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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节

  “你呀!你着男装,更容易给我惹桃花,还是这样妥当一些。走吧。若是你乖乖的,晚上咱们就宿在离此不远的别庄,要知道今天晚上,可是会有许多人提举各种形状的花神灯,在花神庙附近巡游。你就不想看看?”
  倾城的眼睛一亮,“果真?”
  隔着薄薄的白纱,夜墨自然是看到了她眼底的那抹欣喜和欢悦,点了点头,将自己的面具也戴上,跳下马车,然后再将她细心地扶下,无论是气势,还是神态,都是分外的温柔。
  倾城不知道,这一幕,惊呆了附近所有看到他们的人!
  因为那明显带有寒王府标记的马车在这儿一停,所有的人,就都在想着,冷酷无情,宛若冰山一样的寒王殿下来花神庙会?怎么就觉得有点儿不太像真的呢?
  直到看到了寒王脸上那一张一如既往狰狞的面具,众人才齐齐倒抽了一口凉气,果真是寒王殿下来了!
  而紧接着,看到寒王爷竟然是神态如此小心地扶了一位小姐下车,这脸上的表情,就更为震惊了!毕竟,能让冷漠无情的寒王爷亲手扶下马车的人,他们还真是头一次见!
  “你们说,跟寒王殿下一起的是人,是不是洛府的三小姐呀?”
  “不知道。这位小姐戴了帷帽,也看不清模样呀。再说了,便是看清了,我们也没见过洛三小姐,谁知道她长什么样儿?”
  “听说洛家的三小姐,生得倾国倾城呢?而且还是能文能武,可不得了呢!”
  “咦?不是说相府的三小姐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吗?怎么又能文能武了?”
  这话很快就引来了不少的人的鄙夷!
  “你不是京城人?这都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那些个谣言分明就是柳氏嫉妒人家人是嫡出的小姐,所以才故意散播的。”
  这些议论声,耳力极佳的夜墨和倾城自然是都听到了,二人只是抿唇一笑,什么也没说。
  两人虽然是都不想引来太多注意,可是奈何夜墨的那幅面具,是想不引人注意都不成了!
  才走出没多远,便遇到了云墨宸,自然而然地,便加入了他二人的行列之中了。
  “安国公今年可是要大婚了?”夜墨不咸不淡地问了一句。
  “目前尚未定下,如今家父病重,家母的身子仍需调理,再等等吧。”
  倾城没说什么,毕竟云夫人的身子的确是太差了些,中毒太深,能保得她一命,就已是极不容易了!就像是无崖所说,怎么也调调养个一年半载的。
  “前面是什么?这么热闹?”倾城指着前头不远处的一个高台问道。
  夜墨摇摇头,而云墨宸则是为二人解惑道,“那里是一个一处斗诗台。每年的花朝节这天,都会选出一名女状元的。”
  “女状元?”
  “正是,这斗诗台上,是只许女子上台斗诗的。”
  “是不是只有未婚的女子才可上去?”
  “正是。倾城可要试试?”云墨宸好心地问道。
  “不必。”不待倾城说话,夜墨就直接冷冰冰地回了他。
  倾城倒也没说什么,耸耸肩,反正自己对于这个也就只是纯属好奇,并没有什么兴趣去参加。还是在一旁看看就好。
  三人寻了一个凉棚进去坐了,因为有了云墨宸的加入,所以夜墨身上的气势,已是不复原来那么的温柔。只不过在他只与倾城说话的时候,倒是还能透出几分温柔来。
  “东西呢?”
  “回主子,在这儿呢。”严七将手中的食盒拎了过来,然后将里头的几碟糕点一一摆好了,又吩咐了这店家备了热水,然后用了寒王府自己带出来的一应器具及茶叶。
  云墨宸有些吃惊地看着夜墨竟然是亲手烹茶,不仅如此,竟然是还亲手拈了一块儿糕点,送至了倾城那宽大的帷帽之下。
  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寒王吗?怎么竟然是会这么温柔?要不要这么让人意外?
  对于云墨宸的吃惊,夜墨是毫不理会。亲手为倾城斟好了茶,才与她一起看着前面不远处的热闹人群。
  云墨宸看了一眼眼前空空的杯子,下意识地伸手就要去取那茶壶,却是被严七给阻止了,同时,寒王殿下扫过来的冷冷的视线,也是让他有些肝儿颤!
  “这是主子亲手为我们王妃烹的,您还是用这个吧。”严七面无表情地指了指,一旁那小二给送上来的茶水道。
  而他的那声王妃,则是直接就让倾城有些不淡定了!
