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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日子真的过的很快。
  海市的第一场雪下得不大,她坐在窗边看雪。
  秦风给她端了一碗燕窝过来,她叹了口气。
  去年也是这样的日子吧,下了雪,她突发奇想要堆雪人。
  她戴好帽子手套出门,碰见秦风回来,问她去哪儿。
  她嘴唇动了动:“堆雪人。”
  秦风有些诧异地挑了眉毛,打发了左非,揽着她肩膀,开车带她去郊外别墅堆了雪人。
  堆完雪人,他们吃了烧烤。
  秦风自己动手烤的,还挺好吃。
  然后窝在别墅一楼的沙发上看电影。
  壁炉有火,秦风的怀抱很暖。
  他们看的是《本杰明·巴顿奇事》。
  “我们命中注定要失去所爱之人,不然我们怎么知道,他们在我们的生命中有多重要。”
  她也许就是想到了这句台词,才会选择从他的生命里消失。
  看完电影,秦风亲吻了她,抱着她在沙发上做爱。
  那个时候她被他永久标记,心里竟然有些喜欢他。
  他日日做,她日日都是欢愉。
  好像沉浸在了肉欲里,短暂地忘却了她父亲,忘却了秦风那些令人糟心的omega,忘却了他们彼此关系并不对等。
  她明知道他不是好人,明知道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她还是喜欢他。
  她最不能原谅自己的,就是这一点,她竟然爱上过一个人渣。
  她那个时候很喜欢撒娇,抱着秦风的腰说不要了,声音娇得很。
  秦风看着她,亲吻她的眉眼,鼻子,嘴唇。
  他标记她之后越发宠她,眼里的温柔能把人溺毙了,更何况他那个人,一贯的强势冷漠不近人情,向来心狠手辣冷血暴戾。
  可他看着她,埋在她身子里,竟然会用那种眼神,好像全世界就只有她最重要。
  好像他就只在意她。
  让人想把一切都给他。
  秦风欺负她,说叫老公,老公就放过你。
  他已经真刀真枪做了很久,额前的头发被汗水浸湿了,性张力拉到极致,每一次挺身就叫人身心一起颤。
  她就叫他老公,说老公放过我,老公最好了,求求老公~~~
  她被操得狠了,就会甜言蜜语说软话。
  秦风喜欢她这个样子,放慢了速度磨她,问她老公鸡巴大吗。
  她有些害羞,捂着脸说大的。
  他就哄着她说些让人高兴的话。
  喜欢他,喜欢被他操。
  要和他一辈子在一起。
  永远永远在一起。
  他那个时候觉得她说的都是真的。
  让她说的心里满足了,身子的欲望就没那么不满足,加快了抽插的速度,射在了她身体里。
  他低声喘息,用手把头发撩在后面,把她抱进怀里。
  她就心安理得倚靠在他怀里。
  那个时候他已经不强迫她做那些事了,比如让她舔干净。
  他搂着她亲吻她的额头,她的头发也湿漉漉的。
  长长的头发挽起来了,已经松的不成样子。
  他就给她搂起来重新绑了一个发髻。
  她躲在他怀里笑,他第一次给她弄头发的时候笨得要死。
  现在已经可以给她绑头发了。
  章辞的手在他身上滑动。
  她喜欢肢体接触,这样贴在一起,他的信息素包裹着她,她整个人都好舒服。
  她摸到了他的胸口,那里有着复杂的纹身。
  她看不懂他纹的是什么,手指在他的皮肤上画圈。
  秦风没制止她这些小动作,倚着沙发,手把玩儿她的胸。
  她觉得痒,拍开秦风的手,问他为什么小腹上有个疤。
  她的手指摸他那里,在纹身遮盖住的地方,有一个不太平整的凸起。
  是陈年的疤痕。
  秦风懒洋洋地说是他小时候跟人打架弄的。
  她都不知道秦风还有和人打架的时候,就好奇地缠着他问。
  秦风说小时候去老师家,路上遇见一个臭流氓欺负小女孩,他那个时候很中二,多管闲事,被那瘪叁用刀划的。
  她怎么隐约觉得这剧情很熟悉。
  她问那小女孩是穿着碎花裙子,扎两个马尾辫吗。
  秦风已经不太记得了,都过去十几年了,他那个时候刚上初中吧,刚好在学吉他,那天打架把吉他砸了,断了两根弦。
  烦死了回去他妈还说了他。
  不是心疼钱,是心疼他被人划伤了。
  后来他爸把那条街的小混混都砍了。
  他不记得了,半开玩笑地问她,难道那个小女孩是你?
