一半粗细的棍子,被他打断了两根。我在床上躺了两天,还得挣扎着爬起来,给他们一家三口做饭。
  那时候不懂法,压根儿没想过要去告他。
  我也没告诉荣凯,弟弟要是知道了,肯定回来跟疯子拼命,我不能让弟弟自毁前程。
  那年冬天,趁着农闲,我新造了一间茅房。这是村里的老习惯,茅房每隔几年就得新造,旧茅坑旁边和下面的土都可以挖出来堆肥。这样一来,住处会变得很干净,还能节省一笔化肥钱。
  我把茅坑挖的很深,两米多,连地下水都渗出来了。自建茅房不费事,弄上百十块转头,加上一些土坯就行。那对老公母看着我忙里忙外,非但袖手旁观,还嘲笑我是个傻子。
  村里的茅房没那么多讲究,找两块木板架在坑边就行。新茅房建起来半年多,我一直偷偷往里面放水。别人一年才能积起来的肥量,我这边只看坑边漂起来的湿线,早就超过了别人一半还多。
  第三十五节 善恶根源
  蹲坑上的那两块木板我一直在动手脚。主要是往上面浇水,还有就是平时吃饭剩下的汤水。虽然没念过初中,但小学时候来村里支教的老师讲过几次化学课。我知道盐和糖对很多东西都会产生腐蚀效果,那两块踏板早晚会出问题。
  有一天半夜,疯子半夜起来拉屎,踏板断了,他掉在粪坑里一直扑腾。我在床上听得很清楚,不敢笑,只能用棉被塞住嘴,等到天亮。
  小时候我就听老人说过,掉在粪坑里一定不能慌,更不能胡乱扑腾。得憋着气,一点点挪到边上,保持身子向上,不能让鼻孔被糊住,然后再喊救命,求人帮忙给拉出来。
  粪坑我挖得很深,下面全是脏水,光是想想就知道疯子掉下去又漂起来,上面那层大便直接糊在脸上,他一张口喊叫就往嘴里灌……那天晚上他没闹出太大的动静,反正我从头到尾就没听见他喊救命。那对老公母住在前屋,隔得远,等到早上起来,他们那个又蠢又懒又好色的儿子,已经在粪坑里被泡得浑身发胀,活像一头宰杀以后吹起来的猪。
  老两口哭天喊地,死人这种事情肯定要报警。派出所的警察来了,一直在勘察现场。老两口哭骂着说我是凶手,但我有不在场证明,脚印什么的也证明当时只有疯子一个人……最后,案子定性为“意外死亡”。
  那对老公母可能是想开了,也就没继续骂我。
  第二年,他们找了个男人,让我嫁过去。
  那男人是外村的,比我大了整整十七岁。模样长得丑……我当时就不同意,老两口就关门来打我,威胁我,说他们知道疯子死的事情跟我有关,如果拒绝出嫁,他们就去派出所找警察说明情况。我被他们一吓一诈,也就怕了,只好答应下来。
  后来我才知道,那男的是孤儿,以前家里穷,就去外面打工,挣了些钱,但人长得难看,脸上还有两个瘤子,年龄大了,就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老两口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他们存心不想让我过好日子,想要把我送进监狱,却又想从我身上赚钱,就跟人家要了三万块的彩礼,把我当做女儿嫁了出去。
  丈夫对我很好。
  可能是因为我比他年龄小的缘故,他很疼我。虽然给了很多彩礼,但他一直对我很不错。结婚大半年了,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幸福。
  人长得难看又怎么样?只要心眼好就行。
  反正我爹娘都死了,日子一天天过着也有了盼头。荣凯放假的时候回来,他私下跟我说:这男的不错,有资格让他叫“姐夫”。
  我怀孕了。
  说起来挺好笑的。跟疯子在一起那么多年,我的肚皮一直没见动静。他和他爹娘成天骂我是“不下蛋的母鸡”。说来说去还是他们自己儿子的问题。
  张福祥,这是我丈夫的名字。
  他是个老实人,说是必须带着我回娘家一趟,把怀孕的消息告诉养父母。
  老公母隐藏得非常好,村里人直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和疯子之间的真实关系,认为我们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
