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都市言情>美人,甭穿了!> 第三十七章:混(一)

第三十七章:混(一)

  回到现代,我们五人一同跌落到大屋的床上。
  屋里很黑,甚至连月光都没有倾泻进来。
  我们抱成一团,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这才动作缓慢地爬起来,分别坐在床的周围,融入黑暗之中,啃噬着心里的不痛快。
  我望向窗外,心中盈满了落寞和痛苦。
  一只手,一点点抓上我的手,似乎想要安慰我。
  我垂下眼睑,沙哑地说了声,“谢谢。”
  这时,魏小侯爷“咦”了一声,问:“元宝,你扯着谁的手呢?”
  我转过头,看向床上躺着的那个人,然后又抬起头,数了数屋子里的人数,“一,二,三,四,五,六?!”
  大姐一巴掌拍开灯,赫然看见床上躺着一个陌生人!
  他紧闭着双眼,嘴角缓缓地流淌出了一行鲜血。他的左手里攥着一只电棒,右手被我攥在了手里。
  我瞧了瞧他放在床边的大背包,以及被他翻乱了的屋子,一把甩开了他的手,然后跳到床上,踩着他的腰,大声喝道:“敢偷我的家?!你小子是想被绑到草船上借箭去,是不是?!”
  小偷仍旧紧闭着双眼,既没有求饶,也没有喊痛。看来,这人是被我们五个给砸昏了。
  我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见人还活着,便照着他的后脑勺狠拍一下,然后去扯那个大背包。结果,竟然没扯动!我牟足了劲儿,终于提起了那个大背包,将拉链拉开,往里面一瞧。嘿!好家伙,这里面竟然有二十来个金灿灿的金元宝!
  第一次,我看见金元宝没有傻笑,而是想哭。
  这些金元宝,被丹青当做嫁妆藏了起来。如今,金元宝还在,可是他的主人却被我丢在了三国时期。
  我攥紧了手中的“时空路由器”,说:“我要马上去找丹青,你们照顾好自己!”站起身,刚一迈步,却发现脚下躺着一人!
  仔细一看,那人竟然是大姐!
  我马上转头看向霍去病他们,但见他们皆昏倒在地!
  我忙伸出手,试了试每个人的鼻息,见他们呼吸还算正常,这才稍微放下心。
  眼下,大家都陷入昏迷,我无法撇下他们不管,否则这些人就得活活儿饿死在自己的家里。
  不行,我还得打电话问问大妈,这些人频繁的穿越时空,会不会对他们的脑神经造成什么影响。还有,我得侧面打听一下,霍去病和吕布到底是什么回事儿。最主要的是,我得问问大妈,这个“时空路由器”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聚集足够的能力,让我再次返回到三国时期。
  思及此,我翻找出自己的手机,按下开机键。结果,手机屏幕并没有亮起来。我又翻找出充电器,将其充电。过了一会儿,我打开手机,发现有二十多条短信。没时间看,直接给大妈拨了一个电话过去。
  电话接通后,大妈哈气连天地问:“喂,谁啊?”
  我尽量用平时的语调回道:“大妈,是我。”
  大妈立刻拔高的嗓门,吼道:“你个死丫头啊!你怎么才回来?你知不知道,可担心死我了!你还以为你出了什么意外!”
  我心头一暖,安抚道:“大妈,放心吧,我没事儿。”
  大妈感慨道:“大妈老了,膝下无儿无女,一直把你当亲姑娘看待,如果你出了什么意外,让我可这么活啊?”
  我鼻子一酸,喃喃地唤了声,“大妈。”
  大妈话锋一转,询问道:“你这次去三国,带回来什么宝贝没有啊?你啊,要记得,孝顺老人是传统美德。你要知道,我膝下无儿无女,等我们两口子两腿一蹬,我的家产还不都是你的?所以呢,你也别小气,弄到什么好定西,千万别忘了先拿来孝敬我们。”
  我撇了撇嘴,暗道:我脑袋穿孔了才会被丫感动到!以后,谁他妈也甭给我提“感动”两个字,我的词典里,只有“感冒”!
  虽说心中不爽,但是虚伪却是我的性格特点之一,所以我陪笑道:“放心吧大妈,有好事儿我一定记着你。”
  大妈满意地笑道:“算你乖。”转而问道,“你这次的任务完成的如何啊?”
  我大概讲解了一下自己在三国时的所作所为,然后问道:“大妈,我的收尾工作没做完,你看这个‘时空路由器’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再次将我送回三国时期?”
  大妈说:“呦,没看出来,你完成任务的态度还挺认真负责的么。”
  我立刻恭维道:“那是大妈教导的好。”
  大妈嘿嘿一笑,得意道:“那是。”
  我趁热打铁,“大妈,你倒是说说看,需要多长时间?”
  大妈想了想回道:“三个月吧。”
  我心急道:“不能快点么?”
  大妈又想了想,回道:“最少也得两个月。”
  我哀求道:“没有什么办法,让我能早点儿回去么?”