  他在记忆里搜寻那个小女孩的相貌,发现自己连一个模糊的印象都记不得。
  她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秦风收了笑容,问她,真的是你?
  她撇了撇嘴,说不是。
  秦风揉了揉她的头发,说她这么漂亮,如果小时候见过,肯定忘不了的。
  章辞哼了一声,和他使小性子:“那没准儿呢~秦总见过这么多漂亮的omega,忘了也是正常。”
  秦风捏她的小脸,狐狸一样的狡黠,惯会那话刺他。
  不疼不痒的,他也不生气,只当她在耍小脾气,逗弄她:“哪个有你漂亮?”
  她就高兴了起来,贴着他说,我小时候也遇到过这种事哎~
  我也碰见了一群臭流氓欺负小女孩,我当时就冲上去制止他们了。
  秦风:“··········”
  他沉默了片刻,问她:“然后被人差点扔上车拐卖了?”
  章辞惊讶地张大嘴:“你怎么知道?”
  秦风再次陷入沉默,他万万没想到,竟然是她。
  要不是看见一个小屁孩不自量力想英雄救美,快被人绑了,他也懒得管那破事。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她,是的,那小屁孩长得相当不错,确实有一双漂亮的眼睛。
  “真的是你!”她惊讶地坐起身子,“是你救了我!”
  当时她才五岁,特别喜欢看武侠,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看了个遍。
  心里有个英雄梦,大侠胆。
  她爸还没有那么有钱,她要一个人去幼儿园。她爸给她买了一把玩具剑,她就觉得自己是个大侠,每天行走江湖,惩恶扬善。
  碰到一个臭流氓把一个小女孩往车上拉,她当时路见不见,拔刀相助,拎着她的玩具剑就上去了。
  她玩具剑会发光的那种,还有音效。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
  气势如虹,震惊了那个小混混。
  她当时觉得自己特别酷,a爆了。
  现在想来,他不是被她的气势吓的,他是被她拉风的出场给震惊到无语。
  反正电视上那种大侠出手把坏人打得落花流水的剧情并没有出现,五岁的章辞被人拎着扔进了车里。
  她还没那个小女孩高。
  毫无还手之力。
  就是这个时候!
  一个小哥哥几乎是从天而降,拿着一个背包砸中了那个小混混的头。
  那个小混混松开手,那个小女孩直接跑了。
  她从车上爬起来,只看到那小哥哥捂着肚子,那小混混已经躺在地上不动弹了。
  那小哥哥把她拉下面包车,拉着她一路跑,跑到一棵樱花树下。
  当时樱花落下来,真的很漂亮。
  她五岁的芳心被击中了。
  她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她将来要娶那小哥哥为妻。
  那小哥哥按着肚子坐在地上,看着她:“你娶我?”
  她很郑重地点头,她说她将来一定分化成特别厉害的alpha大侠,惩恶扬善,行侠仗义。
  那小哥哥说不巧,他也会成为alpha,比她厉害的那种。
  她觉得好可惜!
  只能说那我们结拜兄弟吧。
  那小哥哥乌黑的头发有点挡眼睛,他随手撩起来,一双漆黑的眼睛看着她:“你要认我当大哥?”
  “我们结为异性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你看过《天龙八部》吗,你是乔峰,我是段誉,我叫你大哥,你叫我二弟。”
  她当时留着短发,蘑菇头,很可爱的样子。
  秦风觉得这小屁孩过分美丽了些,不过她那么说,他就一直以为她是个男的。
  他当时觉得这个说法很有意思,虽然他没看过《天龙八部》,但他平时听别人叫他爸也是叫哥的,所以他觉得自己也应该有小弟。
  他答应了。
  他们就撮土为香,歃血为盟。
  她被人扔到车上时摔了一下,擦伤了膝盖。
  而那个小哥哥好像也受伤了,反正她把膝盖上的血抹了递给他,他皱着眉头看了一会儿,还是把她手指塞嘴里舔了。然后手上不知道沾了哪里的血,一脸拽地喂进她嘴里。
  她就叫他大哥。
  他觉得很有意思,他挺喜欢这个小弟。
  她又问他背包里是什么,他才想起来他的吉他。
  他拿吉他砸了那人的脑袋,不知道坏了没有。
  他拉开拉链发,发现他心爱的吉他断了两根弦。
  脸色有些臭。
  少年人的心事写在脸上。
  她立刻说我赔给你。
  他说不用,他家有钱。
  他拨动了吉他的琴弦,心血来潮,用只剩四根弦的吉他谈了首歌给她听。
  少年人的手长得很好看,他的眉眼也很好看。
  他弹琴的样子太好看了,像童话里的王子。
  五岁的章辞再次春心萌动了,她无比希望她大哥能分化成一个omega。
  她原本喜欢武侠里的古典乐器,箫,笛子,古筝,大侠常用的,能做武器的那种。
  但是她忽然觉得吉他也不错。
  后来她出国,喜欢上音乐,学吉他,很难说不是受那年樱花树下,那个弹琴少年的影响。
  她长大了才知道,当时如果没人救她,她大概就会被人拐卖。
  她只是没想到,那个人竟然是秦风。
  秦风也没想到,那小屁孩竟然是她。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
  他语气平静地重复了这句歌词。
  她大囧,羞红了脸抱住了他的腰,躲进他怀里。
  “不许你说!”