  还没有成亲,是不是叫的有点儿早了?倾城看向夜墨的眼神里,是有些不太赞同的。
  而夜墨则是回她一抹笑意,轻声道,“圣旨已下,你就是我寒王府的女主人了,这一点,毋庸置疑。”
  不知道是不是倾城的错觉,她总觉得这厮根本就是故意的!
  “咦,台上那位小姐倒是生的很漂亮呢,不知道是哪家的姑娘?”
  夜墨一扭头,表示不认识,睨了一眼一旁的严七,很快他就打探回来道,“回王妃,刚才您夸奖的那位,就是皇上去年下旨赐婚给安国公的王丽华小姐。”
  倾城一听,直接就一口茶呛到了嗓子眼儿,咳嗽了起来。
  云墨宸的脸色有些尴尬,眼神开始躲闪了起来,似乎是也不知道该落在何处,端起了茶杯就往嘴边送,结果举高了茶杯,才发现里面竟然是一滴水都没有!
  再落下手来,才猛然想起,自己还没有来得及为自己斟茶呢。一抬眼,就见严七冷着一张脸,眼底却满是笑意地看着自己,那模样儿,倒是有了几分的滑稽。
  严七似乎是没打算就此放过云墨宸,继续道,“那位张小姐的诗作听说是得到了台上几位先生的认同,如今,半个时辰过去了,还没有一个人能比得过她的诗呢。”
  倾城嫣然一笑,“看来,安国公要有一位才女做夫人了,恭喜恭喜。”
  云墨宸的脸色一暗,手指紧紧地攥着茶杯,如玉般的手,此时看上去,竟然是有了几分青色的狰狞。
  “行了,丫头不想去试试?”
  “不去!”倾城摇摇头,明显就是没有多大的兴趣。
  夜墨一笑,便听得严七又道,“听说,今年这花朝节,斗诗会上的彩头,是一颗鲛珠。”
  “鲛珠?”倾城一时有了精神,要知道,这鲛珠,可是与普通的珍珠不同,那可是比珍珠更有光泽,也更为珍贵。传闻这鲛珠乃是鲛人眼泪所化,极其珍贵,自己长这么大,还真是从未见过这东西呢。
  “传闻东海有鲛人,可活千年,泣泪成珠,价值连城;膏脂燃灯,万年不灭;所织鲛绡,轻若鸿羽;其鳞,可治百病,延年益寿。其死后,化为云雨,升腾于天,落降于海。”倾城一脸的憧憬,“虽说是传闻,可是这鲛珠竟然是真的存在?这么说来,这鲛人,也是真的有吗?”
  若是前世,倾城断然是不信的,可是经过了一次穿越重生的倾城,觉得这世上,也并非就是如自己前世所想那般,不曾见过的,就是不存在的!
  夜墨摇头失笑,“鲛人,我倒是没有见过,不过,传闻在东海边,曾有人发现过一种黑鳞鲛人,不过,其样貌丑陋,想来,是不会泣泪成珠的。”
  倾城一听,颇为失望,不过对于台上的那颗鲛珠,还是很期待的。
  “听闻这次的彩头,是宫里的武贵妃特意拿出来的。赏于斗诗会上,得了头名的女状元。”
  倾城轻嗤一声,“她倒是会当好人。”
  这一回,倾城知道,武贵妃又是不动声色地拨得了头筹,比起在宫里头头讨皇上欢心来说,这在宫外为自己,为秦王树好了口碑,才是极为重要的。而且,事后,皇上也必定是会重赏武贵妃,一颗鲛珠,就能为她换来这么多的好处,何乐而不为?
  “想要?”夜墨的风格,一贯地简洁。
  “嗯。”倾城点点头。
  夜墨略一蹙眉,对严七吩咐了几句,便见他上了斗诗会的评判台前,说了几句话,又要了纸墨过来。
  倾城一看,就知道夜墨这是不打算让她上去,只是让她在此题诗了。
  倾城稍一思索,提笔便写,很快,便又命严七呈了上去。
  “百花生日是良辰,未到花朝一半春。万紫千红披锦绣,尚劳点缀贺花神。”台上的评判高声念出后,引得台下一片喝彩。
  王丽华愣了愣后,便往倾城等人的方向看了过来,不期然地,竟然是与云墨宸的视线相撞!
  王丽华的呼吸微窒,暗叹世间怎么会有如此芝兰玉树般的男子,只是一眼,便被他给深深地吸引了过去。
  倾城察觉到了王丽华的视线被云墨宸所牵制,低头偷笑,看来,这少女年华总怀春,果然是如此!
