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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20之时尚女王 第210节

  业务员不明所以,只得怏怏收了书离开,她边走边看,然后,就发现自己果然错得离谱,怎么能给中国老板推荐一个中国人是反派的片子。
  她叹了口气,只得离开去找别的公司试试运气。
  后面又进来了几个业务员,刘嘉对他们的电影也很不满意,没有投。
  最终第一季度的广告投放,仅限于《vogue》杂志,还有报刊广告。
  对此,刘嘉也很不开心,她从这些电影制片方那里打听到了竞争对手的动向,竞争对手都已经在积极投放了,她怎么能输。
  刘嘉继续看着刚刚业务员递给她的厚厚一撂资料,这些已经是第一季度正在拍或者待拍的所有片子了,如果这都不能让她满意,那就只能等第二季度。
  电视机到现在都没有发明,错过了第一季度的电影,就等于错过了让产品的视觉展示,以及在欧美各国的宣传。
  她本来想捏着鼻子,努力从矮子里面拔一个将军出来,然而,她失败了,大家的高度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完全没有可以下手拔的抓手。
  又想起刚刚看到的《《傅满洲之谜》,刘嘉更不开心了,一般而言,傅满洲的形象代表着标准的黄祸论,也是各种排华法案的集中意识体现。
  作者罗默是以他心中的义和团人员创造的这个形象,当时义和团的主要业务范围是什么?扶清灭洋啊,洋人心里的义和团能是什么好模样。
  明明格里菲斯在1919年有拍过以唐人街的中国男人和美国女人谈恋爱为主题的《黄种人和少女》,人物形象也是正面的,怎么让傅满洲又抬头了。
  在侦探小说的几大法则里有一条:不能有中国人出现。
  后世有人分析说这是因为在外国人的印象里,中国人都会魔法,会飞檐走壁,有中国人在,就不存在密室杀人,而且解释作案手段也很没意思,就是中国人千里之外取人脑袋了嘛。
  另一方则认为,这就是认为中国人都不是好人的刻板印象,一个长得一看就是坏人的人放在故事里,那犯人肯定就是他了。
  刘嘉刚好对现在的几个电影都十分不满,她决定找电影公司,定制一个电影,由她投资,剧本也由她定。
  默片时代的投资不是很高,全剧演员的服装和许多道具也都可以由emma直接提供赞助,拍摄成本可以比普通电影要省一点。
  刘嘉找到迈克尔的电影公司,公司老板得知刘嘉要拍定制片,表示只要钱到位,一切好说,先问她对班底有没有要求,谁演主角,谁当导演……刘嘉对20年代的明星基本不认识,就只指定了迈克尔。
  “迈克尔是负责拍的,他说想要哪个演员,能请来的就用。”刘嘉充分表达出“有钱随便花”的富婆气势。
  老板带着刘嘉去找迈克尔的时候,这位日后拍出《卡萨布兰卡》的大导演,现在的主要工作还是半导演半演员,隔老远,就能听见他在片场里的声音。
  他对刚刚的一个镜头不满意,正冲着搭档大喊大叫,不仅如此,他还教导演做事。
  导演也不是软柿子,双方对掐了几句,直到老板出现,才各自闭嘴。
  “哦,我亲爱的emma,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刚才还在咆哮的迈克尔看见刘嘉,态度一下子变得很好,在之前的沃子爵城堡服装秀中,他与刘嘉合作非常愉快,刘嘉是他见过的要求比他还要多的人,没有之一。
  刘嘉笑着说:“来找你们公司谈点事情。”
  老板对导演说:“你们先拍下一场,我找迈克尔有事。”
  回到办公室,迈克尔听说刘嘉要拍定制剧,只有一个构思,没有已完结的原著小说,也没有已经写好的剧本,甚至连大纲都没有。
  “那,你想好要拍什么内容了吗?”迈克尔觉得刘嘉可能只是一时冲动,忽然想过把瘾。
  商人投资艺术已经不是新鲜事,投一部电影火了之后的收益,比一件一件卖衣服卖口红要快。
  当然,亏得也更快。
