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孟斐斯夜宴

  古埃及人对黄金的狂热,不下于印度人。回过神来,我已经额头、耳朵、脖子、手腕、脚踝上全是金饰,眼镜蛇状的、老鹰状的,什么形状的饰品都有。
  我就连拿水盆照镜子都不愿意,生怕自己看起来像是在cosplay尼罗河女儿的角色。稍微点缀是种美感,太夸张看上去就会很俗气。
  巴戈阿斯帮我掛上臂釧。「太好啦!瓦提耶大人今晚简直是奎特什女神在人间的化身,就连塞赫麦特女神看了都会吃醋。倘若大人您在天空中与拉神相会,就算是未曾婚配的拉神也会忍不住娶您的。」
  先不提拿前面那两个女神跟我相提并论干嘛,因为我是不会感到高兴的;要是真的上天空跟拉神相会,可能性除了我死了以外就是我死了,我可不想太快上天,更不想见到拉神啊!
  「太重了,我没办法戴这么多东西在身上。」我说:「帮我拿掉。」
  「咦?为什么!这些都是二王子殿下赐给您的宝物,您难道真的一次都不戴吗?」他说。
  「不戴。我又不是女人,戴这些做什么?无聊。」我想把那只镶着阿富汗青金石的臂釧从手臂上拆下来,那只金臂釧却紧紧地咬着我的二头肌不放,我都不知道巴戈阿斯是怎么把它戴上去的。
  「怎么这么说呢?金饰是身份尊贵的象徵,也是王子宠爱您的象徵,这些刻着王名的首饰除了您、王子们与法老的妃嬪们以外,天底下没有其他人有了,冷宫里的妃嬪们得到的待遇都远不及您呢……啊!」巴戈阿斯囉嗦到一半,往水鐘处看了下,「时间到了,大人,我们该去宴会厅了。」
  他推着我出了房门,才离开房间,我却听见前方有交谈的声音,「等等。」我小声地对着巴戈阿斯说道。
  巴戈阿斯才在疑惑,我指了指有交谈声的地方,对他比了个嘘。他才心领神会,与我一同躲起来听墙角。
  「以为娶了西台公主就能巩固政权,笑话。」一名声音非常非常耳熟,我不知道在哪里听见过的男子说道:「你以为自愿牺牲,就能让父王赏识你。」
  「那你呢?姊姊嫁给你,牺牲的是你,还是姊姊?」内弗尔卡拉说道。
  哇,这太呛了。
  可惜我不清楚内弗尔卡拉的姊姊是谁,只要能知道是谁,我就能立刻知道这名男子的身份,因为他们王族内部通婚的家族树图我是看过的,我就连他们各个王朝的人近亲通婚透过x染色体遗传下来的家族疾病以及显性特徵有哪些、哪几个女人是蛊王都知道。
  「我们两个都没有牺牲,我们是共同获益者。将来我们会一起共治埃及。」男子说道:「你却会让西台王国有合法入侵我们的理由,短视近利地谋求短暂的和平,为埃及的长治久安种下隐患。」
  「你不会的。只要让你继任为法老,你就会立刻将王后流放到菲莱岛,作伊西丝的祭司,因为你不要她成为主神的妻子,可是你又不愿意她待在你的身边与你分享权力。」内弗尔卡拉像是捡到枪一般地回击他。
  我目前猜测这名男子是内弗尔卡拉的政敌,地位与内弗尔卡拉相当。
  有资格娶内弗尔卡拉的姊姊的人,只可能是内弗尔卡拉的兄弟或是伯伯,王子或是亲王等级的人,不然就得远嫁出国,因为这层婚姻关係会加深婚配对象的王位合法继承权,留在国内就必须把王权留在王族内,唯有出国才能远播王血。
  「啊嚏!」就在这时,巴戈阿斯打了个喷嚏。
  「哈。」那名男子发出一声轻轻的笑声。这个声音太熟悉了,可是我到底在那里听过他的声音?
