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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37节

  口作者闲话:如果可能的话,明天搬家!o(n_n)o
  第九十一章 幸运啊
  胡麻子到底是干什么的?
  很简单,他真的是一个江洋大盗。
  还是个独行大盗,第一次杀人就灭人满门,原因是那家的少爷骑马路过的时候,看他不顺眼,踹了他一脚,命令跟随的下人,抢了他打猎得来的猎物,胡麻子这个人平时就力大无穷,加上从小就是猎户出身,十二岁开始就随着自己的师父宰杀猎物,他那个师父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在十四岁的时候,他去府城卖猎物,结果就被欺负了,就因为他在那家少爷路过的时候,大声的吆喝,其实惊了少爷骑着的马匹,这才被人找茬儿。
  十四岁开始第一次杀人就灭人满门,回头他师父就死了,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反正他埋葬了师父之后,就离开了老家,在那家被灭门的富户拿了很多钱走,从关中流浪到了东北,在东北钱花完了,一开始还是打猎为生,后来发现打猎赚钱太慢了,又遇上了有人雇凶,他就……开始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这十几年在东北,他是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啊。
  凶名也就这么闯出来了,他杀人最爱的就是灭人满门,所以有个外号叫“灭门屠夫”,人长的凶悍,下手狠辣,是道上有名的一号狠人。
  这次有人出三百两银子,让他帮着杀两个人,就是王佐这位钦差大臣,以及他找到的关键证人,做账的账房先生王友德。
  定金就付了一百两银子,十个十两一个重量的银元宝,现银,不是银票,这种事情,胡麻子以前也不是没干过,他见了雪花一样的银子,就走不动路了。
  五百两银子不多,但是足够他生活一段时间了。
  而且只是两个犯人而已,对方跟他说的是,这俩人是做生意的,一个是老板,一个是账房,跟他合伙做生意,却不守规矩,将生意独吞了,他买凶杀人,是为了将生意抢回来。
  只要他们死了,生意自然是他一家独大。
  “其实这种谎话,纯粹是骗鬼的,胡麻子也说了,那些人说的理由,只是一个借口而已,真假不重要,只要知道一点,他要杀的人是谁,就行了。”林七眼中也有些害怕,本就是平民百姓出身,对于那些官宦之间的打打杀杀啊,感觉离自己很远,突然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那可是钦差大臣啊!”丁田也佩服死了那些贪官,为了点钱,连九族都不顾了吗?
  在现代,当然是一人做事一人当,最多没收个人财产,可是在古代,那可是要牵连九族的,株连九族就是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的刑罚制度,在古代称为“族”,故“族”者,即意味着由一个人的死罪扩展为家族成员的共同死罪。
  这帮人不想活了,还想连带着九族都跟着一起下地狱吗?
  钦差大臣啊!
  那代表着的是古代最高的权利,“皇权”啊!
  钦,意为皇帝,钦差即是皇帝差遣之意,因此钦差大臣是由皇帝专门派出办理某事的官员。
  因为代表了皇帝本人,所以其地位十分了得。
  杀他,就跟杀皇帝没什么区别。
  所以这些人想杀钦差大臣,还得借由马县令的手来干,反正到时候,死的是马县令,和他的九族。
  “真……真敢干……。”丁田说话都结巴了。
  “是啊,要不怎么说,杜大人要谢谢你呢,要是以前姓马的那些手下,恐怕早就将三个人关在一起,那胡麻子,肯定要杀了他们两个,到时候他成了杀人犯,事情是在姓马的地盘上出的,胡麻子作为杀人犯,就得押解进府城,半路上一劫,这种无头冤案,找谁说理去?”林七道:“你啊,你是牢头儿,管的好,一人一个牢房,又洗了澡,搜了身,分开关押,不然……。”
  丁田冷汗都下来了。
  当初他只是洁癖犯了而已,看不得古代的脏乱差,说实话,南方人还好,北方人大冬天的都不洗澡的,因为洗澡很麻烦,可是丁田不行,最起码,七天要洗一回 澡,而且犯人们刚来的时候,头发油腻,身上的味道很重……而且在现代的监狱里,进来之后,犯人也是要接受检查的,人家那检查才叫到位,因为会有透视检查,
  他这里还没那个透视的条件呢。
  再说了,进来不搜身,更衣,洗澡怎么成?