  迈克尔决定劝劝她:“拍电影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我知道。”刘嘉对他说,“我会找作者写剧本的,我现在的初步计划是写一个华人探案的故事。”
  “华人探案?能写好吗?”迈克尔从来没见过华人探案是什么样的。
  刘嘉解释道:“荷兰人高佩罗写的《狄仁杰探案》就很不错,不过狄仁杰是唐朝的事情,离现在太远,在法国找不到合适的道具和拍摄地点,所以,咱们可以拍近代的,美国夏威夷就有很多华裔警探,能力非常强,还上了好几回报纸呢。”
  “对啊,侦探小说里都不能出现中国人角色了,可见这个角色设定已经无聊到了什么地步。如果一个一看就是坏人的人,结果居然是好人,这个反转比起露面就直接剧透,要有意思多了。至于反派嘛……英国人就很好嘛。
  福尔摩斯已经深入人心,叼个烟斗戴个大帽子出来的就是侦探人设,观众也早就看腻了,让中国人做警探,让英国人当反派,这不是挺好。”
  迈克尔还是很犹豫,毕竟英国也是一个很大的市场,他不希望因此把英国市场给丢了。
  他把顾虑告诉刘嘉,刘嘉笑笑:“放心,现在英国的各个殖民地都在闹独立,拍英国人当反派,对电影销量也有帮助。殖民地的人口数量比英国本土人多多了,再说,我相信爱尔兰和苏格兰那边也会有销量的。”
  迈克尔从来没见过哪位女士对国际□□势这么清楚,他实在无法反驳,便对刘嘉说:“那就等剧本完成,我们再一起讨论。”
  刘嘉的出版社手中有许多投稿的作者联系方式,其中有一些作者写的故事挺不错,过稿了。
  刘嘉让编辑与写探案写得比较出色的几个作者联系,问他们是否愿意写剧本。
  第一个积极响应的居然是个英国人,他结婚后,就定居在法国。
  刘嘉把自己想要的故事,以及反派的人设说给他听,他一点都不反感,只关心最后能拿到多少稿酬。
  在刘嘉委婉的向他询问,写英国人当反派,他会不会有什么不适,或者写不下去的时候,他马上回答:“没有任何问题。”
  可惜试稿之后,刘嘉看了他的文字,可能因为他是英国人的缘故,使用法语写作实在有些难为他。
  “信”和“达”差强人意,离“雅”的距离比较遥远,遣词造句颇有一种中国大学生考四六级的时候做翻译题的味道。
  又找了几个人,写得也不是那个味儿。
  刘嘉要主编赶紧把人找到,主编和手下的编辑们把自己的关系网张到最大,找来的人被连毙十几个之后,终于,主编也感受到设计部门同事头秃的感觉了。
  就在他为自己所剩无几的头发默哀时,转机出现了,通过层层关系,他找到了莫里斯·勒布朗,上门求他写。
  “我刚刚连载完,想休息一会儿。”
  “哦,求您了,看在上帝的份上,只要三万字就可以。”
  “三万字……那要写一个月,我没法休息了。”莫里斯·勒布朗继续拒绝。
  当刘嘉再次向主编询问找人的结果时,主编灰心丧心地告诉她没有找到人,以及告诉她莫里斯的事情。
  “莫里斯·勒布朗?那是谁?”刘嘉对这个名字很陌生,她知道莫里哀,不知道莫里斯。
  “他写的《亚森·罗平探案集》,非常好看!销量非常高。”
  “啊!是他写的啊!”刘嘉知道亚森罗平这个名字,因为名侦探柯南里的怪盗基德就自称“平成的亚森罗宾”,当然,后面改了年号还没画完,于是基德的名号也与时俱进,叫“令和的魔术师”。
  刘嘉只看过亚森·罗平的简介,但是她喜欢怪德基德。
  十九世纪的怪盗基德,想想就很有趣。
  刘嘉专门挑了《亚森·罗平智斗福尔摩斯》去看,看完后,她下定决心,一定要让莫里斯来写这个剧本。
  对于怎么黑英国人,他很有一套。
  “嗯,这件事,我找人想办法。”
  刘嘉找到当初忽悠莫里斯写了十篇的杂志发行者彼耶·拉飞特,以商业合作为诱饵,对他说:“合作的条件可以给你最优厚的,不过你得说服莫里斯写这篇剧本。”
  当初莫里斯是个纯纯的文学青年,只想写纯文学,不想写狗血俗套的商业稿,是拉飞特,让他答应写了第一篇。
  纯情文学青年第一篇就让主角入狱,压根就不想写后面。
  可是,拉飞特非得让他第二篇就让主角在狱中当老大,遥控指挥外面的手下。
  最后,先写了十个短篇在杂志上连载,连着连着,就根本停不下来,一口气写了好多。