  我原本不想回去,那个地方让我感觉恶心。可是仔细想想,我还是同意了。对一个女人来说,怀孕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尤其是这么多年来他们一直以这个为借口打骂我,我必须让他们知道这不是我的错。
  我如愿以偿了。看着养父母扭曲的脸,我觉得扬眉吐气,很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笑一场。
  我高兴得太早了。
  第二天,养父说是上山拾菌子,要我丈夫跟着他一起去。
  (关于云南野生菌,书友可自行百度。)
  拾菌子必须起得很早,天不亮就得上山。赶着太阳出来的时间,才能在松毛窝和山箐里找到最新鲜的野菌。
  (注:松毛窝,针松落叶在树下堆积,覆盖土壤保湿,夏季气温上升,潮湿闷热,形成适合野生菌生长的环境。)
  中午,养父一个人回来了。他急急忙忙叫了几个人,说是我丈夫脚滑,从山上摔了下去。
  当时我听见这消息就昏了过去。
  他们在箐沟下面找到我丈夫的尸体。
  派出所的人又来了。村里连续死人,警察很重视,他们带着我养父,沿着之前的路线走了一遍,直到后山的悬崖。
  那里有一个松毛窝,几朵青头菌从那里冒出来。一条很窄的土路通往那里,两边茂密的杂草盖住了悬崖缝隙,加上常年堆积在表面的落叶,稍不小心就会一脚踏空。
  我丈夫身上没有打斗的痕迹,只有掉落在箐沟里岩石摔砸形成的伤口。他从两百多米高的山崖上掉下来,脑袋砸在石头上裂开,露出白花花的脑浆,眼珠子飞到十几米外,被几块石头挡住,泡在溪水里,捞出来的时候已经又圆又白。
  调查结果是“意外坠亡”。
  我知道这是养父母干的,可我没有证据。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派出所的警察给我们上过一堂法制科。当时我听不太懂,后来我对来支教的老师提了些很幼稚的问题。其中有一个问题是:“所有的坏人都能被警察叔叔抓住吗?”
  那个从城里来支教的老师很认真,她查了些资料,告诉我:命案的侦破率大约在百分之七十五左右。这是所有案件类型中最高的。财产类案件的侦破率最低,还不到百分之二十。
  大概是因为被迫辍学的缘故,我对小学时候的事情记得特别清楚。那天晚上,我前思后想,把整件事情想了个明白。
  自从疯子死后,养父母就没打算放过我。
  他们不敢做的太明显,也没有急于下手。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说谎话之前,必须先说几句真话”。他们也一样,想杀了我,就先对我好。虽然给我找丈夫这件事没安好心,但我毕竟是嫁了出去。婚后也回了几次娘家,在村里人看来一切都很正常。
  后山上悬崖边的那个松毛窝,是养父早已选定的位置。那条路很偏僻,极少有人走。“拾菌子”是一个很好的借口。山里人都懂得“养窝子”,就是在以前捡到菌子的地方,不把菌子的所有根部挖断,特意留下一小部分养着,过段时间它还会继续生长。
  那个老杂种肯定是带着我丈夫上山,故意带他去悬崖边,装作发现了菌子,指给他看那一窝刚发出来的青头菌。我丈夫没有怀疑,走上那条小路,老杂种在后面用力一推……
  这只是那对老公母算计的一部分————丈夫死了,我只能回家。丈夫那边只有他一个人,遗产虽然不多,却毕竟也是一笔钱。按照法律归我所有,而我是他们的女儿,这一切就变成了他们的东西。
  我活着,就是一棵摇钱树。
  他们还会让我再嫁第二次、第三次。
  想通了这一切,我决定逃跑。
  但我不能就这样走,我要为丈夫报仇。
  两个老杂种一直催我把孩子打掉,我坚决不从。他们每次威胁我,我就大声喊叫,说丈夫留下的遗产没他们的份,这样一来,他们怕了,后来就不提了。
  当时我已经把丈夫的房子卖了,土地交给村里,换了一笔钱。为了防止那两个老杂种做手脚,我把大部分钱寄给在外地读书的弟弟,只留下很少的一部分。
  老两口喜欢喝酒,我就用这些钱给他们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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