  看看他从胡麻子的身上,都搜检到了什么东西?
  林七也是攒了一肚子的八卦,县衙里不敢跟人说,到了丁田这里就嘴上没把门的了,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
  实际上,只有他们这样的人,才是消息最灵通的,而程达跟柳森他们都是会看眼色的家伙,任青他们更喜欢现在的军事化管理模式,县衙里再也听不到后宅那些女人们闹事的消息了。
  林七不宜久待,说完了八卦,喝了水就跑掉了,但是当天晚上,丁田就被杜大人赏菜了。
  一个油炸肉丸子,一道老肉炖豆腐。
  两道菜,都是肉菜,两大碗白米饭。
  这就是赏给丁田的晚饭,丁田端着饭有些不明所以:“给我的?”
  “是,知府大人说了,这些天您辛苦一下,帮看着那些人,有什么事情让我们来做就行。”仆役非常羡慕的看着丁田:“当牢头当成您这样的,实在是太少见了
  丁田:“……丨!!’’
  丁田面无表情的端着自己的“饭菜”回到屋里去吃了,仆役们跟牢里的人吃的是一样的大锅饭。
  结果第二天,早饭他是跟仆役和牢里的人吃的一样的,但是还没到中午,杜师爷就来了。
  大家都是熟人,也没什么可客气的,杜师爷来就为了一件事情:“钦差大人这两天吃的不是很多,虽然一天两顿饭,三顿点心的,但是他就是吃的不好,你看,你伺候他的时候,他吃的都是什么?’’
  据钦差大人身边的人说,大人已经怀念好几次“牢里”的伙食了。
  可是他们也不可能真的给他端“牢饭”吃啊?这可不是犯不犯忌讳的事情,这是犯不犯错误的事情!
  “啊?”丁田有点犯愁了:“我就给他吃的是我平时吃的东西……可能还没我平时吃的好……。”
  毕竞犯人么,他不可能给他们每顿都大鱼大肉,他自己还没过那样的好日子呢
  “那你看,是不是你给做点?”杜师爷道:“钦差大人吃不好,我们这下头的人也跟着揪心啊!”
  实际上,他们也怕伺候不好这位特殊的“钦差大臣”。
  这位来头太大,不光是皇帝的代言人,自己本身也足够高贵。
  北方苦寒之地,大冬天的能有什么可吃的东西?
  这两天厨房都要为此愁白了头,大鱼大肉的在别人眼里是好东西,在人家眼里那就是下人吃的玩意儿!
  “我……我这手艺,还不如二厨呢!”丁田吧嗒了一下嘴巴:“也就会点普通的吃食……。”
  这里要啥没啥,大冬天的能有什么东西可以吃?
  不经意间,丁田看向了自己的窗台,那上面,有他养的一点小玩意儿……。
  他们俩在想辙给钦差大臣做点什么饭食的时候,王佐已经带着人,摆开架势,直奔县衙的库房而去了。
  按照朝廷的规定,县衙建筑一般有:诉讼大堂,官员衙门,县学,宾馆,驿站仓库监狱。
  县^的建筑物分布一般如下:县衙大门,诉讼大堂,知县内宅沿中轴线延伸,中轴线两侧为官员衙门,县学,宾馆,仓库和监狱。
  现在整个县衙都被官兵包围了起来,只许进,不许出,其中,仓库和监狱是重中^〇
  马大人来了这快一年了,县学是空的,基本上没先生教书,没学生读书;宾馆只有外形,内里也是空的;驿站还好,因为常用,倒是正常运转的;监狱的情况,就一个牢头儿,剩下的都是吃空饷,连粮食之类的,都要小丁牢头儿自己掏腰包,县衙根本不管。
  现在监狱里关押了马大人全家!
  剩下的就是最重要的仓库,包括钱仓和粮仓在内。
  其他地方检查的没毛病,到了仓库那里就不行了。
  仓库里的猫腻儿,让人一眼就看出了问题,同时,徐主簿也拿着账册,站在了仓库门口,迎接上官的检查。
  看这架势,杜大人就乐了:“徐主簿,早就知道,有你在,我们这个时候,可是方便很多啊!”
