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8)

  我回:关你屁事!
  哄我的人多了,我一个一个的回答,岂不是要累死我。
  谢染笑得傻呵呵的,我爹娘说,人和人之间要互相帮助,你别不高兴啦,哥哥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凡人没什么生活的手段,且穷,自然只能互相帮助才能活下去。但修士可不同,修士生来就是与天争与地争与人争,互相帮助?看不起谁呢。
  我气呼呼的,不想理谢染。谢染却毫不放弃,固执的带我去玩。奇异的,和他出去玩之后,我的暴躁就少了很多。
  当然,这件事我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我也不许谢染向任何人提起,和一个凡人玩了那么久,我多丢面子。
  于是,这件事除了我和他,在没有其他人知道。
  只是我没想到,谢染那厮竟然也给忘了。我听说他成了岳博贺的身下人并把他要过来时,我分明问他知不知道我,他只说知道,却并不像曾经见过我的模样。
  谁给他的胆子忘的我!
  岳博贺走得慢,我领先了他好几步。因为有事问他,我就停了下来,等他上来。见我不走,岳博贺问: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想问问,北方那头畜生什么时候过来,谢染那孽种有七个半月了吧,还有两个半月就要生产,总不能我们这边还要把那胎盘给他送过去。我不悦的说。
  我憎恨谢染怀的那个孽种,但是也万万没有我们人族这边放下身份去妖魔界的道理。
  岳博贺想了想,道:一个月后,他就会来。他身体不好得很,到时可能会提前催生也不一定。
  哈!那太好了!我笑了出来,等谢染那厮把孩子生下来了,我就把他的孩子送到凡间去,把他带回我的仙云宗,到时我日日夜夜和他在一起,就不信他怀不上我的孩子。
  我仙云宗少宗主,会比不上一个不知道躲在哪里不出来的奸夫?
  我高兴的计划着,并未看见岳博贺比往日更加冷肃的脸。
  那时的我,因为没有一开始就呆在长明山上,所以并不知道谢染被服用了特殊的丹药,他在生下那个孩子之后就会死。
  我也并不知,谢染拼命护的那个孩子,如若不是他把所有灵力供养他,说不定也会跟着死亡。
  第十二章
  大黄狗?
  我气笑了,这个傻子,我谢染虽然是个合欢骨,在修仙界谁都能踩上一脚,可却不是任何一个凡人也能欺负的,尤其还是个傻子。
  是的,我一眼就看出了这人是个傻子,长得虽然挺好看的,可那种眼神,根本不是成年人应该有的纯澈,加之他手里拿着的拨浪鼓,更是确定了他是个傻子的事实。
  滚开!我看见他的笑就觉得可恶,凭什么有些人能够活得这么潇洒,有些人拼尽了所有力气却活得像条狗。
  对他的第一印象再好又怎么样,他此番这般说我,我就是不喜欢,我就是嫉妒和羡慕。
  那人睁大了眼睛看我,像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我生他那么大的气,我哼笑一声,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撑着地面爬起来,滚开,别挡我的道。
  要是哪天你被一个傻子喊大黄狗,你也不会高兴。
  其实我知道这不是他的错,毕竟一个傻子能知道什么,和一个傻子又能计较什么。我只是不能发泄怒气罢了,我被那个紫衣修士因为嫉妒打了一顿,我心里苦闷,这傻子送上门来,我不过是迁怒。
  尤其这个傻子还非常的好看。
  是的,这是个什么不公的世界,为什么一个傻子都能长得那么好看。他脸很白,下巴尖细,身子瘦瘦高高的,也很爱笑,笑得傻乎乎的,明明是个傻子,笑起来却像个不怀好意的狐狸。
  而我呢?明明心里憋着坏,可是看起来却好容易欺负极了。我唯一能在这傻子身上找到的平衡就是他身体看起来不是很好。
  有些人瘦,是看着瘦,身上的肌肉却不少,而且面色红润,身体康健。而这个傻子呢,脸色苍白,瘦歪歪的,像是下一刻就能吐出血来。
  长得好看又怎么样,还不是个病痨鬼。
  而且他穷,穿的是个什么东西,麻布衣服,上面还打着补丁。我随手漏点灵石给他,就够他好吃好喝一辈子。
  所有人都知道谢染不是个好人,所以我心里辱骂他,一点也不觉得愧疚。而那傻子呢,根本看不出我对他的恶意,见我狼狈的在地上爬,就想来扶我。可是他又舍不得手里的拨浪鼓,看起来更傻了。
  后来他自觉想到了一个聪明的办法,就是把拨浪鼓含在口中,腾出双手来扶我。我不想让他扶,直接挥开他的双手,让他滚。
  他有些委屈,拿下口中的拨浪鼓,用那好看的狐狸眼睛盯着我,你为什么不要林林帮你呀?
  你能帮我什么?有本事你刚才在一边看热闹的时候就帮我打那三个人啊!我明知道一个凡人傻子根本打不赢那三个人,可是我就是这么恶毒的要求。傻子呆了,说:可是林林打不赢他们啊。
  林林?他居然叫林林?叫这么好听的名字!
