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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所有人身上找他

  16岁的盛夏。
  我躺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书,书中讲一个女人突然变成素食主义者,一开始只吃些素食,后来幻想自己是一棵大树,除了水什么都不用。彼时的我正被智齿发炎所困扰,于是非常认同书里女人的做法。但是又担心如果我变成树,但是哥哥却不知道,没人给我浇水岂不是叫我活活枯死?或者我一个人变成树的话,哥哥会不会太孤单?
  我伸长小腿,脚尖踢了踢哥哥,“哥,你一定要给我浇水啊!不行,你要跟我一起变成树!这样我和你就都不无聊了。”
  哥哥抬起手握住我的脚踝,说:“好。”
  彼时正是盛夏,他手心的濡湿传递到我的腿上,我瞬间觉得心里痒痒的。
  见他这么快答应,我又觉得有些无趣,撇了撇嘴,结果牵动肿胀的牙龈,钝钝的痛觉一下子击穿我的心脏。我捂着脸坐起来,偎在他肩头,痛苦道:“牙疼。”
  “我看看。”
  我顺从地躺在他的大腿上,艰难地张开嘴巴,哥哥打开手机手电筒照进我的口腔,低着头。
  我屏住呼吸,睁大眼睛看着他睫毛扑闪扑闪。
  “明天去拔牙吧。”
  一听拔牙我立刻端坐起来,“我不去不去不去,拔牙可恐怖了,陈薇说她去拔牙,医生拿着锤子敲了十分钟,拔完牙一个礼拜都只能喝粥,太惨了。”
  “那你就别拔,过几天等着变成一个猪头吧。”
  我乖乖地妥协了,跟变成一个猪头相比,还是短痛更划得来。
  第二天早上,哥哥要去补课,于是约好我先去医院挂号,他下课之后马上过来。
  我坐在诊室外的椅子上等叫号,哥哥还没来,我无聊地把每个指头的指腹嵌入椅子上的小孔,反复几下之后,每个指尖都留下圆圆的、发白的印记。
  等我睡在那张带给人无限恐惧的牙椅上时,吴斯宥还没来。我突然觉得比起吴斯宥不守约带给我的愤怒和失望,拔牙的恐惧好像减弱了一点。
  “再张开一点。”医生重复了好几遍,我只好狰狞着张大嘴巴。
  “你的牙龈发炎了,暂时还不能拔牙,我先给你做个冲洗,下周再过来拔牙。”
  医生拿着一个长长的针管伸向我的智齿,注入药水,疼痛让我的全身上下都在用力,似乎脚背绷直,紧握拳头就会减少疼痛一样。我颤抖着爬起来往一旁的杯子里吐出带血的口水,而在疼痛之余我好还在埋怨吴斯宥,仿佛是因为他的缺席才会使我这么痛。
  我的手紧紧抓着冰凉的扶手,手心不断地沁出冷汗。突然一只带着温度的手牵过我的手,我顶着刺眼的灯光眯起眼睛看到来人是吴斯宥,瞬间觉得委屈极了,本来故作坚强的我心理防线一下子崩塌,眼眶泛红,溢出源源不断的泪水。
  他用指腹擦了擦眼泪,安慰道:“乖,马上就结束了,别哭。”
  为了惩罚他的迟到,我掐着他的手,故意把指甲狠狠地嵌进去。而他竟也不撒手,也不出声阻止我。
  等吐出最后一口血和药水,医生去开药方。我坐在椅子上,赌气不去看他,脸颊上还挂着两串泪痕。
  “好了,别生气了。你看,”他摸摸我的头,像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一个冰激凌,“拔完牙要吃点冰的东西,我就去买冰激凌了,那家gelato还没开门,所以我才迟到的。别生气了,是你喜欢的重抹茶味。”
  酷夏炎热,一路走过来,冰激凌已经化了不少,沿着杯壁淋淋漓漓滴在他的指缝。
  我是个很挑剔的人,平生最讨厌没气的可乐,半化的冰激凌和冷掉的薯条。
  但那一刻,我仰头看着眼前男孩满怀真诚和歉意的眼睛,像蝴蝶一样翼翼扇动的黑色睫毛,还有鼻梁上渗出的一层薄薄的、亮晶晶的汗珠,几绺被汗水打湿而黏附在光洁额头上的刘海,他的周身氤氲着从外面带来的燠热气息,仿佛把我心里的一块什么东西融化了一样。
  你见过冰山崩塌的样子吗?是先升起来再轰然塌下去的。那个瞬间也是如此,我的身体里凭空堆积起一座大山,须臾间又山崩地裂,那声音震耳欲聋,我在盛夏的三伏天打了个冷颤。
  也是在那个瞬间,我意识到爱与不爱的概念:我讨厌同龄男生,不爱对我示好的男生,是因为他们幼稚,而哥哥成熟;因为他们丑陋,而哥哥漂亮;他们笨拙粗俗,而哥哥灵动慧黠,因为他们只是插曲,而哥哥是开始和结尾……
  于是心下才知晓,我从来都是以哥哥作为基准线来衡量我一生的爱与不爱,美与丑,智与愚。
  我发现这才是爱的本质,我在所有人身上找他,我用数不尽的复写纸想要拓印出他的名字、他的影子、他的眉毛,可那些都是赝品,最终逃不过被扔进垃圾桶的宿命。
  有一些人,一些事,一些爱和快乐,一生只存在一次,唯一的也是最好的,此后再遇见的都是退而求其次。
  我几乎是那一霎那就下定决心,我决不要其次,我只要那个最好的,最圆满的。
  他戳戳我的手,将我拉回现实,我慌张地伸手接过那个小小的杯子,里面荡漾着一片墨绿色的湖水。舀起一勺放入嘴中,苦涩在舌尖蔓延开来。
  偏过头看向窗户,他以为我还在生气,其实我是害怕他看出我由内心晕泛到脸颊的粉红端倪。
  窗外有一颗郁郁葱葱的大树,正是翠绿刮辣的茂盛景象,被太阳照得泛起金黄的光芒。蓬勃的绿意从玻璃窗蔓延到哥哥的发梢,他正在与医生交谈,关怀的话语如同童年时从游戏机里赢得的玻璃珠,炫耀般地在我的心上弹跳,映着我饱含春色的眼睛。
  彼时我16岁,我觉得幸福对我来说是那么轻而易举,她就像飞鸟的一根羽毛,从所有人身侧流逝,从车流中穿梭而过,连春风都留不住她,可她却甘愿停在我的肩头,搔着我的耳垂连同心一齐发痒。
  可后来我才知道,幸福其实是灼灼的光,她耀眼到让你无法发觉她身后伏着巨大的幽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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