  “杜大人廖赞了,下官只是奉公办理而已。”徐主簿这会儿颇有风骨,一点没有跟丁田秘密谋略的时候那么猥琐:“请!”
  守卫仓库的人早就被抓了起来,换成了杜大人带来的人,其实也不算是杜大人的人,而是高将军带来的人。
  那些官兵只听高将军的,而高将军,听钦差大臣王佐的。
  王佐的排场很大,带着的人一个个也凶神恶煞的样子,其中有两个是文人打扮,他们第一时间就封锁了县衙所有的账本,钱师爷跟邢师爷,连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就被人给收拾了。
  “先查钱,后查粮。”王佐大马金刀的坐在一张精雕细琢的太师椅上,立刻就有人搬来了小茶几,给他烧水泡茶,点心也摆了出来,牛肉干、猪肉脯也都装上了盘子,瞬间就提高了逼格。
  “是!”其他人异口同声,然后蜂拥而入,大家分工明细,该干什么的就干什么,一点都不乱。
  只是王佐,只喝茶,不吃点心,看的杜大人心里直上火:“您早饭就吃了一碗粥,两个包子,这可……有点少啊!”
  杜大人上火是因为钦差大臣这两天胃口不好,他已经叫杜师爷去想办法了,只希望丁田能有好办法。
  “吃不下。”王佐就给了他这两个字,慢吞吞的喝茶。
  这茶叶是他的人带来的贡茶,江南道进贡的君山银毫,每年进贡的只有固定的二十斤极品君山银毫,永庆帝知道他喜欢,每年都会单独拨十斤给他。
  这份荣宠,独一无二。
  他只是贪恋这茶的清澈而已,其实……也不是多么离不开。
  北地贫苦,没有好茶,他的随从们恨不得衣食住行都从京中带出来,可是,他就觉得坐牢的那几天,虽然身陷囹圄,却不用想太多事情,每日有人伺候吃喝拉撒,睡觉的地方不冷不热……平平淡淡,那是他过的最新鲜的日子。
  以至于他现在都有些怀念了。
  还有那个非常有意思的小牢头儿……敢在见他第一面,就让人扒光了他的人,他这辈子还头一次见。
  他在想丁田的时候,丁田也在忙活着,杜师爷听了丁田的话,有点不敢置信:
  “这样行吗?”
  “反正我觉得吧,我能吃得下,他就应该……可以吃得下吧?”丁田不敢肯定的回答:“再说了,我这……就是个家常菜。”
  第九十二章 —顿家常饭
  丁田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现在正在准备晚饭。
  是要单独给那位钦差大人准备的,其实也没什么好东西。
  都是他自己给自己准备吃的,现在没办法了,只好拿出来,接待那位钦差大人
  丁田是自己住的,他在自己的单身宿舍的窗台上,钉了几个木头匣子,反正这里就他一个人住,地方大,空着也是空着,他就打了个多宝阁一样的东西,将木头匣子里装了土,在里头种了点韭菜、菠菜和蒜苗^
  还在墙角那里,种了一大箱子的韭黄,只可惜,这个时候,韭黄才长了一巴掌长,还不能吃。
  但是下霜的时候种下的韭菜、菠菜和蒜苗,这会儿倒是能吃了。
  虽然只够吃几顿……。
  他也没想过跟人分享,他只是想时不时的有口新鲜菜吃,所以种的不多,勉强能不断顿,隔三差五的吃一顿而已。
  不过他这会儿,拿出来给钦差大臣吃,也是有着自己的小心思的,他在牢里可是颐指气使,把人家扒光了秃嚕了个热水澡……嘿嘿嘿……林七虽然没说,但是这么年轻能当上钦差大臣的可不多见。
  这就相当于是他那个时候的零零后,当上了局长一样让人震惊啊!
  不是天才,没有强大的背景,过硬的手段,以及逆天的运气,他也当不上这个官儿,而且那个人一看就不太好相处啊。
  他是怕人家记仇。
  这会儿做点好吃的,或许……能大人不记小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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