  林林,只有亲近喜欢他的人才会这么亲近的叫他,呸!他叫一百三十斤好了,长那么高,却那么瘦,一百三十斤都是抬举他。是的,他竟然比我高大约半个头,我对他就更是嫉妒。
  上天不公平,一点都不公平。
  我不欲理这个一百三十斤,自己爬起来,踉踉跄跄的转身就走。
  有花瓣从上面落下,打在我的眼皮,好气人,开得那么盛做什么,以为就有人喜欢它吗?啊!
  我不要呆在这桃林了,怎么会有这么难看的桃林,树长得歪歪的,没人修理枝叉,奇形怪状,简直最丑。我知道自己现在的心理状态很不对,看什么都不顺眼,便对着什么都说一顿。
  一百三十斤一直跟着我,我听得见他的脚步声,却没理他。
  直到我出了桃林,再回头看那茂盛的桃花,还有站在桃花林边缘的一百三十斤,我忽然憎恶的打了自己一下。
  谢染啊谢染,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桃花林还是很好看的,而那个傻子,其实也挺好的。
  喂!谢谢你。我对他道,再添了句,还有,对不起。我走了,再见!
  之后,我就去了城镇里。我狼狈的运着灵力离开,傻子跟不上我。到了城镇,我先定了一间客栈,定了三天,这次采买的数量不少,我们有三天的时间在凡人界。
  而殊亦谌去了长明山交流,也不用担心他忽然回来。
  在凡人界的三天,我像是一只远行的游子回到了家乡。
  可能那些人说得也没有错,谢染的格局就是低,改不了身上那股子小家子习气,怎么也不像修仙的人,喜欢吃凡人的食物,习惯睡觉而不是打坐。
  我嘻嘻笑,幸好我没改掉那些坏习惯,不然这世间就真的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
  三天后,我到仙云宗脚下等那些人,在这期间,我吃丹药把身上的伤治好了,再次换上了体面的衣裳,又梳整齐了头发,我绝不会把我那么狼狈的一面展现给其他人看。
  好在作为合欢骨,为了时时刻刻保持好好相貌,不让殊亦谌感到恶心,不然我可能就完了。
  那会儿没有一个人来,我无聊得紧,就又随处逛。结果不知道怎么的,竟然又回到了那一片绝美的桃林。
  不想进去,我转身就走。却不想有人从背后冲过来,挡在我的身前,傻乎乎乐陶陶的喊我,你别走呀?
  我定睛一看,竟然是一百三十斤。
  不是,这人是住在桃林吗?怎么我出现在这里就能遇见他。
  你为什么要走呀?你是不是不喜欢林林?一百三十斤委委屈屈的问,可是村子里面的人都喜欢林林,都说林林很听话,也长得好看。
  我喜不喜欢你你看不出来?虽然我对三天前对他的辱骂很抱歉,可对于这个傻子,我也着实不可能真的喜欢上来。然而那时,我鬼使神差的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我问他,三天前我被人打得鼻青脸肿,现在脸是好的,你怎么认出我来的?
  我就是认得你呀,你长得这么好看,身上那么香,然后还对我说谢谢。
  对了,我还记得你叫谢染。花谢花开不染尘埃,好好听呀!
  咳咳!忽然我感到肚子有点疼,忍不住咳嗽了两声,有血从我的喉咙里咳出来,落在深深的牢水中。牢水颜色深深,不一会儿血就不见了。
  谢染这个名字其实没有那么好听,我原住在一处名叫谢家村的村子,那村的人都姓谢。我本名叫谢安,后来清绝真人救了我,说修仙之人要与凡俗脱离,不能再用以前的名字。
  我不愿放弃谢这个姓,那是我的根,也是我与爹娘最后的联系,与那村子的最后联系。后来清绝真人为我取了一个染字,是因为当时我爹娘被害之时,还记得保护我,没让我的身伤沾染一点血迹。
  但我很喜欢一百三十斤对我名字的解读。
  我眼前渐渐有点模糊了,我好像在水里看到了和他初见的那一面,我笑了笑,也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
  第十三章
  一百三十斤叫住我,开启了我和他之后的纠葛。第一次见面,我们相处得不友好,但第二次见面,他对我说的话,让我没有直接甩袖离开。
  因为,从没有人那么的记挂我,对我那么单纯的好过。我像沙漠中孤独的旅人,终于遇见了愿意施舍我水的人,我不能不抓住他,抓住那一块浮木。
  我在这里等了你三天,你怎么才回来?你饿不饿呀,林林给你留了吃的。一百三十斤说,他朝我走过来,高高瘦瘦的身体矗立在我的身前,他真的比我高半个头,我是七尺男儿他就是八尺男儿,这时,我对他的身高没那么有怨念,这是他们送给我的馒头,说很好吃,我专门给你留的。
  他手里捧着一个白胖胖的馒头,有他的拳头那么大,非常充实,送到我的面前。他轻轻捏了捏,馒头皮往下陷了陷,很快就恢复了平整,真的很不错。
  我记得幼时娘亲也爱做馒头,谢家村穷,爹娘白日里会下地干活,娘就会很早起来做馒头之类的干粮,这样就能带到地里去吃,就着白水,也能吃饱。她做饭的时候,爹就在旁边烧火,娘亲常说爹手笨,做不来那么精细的活。
  其实我也好想做饭的时候有人帮我烧火,啊殊亦谌为我我烧过,可是那是假的。
  这里面还有肉的哟,我喜欢吃肉,他们就帮忙在里面装了好多肉肉!一百三十斤傻乎乎的笑,他把馒头掰开,里面果真有陷。是肉馅,但是肉并不多,只有点点,更多的是蔬菜。怎么可能会多,傻子身上穿的衣衫有破洞,他家条件定然不好,那个村子也必然不那么富裕,你闻闻,是不是很香?
