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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妖精的十年

  十年前那个在冬天结束的故事,所有人都以为完结了。
  秦律之还是那个游戏人间的秦律之,不过她的人生,也脱离了自己预期的轨道。
  她大四毕业之后,考了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的硕士。硕士读完,又回a市了歌剧院的乐团编制。一个她完全想不到的路,被她稀里糊涂的走了出来。
  一个玩世不恭的浪荡女子,竟然成了体制内事业编的打工人。
  要说区别嘛……
  原来她是疯狂的玩,现在她是收敛着玩。有工作的锁链,她现在做什么事,都会顾忌叁分。
  …………
  大四拍毕业照的那天,她没有去集合,只是穿着学士服去了趟辅导员办公室领了学位证和毕业证。
  有时候人生真的很不讲道理,a大的院系这么多,学生人数那么多,为了错开拍毕业照的日期,安排的当天通常只有两个院系,偏偏音乐系和法律系被安排到了同一天。
  她原本是不想去图书馆拍毕业照的,可是她的脚步就是不受控制,去了。
  她远远地看着那些小孩,他们笑得那么灿烂,如果李期矣没有遇到她……
  或许他就在他们中间,按照他的想法,读了研,考法官。可他现在杳无音讯。
  想到那个离开一年的人,她突然好奇…尝试去过一过他预设的人生,会是怎样的光景呢?
  “师姐,我们拍张毕业照吧?”
  她回神转身。
  闫思帆抱着花递给她,她猝不及防的接过花。
  不等拒绝,她就被闫思帆拍了下来。
  “毕业照不是合照?”秦律之笑了。
  闫思帆笑了:“虽然我女朋友很爱吃醋,但是我也想纪念一下我的初恋。所以我们再拍一张吧。”
  她失笑:“好哇,小师弟。”
  在烈日下,他们留下了一张合照。
  闫思帆在照相的时候,想到昨晚的那通电话。
  『她不知道的是,千万公里外,有一个人,收到了她穿学士服抱着花的照片,那张照片,成了他手机的屏保。
  那个消失在人海里的好兄弟,请求他帮了一个忙。“虽然不能亲口说一句毕业快乐,但还是希望你能帮我把毕业的花束送给她,”』
  “毕业快乐。”闫思帆说,他思索了一会:“这句话,我是代传的。”
  秦律之失神。一年了,李期矣。
  …………
  因为一个荒唐的念头,她考了研,考了歌剧院。稀里糊涂的完成了外公“成就一番自己事业”的要求。
  要说男人嘛,倒是也没断过,要说喜欢,一个都没有。要说做爱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她在想,或许她生来就是一个性奴,离开了性,她真的活不了。
  再没人像李期矣一样,在做爱的时候咬她,肏她的时候喊她妖精。
  偶尔的时候,她也会想,要是李期矣在就好了,他俩一起死在床上,让故事停在这荒唐的一幕,不会有未知的未来,在性爱中死去,死得下作又唯美。
  研二那一年过年,她知道那个人回来找她了。
  那年叁十,她一个人在京城,不想回a市,不想看到讨厌的人,下了好大的雪。
  她一个人在京城的公寓里,突然想到人生最幸福的那个年叁十,竟然产生了一种叫做怅然若失的感受。导师让她唱的那首古诗词艺术歌曲里那句晏殊的诗文“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
  她自嘲道:“爱情原来会让人变成林黛玉。”