  莫里斯在拉飞特的哀求和利诱之下,不得不同意写剧本的要求,他从鲁昂来到巴黎,与刘嘉见面后,讨论了一下故事情节和人设,他表示要去唐人街采风。
  这态度,可以说相当端正。
  本来刘嘉都已经做好思想准备,他直接把亚森·罗平变成罗平,指法为中,这样比较省事。
  就像男频网络小说的某作者,自己抄自己,所有人设都可以精准总结为一个套路,反正有读者吃,不耽误赚钱。
  刘嘉带着莫里斯去唐人街,带着他吃了正宗粤式茶点,正宗沙县小吃,正宗青田山粉饺。
  莫里斯还亲眼看着唐人街上的华人们是怎样生活的,他们一大早就开门,很晚才打烊,手脚一刻不停,就算没有客人,也有很多事情要做。
  还有阿花种菜,大妞剪皮影和窗花,以及唐人街上其他许许多多的人是怎样生活的。小梅的师兄们给客人正骨,小梅舞狮。
  “原来中国人真的会功夫。”莫里斯瞪大双眼,看着小梅的狮子“嗖”的跳出三米远。
  他手里拿着小本本,东瞧西看,还不时与刘嘉介绍的人进行交流,他问的东西很杂,感觉不像取材写探案故事,而是写唐人街市井众生百态。
  “因为故事想要写的好看,首先人设就要好看,鲜活,我只知道法国人是什么样的,但我不知道中国人是什么样。”
  莫里斯的态度非常严谨,在采风一天之后,第二天早上,他就把想要写的故事梗概交给刘嘉了。
  刘嘉感动的想要流泪,这可是拿钢笔的时代,看看人家这效率!
  再看看那些挖坑不填的电脑使用者,看看起点晋江的那些鸽子!
  差距啊!朋友们!
  故事的设定对于刘嘉这种已经看了n本小说的人来说,不算什么特别,但是难能可贵的是,这个故事的开端是中国与罗马在丝绸之路时期的恩怨情仇。
  当初中国知道世上有罗马。
  罗马也知道世上有中国。
  中国甚至想派使节前往罗马拜访皇帝,但是使节在安息国被拦下来了。
  想要当中间商吃差价的安息商人,告诉中国使节前方有凶兽恶龙出没,把中国使节吓了回去,把中国皇帝送给罗马皇帝的珍贵礼物一块玉佩留了下来。
  那块玉佩有着特别的力量,能让人看见已逝的先贤。
  安息国灭国之后,那块土地从此纷争不断,到了近代玉佩被英国探险家发现并带走。
  英国探险家回国后就被人发现暴毙在家中床上,死时面部表情狰狞,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男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唐人街的年轻人,女主角是一位法国少女,她从emma’s house购物出来的时候,撞上了男主角。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不愧是莫里斯,不仅对人设有讲究,连植入广告这一块都拿捏得死死的。
  后面莫里斯又写了几个人设,就算是以刘嘉的眼光看,也觉得这样的主角人设十分有魅力。
  再就是试稿,短短三千字,悬疑感被拉到十足,黄沙漫天的丝绸之路风貌在莫里斯的笔下栩栩如生。
  剧本在准备的时候,时间已经不知不觉到了大年三十。
  唐人街有各种大型节庆活动,刘嘉邀莫里斯一起去看看。
  此时的唐人街,来自福建的人最多,浙江次之,然后还有其他各个不同地区的。
  祭祖的规矩各地大不相同,场面极其之热闹。
  莫里斯一边奋笔疾书,一边问刘嘉一些问题,比如:“这么做是为什么?”“摆那个是什么意思?”“烧的是什么纸?给谁?”“画上的人是谁?有出处吗?”
  有些问题,刘嘉还能回答,有些问题,连她都不知道。
  尴尬了,有这种感觉的时候,还是上一次在北欧,一个瑞典人认真问她和同伴五星红旗上的四个小星星是什么意思,又接着问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是什么意思。
  用中文都没法说明白,用英语彻底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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