  「太阳神的妻子,你终究跟错了人,就算尼罗河乾涸,我这愚蠢的弟弟也不会登基,但是你还有力挽狂澜的机会。」男子说道:「名留青史的究竟是美名,还是骂名,终究只在你的一念之间。」
  我立刻走过转角,想看那名男子究竟是谁,长什么样子,但是那个男人已经消失了,躲藏的功力一流,现场只留下内弗尔卡拉一个人。
  刚才那番对话,令内弗尔卡拉的心情不太好,脸本来就臭,现在看上去脸色更沉。
  「你听到多少?」他问。
  「我刚才经过而已,什么都没有听到。」我说。
  儘管站在走廊中央聊天是他们自己的不对,被人听到也不能怪人,但是巴戈阿斯说得对,这里可是王宫,步步都是杀机。秘密可以听,可千万不要掛在嘴上。
  内弗尔卡拉点了头,儘管从眼神中,我可以看出他也没把我的话当真,但这种时候还是不彼此说破的好,双方都有台阶下。
  「你今天打扮得很漂亮。」他把手伸到我的首饰下面,将红宝石捧起来,「即使现在是黑夜,拉神也会因为愉悦而降下阳光。」
  我的天,少噁心了。我全身上下的寒毛都起立了。别一本正经地说这么油腻的话,古埃及人都是怎么学说话的,一点礼貌都没有。
  我打掉他的手。
  这一瞬间,我看到巴戈阿斯露出极其恐慌的表情,我便知道这是大不敬。
  然而内弗尔卡拉并没有生气,脸上反而露出柔和的微笑,「伊塞诺菲特没有你好看。」
  「那是谁?」我问道。
  「……晚一点你就会知道。」他说。
  「刚刚和你说话的那个人是谁?」我放弃自行揣测,直接问他。虽然我已经听出那个人是他哥哥了,大王子。可是我不知道大王子是谁,叫什么名字,什么生平。
  「不要知道会比较好,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他说:「如果让那个人统治埃及,眾神必然降怒,尼罗河的涨潮将漫过优努,覆灭孟斐斯。」
  说话太夸张了。怕是啟示录类型文学看太多。他想再夸张一点,他可以直接说尼罗河水瀰漫到上埃及,把库施王国覆灭,这样圣经作者还能少写一点篇幅。
  「走吧,上殿时间到了。」内弗尔卡拉把手放在我的腰上。
  我立刻与他拉开距离。
  他一愣,「怎么了?」
  「让巴戈阿斯陪我吧。」我说。
  巴戈阿斯立刻展现出强烈的求生慾望,跪倒在地,面朝地板,匍匐着说道:「神官大人,恕卑职无法答应……」
  我回头一看,发现内弗尔卡拉在看他。对于巴戈阿斯这样的人来说,光是王室成员的凝视,就很有可能在一瞬间定下他的生死。我实在不该拿他来当挡箭牌,我该挡属于我自己的枪。
  「行,我陪你去。」我对内弗尔卡拉说道:「但我是太阳神的祭司,除非你是太阳神,否则你别碰我。」
  「我继任为法老以后,就能碰你了。你是我的。」他瞥了我一眼,就逕自往前走去,「别拖拖拉拉的,跟上。」
  ※
  宫里灯火通明,无数烛台将宫中映得金灿灿的,王族与名门的小姐们身着华丽,拿着酒杯在人群中穿梭、与贵族们对饮,殿中衣香鬓影,更显孟斐斯的冶艳奢靡。看来,孟斐斯宫殿今夜会是个不眠夜。
  除了名门少女以外,大厅里还簇拥着各级显要。在古代政治里,官家小姐们通常只会是筹码,这些政要们会齐聚一堂,除了猎艳、交换筹码以外,就是彼此拓展人际圈、拉帮结派,定期互相通个气。
  对于这些官家小姐而言,能认识更多的显贵,或是嫁进更好的家庭,都是她们力争上游的方式,而豪门男子想娶美丽的女子,这种明买明卖的大型生意现场,不论最终能否有所收穫,只要是参加了,对双方而言都着实不亏。
  内弗尔卡拉就着这一个场合,宣布自己即将与西台公主成婚,他的立意再明显也不过,就像那名陌生男子所言,他既然做了牺牲,就要昭告天下,让全埃及人知道他为天下人牺牲;他不会在眾人面前居功,但是他要让这件事不能被抹灭。
  「是殿下!」
  「内弗尔卡拉殿下!」
  少女们见到内弗尔卡拉出现,立刻骚动、尖叫起来,内弗尔卡拉年轻貌美,又是王族,如此得人心是再正常也不过的。
  人们让出一条路来让他行走,纷纷对着他鞠躬敬礼,恨不得能让他多看自己一眼,人墙后方还有人想挤上前来看他的;只有我觉得王子还不就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有啥好看的。