  她秦律之竟然能像李期矣那种好学生一样,在此情此景下,酸溜溜的想到一首诗句。以至于后来她把这种感觉带到了比赛里,唱了这首《蝶恋花》,拿了青年组金奖。
  她发了条微博:想吃饺子。
  凌晨叁点,她公寓的门铃响了。
  跑腿小哥提着一笼饺子,浑身冒着寒气,递给她。
  她蹙眉,了解她阴间作息和公寓地址的人,只有那么几个。
  打开饭盒,夹了一个咀嚼。
  眼眶就湿了。
  李期矣做的,是热的,他就在附近,可他没有来找她。
  她真的,突然,好想和李期矣做爱。
  …………
  研叁硕士音乐会毕业那天。
  生妹和付川西抱着花来看她演出。
  她唱完最后一首《情歌》〖选自中国歌剧《苍原》〗。
  送哥送到太阳升,送哥送到星儿落,叫声远行的人儿哟,阿妹阿妹有话对你说,如果你是辽阔的草原,我就化作蜿蜒的小河,如果你是蜿蜒的小河,我就化作河上的清波,从你的胸膛轻轻流过,让你紧紧地拥抱着我,如果你是河上的清波,我就化作渴望饮的马,如果你是牧马的人儿,我就化作悠长的牧歌,带给你唱也唱不完的快乐,唱也唱不完的快乐。
  干一行爱一行,秦律之唱歌一直都没什么感情,纯靠技巧。所以经常被研究生导师骂的狗血淋头。
  研究生毕业音乐会,她唱情歌,眼泪根本不受控制从眼眶里流出来。
  这是一首和她完全没有关系的歌词,但一想到那句远行的人,有话要说,情绪就不受控制的往胸口上涌。泪花和初雪一起坠落,把台下的好几个学生都唱落了泪。
  系里的音乐厅都是人,有对她歌唱技术慕名而来的本科师弟师妹,也有倾慕她容貌的隔壁院校各大院系的男生,整个音乐厅被围的水泄不通。
  但是她知道,在拥挤的人群里,那个第叁排角落里带着鸭舌帽和口罩,安静地看完整场音乐会的人,就是李期矣。
  只有他,会在她落泪的时候,眼眶湿润不移的看着,自己也红了眼也满是心疼,那种奇异的感应,像他说的一样,那是量子纠缠的作用,他们,就是应该紧紧相吸的粒子。
  有很多好友送来了花,都是炙热而热烈的玫瑰,只有一束,它安静地在角落里,和娇艳的玫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红有紫,她甚至都认不出它的花名——银莲。
  紫色的银莲花,花语是'偷偷地爱慕’,如花精般的红色花卉,花语是'没有结果的恋情’。
  银莲花的花语,矛盾又炙热:失去希望,渐渐淡薄的爱,期待被抛弃……
  还有……
  深信不疑的等待。
  她不知道送花的人,到底是何寓意。
  知道了花语,她有些疯狂的奢求能在里面寻到卡片。
  没有卡片,有一张字条,冲击视线的潇洒劲道的字迹,是那个在刑法课本里写“香烟混合香水的性乃人间致幻剂”的人。
  “贺硕士毕业顺利,祝佳人前程似锦”
  她提着礼服裙摆,不顾他人的眼光,穿着高跟鞋,飞奔向音乐厅外,去找那个带鸭舌帽和口罩的男人。
  他又一次消失在了人海里。
  其实她也不知道,追上去能说什么,但她就是想着,见一面也好啊。
  她好想他哦,不做爱都行,看一眼,也行。
  …………
  毕业考歌剧院的时候,除了本专业的知识技能,还要考公共基础知识,涉及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公文写作、天文地理、科技文史。
  某个快递到玉蔷薇苑的时候,她还在想要不要放弃。她实在是不想再读书了。
  直到考试前叁个月的某天,她收到了一个快递。
  “哇,小姐,你真的很爱看书啊,这个快递是我今天的最大件儿,可搬死我了。”
  她一愣,寄件地址是某快递点。
  “书?我没买书啊?!”