  他的胸膛在震动,大概是在笑吧。
  “段誉,叫声大哥听听。”
  “·········”
  囧死了,她小时候怎么这么傻逼啊。
  好蠢!
  好中二!
  她闷着头不肯出来。
  秦风摸她的头发:“你不是说,你会分化成很厉害的alpha吗?”
  别提了!!!
  她竟然分化成了omega!!!
  传说中alpha和omega的分化,是源自于两性关系中的选择。
  如果她爱上了一个alpha,她就会分化成omega。
  因为李佳欣比她晚分化,所以她分化成omega这事怪不到李佳欣头上。
  所以她一直怀疑自己是喜欢哪个alpha,原来是他!
  她越发觉得他们是天赐良缘,不然怎么就那么巧,他十叁年前救过她,十叁年后,他要了她。
  她觉得这就是命运。
  “叫声哥哥听听?”
  她动了动嘴唇,还是叫了。
  她叫他哥哥。
  秦风想起了那个蘑菇头的小孩,长得确实非常惊艳。
  漂亮得像撕开漫画走出来的。
  他也没想到是她。
  那次他被人划伤,没当回事,谁知道伤口不浅,后来留了疤。
  他会想起那个小孩,那天分别了才想起来没问名字。
  他去找过几次,没找到。
  每次看见疤的时候会想起来,那小孩眼睛很好看。
  他甚至会想,那小孩有长大吗。
  那么傻,是不是被人拐卖了。
  他也就是那一次,才知道他爸原来是黑帮老大。
  混黑社会的。
  甚至那个被他打伤的人贩子,还给他们家供过货。
  抓到的小女孩小男孩,卖到中东做雏妓。
  那里的人很多娈童癖,喜欢没长毛的小孩。
  他受了伤,他爸把他搏击课的教练打残了。
  他更努力学格斗,他想下次遇见那小孩,能保护好他。
  后来他接手了他爸的位子,成为了那小孩讨厌的坏人。
  他没再弹琴。
  去做了个纹身,把伤疤遮了。
  再也没想起来那年樱花树。
  直到和平饭店惊鸿一瞥,章辞的眼睛撞进他的眼中。
  狐狸眼,很漂亮。
  他当时只觉得特别,但没想起来是原因。
  浓浓的宿命感,让他心情有些复杂。
  她在他怀里,赤身裸体,坦诚相待。
  他却好像再也回不去那年春天,樱花树下,那个单纯诚挚的少年。
  “不对呀,十叁年前,你才刚上初中?”
  她怎么记得秦风已经快叁十岁了,他这初中上的也太晚了吧。
  “··········”
  秦风揉了揉她的头发:“刚才有人说碰见了一群小混混,是一群吗?一个也能叫一群?”
  “··········”
  这回轮到章辞无语了。
  那吹牛啊!她不想承认自己是被一个小混混像拎小鸡一样扔进车里,她才说一群的。
  她怎么知道当事人会在!
  丢人!
  章辞不想理他了,烦死了。
  秦风亲吻了她的眼睛。
  她却好像还是从前那样天真烂漫,把他从腐烂的沼泽里拉出来,告诉他他原本是如何光风霁月,干净纯粹。
  作者有话说:
  爆更。
  困死了。
  交代了小时候的故事。
  啊就是我在想秦风是救过她的命吗,就算是秦风要订婚,她都没离开,直到他说要她洗掉标记。
  是真的救过她的命。
  谁没有单纯的时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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