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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谎精_35

  空气一下子安静下来,像是什么都听不见。
  繁星将天空点亮得通透,顾即恍恍惚惚的,“比我们都久,”嗫嚅着,“很久很久。”
  又转过头去看林景衡,林景衡的侧脸在星空下显得很柔和,一股盈满心头的柔软,令他脱口而出,“但是我会陪着你。”
  林景衡稍显讶异的偏头看他,他呼吸一顿,难为情起来——怎么就说出这么不自量力的话。
  不曾想,林景衡过了惊讶,好像是认真思考,继而竟然微微笑开了,“你说的,可别反悔。”
  顾即欣喜若狂,他开心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反悔,他要和林景衡当一辈子的好朋友,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久。
  在那个夜晚,繁星漫天,淡淡的几句对白,却深深刻在了两个孩子的心里——可他们哪里知道,人的一辈子那么长,有时候,誓言也要成为羁绊。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不是写砸了......感觉我这篇文要扑街/收藏竟然还没有三位数......我滚去反思t^t
  第26章 chapter26
  时光如白马过隙,那些快乐的,难过的,笑着哭着在岁月里穿梭,楼区门口的老槐树开花了又落,在一年四季里轮回着,像是永远都不会老去。
  顾即和林景衡一起上了龙山二中,但这可能已经用完他的运气了,他没能和林景衡同个班级,龙山二中是三年同班,这就代表这三年顾即都无法像小学那样坐在后排偷偷看着林景衡的背影。
  好在事情也没有顾即想象中的那么糟糕,至少他和甘小雨也没在同一个班。
  一年半的时光在笑着闹着之中过去,顾即依旧不太受同学们待见,这像是孩子们童年潜移默化的一件事,就不该和顾即一起玩儿,于是长大后也奉承着,谁都没有打破。
  顾即说不在乎也不可能,但是孤单这么多年过来,也算是习惯,况且还有一个林景衡肯和他来往,他比以前要好得太多。
  林景衡在小学就是所有人的焦点,上了初中更是出众,老师对他赞不绝口,身边围绕的朋友不断,收到的情书也比小学要多出几倍。
  顾即深知,林景衡无疑是优秀的,而且还会更加耀眼。
  而甘小雨似乎在上了初中后就越走越偏,顾即偶尔会听见甘小雨的一些消息,大多数是坏的,诸如与班里的谁谁谁打架了,和老师主任顶嘴了,或者是有人看见他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在交谈。
  顾即路过班主任办公室的时候就见着一次被叫了家长的甘小雨,甘嫂唯唯诺诺的和老师道歉,甘小雨站得歪歪斜斜,丝毫没有悔改的意思,他把头转向窗口,顾即就吓得跑了。
  上了初中后,在顾即拒绝了无数次喝甘小雨的牛奶后,就很少和甘小雨有交集,甘小雨好像终于不把欺负别人的目光放在他的身上,顾即也避免惹事端,见了甘小雨就像老鼠见了猫般跑走。
  但变化最大,最令顾即吃惊的人,其实不是林景衡,也不是甘小雨,而是顾即小学三年级的同桌夏夏。
  三年级以后,夏夏就再也没有和顾即同班了。
  上了初中两个人又在同一个班级。
  令顾即讶异的是,那个当初一百多斤的小姑娘在不知不觉中褪去了儿时的肥胖,初一的时候,还有些圆润,到了初二,抽丝剥茧般高挑了许多,身材也由本来的圆滚滚变得纤瘦,细致的五官显现出来,杏眼翘鼻红唇,像一朵含苞待放的鲜花,走在人群中总能一眼就看到她。
  于是乎,班里那些曾经欺负过她的,漠视过她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恨不得把自己拴在这个破茧成蝶的女孩子身边。
  夏夏性格也变了,由以前的唯唯诺诺,变得骄傲自信了许多,走过银河的时候仰着尖尖的下巴,再也不会畏惧别人的目光洗礼。
  改变了的夏夏多了许多拥护者,但她谁也不待见,却唯独喜欢和顾即一块玩。
  在初二她的强烈要求下,老师实在没法子,就帮她调了座位,和顾即坐在了一块,于是乎两个人又成为了同桌,顾即就又多了一条被班里男生仇视的理由。
  顾即其实很看不起那些男生,在夏夏不好看的时候,他们一个个对夏夏唯恐避之不及,现在像苍蝇一样粘上来,难怪夏夏不拿正眼看他们。
  现在是初二上学期临近期末,外头正飘着小雪,玻璃窗被寒气吹得结了一层薄薄的雾面,从课室往外看,天地都是模糊的。
  讲台上物理老师正激昂慷慨的讲解着串联与并联的区别,讲台下的同学们一个个昏昏欲睡,临近放学,大家都没有把心思放在枯燥无聊的课堂上。
  顾即也是一样,他正望着窗外出神,想待会回家的时候是他先到校门口还是林景衡先在校门口。
  一只手戳了戳他的手臂,顾即回过神,把目光放在同桌夏夏小巧的一张脸上,眨了眨眼睛表示自己的疑惑。
  夏夏用手肘撑着下巴,歪着头,小声问,“你放学有没有安排?”
  顾即看了眼讲台,老师并没有注意到他们,也降低音量回,“我去林景衡家做作业。”
  他和林景衡这段在别人看起来有点诡异的友情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夏夏嘟嘟嘴,哦了一声,好像不太开心的样子。
  顾即不明所以,但想起好像每次自己说起林景衡,夏夏就是这样子的反应,于是大胆猜测道,“你,是不是喜欢林景衡?”
  他问得直白,夏夏顿时鼓了鼓嘴,气恼的转过头去,嘟囔道,“活该你没人喜欢。”
  顾即半是好笑半是无奈的歪歪头,不知道怎么就扯到他没有人喜欢这件事上了。
  放学顾即特意走快了,地面水漉漉的有点滑,他小心的看着路,没有在校门口看到站得笔直的身影,心情愉悦起来,今天他比林景衡早到。
  他缩在略显单薄的风衣里,像只鸵鸟,翘首以盼着林景衡的到来。
  等了几分钟,他哈着白气,搓着手,终于看见不远处推着自行车漫步过来的身影——林景衡在校服外头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 ,围着驼色的围巾,看起来很暖和的样子,连带着顾即也觉得没有那么冷了。
  林景衡远远就见着像他招手的顾即,天气冷了,顾即还是秋天那件灰色风衣,没有围围巾,也没有戴手套,整个人打着抖,缩成一团的样子。
  他眉头皱了皱,不禁加快了脚步。
  林景衡一到,顾即就咧开嘴冲他笑,脸上被冻得红扑扑的,林景衡把自行车停好,不赞同的说,“我给你的围巾呢?”
  顾即一怔,不好意思的笑笑,“早上赖床,忘记围了。”
  林景衡几欲张嘴,像是要教训他,但最终什么都没有说,麻利的把自己的围巾取下来,然后不顾顾即的抵抗三两下就把围巾缠在顾即的脖子上。
  围巾还残留着林景衡的体温,很是暖和,顾即立马伸手去扯,念叨着,“你不要给我,我不冷。”
  却被林景衡一个目光噎得说不出话,只得接受了林景衡的好意,挠挠头绕到自行车的后座,等着林景衡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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