  “那我就不知道了,可能是谁送你的吧。”
  直到拆开以后,满满的笔记讲解和重点规划……
  那个字迹再熟悉不过,是他。
  不爱看书的人,把所有的笔记都看了一遍,内容全都没有看下去,就想从中找到些别的什么。
  什么都没有。
  直到……
  看到他划唐朝历史的时候,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的两个君主上醒目的标了一个重点,貌似还是不放心,又在上面写了一句“别再记反了。”
  她笑了,很开心,李期矣好像就在她耳边,无语和操心的表情都跃然纸上。
  五年了,她发现,一切都像昨天一样,点点滴滴,那么清晰。
  那就考考呗,反正这些书,看两眼也不会死。
  …………
  在歌剧院工作叁年了。
  叁十岁生日那天,她心里有隐隐的期待。
  整数生日,是大事。
  她拒绝了大操大办,而是安静地等在玉蔷薇苑。林东给她送了一束花,生妹儿给她买了条珠宝项链。
  生日礼物都被她堆在门口。
  她看着桌上自己鬼使神差买的银莲,喝着红酒,安静地等,她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十二点到了,玉蔷薇苑安静地像墓地。
  他没有祝她生日快乐,银莲花,是逐渐遗忘的爱。
  果然,爱会腐烂变质,李期矣,终究是不爱她了。
  …………
  因为体质单位的束缚,她有很多事情都不能做,乐团里面的勾心斗角和为了一个位子挤破头的厮杀,让秦律之觉得无趣,她就是一个朝九晚五的工作者,不参与任何斗争。
  也从不去和其他前辈年轻人争抢演出角色和职称职位,她从不会为了剧团大牌的角色去和他们卷,她随缘的服从安排,多小的配角都无所谓,她巴不得最好事什么都不安排她,只要随缘的上下班,安稳的应付外公就行。
  单位没人敢招惹她,一是她看着脾气不好,二是她从来不合群,叁是她的确是没有上进心。这让同事们很放心,所有都很有分寸感的和她保持距离。
  没有人能把她怎么样,她也不掺和单位的事儿。她想,如果是李期矣,肯定是单位里的卷王,早就干出什么成绩了吧?
  单位也有了,股份也有了。
  外公的身体一天天的差了下去,安安宝贝说,外公最近做什么事都力不从心,总想着能看她结了婚再去。
  去……
  这个词,在外公这里,是通向死亡之路。
  其实家里已经对她很宽容了,游戏人生的人生,在叁十岁这个时期,突然发现,有点腻了。
  但是她还是要自由,哪怕不是玩乐的自由。
  外公是七月份走的,整个家都笼罩着一股悲伤。那个会拿拐杖揍她的老者,永远躺在泥地里,安安宝贝每晚都要和她一起睡,睡着了也会哭着醒来,第二年也去了。
  走之前的一周,她说:“按照你想走路去走,不必为任何人妥协,人生是自己的。”
  陪她走完两次悲伤的人,是自己,人生是注定孤独的旅行,两位最爱她的人接连过世,她一滴眼泪都没有落,落叶归根的宿命不可逆转,生活,还是要继续。
  在最难受的那几天,她会想,李期矣在,能抱抱她,就好了……
  她见证了安安宝贝离开老爷子的苦痛的那一年。深爱其实是罪过,生离死别好像很痛,她不想承受,幸好,她最爱自己。
  …………
  那个叫李期矣的少年,永远消失在了她的世界里,除了偶尔午夜梦回看到那张笑得明媚的脸,她几乎都快要记不起,这个世界曾经有一个叫李期矣的男人,曾经和她那般不死不休的抵死缠绵。
  只是,嗜甜如命的秦律之,再也不吃甜点了。
  生活就像开了二倍速机器,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恍然十年。
  铁柱:十年,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很长,但是对于我来说,真的很短,十年前的那个人,十年间不间断的在梦里盘旋,这是一种科学都没有办法解释的执念,我试图寻找答案,但是结果就是,没有答案。
  我会定下十年的时限,是以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作为例子支撑的。平时生活中,的确是不会太想到那个被记忆埋葬的人,但是在某个情绪低落的点,某个瞬间,或是不受控制的梦回,那个人就会清晰的出现在你和他曾经相处的场景之中。醒来可能会感慨一下,哇,十年了。
  他并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他也完全不存在我的生活里,平时几乎不会想到他,但是这个人,他成了你记忆的一部分,他不在,但我存在,他就在。
  两天没更新,收藏掉了一个。姐妹们真的很好了,珠珠都没停。下一章应该会是祺祺视角的十年。冲1k颗珠珠,点亮第二颗星星,谢谢姐妹们点亮我的梦想!!!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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