  此外,王子已经死会了,他今天就是要宣布这个消息,好让这些女子对自己死心。
  我本来与他保持了距离,他却硬是牵住我的手,把我从人群里拉出来。「跟好,别离开我。」他说。
  他拉着我,上了台阶。一名穿着与普通士兵不同,看这打扮,像是近卫队长的人,挡在内弗尔卡拉的身后,架住我,「对不住,瓦提耶大人,但是接下来的事情,让身为最高祭司长的您参与,这有点……」
  「有什么关係?玛哈特。」内弗尔卡拉对我使了个眼色,「瓦提耶,我命令你,上来守在我的身后。」
  这位名叫玛哈特的近卫闻言,只能让路。其实我更倾向听近卫的话,远离纷争,然而王子在眾目睽睽之下命令我,我不能不给他做面子。
  他牵着我的手,一路上到二楼,便在见到一名美女以后,放开我的手。
  我把手往衣服上抹了抹,非常识大体地往后站,将眾人仰望的目光全留给这对俊男美女,我只想与阴影融为一体,但愿墙上的金烛台一点都不要照到我。
  然而,那名衣着华贵、娇艷美丽的女子,却在见到我之后,当即扯掉脖子上的红宝石项鍊,往楼底下扔了出去。
  那条看上去造价不菲、做工精緻的金项鍊,早在映照着烛光,熠熠生辉地落地之前,就已经隐没进暴动女子们的手中。
  儘管时间很短,但是我看见了……那条项鍊,就和我脖子上戴的一样。
  我不清楚那名女子是何来歷,可不论如何,我只想明哲保身,赶紧也解下那条项鍊,紧紧地抓在手里。
  「不要理他。」儘管内弗尔卡拉说话的声音很轻,大厅里的眾人嘈杂,我还是能清楚地听见他对女子说道:「这个人只是我的跟班,我用他用得习惯了。如果不是因为我,他不能当上拉神的祭司。」
  女子点了头,表示理解,儘管从她的眉眼间,我还是能看见慍怒的神情,但是她已经压抑得很好,显然受过表情管理的训练。
  「今天把各位召集到此,除了与民同乐以外,还有一件事要宣布。」内弗尔卡拉对着底下的眾人说道:「这位是西台公主,伊塞诺菲特。她是我的未婚妻,不日内,我们就会在哈索尔女神的见证之下,为彼此的心脏套下束缚的咒语。」
  厅内眾人顿时屏息,鸦雀无声。
  而我想的是,伊塞诺菲特明明长得挺好看,至少比我好看;内弗尔卡拉刚才干嘛说我比她好看?这不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谎话吗?
  「是西台人……」
  「难道因为王子俊美,我国也要委曲求全,用和亲来换取短暂的和平吗?」
  「真是丧权辱国,不说西台王国怎么会答应,法老陛下又为何会同意这样的亲事?」
  「殿下难道不爱玛哈特大人了吗?玛哈特大人可是爱了他一辈子啊!」
  过了一会儿,台下开始出现议论声。本以为内弗尔卡拉的美貌能使他更得民心,然而这次民眾对他婚事的质疑,却是因着他的美貌?人真是种不可思议的动物,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不过如是。
  「啪啪啪啪啪啪啪!」站在台阶一半处的玛哈特大声地拍了手,无疑是最明显的王子暗椿。
  怕玛哈特一个人身先士卒,太过尷尬,多亏圣洁、高贵的二王子殿下,不才在下小的我才能万幸成为拉神的祭司,这样的我无疑是殿下的暗椿二号了,立刻也跟着拍手。
  于是乎,内弗尔卡拉有了台阶下。
  他大概没想到,就算他打算英勇牺牲,埃及愤青也有不买帐的。更何况他未婚妻长得这么美,到底算哪门子牺牲?
  不说他是自肥很不错了,如果我是那位西台国王,肯定是肥水不落外人田,留着自家受用,反正汉摩拉比法典从没禁止过近亲结婚。
  就在内弗尔卡拉正要走下真正的台阶时,他经过我的身旁,对着我悄悄地说了声:「──我要结婚,你就这么高兴吗?为什么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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