  我闻了下,是很平常的馒头的味道,香,但若说顶级却不是的。然而我却非常羡慕那个村子里的人对一百三十斤的好,于是我有些嫉妒却又没恶意的说:嗯,很香。
  但是,我知道一种肉馅更多的吃的,比你的馒头还要香。但我心里的恶劣因子又发作,我专门诱惑他。
  一百三十斤果然上当了,他瞪大了长溜溜的狐狸眼,口水忍不住从嘴角流下,真的吗?
  真的,比你的馒头好吃一百倍。我说。
  那在哪里?你能带林林去吃吗?他忙问。
  不能。我摊手,叹着气说:那东西好难做的,特别费时费力,我手里这会儿没有。但是如果下次你还在这里等我的话,我就给你带过来,如果你不来,我就不给你了。
  一百三十斤就是个傻子,生活里除了吃饭就是睡觉,整天傻笑,哪里知道我在故意捉弄他。他哪里会知道我所说的所谓好吃的东西,不过是包子罢了。他当即点头,说:我会等你的,我一定会等你的!
  傻子,我笑。
  那时我并不知道为什么我会那么捉弄那样一个傻子,我和他说的那番话相当于是做了一个约定,我和他再次见面的约定。后来我回到仙云宗上想了许久,才明白,因为那个人是唯一对我好的人,所以我在用谢染独有的方式,想抓住那一份好。
  我十五天后会再次下山,到时还是在这里吧,我们见面。我说,但是如果你不来的话,那么我以后也不会来了。你知道的,我是仙人,而你是凡人,如果我要走,你绝对找不到我。
  十五天后,是我们合欢骨休息的日子,合欢骨有轮休,那三天是我休息的日子。
  傻子莫名其妙的喜欢我,不管我说了什么,他都答应。
  这时,仙云宗的其他人也该来了,于是我拿走了傻子的半个馒头,离开了桃林。这是自然,若是下次他真的在这里等我,那么我肯定要给他带包子,包子皮薄馅大,我这个吃不得亏的人才不会做赔本生意。
  再次回到仙云宗山脚,那些人果然都在。见我回来,他们鄙夷的看了我一眼,我没在意那些人,只在那群里人寻找那个紫衣修士,他打了我,我绝不会善罢甘休。此番我下山,只有这群人知道,那人能打我,肯定是一路跟着我。
  果然,我找到了他。他就在人群里,见我看过去,他还拧过了脑袋,眼角吊着,鄙夷的盯着我,像是在问我这只耗子怎么还敢在出现。他甚至还握紧了拳头,朝我挥舞了两下。
  我咬紧了牙关,随后对他挑衅一笑,很好,你不是打我吗?你不是觉得我抢了你姐姐的宠爱吗?那我就抢个彻底!
  我没再看那个紫衣修士,混着人群,我回了仙云宗。再过了一天,殊亦谌回来了。彼时我还很受殊亦谌宠爱,第一天就被招了侍寝。
  一反之前我的隐隐抵触,那次我异常配合,伺候得殊亦谌很高兴很满足,完了之后还抱着温存了一番。当他摸到我的胳膊时,我趁机啊了一声,面露痛色。
  殊亦谌立马问我,怎么了?他声音带着事后的沙哑,用力捏着我的胳膊问,不许我避开。
  我本就无意避开,便把胳膊抬给他看,上面没有一点红痕,可殊亦谌是谁?金丹真人,一摸便磨出了我骨头受了伤,他的脸便沉了,问我:谁伤的你!
  我支支吾吾的,眼神犹犹豫豫,我不太会撒娇,也不会告小状。这做作的表情还是我从其他合欢骨身上学来的,是是一位穿紫衣的修士。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他说我抢了他姐姐的宠爱,所以让我小心仔细一点。
  我确实不知那人的名字,但殊亦谌知道啊,他床上的前一个人是谁怎么可能不记得。就算他不记得,他身边的人也会记得。
  至于殊亦谌会不会对此疏远我,进仙云宗之后,我便被告知不能争风吃醋,要小意温柔,可我并不想夺得殊亦谌的宠爱,所以争风吃醋告小状若是能让他厌恶我,那么便厌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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