  不多时,便听到了台上的翰林院大学士高先生的点评,“妙极,妙极!此诗实乃少得之佳作,堪为此次的女状元。”
  一句女状元,便将王丽华的神识都唤了过来,眼睛一瞟,便到了戴着帷帽的倾城的身上,注意到他们竟然是同坐一桌,而且女子一袭浅蓝色的衣裳,身披一件儿纯白色的披风,总觉得有那么几分出尘的味道。
  “大人且慢。”
  “哦?不知王小姐,可是还有佳作?”
  王丽华微窘,哪里可能还会再有什么佳作,“大人,这既是斗诗会,这里又是斗诗台,若是那位姑娘不肯上来,岂不是作不得数?再者,这诗是从下面呈上来的,谁又能保证,这是其本人之作?”
  高先生的眉心微紧,暗忖这位王小姐表面上看着温婉大方,实则是心胸太过狭窄!这上面明明已有印鉴,乃是京城第一才女洛倾城所作,她的才华,如今京中谁人不知?更何况众目睽睽之下,多少人看到了是那女子亲手所作,竟然是还有人如此地怀疑,实在是有失风范!
  王丽华的声音一落,台下的一名男子也是有些流里流气道,“妹妹说的不错!谁知道这是不是那位姑娘找了人代写的?”
  底下的众人听了,则是议论纷纷,而云墨宸和夜墨则是同时皱了眉。
  “罢了,我还是上去走一遭吧,免得再被人说是那颗鲛珠,我得的有些卑劣了。”
  倾城话落,便由青兰扶着,上了那大红色的斗诗台。
  “不知王姑娘以为,我当如何,才可得了这彩头呢?”
  原来是冲着那鲛珠来的!王丽华心中不屑,原来不过就是一个看中了那鲛珠的俗人罢了!这样庸俗不堪的女子,如何又配得上那芝兰玉树的安国公?
  王丽华兄妹因为回京时间尚短,再加上倾城极少出门,一应的宴会之类的,也是极少参加,而即便是洛倾城参加的,那王丽华,却是未必有资格去的。所以,阴差阳错的,这王丽华对于洛倾城,也一直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了!
  更别说现在洛倾城的头上,还戴着一顶大大的帷帽了。
  “为公平起见,若是姑娘能再作一首,只要是与这首相比,相差无几,那么丽华自然是甘拜下风。”说着,还状似无意地在下头云墨宸的身上瞟过。
  倾城一挑眉,啧啧,还真是!这个时候还不忘了自报家门,这是生怕云墨宸会认不出她来吗?还是说,担心她自己的未婚夫,会在这花朝节上,再看中了别家小姐?
  倾城点点头,“这倒也算是公平。不知高大人以为如何?”
  高大人一听,得,三小姐自己都这么说了,自己还有什么可抱不平的?遂点了点头,让人备好了文房四宝,任其挥毫。
  倾城倒也不啰嗦,直接就上前略一思索,抬眼往夜墨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后,提笔便写。
  “春到花朝染碧丛,枝梢剪彩袅东风。蒸霞五色飞晴坞,画阁开尊助赏红。”
  高先生再次念了出来,这一次,再得底下的一片喝彩声!
  “天哪!这位小姐竟然是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连作了两首诗,果然是当得这女状元的名头!”
  “就是,这才是真才女。诶,说了半天,这是哪家的小姐呀?”
  “啧!这你还看不出来?这能跟那位爷一起的,还能是谁呀?”
  众人恍悟,唯那高先生,不着痕迹地将两幅墨宝收了起来,这可一手极好的簪花小楷呀!再加上这诗,简直就是世间难得呀!正暗自得意呢,这手中的宣纸便不见了。
  抬头一看,正对上了严七有些冷的眼神,“我家王爷说了,王妃的墨宝,只能是由他保管。”
  话落,足尖一点,几个起落,便消失在了人群之中。众人这才发现,不知何时,原先台上的那位姑娘早已不见了,底下的寒王爷,也是不见踪影了。
  王丽华听了底下人的议论,这才知道,原来刚刚自己对上的,竟然就是洛府的三小姐,寒王未过门儿的妻子,洛倾城!
  王丽华的脸色白了白,自己便是将来能嫁给安国公又如何?那洛倾城是什么身分?在千雪国,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她的身分,俨然就是连千雪国的公主都是及不上的!更何况,她现在,还成了寒王的未婚妻?
  王丽华一想到了今日之事,许是将寒王也一并得罪了,遂也顾不得多想,直接就吩咐了人,回府了。
  经过了这一个小插曲,倾城再次成了京城中人人乐道的焦点人物,特别又是在花朝节上,一时间,百姓们竟然是送了个洛仙子的雅号于她,倒是有些让人哭笑不得了。
  自那日后,倾城便再也不敢轻易出门了。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现在倾城就是担心自己会不会被人惦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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