  大妈训斥道:“你当跨越时空是走你家大门呢?”
  我耷拉下了肩膀,纠结了。
  大妈说:“没事儿的话,我挂电话了。”
  我忙说:“大妈,等一下,我这次去三国,养了两只兔子,因为看着喜欢,就带回来了。结果,它们却昏迷不醒了。你说,它们会不会有事儿啊?”
  大妈教训道:“你当那些兔子是你啊?你的灵魂有着穿越各个时空的能力,所以在佩戴了‘时空路由器’后,可以神清气爽地横跨各个平行空间,穿越到你想去的任何一个朝代。但是,那些兔子不成啊。它们的身体和灵魂都十分柔弱,一旦进入另一个空间,它们就会觉得十分疲惫,继而陷入昏迷。”
  我关心地问:“不会有大事儿吧?”
  大妈回道:“这个不好说。”
  我的心一抽-搐,立刻追问道:“这话怎么说?”
  大妈呵呵笑道:“无论是人还是兔子,都是有轮回的。你这辈子是人,没准儿下辈子就是只兔子。那两只三国时期的兔子被你带回到了现代,没准儿就能歪打误撞地遇见它们投胎转世后变成的那个人。那人和兔子其实是共用了一个灵魂,这个时候就容易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也许人和兔子的灵魂都会忽然消失,人和兔子一同死亡;也许会互相干扰,人以为自己是兔子,兔子以为自己是人。总之,这些东西很混乱。
  “所以,我常常对你说,偶尔拿些金银什么的,犒劳犒劳自己的辛苦,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活着的生物,无论是兔子还是人,都要小心谨慎一些,免得铸成大错。”
  听大妈这么一说,我这颗心啊,还真是七上八下的。看来,吕布还真就是霍去病的下辈子。原先我想不通,既然霍去病没有死,那么是如何投胎转世成为吕布的?今天,有些疑惑被大妈解答清楚后,我终于想明白了。那就是——很多东西,都是无解的!
  不过,为毛我总觉得大妈似乎知道了什么咧?
  摇摇头,甩掉那些想不通的疑惑。
  挂下电话后,我开始搬动地上躺着的那些人。结果,可想而知,凭借我一个人的力气,实在是无法将他们分别背回到他们各自的床位上。
  不得已,我将客厅里的东西全部堆进了小屋,然后将大家的褥子都铺到地上,在将他们一个个地拖拉到褥子上。
  从左到右,依次是,魏小侯爷,霍去病,魏忠贤,大姐,我。
  搞定了他们后,我杀气腾腾地走进了大屋,冲着小偷狞笑了两声,然后扯着小偷的腿,将其拖拉到锦绣公墓中,两三下扒光了他的衣服,将其扔在一位官太太的墓碑上。
  回到屋子后,我将霍去病等人的外衣脱掉,给他们套上睡衣睡裤,让他们的身体尽量舒服一些。给魏忠贤换睡裤的时候,我十分不厚道地扫了一眼他的重点部位,并十分肯定地点了点头,为大姐的性福感到开心。
  忙完后,我躺在大姐身边,望着棚顶发呆。
  这时,手机震动了两下,有新的短信。
  我摸出手机,打开短信,发现是一条催费短信,于是直接删除。睡不着,我打开了短信信箱,开始一条接着一条地查看自己的短信。
  这些五花八门的短信中,其中有三条是宁非白发来的。
  第一条写着:元宝,我在你家门口,我们谈谈好吗?
  第二条写着:你去了哪里?第一次感觉到,原来这个世界这么大,竟然找不到我想要拥抱的那个女人。
  第三条写着:我回去继续未完的学业。我不求你会等我回来,但我一定会回到你的身边,再次拥抱你。元宝,我一定没有说过我爱你。有一天,当我回来,我会亲口对你说。
  这三条短信,我只看了一遍,便按下了删除键。但是,当提示问我,是否真的要删除的时候,我却犹豫了。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否。
  不为什么,只因为,他是我曾经的执念。
  我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看着宁非白的短信,我除了淡淡的感伤之外,竟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不会为他的话而心动,却又忍不住勾起唇角。心酸的感觉在心里蔓延,不痛不痒,没有落泪的冲动。
  这就好比,一个人将自己的人生目标定位在考上大学一样。等他经过一番奋斗终于考上了大学后,却对校园的总体环境失望了,然后慢慢变得习惯,不痛不痒地混着日子。
  我不知道自己这么比喻恰不恰当,因为我没考上大学,我只是一个流氓。我的人生观并不消极,我也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确实羡慕那些拿着书本,在大学里混日子的人。而我,只能往返于各个朝代之间,拼了命地完成任务——杀人,或者被杀。有些累,却又必须扛着!
  我曾想过甩手不干,但却顾及我身边的这些人。他们被我从各个朝代带回到现代,便已经是穿越者。
  大妈说过,穿越者,必杀!
  我不能让第二个人接替我的位置,否则,大姐他们将性命不保。
  我不想知道,自己这样算不算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但是,既然我已经做了,那就硬挺到底!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